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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月二手房

发布时间:2021-05-04 15:10:56

上海哪个二手房网站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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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shesf.com),专业代理上海地区中高租房、二手房买卖的房地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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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上海二手房问题

没有的。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⑶ 在上海买二手房的程序

1、买方咨询,买方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及产权状况;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4、办理立契手续;5、缴纳相关税费;6、办理产权过户手续;7、银行贷款;8、支付余款完成

⑷ 在上海买二手房有什么条件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5、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7、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8、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⑸ 上海的二手房一般多久能卖出去

  1. 上海的二手房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买卖。

  2.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二手房交易流程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⑹ 7月上海二手房成交量大涨36% 投资客开始抛售房产

经过三个月的低迷与回调,上海二手房市场成交量在7月再度冲高。

据信义房屋数据,2016年7月上海二手房共成交3.85万套,较上月环比上涨36.6%。全市二手房成交总金额889.6亿元,环比上月增长39%。成交均价微涨,为2.79万元/平方米。

投资客抛售两套房

在刚刚过去的7月,林先生已经将自己在上海市长宁区伊犁路的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售出,总价275万元,“成交很快,一挂出去就有买家上门,而且也没有还价。”林先生说,自己在上海做生意多年,名下持有8、9套房产,从去年到现在,房价一路飙涨,自己所在伊犁路区域,均价从一年多前的3万多元/
平方米上涨到现在的5万多元/平方米,“我已经有些看不懂了,担心市场有泡沫,我手头的房产较多,总是持有怕后市存在风险,所以想先卖掉1、2套。”林先生说,好在出售的过程很顺利,一挂出就有买家接盘,自己又欣喜又意外。

数据显示,在年初的1月和3月,上海二手房成交量曾达到惊人的4.6万套和5.7万套,然而随着3.25新政的出台,4月的成交量大幅下滑到2万套水平,5、6月份也是在低位徘徊,成交量分别为2.3万套和2.8万套。

上海
太平洋房屋副总经理王超称,3.25政策出台以后,4、5、6月份的成交量都很低迷,从3月的5.7万套下滑至2万多套,价格也出现5%左右的微调,这一阶段市场转为观望,需求是被抑制的。而到了7月,政策的消化期已过,市场再度活跃,此前被压制的刚需、改善型需求被释放出来,加上7月上海土地市场单价、总价最高地块频出,加剧了市场的恐慌心理,出现了恐慌性购房的行为。

“怕涨价”:地价走高刺激买家入市

太平洋房屋
浦东金桥门店经理方波表示,7月他们门店成交了10多套房源,业绩上涨了40%-50%,“外环外的地价都拍到3万多了,我们这儿的房价才4万多,所以客户会选择出手。”方波说,8月的行情会比7月更好,市场行情将持续走高。

中原地产中国大陆区副总裁兼上海中原地产总经理刘天旸称,7月上海二手房市场出现“淡季不淡”的行情,且交易量增幅超出预判。目前市场置换需求占据重要比例,买家往往是卖掉一套或者两套原有房屋去购置新房。因此从新房市场来看,7月中高端项目有不错表现,7月一、二手市场保持了很好的协调性。
“尽管7月成交量比较大,但是价格还是保持稳定。主要成交集中在中低价位段产品,结构性变化下均价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刘天旸说,7月二手房市场成交活跃,一方面是活跃的土拍市场提高了买家的未来预期。另外,7月新房市场供应减少,“一房难抢”使一些急于入市的客户转投二手房市场。最后,原先固有认知7
月是传统淡季,但是今年7月出现“淡季不淡”的行情,让很多客户始料未及,有些买家唯恐到“金九银十”楼市会变得更好而错失入市良机,故在此预期下不如提前入市。

中原地产中远两湾城的中介业务员张硕也称,7月市场明显比前两三个月好很多,整个中远两湾城片区成交了40、50套房源,原来出价580-590万元的两房现在出价在600万元,房型好的两房房源基本卖空了。

再出新政空间不大

王超说,照目前的情况看,预计8月二手市场仍会延续7月的火热势头,成交量仍然会保持在3.5万-4万套的水平,如果接下来连续三个月成交量维持高位,价格将会再度上涨,“所以我们也很担心,如果市场持续过热,不排除到了10月份再出政策的可能。”不过王超同时表示,3.25政策已经堪称史上最严厉调控政策,再出台新的政策,操作的空间已经不大。

房多多联合创始人曾熙表示,上海作为一线城市,成交量持续上升是必然的。即便是在比较低迷4、5、6月份,上海二手市场的成交量也是呈现逐月回升状态的,由于新房的供应量比较小,大量的成交转移到二手市场,随着政策被逐步消化,造成7月成交量的爆发。“从我们目前监测到的情况看,房东的加价比例在增加,在交易前临时跳价的比例也在增加,在局部区域比如拍地的区域,价格是在明显往上走的,所以未来价格上行的压力是很大的。”

曾熙说,7月的市场情况将成为未来几个月的常态,预计8、9月份市场会持续向好。

宝原地产宝山区域总监张燕介绍说,尤其是7月中旬以后,客户购房的欲望非常强,不再犹豫了,看过几套之后就能下定,而前面两三个月都是在观望的。因为土地市场火热,很多客户担心到了9、10月份房价还会涨,所以纷纷出手,“价格总体稳定,有些微涨,谈价的余地已经不大。”

严跃进表示,应该说7月上海二手房交易非常热,这和一手房的市场走势基本类似,体现了淡季不淡的效应。这有几个原因。第一是房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后续是否会出政策还是比较担心的,这个时候对于此类二手房市场的判断就会比较一致,即积极认购此类二手房非常有必要。第二是持续的高单价、高总价地的现象,使得二手房跳价的现象比较多,这个时候购房者也会积极认购。第三是随着7月份新盘的供应,会使得房东急于抛售二手房,进而换购新房。二手房热是一个很大的信号,意味着此前“3.25新政”后上海房地产市场热度依然不减。所以要警惕下半年突然收紧政策的可能。否则目前部分房源陆续步入到4万元/平方米的均价,将是倒逼各类新政策的继续出台。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8-0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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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上海二手房如果不通过中介,自己如何交易

二手房买卖交易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卖方处理好房屋未能满足交易过户条件的相关事宜;
3、买方如果是按揭贷款购房的,找银行申请贷款,并取得银行的书面答复; 买方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此步骤就不需要了;
4、双方按当地房管局的要求带备房产证、身份证等原件,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交易申请。如果当地要求递件前有部分税费或费用是先缴交的,备好款项。
5、成功递件并取得房产交易所收件回执后,买方付按约定首期房款给卖方。
6、问税、完税、过户手续办妥后,买方支付房款余款,卖方当日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7、卖方协助买方完成其他相关事宜的过户手续,比如物业管理处、供电部门等等。
如果购买二手房不找中介,买卖双方可以节省一大笔中介费;但是寻找中介,则可以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帮助:
1、协助房屋买、卖者寻找自己合适的对象。一家称职的中介公司,既能为客户贷到最高限额的款,也能够为客户找到最合适的房子,还能够让客户的资金得到最有效地发挥。
2、审查所卖房屋的合法性,以及有无历史遗留问题。首先要审查所售房屋是不是房屋所有人的财产,有无贷款未付清的情况,房子是否可以依法买卖。
3、审核所售房子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是否已经到了翻新的年限、是不是规划中将拆除的房屋;房子存不存在内部结构问题,以及有无债券、债务涉及到所售房屋。
4、帮助购买者申请办理银行贷款。根据购房者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银行,进行相应的咨询,以使贷款者拿到利息低、贷款额高的贷款。
5、房屋成交后,协助买卖双方善后。

⑻ 上海市二手房有哪些

可以关注房产交易中心,也可以通过各大二手房网站,当地的中介公司查找合适的房源。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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