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东兴证券和招商证券两家券商发布有关伊利股份的研报,如下:
招商证券:伊利股份买入评级 2018.12.18
来源:招商证券
事件:伊利投资长白山矿泉水项目, 健康饮品板块加码布局。伊利发布公告,投资 7.4 亿新建伊利长白山天然矿泉水饮品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 5.7 年,投资回报率为 16.34%,内部收益率为 16.01%,预计项目建设期为 31 个月。
包装水行业:优质赛道,谋而后动。
1)规模为软饮料中最大,增速较快。根据 Euromonitor 数据,我国瓶装水 2017年市场规模达 1579.2 亿元,属于软饮料行业最大的赛道,从增速来看,过去5 年 CGAR 保持在 11.65%, 未来 4 年增速中枢预计保持在 9%左右。
2)企业分层竞争,盈利能力差距较大。包装水以水源水质区分,主要可以分为以康师傅为代表的矿物质水, 农夫山泉为代表天然水,以怡宝(中高端)、娃哈哈(中低端)为代表的纯净水, 以百岁山、巴马活泉、长白甘泉等为代表的矿泉水, 以西藏 5100 为代表的冰川水,以依云为代表的高端矿泉水。未来几年消费升级趋势有望带动价格带向 3-5 元集中。包装水各公司盈利能力相差较大,西藏 5100 净利润率在 38%,但规模较小; 华润怡宝体量超过 100亿,净利率估测约为 5%。我们推测伊利项目的最佳对标标的为百岁山,体量适中,草根调研毛利率在 50%左右, 盈利能力尚佳,定位较为符合公司打开空间并提升产品结构的总体方向。
3) 跨界布局水有一定难度,期待定位及营销落地。 首先是供应链及运输问题:矿泉水一般存在水源地集中, 运输半径超过 500 公里带来的不经济问题,目前百岁山水源已经不再局限于惠州一地,在江西、浙江等均有水源,这也是未来伊利所可能走的道路。 其次是定位问题: 目前包装水仍存在消费者认知盲区,精准定位及定价难度较大,此前也出现部分品牌定价过高,大力营销情况下仍较难打开市场的情况。我们期待公司在渠道聚焦上进一步落地,并品牌故事上加大创新,以更好的实现市场突围。
战略板块多元打开发展空间, 迈向健康食品集团。 伊利以全球消费品龙头雀巢、达能为学习的榜样,作为乳制品行业龙头,伊利在渠道管理及品牌营销方面已具有相当优势。雀巢目前乳制品板块仅占总体的 15%,包装水占比 8%;达能乳制品占比 52%,包装水占比 19%。雀巢旗下雀巢优活纯净水、 perrier巴黎水, 达能旗下高端依云、 运动型饮品脉动在中国均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包装水板块 EBIT 保持在 10%-15 左右水平。
起航新征程,健康食品集团雏形初现,维持“强烈推荐-A” 评级。 展望未来3-5 年, 伊利在乳制品行业仍将继续收割市场份额,而在新市场、新业务板块的布局也将逐步加码,不断在新领域复制管理能力,打开发展空间。维持 18-20年 EPS1.03、 1.11 和 1.21 元, 25 元目标价,及 “强烈推荐-A”评级。
风险提示:需求回落,竞争加剧,新业务不达预期。
② 伊利股权激励为何导致亏损
2006年11月,伊利股份披露经修订的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总数占当时总股本9.681%,行权价格为13.33元,同年12月28日被确定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此后由于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447.9843万份,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2.05元。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等待期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伊利股份测算,公司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为14.779元/份,公司预计所有激励对象都将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将对公司等待期内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损益影响总额为73895万元。
2007年前三季度,伊利股份实现净利润33064万元, 由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无法抵消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带来的负面影响,伊利股份2007年度亏损已无法避免。
业内人士分析,伊利股份已进行了战略性的产能布局,但2006年年底完工的产能并没有在2007年的销售收入中有较大体现。由于乳品行业有着产业链较长的特殊性,乳品加工企业身处上游原奶价格上涨和下游消费市场竞争激烈的两面夹击。站在全行业整体情况来看,公司未来的增长将放缓。
③ 什么是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你好,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股权回购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要摸清楚创业企业原始股东真实的资产状况, 因为这是企业原股东回购风险投资商股权的经济基础。如果某个创业企业在风险投资商投资后发展得不理想, 而该企业原股东的个人所有资产都建立在该企业的股权之上, 则如果企业发展得不好,该企业的原股东就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回购风险投资商在该企业中的股权。风险投资商也实现不了通过股权回购来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
其次在设计股权回购条款时要注意回购条件的可操作性,即在保护风险投资商合理利益的前提下,还要考虑原股东的承受能力。过分苛刻的回购条件可能带来两种不良后果:一种是某些原股东什么样苛刻条件都全部接受, 这种原股东一般属于根本不想履约的类型,实际上风险更大;另一种就是原股东由于无法接受过分苛刻的回购条件而导致双方无法建立合作关系。
再次,在设计股权回购合同的法律条款时,要注意坚持:要求创业企业原股东在某种条件下回购风险投资商在该企业的股权,是风险投资商的一种选择权,而不是风险投资商必须将自己的股权卖给企业的原股东,以免在企业发展很好的时候,失去自己应得的更大利益。
在股权回购使用过程中,要注意研究被投资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比如:在国外,企业本身可以回购自己的股权,但是在中国大陆,未上市企业则不能回购自己的股权。所以,在国外,风险投资商在被投资企业中的股权可以由该企业自身来回购或由原股东来回购;而在中国大陆则只能设计成由企业的原股东来回购。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股权回购是风险投资商在无法实现其投资的回撤变现时的一种最无奈的选择,一般由原股东回购所实现的风险投资商的收益都小于该企业成功上市或由风险投资商自己将股权成功转让给第三方。所以, 即使在投资合同中设计了股权回购的条款,风险投资商也不能掉以轻心,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协助被投资企业经营者将企业经营好,以实现最大化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密切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经营者和原股东商议解决的办法, 如果需要企业原股东履行回购的义务,也要早与其联系,弄清楚原股东履行义务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以免原股东通过转移财产而逃避责任。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④ 股权回购请求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法》第75条规定了持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的三种情形: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存在以上三种情况,持异议股东请求公司收买其股权的正常程序是:①公司告知股东异议的权利;②异议股东提前作出书面反对通知,并在股东会决议使不得投票赞成被提议的公司行动;③异议股东当在股东会决议之后的60日内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购买其持有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即股权收买请求权受阻时,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决定收买价格。法院在确定收买价格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师进行估价,该估价应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议前一日股票的公平价格为准。
⑤ 伊利回购股票什么时候结束
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专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如属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因此需要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福根方案后实施。截至日期:2015.12.31。但有可能提前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