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分析 > 上海二套房房产税

上海二套房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1-04-25 01:12:12

① 第二套房房产税百分之几

第二套和第一套是一样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1)上海二套房房产税扩展阅读:

计算方法

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纳税申报

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② 二套房房产税缴纳政策

上海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外地户籍:新购。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人均60平(含60),超出后,超出部分减税。 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套卖出,退税。所以如果您首套没有超过人均60平,是不需要缴税的。

③ 二套房产税费怎么计算

二套房产税费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1. 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所需材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

  2. 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 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

  3. 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④ 如果在上海买了第二套房把第一套房卖了还需缴纳房产税吗

具体看你名下存量房的人均面积是不是超过60平,超过部分缴纳房产税。 如果你是在买第二套房一年内卖出第一套,可以返回这一年已交第一套房产税。

⑤ 房产税怎么计算的二套房房产税是多少

上海的房产税的税率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具体以征收试点的当地政府具体规定。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五条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5)上海二套房房产税扩展阅读: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征收对象。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⑥ 上海房产税和二套问题

您好,我是上海德佑地产王建军,很高兴为您解答:

按你们的情况可以买一套婚房做为首套房,不用管面积多大不用交房产税的!但契税有可能要按3%交的!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⑦ 上海第二套房的契税是多少

上海第二套房的契税是多少?想必很多置业者都很关注这个问题,上海第二套房的契税是多少?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些资料,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根据上海房产税征收细则,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根据上海房产税征收细则,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并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的时候,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这就衍伸出一些问题:

1、如果每年交,我的钱应该交到哪里?

2、如果我嫌麻烦,我不每年交,以后我房子再交易的时候一次性缴纳可不可以?

3、10年一交或者20年一交会不会有处罚措施?

其实上海房产税来的是轰轰烈烈,声势浩大,但是细细看下细则,却不难发现征收环节还有好多东西值得去完善,在不久的将来,这类型法律纠纷将是楼市不间断的议题。

难道只要不是在1月28日后买的房,原来有多套房的也不用交税吗?

细则上明确提到“新购”两字,征收对象具体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下面几种情况不用缴税:

A)凡是2011年1月28日前成交的商品住房,即使是一人拥有千万平方米,也无需缴税。

B)只要是本地人购买首套房,哪怕是几千万的独幢别墅,也是不用缴税的。

C)只有一套房的人,不用缴税。

D)没房的人,自然不用缴税。

A类代表实力派,真有钱的人;B可以代表暴发户;C代表温饱型;D显然是无产阶级。这四类人扣除后,那么剩下的就是有些财富,但远不及富豪的、夹在中间的一类人,他们才是最纠结的人,钱到底放哪里,这是个令人范愁的问题。

假如一个房子180平,房产证上3个人,A,B,C一般亲戚关系,现在C要再买房,怎么算面积?每个人算60平米?

按照问题中的假设,A,B,C三人的人均住房面积是60平,如果C再买房,就超过人均60平的标准,按照细则上所说的,60平以下免征,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是指哪个?是房屋交易后的预登记,还是交契税办产证的日期?2008年买进的房,一直没办产证,算新房还是老房?

从相关业内人士了解到的情况,2008年买的房不算新购房,购房日期以打印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计算税费的公式是不是面积*单价*70%*税率=税额?

细则上说,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也就是说,如果一套应税住房价值100万,那么只按照70万的价格来征收,计算方式为:总价*70%*0.6%;如果刚巧这套住房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房均价2倍,那么税率就为总价*70%*0.4%。

为什么会有70%的说法?

根据《暂行办法》,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为何要按照交易价的70%计算,而给予30%的“优惠”呢?是否可以这样设想:政府认为上海房价中平均存在30%的泡沫成分,对于这部分“虚假”的“泡沫价格”,应该给予免税,以示公正。

那么衍生出大问题:

A)官方认为上海房价虚高30%

B) 十二五上海房价调控目标:房价下调30%

征收房产税以后,房租会不会进一步上涨?增加普通租房者的经济压力?

0.6%的税率,然后还要打7折,相当于交易价格的0.42%。这个税率比起以往的房价增长速度是多少?1/50还是1/100还是更少?以上海一套300万的两房计算,一年需缴纳12600元房产税,如果物业闲置,那么就当是每月多还了1050元贷款吧,不算重吧。

如果出租,这样的房子装修后租金大约在5500左右每月,增加1050元相当于20%不到,实际上房产税完全可以通过提高租金消化掉,租金可能会有20%左右的涨幅,普通住房者的经济压力会增加。

有两个值得考虑的建议:

1、自己买套房子,不去租房(显然,这个方法对于大多数没有房子的人来说过于艰难)

2、租房的时候问下房东这房子是不是要交房产税,我们的目标是,只租旧的,不租新的。

这个政策是不是对没有上海户口的人都算在内的?

如果没有上海户口,但是今年你又打算买房了,那你就准备交税吧,细则将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也纳入了征收对象范围。

真正炒房的会在乎那点钱吗?

1、关于炒房:新国八条已经明确了限购,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限购一套住房,从这点上来说,已经限制了炒房者的房源和销售渠道。

2、关于出台房产税的目的:房产税重不重,是否影响到投资决策结果,关键还是看房产税率和房价增长率之间的比值关系,对于现在轻松20%,甚至100%的房产增值速度,0.6%(实际是0.42%)的房产税实在是轻到可以无视。如果房价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那么房产税说不定才能起到调节房产投资的作用。显然,房产税出台的目的绝对不是所谓的调控房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4-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⑧ 购房契税交多少 上海二套房购房契税征收

购房契税交多少:上海二套房购房契税征收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

六、税收减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五)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七、收入用途

对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产税由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二)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三)凡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

交易当事人须凭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四)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五)应税住房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暂行办法规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

九、部门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财政、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组成的房产税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

(二)协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应税住房房产税征收控管机制,根据本市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共同做好应税住房的认定工作。

(三)实现信息共享

市地税、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财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共同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个人住房信息数据库信息共享。

十、评估机制

房产税税基评估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地税、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其他事项

本暂行办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中的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

本暂行办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阅读全文

与上海二套房房产税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信托综合岗 浏览:278
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浏览:790
融资后装修 浏览:85
货运平台融资 浏览:757
长兴县金融办公室小额贷款 浏览:431
股票基金行业 浏览:729
中帅金融资产 浏览:212
小鱼互联融资 浏览:704
信维通讯股票 浏览:556
企业融资也称 浏览:232
融资无警状态 浏览:550
股票跳空缺口 浏览:49
二氧化碳重整贵金属催化剂 浏览:98
飞力达股票千 浏览:23
单个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限制 浏览:527
房屋贷款信息审核 浏览:156
三宜融资 浏览:573
股票内外比多少 浏览:107
格力置业股票 浏览:337
融资租赁成功案例 浏览: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