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资本市场现状
八十年代初首期国库券的发行拉开了我国建立资本市场的序幕,十七年的发展可概括为三个阶段。
1.资本市场的起步和成长阶段(1981—1985年)。1981年国库券的发行,意味着中国资本市场的起步。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在这个阶段,资本市场只是处于逐渐发育和成长之中,只有证券的一级市场,而且各种证券的发行基本上靠行政手段,发行国债的动因是弥补财政赤字,国债发行规模较小(五年来累计发行仅135 亿元)。 股票发行起始于1982年,初期由集体企业发行,1985年国有企业亦开始发行股票。由于当时人们对股票、股份公司等认识不充分及其它一些原因,一些企业以“股票”之名发行的实际是“企业债券”,股票不含所有权,有固定期限,且还具有提前兑现的选择。
2.资本市场的形成阶段(1986—1991年)。其突出特点是,随着资本一级市场的逐步成长,以公司债券和股票交易为主的证券二级市场率先成立和扩大。第一次实质性意义的证易交易试点发生在1986年沈阳设立的公司债券柜台交易;但其交易仅限于两种债券,且价格由政府确定,交易不发生收益,市场冷冷清清。此后,一些企业真正发行了股票,且在上海和深圳两地逐步形成了以柜台交易为特点的交易市场。1988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政府债券交易的试点,证券交易成为合法化,随后交易城市逐渐扩大,交易量迅猛增长。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的形成,亦是资本市场形成的标志。
3.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阶段(1992年以来)。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市场经济新体制成长的转折点,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亦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1 )沪深两个交易所由地区性的交易所成为辐射全国的交易所,区域性的交易中心开始形成,初步形成了不同地区不同交易品种的格局。(2 )资本市场的规模日益扩大,表现为:国债发行逐年迅速上升,1994年突破1000 亿元,1995年突破1500亿元,1996年达1956亿元。截止1996年底国家累计通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6537亿元,余额为5654亿元,国债交易从无到有,交易市场、交易额迅速成长,沪深证交所至今上市公司总数已逾700家,1996年底总股本已达1110亿元,市价总值达9842亿元,全年累计成交逾21330亿元;75家获批准的投资基金共募集资金57亿元,并有51 家上市交易;全国已有180多家产权交易中心, 上千种上市产权可以持牌交易。(3)从交易品种上沪深两个交易所亦从单一的股票交易, 逐渐发展成为以股票交易为主,包括债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以及认股权证等多种金融工具,上市交易的金融商品已达400多种。(4)资本市场逐步国际化,B股上市公司从空白发展到近90家。这期间, 我国企业开始了到境外上市的试点,目前已有29家企业分别到纽约、伦敦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上市。
郎咸平的博客里有详细的解读
㈢ 分析金融市场的现状应从几方面着手
市场的疲软,你从哪方面都分析不透,市场好转了,你怎么分析都有道理。
㈣ 分析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状况
—— 以下数据及分析均来自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科技金融服务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金融科技发展历程
金融领域的科技应用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金融电子化、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第三阶段金融科技强调利用前沿技术变革业务流程,推动业务创新,突出在大规模场景下的自动化和精细化运行。
㈤ 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
下面这些分析的很好,希望对你有帮助!!
1 证券市场的现状分析
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证券市场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 1981年到1987年国债年均发行规模仅为59.5亿元,进入90年代以来国债发行数额年均达到千亿元。 而1997年已达到2 412亿元。在股票市场上,迄今沪、深两地上市公司已达900余家,上市股票市价总值达2万亿元。 我国资本市场在短短十几年,达到了许多国家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实现的规模,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自身功能的发挥,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是:
1) 证券市场规模过小。以股票市场为例,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规模看,与国外还有相当大差距,参与股票投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全世界平均为8%左右,发达国家的比例则更高,如英、美均在20%以上。我国目前股市投资者为3 300万人,仅占全国总人口的2.7%。另外,从股市总市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看,世界平均为30%左右,美、日、英等国均在80%以上,而我国为24.2%,况且在总市值中还包括大部分不流通的市值,如果扣除这一部分,我国股市总值占GDP的比重就更低了。由此可见,我国股市规模较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有较大差距,同时也可以看出在我国扩大股市规模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2) 资本市场主体缺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而目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非常脆弱。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企业主体地位残缺。另外,我国资本市场主体残缺还表现在投资主体主要是个人,其投资的质和量均较低,以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比重明显不足。相比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主体,其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年金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由于机构投资者是专业性金融中介机构,其投资活动具有投资量大、交易费用低、交易风险小的特点,很受大众投资者的欢迎。如美国,每4户人家就有1户向投资基金投资。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性投资者发展滞后,这使得仅靠若干家大机构和数以万计的小股民散户所支撑的股市投机盛行,股价暴涨暴跌难以避免,阻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3) 市场分割,整体性差。首先,一级市场的发行仍然按地区分配额度,限制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债券地区性发行市场也是按省分派额度(企业债券发行)和按银行分支机构分派额度(政府债券发行)。至于二级市场分割则更为明显,把股票市场划分为A股、B 股和H股,构成中国股票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即使在A股中,国家股流通与转让只限于极少部分,而且A股不允许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交叉挂牌,限制了全国性市场的发展。在股票市场中呈现出A股与B股、H股分割;个人股、内部社会个人股与内部职工股分割,个人股市场与法人股市场分割。如此繁杂的分割,不但不利于经济体制改革,也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惯例接轨。
4) 市场中介机构不完善。证券中介机构从广义上讲就是在证券市场上为参与各方提供服务的机构。我国目前的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虽然其业务已涉足证券的承购包销、发行、交易、自营、财务顾问等内容,但与国外投资银行业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功能缺陷,例如投资银行核心任务之一的购并业务对于我国中介机构来说几乎还未曾涉及。西方国家的公司购并活动大多由投资银行策划完成,投资银行起着搭桥牵线、筹划交易过程、为交易筹措资金和参与交易谈判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这样的中介机构,这就严重制约了我国企业重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5) 流动性不足。流动性是指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流通性强的金融工具,同时又有大量参加流通的主体。检验市场流动性通常可从交易量和成交价的关系入手,二者的关系越密切,流动性就越差。美国股市中二者变化的关系指数为0.01,而我国沪、深A股市场的关系指数分别为0.52和0.40,说明我国股市整体流动性是比较差的。造成股市流动性差,一方面与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投资者参与不足有关,另一方面与国家股不能进行交易、法人股在STAQ和NETS市场交易微弱有很大关系。流动不足使股票价格扭曲,资本流动失去了动力和方向,资源配置功能受到抑制。另外,由于国有股不能流通,这将对国有资产的结构调整产生不利影响。
6) 资本市场交易工具品种单一、结构残缺。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保持多样化趋势。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中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权、认股权证等投资品种,而且这类衍生工具的交投大有超过现货市场之势。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上的集资形式更为多样化,在债券、票据和存款证3种形式的基础上,先后出现了浮息工具、变息工具、可换投股债券、信用卡应收债券等多种形式,目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债务工具已增至129种。相比之下,我国大陆的资本市场除股票外,5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5年的交易工具又受到种种限制,这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7) 证券市场制度不健全。证券市场制度是支撑证券市场高效、公平运转的基础,包括信息披露制度和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等。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无论从制度本身还是从执行上看都存在信息公开不够的问题,表现在一些重大信息披露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主观性,极大挫伤了股民、债券投资者的信心。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是指证券投资者在获取有关信息后,被给予证券投资期收益以必要的保障和实现的制度。我国证券市场的利益保障与实现制度很不健全,使投资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过大,严重措伤了股民的投资积极性。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了《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然而证券交易的基本法规《证券交易法》尚未制定,证券法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导致证券交易的某些环节无法可依,加之对已颁布的法规执行不力,证券交易的违规和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我国1995年发生的“三.二七”国债期货的严重事件,主要原因就是证券法规不健全、监管不严造成的。
2 证券市场的发展构想
2.1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资本市场主体发展
证券市场主体质量的高低,对我国证券市场能否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资本市场主体的发展。
1) 取消额度管理代之以核准制。股票和债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是一种典型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对证券发行标准制定较低,这给行政部门行使权力提供了较大空间,政府为企业包装上市,后患无穷。为此,国家主管部门应该严格上市公司审批,提高上市标准,取消或减少行政干预,将证券市场的额度管理换之以核准制,使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都能通过竞争达到上市的目的。这样既增强了市场参与的公平性,又能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使企业经营者把精力真正放在如何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益上,而不是通过旁门左道达到上市的目的。国家可以对不同行抵贫ú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