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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意经

发布时间:2021-04-21 18:44:52

⑴ 什么是温州人的生意经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最早确立个体经济意识的温州人,如今开始了新的创业。改革开放之初,温州人创造了以家庭工业为主,以专业市场为纽带,以农村集镇为依托,以面向全国小商品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取得了经济快速发展的骄人成绩。

温州地处浙江南部沿海,山多田少,区位条件较差,自然资源也无明显的优势,这就决定了温州人必须通过人力资源的外衣来获取比在当地打工更高的回报,这便成为温州人“走遍天下”的原始动力。不断开发新的市场,也成为之后温州人经济扩张过程中不变的主题。

在“走遍天下”的过程中,善于利用地缘关系结成彼此信任的社会关系网络,成为温州人在异乡扎根成长的重要因素,也就是他们口中的“抱团上岸”。温州人的社会网络主要由族亲、朋友、乡邻三者编织而成,这为他们的流动和迁移、就业、融资及情感沟通等活动提供了支持。在创业过程中,“第一桶金”是来之不易的,它必须依托于足够的信任。温州人做生意的一大特点是集中强大“兵力”攻下一座“城堡”,而后从家乡搬来很多愿意经商的“兵勇”。他们之所以成功,血缘亲缘占的比例很大。温州人大多数以群体聚合的方式来从事各种工作,特别是生意方面的事情,楼上住人,楼下聚集了自己家或亲戚家的很多人,印刷、缝纫、做鞋、制眼镜,加工小电器……一边紧张的工作,一边说些简单的邻里故事。到吃饭的时候,解下围兜,走到后面的厨房,围成一桌,开心的聚餐。这样的工作模式,几乎不需要管理;赚得多,大家吃得多,也能心安理得;谁要是想偷懒,看看四周都是自己的亲人,你偷懒就意味着别人要多干一些,于是,就会不忍心;更不会有人把原材料偷出去为自己所用。因此,成本低,利润高,许多温州人就是从这里起步的。

这样的网络也使得很多温州人借助地缘关系,在白手起家的时候通过相互之间的借贷,凑到了“第一桶金”。这样既降低交易成本,又减少他们在异国他乡所面1海的生存、生活和发展风险。有人曾经根据全国各省市合同履约率来衡量各地区的商业信?用度,统计显示,浙江和上海是合同履约率最高的两个地区,并由这两个地区往北和往西履约率水平梯次下降。

李方源是温州颇有名气的印刷设备经销商,2005年他移师南京,欲占领南京网络印刷设备市场。初来乍到,李方源展示了温州老板经商的“套路”,先是摸清一大批在南京经商的温州人的下落,然后挨门逐户的拜托他们为其承揽一点业务,拉开一张有几百户的“老乡网”。同时,他利用全国私人企业工作会议在温州召开的机会,在会场上结识了不少南京商客,尤其是与本行业有关的客户,然后在南京招兵买马。终于,借全国印刷材料展销会的机会,他让不少国内外企业了解到产品不错,上门推销就容易得多了。一传十,十传百,随着他在南京的信誉的增长,不到_年,李方源就在南京站住了脚。

再有,温州人务实苦干,只要有一分钱赚,他们都不遗余力地去干,从不好高骛远,从不好大喜功。温州人赚钱,从零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纽扣、标签、小饰品、小玩具,这些外地人看不上、懒得做的“小玩意儿”,温州人都做,他们不怕赚钱少,就怕赚不来。温州人走的是小商品、大市场的路,他们办企业也不像北京人、广东人追求大气派、大产品,而是从小处着手,填补全国小商品市场的空白点。正是温州人敢干、能吃苦的事实,构成了温州人创业成功的基础。

温州人以善于做生意而著称,国内流行着这样一句话:10个温州人个商,剩下一个会算账。这话有些夸张,却充分展现了温州人几乎是“与生俱有”的商人秉性。这种秉性源于南宋时期永嘉学派主张惠工通商的事功学说。受其影响,一代又一代的温州人自此走上了经商之道。在发展市场经济的今天,物化在温州人的身上,表现为人人都有独立创业的欲望。形成了一个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的温州人糖神。

“哪里有生意哪里就有我”,这是温州人的经商之道。在温州人的眼里,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能否赚钱才是最主要的。他们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你需要什么,他们就给你什么。只要赚钱的事,不管自己以前熟不熟悉,就要干,什么看好就经营什么,并且“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吃、请、送,样样都使得出。由于什么管用温州人就用什么办法,因此,温州的产品大都畅销全国各地。

正因为如此,温州人才四处闯荡,占据了外地人不屑一顾的那些领域,不声不响地富了起来。温州人追求自主、自立,人人都想当老板,且敢冒当老板的风险。他们不论干什么,生活中充满乐趣,而且敢于生活,善于生活,洒脱、顽强、从不失望。

创业在温州已经成为一种风气,勇于创业的人在当地总人数中占较高的比率,大多数温州人都希望能努力抓住每一个发展的机会,自己做老板。《上帝让温州人发财——温州创业文化启示录》的作者、复旦大学教授吴松弟说,温州模式没有什么秘密,之所以取得成功,不过是人们将深藏在心底的创业致富的欲望充分释放出来,并成功地弄潮于市场经济罢了。

但是,温州人确是有眼光的,当他们积蓄了资本后,就会把产品做大,最后从纽扣到服装、鞋子,从电子元件到成套电子设备,从日常用的小物品到高科技产业,并且涉入房地产、金融业,于是温州人越做越大,越做越牛。从小处着手是温州商人起家的拿手好戏,也是他们走向成功的奥秘。

此外,温州人能吃苦,最初体现在改革开放的早期,温州人可以在出门买不上火车票的时候就躺在人家座位底下,住不起旅馆就在路边凑合一夜。这种精神,从后来远赴海外的温州人身上更能体现出来。

在到达纽约地区的11万温州人移民中,有4万住在法拉盛,其次是布鲁克林,然后是长岛和曼哈顿唐人街。最早的温州移民居住在曼哈顿地兰西街,还有第二大道28街一带。跑船的温州人,有一些给外国人做管家、炒菜、做家务。慢慢赚了钱,自己做生意。当曼哈顿城下的犹太商人放弃服务行业的时候,精明的温州人该出手时就出手,经营服装。这些纽约的温州老板们,也是像普通工人一样一身工作服,满手老茧,自己上下货。

曾有美国学者对中国学者说,对于温州人,有一点尤其令他们佩服——那就是吃苦精神。这些温州人来了,什么技术都没有,甚至连英语都不懂。就凭着那种勤劳,孜孜不倦地干活,赚钱,不断积累财富。攒够了“第一桶金”他们就自己开店,他们都觉得自己要当老板,不甘心打工。就这样,他们竟然在美国能够成为百万、千万富翁。一份最新的数据显示,在全球各地经商的温州人近200万,他们创造的产值超过温州全市GDP的60%,也就是说,温州人在外面又“建造”了半个多温州城。

温州人的生意遍布天下。这也给了他们种种生存本领和技巧。有专家认为,温州人善于流动。而只有流动,才能够碰到机会,才可以创造机会。“流动中,会跟不同的人交往,会有不同的经历。可能是流动一百次,但是,只要抓住一次机会就成了。”

2001年之后,埋头苦干的温州人再次引起全国人的注意,注意源于相继出现的炒房团、炒煤团,经济学家惊呼,温州人正在进行从实业经营向资本运作的过渡。

此时的温州人,已经将一些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生意做到了极致。温州的打火机生产商几乎占据了全球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全球每十双皮鞋中就有一双是温州生产的。据调查,2005年,温州人在国内投资、经商、办实业的为175万人,温州人在全国各地累计投资额高达1760亿元,创业工业企业1.88万家,创办商品交易市场240个。温州人在温州以外地区所创造的生产总值,要大大超过温州本土的GDP。

温州人会赚钱,温州民间自然聚集了大量资本,央行温州中心支行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温州全市银行存款额高达1800多亿元,同时,据有关机构调查分析,温州居民手头还有1000亿元左右的现金。这些又在无形之中为温州人创造赚钱之道提供了种种可能。

温州人的赚钱之道,说到底就是“致富经”。为了致富,他们不怕走遍“千山万水”,不惜说上“千言万语”,不惧寻找“千方百计”,不怕历经“千辛万苦。正是凭着这本“吃苦经”、“创业经”,温州人才能够四海为家,不因小而不为之,最终赚得“盆满钵满”。

创业是人生成功的起点,所以很多人一谈到创业,都无法克制内心的激情和冲动,但激情有时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冲动过后可能流于平静。你的冲动能不能持续下去,你的冲动能不能确保你的创业成功,关键在于你有没有一个很好的创意,有没有一个将来带给你源源不断收益的创意。那么创意从何而来?从哪里可以发现你的创意并找到其中与利益的结合点?本章将与你分享如何让创意成为你成功创业的基础。

⑵ 上海普通人去了适合干些什么挣钱啊

1、餐厅服务员

如果刚来这个城市,一定要记得,先安顿下来,而且服务员岗位一般不会有坑。而且要找大型的连锁餐饮,有晋升空间还有工资保障。

服务员一般都可以提供包食宿服务,提供高低床宿舍和一天3餐,大大得把生活成本给解决掉了。

2、手工品制作

如果性格比较内向,有一个技术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心灵手巧,不妨可以选择工艺品制作这个工作。如今现代社会,工艺品取大受追捧,尤其是手工工艺品,那可是相当受人喜爱的。

3、社交电商

如果是一个好友很多、日常比较爱聊天的人,可以试试做这个,拉几个群,每天把平台推荐的商品简介发到群里,鼓励大家购买,很快就能积攒起一批固定的客户,光这些客户的购买力,就够每月挣些零花钱了。

4、卖凉菜

有手艺的人是最不愁的。如果自己会做菜,可以在家做拌黄瓜、拌萝卜、泡椒凤爪等等,还可以送货上门。

5、快递员

如果想赚得多,每天的工作量都会非常大。这职业入行不难,只要体力够,脑子清晰,对于地图的熟悉程度高就行了。

⑶ 上海生意很好的面馆在招学徒,我打算做学徒之后自己出来开面馆,去他们那里做可以学到核心的技术吗

开,隐隐涌上心头的这种感觉,让我感觉到无边的迷茫和孤独。离开很容易,也不用道别,也不用挥手,但是离开了自己生长之地,宛如浮萍一般飘摇在风雨的凄凉使人永远忘不了这一时刻。鸟倦飞而知返,枯叶落地归根,在这一刻,我终于理解了那些客死异乡的游子,人生已逝万事了了也要让人把自己的骸骨千里还乡的郁郁情结。我不知道我能活多久,脑子里一片混乱,好象有无数人在哪里争吵,拉着我往这边,拉着我往那边…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在哪一边,该去哪一边。
我呆呆的站在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我很羡慕他们,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而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也没有人告诉我,我应该去哪里。人间的日子真是过得很快,一转眼,太阳散尽了自己的光辉,就要天黑了,四周的行人也少了,偶尔一个匆匆路过的,脸上也挂着那种渴望回家的神情。家,多好啊。家中的妻子也许已经做好了饭,等着出外的丈夫回家团聚,儿女们也许正等着外出的父亲带回他们期待的零食,玩具…
而路上匆匆的行人,也许都想着家里丰盛的饭菜温柔的妻子和天真的儿女,还有回家那一刻儿女入怀,妻子含笑的无比温馨…家,我没有家,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
突然间,我想到了千年以前我初入轮回时的那个家,那里有我的父亲,母亲,还有她…我宛如溺水的人找到了一根浮木,黑夜行路的人看见了一丝灯火,我无法抑制心头的激动“我要回家!”
在夜幕最后降临的时候,在依稀的炊烟,点点的灯火中,我化作一阵风,向远方飞去,远方,是我的家,阔别了千年的家。
依稀还记得家乡的位置,就在山的那边了吧。我恢复本相,走在山路上。山路弯弯,山的那边有一座城镇,名叫“桃源乡”,我就曾经住在那里。走在山路上,四周绿树环绕,飞鸟嘈杂,野花的香味带给我人间的气息。能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真是一种福分啊,我想。我再次从沉积的记忆里找到了当年在这红尘中的点滴,春花秋月杜鹃夏,白雪皑皑寒意加。故园堂前的桃花,不知道在我再次回来的时候是否盛开依旧?村口塘前的老柳树下是否还有嬉戏的顽童?街上那飘香的酒馆是否热闹如往昔?曾经住过的老屋是否依旧为人遮风挡雨?曾经青梅竹马的玩伴是否又轮回在此?
想着想着,我的脚步却越来越慢,近乡情怯,阔别了千年的时光,故乡,是否依旧是我的故乡?离城镇越来越近,我的心越来越不平静,心如乱麻,不知从何理起。心慌意乱中终于再次踏上的曾经的故土。
记忆中故园的印象已经荡然无存,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街道,陌生的树木,还有永远都是陌生的人。一切似乎又是那么熟悉,街道的石板还是过去的颜色,树木的风姿依然是过去的窈窕,人的面孔似乎都曾相识,只是不知从何说起。
转大半天,终于找到了我千年以前的家,我曾经住过的地方,我曾经和父母家人生活的地方。老宅已经没有了,这里已经变成了一片桃花林,只有林中孤单而立的那尊残破的石狮让我知道,这,就是我的家,千年以前的家,已经没有了的家。 (未完待续)
人都说一死万事空,其实,很多事情都一直存在的,不堕不灭,无生无死。
我是一名鬼卒,一个轮回司主手下的小喽罗。我们可算是天上地下最低贱的生物,只能在黑暗的地狱里生活,永生永世。
我的职责就是在奈何桥边巡逻,是个清闲的差事,因为这里除了偶尔经过孤魂野鬼,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会有。我经常呆呆的坐在奈何桥边,呆呆的看着孤单的魂魄,孤单的飘来。天天,月月,年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一天,我信步走到奈何桥边,黑暗里隐约传来一阵轻微的抽泣。我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一个女鬼在那里哭。我问她为什么呆在这里,她说她不小心弄灭了照亮轮回路的灯笼。我心情好的时候也乐意帮助别人(鬼),那时我心情很好,所以我就说我可以带她去轮回司。她擦了擦眼泪,对我嫣然一笑:“谢谢你。”刹那间,我的胸口好象被什么猛击了一下,心里好乱…我从来没有见过笑得如此好看的鬼魂,我只觉得自己的脚好象变软了…
到了轮回司,司主查看了她的记录,说她是枉死的,不能投胎转世,只能住在枉死城。她一下子哭了起来,我也一下子心软了,问司主可不可以让她去投胎。司主发了火,骂了我一通,骂得我浑身发抖,她也吓得不敢再哭。我垂头丧气的带她去枉死城报到,路上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到了枉死城,我让她进去,她点了点头,走进城去。我目送着她远去,这时,她回头看着我,又说了一句:“谢谢你。”她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城门,只留下我呆呆的站在那里。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我惊奇的发现我还挂念着她。于是我偶尔就会跑到枉死城去,偷偷的看看她。我发现她经常很早就急匆匆的跑到望乡台去,在那里看上一整天,然后哭泣着离去。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她哭的时候,我也想哭…
春天已经悄悄离去,零落的杨花已经化做漫天的飞雪。燕子回时,天际陪伴着灿烂的落霞,远去的已经消失在如水的眼眸,新来的早就烙上心头。无意间,有一种隐隐心动的心绪却似乎依然萦绕心头,不曾随南燕归去。
那年清明,我找到了她的坟墓。一捧黄土前,一杯水酒,三色果品,两个痛哭的人,一个大人,一个小孩。我呆呆的看着那两人,一种从来不曾有过的伤心,失落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我在那里呆了很久,一直到深夜。喝了一杯人间的酒,劣酒苦涩,心里却感觉不出是什么滋味。有一次,我不经意问白无常大哥,枉死的人怎么样才能投胎。他说需要因果。我问什么是因果。他说因果其实也就是代价,如果有人把投胎的机会让给没有机会的人,那么就可以投胎了。他又说,这机会白痴也不会愿意让给别人的。
日子又过去了很久,轮回司主把我叫去,说我已经满了年的修为。问我有什么选择。我说我愿意去投胎,轮回司主问我愿意去哪里,我说我愿意让她去投胎。司主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白无常更是惊奇得舌头掉到了地上。司主告诉我,如果我放弃年道行的话,将重新去做一个鬼卒。我说:“我愿意这样。”说完,我静静的离开了,这时我的心里很平静,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她走的那一天,我偷偷的看着她,直到她喝了孟婆婆的茶汤,上了转轮台。远远的,我已经看不到她了,我忍不住从藏身的地方走了出来,望向远方。孟婆婆吃惊的看着我,慢慢叹了一口气,继续摆弄她的茶汤… 这一次,我不知道我该再期盼什么…过去的一切已经过去,如昨夜梦中的泪痕,今朝已无法寻觅。梦里无尽的心思,依稀记得铿锵如鼓,震得世界崩落。梦醒时却只留下无法拼合的残片,如远古的文字,无从说起。但是那让人隐约记忆的耳语,却象闪电的光华,撕破脑海永恒的夜空。 不知道梦到了什么,也不愿意去追寻梦中的浮云。我知道,不会伤心,自然不会流泪。拂弦轻唱,不唱悲歌,红尘中悲伤事,已太多。信手填词,难填笑语,人世间欢乐趣,谁人知?而我犹如风霜中的野花,不知道将为谁而开。犹如荒原孤独的野草,不知道将为谁而绿。
我再次放弃了投胎的愿望,我怕再看到那诱惑我的万丈红尘…害怕再看到让我无法忘怀的嫣然一笑…轮回司主叹息说象我这样尘孽纠缠的鬼是做不成神仙的。我依然坐在奈何桥旁,做一个鬼卒,等待着一个也许不再存在的人。
再次坐在桥头,我看着过桥的鬼魂们,他们的脸上似乎都写着一个故事,在他们空洞的眼眸里,似乎在讲述着曾经以往的那个时刻。看着他们的迷茫,我庆幸自己还有知觉,我渐渐懂得,人间给了所有的人无数的问号,而答案需要在哪里寻找呢?地狱吗?我想不是,因为我的心里,也有太多太多的问号。
我再次回到了没有欢乐,没有希望,没忧愁的日子,一个鬼魂的日子。信手拂弦,本应随性长歌,谁料琴声幽怨,杜鹃啼血,良人思归。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又谁能知乱弦之中两重心字,一生愁! 弦随心动,恨手难如意,只赋得半阕残词,一弦悲歌。沦落千载,脑海中只拾取了无数残缺的点滴。回望往昔,物是人非历历。满怀希冀把记忆的点滴汇聚,谁知道却变成一幅野渡无人舟自横。
日子继续一天一天过去,我一天一天在桥边走过,虽然我已经不再期盼,但是我每次经过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的望过去,看看从桥那边是否有那个我忘不了的影子。每次这样,我都会暗自觉得自己很蠢,在心里骂自己几句,但是,只要走到这里,我都会做这件愚蠢的事情。甚至我还神经兮兮的跑去了枉死城,想看看是否还有那个在望乡台上哭泣的魂。后来的日子里,我开始有点后悔,后悔为什么在她离开的时候不去和她说最后一句话;后悔为什么在她离开的时候要偷偷躲起来而不看她最后一眼;后悔在她离开的时候…世间幸有记忆,能记得世界的颜色;世间哀有记忆,能记得世界的灰暗。时间的魔术把彩色与黑白重叠,把它撕裂,把它挥洒…留下漫天纷飞的纸片,让我去追逐,去拼合…为了忘却的,为了不能忘却的,为了忘却不了的,一切。在春雨里绽放的花朵,随着秋风纷纷飞落,花瓣轻舞,让最后的娇艳在阳光下吟唱出一曲依依不舍的恋歌。不愿离去的花瓣啊,就如我零落成泥的心。自然之神啊,你让温柔的春风唤醒花的魂魄,为什么又让无情的秋雨湮灭花的生命,难道世间的一切都应该有始有终… 离别总是太匆匆,挥一挥手,天边云彩依旧。过客匆匆,不经意间蓦然回首才明白。而此时早已曲终人散,落幕的掌声余音在耳,舞台上却只有自己独对清秋。离别总是太匆匆,挥一挥手,看似欲走还留。秋风声里人远游,曾经纷飞于身边裙裾的褶皱萦绕耳际软语的温柔是那风筝的线,任风筝越飞越远。丝线早已断,风筝早已不知何处。我却不知道一切已经结束,依然紧握着那一截断线,等待着归去,归来。离别总是太匆匆,挥一挥手,还依稀记得你的气息,还常常怀念你的长发,还偶尔寻找你的影子…等到秋风再来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一切是否也会象残花一样被雨打风吹去,零落,湮灭,了无痕迹。 那一天,我见到了地藏王菩萨。地藏王菩萨是地狱里最高的神,也是最温和最善良的。地藏王菩萨的慧眼一下子看穿了我心中千年积郁的迷茫踟躇,他很惊异于我,一个鬼魂居然也有如此的心事。他叹息道:“苦海众生,回头是岸。”可是我始终听不明白他的话。我尽情的把我心里积压的一切讲给了菩萨听。菩萨问我:“什么是缘。”我答不出来,菩萨又问我:“什么是情。”我完全不明白。最后,菩萨问我:“你有什么愿望吗?”
我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痛哭流泣求菩萨让我做一次人,求菩萨让我和她,结一段尘缘。菩萨答应了,答应用我千年的修为换一次与她同世为人的轮回。最后,菩萨对我说:“万事随缘,莫执着。”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这一天,我终于转世为人了。
我家是当地的豪门,我一生下来就是少爷。
慢慢的,我长大了,喜欢上了邻家的姑娘。她家是我家的佣人,从小她就在我家帮工,小时候我们一起玩耍,可是长大了却渐渐疏远。可是我发现,我一天比一天喜欢她。而且我想,她应该也喜欢我吧。
在她18岁那年,父母禁不过我的请求,向她家提亲了,她家自然答应了。
那天我在她家门口碰见她,满心欢喜的想和她说句话,谁知,我看到她一双眼睛里却流露出无比的憎恨。我的心一下子凝固了,我怀着不安的心情回了家。隐隐觉得将要发生什么事情。果然,在迎娶她的那一天,她和邻村的一男子私奔了。我爹大发雷霆,派出大批家丁出去追赶,我也心慌意乱的跟了去。不久就追上了她们,我惊讶,迷茫,胆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呆呆的看着她,看着她。她也看着我,那一双清澈的眼眸里仇恨的旋涡将我吞噬。顿时百感交集,心一阵收缩“她恨我!!”我眼前一黑…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家丁告诉我她和邻村的小伙子一路逃跑,最后双双跳崖自杀了…我一听到这消息,世界的一切都不存在了,时空都化为乌有…往昔的爱人只留下灰色的轮廓。过去的水晶在我手中变做了松散的沙雕,被时空的潮流吹散,一点一点,变作了风。风去何处?你不愿意带我而去,但是你至少带我的心离去,请不要丢下我一人,在世界的尽头呼唤,无尽的呼唤。黑夜会来临,生命也会消失,为什么两重心字却无法解开,为什么里,这是不正当的,是乱伦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他指出了王后的罪责,也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杀死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杀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子民们,还有王后的阻挠,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杀死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忍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杀死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狠毒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杀害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仇恨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王后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阴谋。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杀死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宫殿,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

⑷ 上海100万能做什么生意。我有5年生意经验原先机械做

餐厅

⑸ 上海 有没有做过卡通人偶服装出租的老板请指点一下生意经

可以做就看你在吗经营了

⑹ 上海出租车司机,上过电台电视访谈的,讲述自己的生意经,如何识别客户,比藏勤出来晚的,名字叫什么春

我是从前几个月的意林看到过,不过忘了是哪一期的了!举了几个例子,比如说看人的穿着,表情,手上的东西等等,他的月薪能达到8000而上海的平均同类工作月薪才3000,很多同行再听他讲之前都不信!
“人怕出名猪怕壮”,一夜成名的“大众新亚”出租车驾驶员臧勤,对这句老话算是有了切身感受。面对同行的质疑、误解甚至人身攻击,“快乐车夫”这些天却始终生活在困惑、烦恼和无奈中,失去了原本平静安稳的生活。

没想到引火烧身

昨天晚上,他向本报记者倾吐了内心的委屈:“不少同行只看到我赚8000元,却没有看见我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我将自己十多年积累起来的‘生意经’与同行分享,是希望与‘的哥’们共同富裕,却没想到引火烧身给自己惹了‘祸’。早知道,我‘闷声大发财’不是更好吗?”自“8000元的哥”的“传奇经历”被媒体披露后,臧勤似乎一下子被不少同行“铆上了”,流言蜚语不时向他袭来,什么“原来管理部门说好了要降低驾驶员的指标,现在他一出风头,这项政策‘黄’了”,什么“他做生意‘花头’很浓的,否则怎么可能每月赚这么多钱”,“故事”编得越来越离谱。“个别同行甚至放出话来,扬言今后在马路上做生意时碰到我的车子,就毫不犹豫地撞上去。”臧勤心有余悸地说。

能体谅同行压力

“出租车驾驶员是一个风险很高的职业,其实我十分体谅同行们目前的工作压力和生活现状。”正因为如此,臧勤才愿意冒着今后自己减少收入的风险,将自己的服务技巧和“生意经”公开,“好让同行们少走弯路,花同样的时间去得到更大的收益”。可让臧勤不解的是,一些同行不愿从他的经历中借鉴有效的接客方式和服务技巧,只认做生意“凭运气、靠天气”一条死理。

为同行赢取尊重

臧勤一夜成名后,许多国内外知名公司和高等学府相继邀请他去“交流”,并支付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讲课费”。“我早就说过,我并不是一个想出名的人或是见钱眼开的人,但既然别人抬举我,我想我是代表上海‘的哥’去这些大公司与员工面对面交流的,我要为我的同行赢得尊重,提高大家的社会地位。”臧勤觉得困惑的是,这些不是同行的员工对他的工作热情、快乐心态、服务技巧、勤劳敬业颇为赞赏,作为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动力;而他的不少同行只关心他究竟赚到了多少,对他如何赚8000元这个过程并没有太大兴趣。

臧勤希望广大市民与乘客给予出租车驾驶员更多理解。他诚恳地说,月收入8000元在整个行业中仅属极个别的现象,不要因为自己的高收入影响到广大“的哥”的切身利益,“毕竟眼下‘的哥’纷纷‘调枪头’另谋生路是一个现实,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关爱。”本报记者张欣平

⑺ 【投票】上海俚语中“勿是生意经”的意思是

1. 做事不像话????感觉不太像。。。貌似口语里,就意思你这样下去总不是个头,不是个办法。。。 查看更多答案>>

⑻ 上海生意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生意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0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详见许可证),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网络技术的开发,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相关技术的“八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经纪),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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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31011500092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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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生意经,外地人可以办理上海图书馆借书证吗

图书馆借书证一般是不区分户籍什么的
只要有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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