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异乡人都希望能够在上海能有机会获得自己的房子。在准备购房之前,外地人必须了解在上海购房的限制条件。
一、2015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限制条件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2014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PS:如果你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二、2015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买房政策现在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如下: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ps:这也促成了很多因为买房的速配情侣,欢喜的背后尽是无奈。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注意:这里说的是累积而不是连续)
三、2015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户口问题
11类人士入沪籍可走快车道上海市人民**2010年8月制定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据该办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市人保局网站2011年1月4日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非沪籍毕业生打分落户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将要被打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只有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公布的“标准分”,才可以办理上海市户籍。点击查看:上海户口评分标准无房者不必买房再落户"居转户"可挂靠人才中心●持《上海市居住证》落户2009年上海市**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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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现在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新政策条件限制有哪些
在上海买房条件:
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63个月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一次性补交的不予承认),不能中断。
C.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及政策有哪些
随着限购政策的执行,作为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遇上了一个不得了的“麻烦”,就是要自查一下,作为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是否满足,否则也只能望房兴叹了。
2015年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
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相关政策
根据住房限售政策规定,外地人在上海买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为已婚人士,因为从上海限购政策执行的实操层面来看,已经禁止外地单身人士在沪买房。第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上海限购令内容规定:暂定在上海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以上是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相关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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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外地人在上海购房政策
上海外地人买房条件
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2、该家庭在沪无房。
3、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4、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5、2016年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6、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4)2014外地人上海买房新政策扩展阅读:
迁入户口
按照《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办法第十一条,办理“迁入户口”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持证人员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 上海购房政策2014
上海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源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购房政策2014
一、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二、每户家庭在沪限购1套房: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三、动迁房提前上市: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四、抓紧房产税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F. 2014年外地人上海购房条件
不需要是连续的,累计的就可以
请仔细看下面的条件,目前的政策早已调整了,不是13个月,而是24个月以上
在上海买房需要同时具备3个条件:
1.购房者必须已婚
2.购房者原先在上海无房
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一次性补交的不予承认)
G. 现在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最新政策条件限制有哪些
外地人在上海的买房的最新政策条件限制:外地户籍家庭需要在上海没有住宅,同时能提交近两年内满一年以上的在上海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才行,如果不能满足上面的要求则不能买房。所以非上海户口买房之前,可以提前去办理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可以来电详细阐述案件要点,以便提供更贴切的解决方案136 1170 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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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子最新政策
2015上海外地人买房条件分析。2015愿我们都有一个家,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从现在的上海人口比例来看,外地人占相当大的比例。然而,很多在沪就业的人却大多数是租的房子而非买的房子。这一点上我们中国人的情结很重,“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而且,2015上海买房有了一些刺激性的政策,像是央行降息等等,相信会有不少人会在这样的政策鼓励下有买房的想法和行动。那么,关于2015上海外地人买房有什么条件就是我们需要了解的了。2015,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有什么样的限制条件呢?2015,上海外地人买房有什么样的政策呢?2015,在上海的外地人买房之后能否也解决户口问题呢?
一、2015非上海户口的外地人在上海买房的条件
对于2015年想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2015年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关于补缴社保这点,根据本市住房限售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累计缴纳满24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二、2015非上海户口的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后的户口问题
根据上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来沪创业、就业,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办户籍。条件设定分为申办条件和激励条件。
1.申办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激励条件
(一)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二)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三)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四)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希望上面分享的关于2015上海外地人买房的信息能够未有需要的朋友提供切实的帮助,如果是打算以后长期在上海居住生活的话,买个房子还是十分有必要的。对于买房政策和条件的了解也是十分有必要的。2015希望我们能够在为上海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的同时也能够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能够在上海买房有属于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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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014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变化
上海2013年11月8日公布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七条措施,在二套房首付、限购等方面均有所“加码”,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则要求进一步加大。
一、落实各区县房价调控目标责任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13年初本市明确的房价调控目标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加强市场监管,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违反限购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增加住房用地供应。2013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量在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供应量,确保住房用地供应1000公顷。优化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加强土地市场跟踪分析和交易预警管理,确保土地市场交易平稳。
三、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加快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扩大受益家庭规模;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和分配供应,尽力满足保障对象租赁需求;继续做好征收安置住房搭桥供应,确保旧区改造家庭用房需求。参照物价、收入等因素,研究2014年放宽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努力扩大住房保障受益面。
四、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堵塞税收漏洞。继续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工作。
六、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调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管、地税、民政、人保等部门要发挥信息联网、数据交互共享的作用,加强审核。房管、工商、地税、价格主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备案管理等规定。加大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