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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天然气主干管网系统运行工况分析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09 00:10:15

1. 天然气球阀与普通球阀有什么区别

燃气专用球阀是指适用在天然气,人工煤制气、液化气的长输管线、城市燃气输配管网,是根据GB/T12237-2007《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GB/T12224-2005《钢制阀门一般要求》及相关阀门标准要求制造,具有防火、防静电、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蚀性能高等的球阀。可专门用于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燃气及非腐蚀性气体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

燃气专用球阀可专门用于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燃气及非腐蚀性气体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适用在天然气,人工煤制气、液化气的长输管线、城市燃气输配管网,采用浮动球二片式典型结构,全通径设计,不锈钢球体,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启闭操作省力、便于维修维护、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蚀性能高等特点。

天然气,燃气,煤气等管道是属于特殊场合,其安全性和特殊性应该充分考虑和选择合适的天然气球阀,主要有以下产品特征:

1、天然气专用球阀防静电、防火装置;具有燃气专用球阀具有弹簧静电导出装置,即在球体与阀杆、阀杆与阀体之间设置导电弹簧,使球体与阀杆及阀杆与阀体之间形成静电通道,达到清除静电的目的。避免静电打火点燃易燃介质,确保系统安全。当万一发生火灾而使聚四乙烯等软密封圈烧损时,球阀仍然能够可靠操作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火灾的扩大,专门为燃气、液化气管道设计的专用球阀设有防静电、防火装置;

2、天然气专用球阀采用PTFE(聚四氟乙烯)作为密封,具有良好润滑性和弹性,与球体摩擦系小,使用寿命长;

3、天然气专用球阀经配置有手动、蜗轮驱动、气动、电动(防爆)可以实现远程自动控制,能满足用户的各种工况使用要求;

4、保证天然气专用球阀不能外漏;天然气管网大多建在城市的边缘,运行和管理不像一般工厂,经常有工人进行操作、维护和检查。一般城市天然气管线都在上百公里以上,只能定期巡逻、检查,而且有时管线需要通过情况复杂的地区,介质的漏失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火灾事故。尤其是离城市较近的管线,防止阀门的外漏显得尤为重要。天然气阀门的泄漏量要求十分严格,通常埋地和较重要的阀门都采用阀体全焊式结构。为了保证管线阀门的密封性能,要求密封副具有优良的耐蚀性、耐磨性、自润性及弹性。近年来高分子材料的发展为管线阀门密封材料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的选材天地,如聚四氟乙烯、尼龙、、特殊合成橡胶(VITON)等。

5、天然气专用球阀选材要选耐腐蚀的抗硫材料;因管线输送的天然气在脱硫前含有大量的硫化氢(这是一种有毒且腐蚀性极强的气体,它和铁反应生成硫化铁,能呈片状剥落,穿蚀机械设备)。即使经过脱硫等工艺处理的天然气,仍有残存的硫化氢。故管线阀门选材要选耐腐蚀的抗硫材料。

6、天然气专用球阀的主要密封易损件如阀座等零件就要求寿命长;管线一旦投入运行,几年内不允许停止运行,运行的时间越长越好,不像一般化工厂或炼油厂,有大修期。管线输送的天然气面对着整个城市的大量用户,有居民、、工厂等,特别是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用户,不允许有片刻间断。串联在管道上的管线阀门一旦失灵,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管线阀门的主要密封易损件如阀座等零件就要求寿命长。一般主干线管道阀门使用寿命要求30年以上。

比如,( 浙江摩根球阀 )完全能满足以上的要求,根据美国燃气阀门管线工业标准严格生产,应用于俄罗斯,中东,中国的各种天然气管线上,长期稳定运行。

2. 燃气专用球阀和普通球阀的区别,天然气专用球阀和普

燃气专用球阀是指适用在天然气,人工煤制气、液化气的长输管线、城市燃气输配管网,是根据GB/T12237-2007《石油、石化及相关工业用的钢制球阀》、GB/T12224-2005《钢制阀门一般要求》及相关阀门标准要求制造,具有防火、防静电、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蚀性能高等的球阀。可专门用于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燃气及非腐蚀性气体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

燃气专用球阀可专门用于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燃气及非腐蚀性气体管道控制和流量控制。适用在天然气,人工煤制气、液化气的长输管线、城市燃气输配管网,采用浮动球二片式典型结构,全通径设计,不锈钢球体,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启闭操作省力、便于维修维护、性能安全、可靠、抗腐蚀性能高等特点。

天然气,燃气,煤气等管道是属于特殊场合,其安全性和特殊性应该充分考虑和选择合适的天然气球阀,主要有以下产品特征:

1、天然气专用球阀防静电、防火装置;具有燃气专用球阀具有弹簧静电导出装置,即在球体与阀杆、阀杆与阀体之间设置导电弹簧,使球体与阀杆及阀杆与阀体之间形成静电通道,达到清除静电的目的。避免静电打火点燃易燃介质,确保系统安全。当万一发生火灾而使聚四乙烯等软密封圈烧损时,球阀仍然能够可靠操作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火灾的扩大,专门为燃气、液化气管道设计的专用球阀设有防静电、防火装置;

2、天然气专用球阀采用PTFE(聚四氟乙烯)作为密封,具有良好润滑性和弹性,与球体摩擦系小,使用寿命长;

3、天然气专用球阀经配置有手动、蜗轮驱动、气动、电动(防爆)可以实现远程自动控制,能满足用户的各种工况使用要求;

4、保证天然气专用球阀不能外漏;天然气管网大多建在城市的边缘,运行和管理不像一般工厂,经常有工人进行操作、维护和检查。一般城市天然气管线都在上百公里以上,只能定期巡逻、检查,而且有时管线需要通过情况复杂的地区,介质的漏失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火灾事故。尤其是离城市较近的管线,防止阀门的外漏显得尤为重要。天然气阀门的泄漏量要求十分严格,通常埋地和较重要的阀门都采用阀体全焊式结构。为了保证管线阀门的密封性能,要求密封副具有优良的耐蚀性、耐磨性、自润性及弹性。近年来高分子材料的发展为管线阀门密封材料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的选材天地,如聚四氟乙烯、尼龙、、特殊合成橡胶(VITON)等。

5、天然气专用球阀选材要选耐腐蚀的抗硫材料;因管线输送的天然气在脱硫前含有大量的硫化氢(这是一种有毒且腐蚀性极强的气体,它和铁反应生成硫化铁,能呈片状剥落,穿蚀机械设备)。即使经过脱硫等工艺处理的天然气,仍有残存的硫化氢。故管线阀门选材要选耐腐蚀的抗硫材料。

6、天然气专用球阀的主要密封易损件如阀座等零件就要求寿命长;管线一旦投入运行,几年内不允许停止运行,运行的时间越长越好,不像一般化工厂或炼油厂,有大修期。管线输送的天然气面对着整个城市的大量用户,有居民、企业、工厂等,特别是以天然气为原料的企业用户,不允许有片刻间断。串联在管道上的管线阀门一旦失灵,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管线阀门的主要密封易损件如阀座等零件就要求寿命长。一般主干线管道阀门使用寿命要求30年以上。

比如,( 浙江摩根球阀 )完全能满足以上的要求,根据美国燃气阀门管线工业标准严格生产,应用于俄罗斯,中东,中国的各种天然气管线上,长期稳定运行。

3. 有关液化石油去的考试题

燃气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大纲(试行)

有关说明:
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本大纲对各章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目的是为应试者能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为考试命题者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
二、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要求
1、对于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和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大纲的重点内容。
2、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较易、中等、较难三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较易占30%,中等占50%,较难占20%。必须注意在各部分中都有不同难度的问题。
3、本课程考试命题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判断题、单项、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的答案都是唯一的,命题要准确,回答也要准确;判断题主要涉及对概念和原理的领会,回答要能够抓住要点;论述题涉及知识、概念、原理的综合运用,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答题不仅要求准确、抓住要点,而且要能够围绕观点展开必要的论述。

第一章 气源概论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天然气、干馏煤气、气化煤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了解燃气净化的原理、工艺过程及设备,天然气的开采、输送和储存设备,本章使考生具有正确合理选择城市气源的能力。

考试内容
1、燃气性质
掌握燃气的分类和燃气的质量要求,液化石油气气液组分换算及露点温度,燃气高、低热值,了解燃气的基本物理性质和燃烧特性。
2、干馏煤气
了解煤炭分类和煤的特性,了解煤干馏定义和分类。
3、煤气净化
了解煤气杂质、煤气净化基础知识,如吸收、精馏等,掌握焦炉煤气的净化工艺流程,了解煤气冷凝冷却方法,了解煤气中奈的脱除,了解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的脱除方法。
4、天然气
了解天然气勘探、开采技术,气井和气田的开采,了解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5、天然气净化
了解天然气中杂质及危害,掌握脱水、脱油、脱酸性气体方法。
6、气化煤气
了解气化过程,理解其影响主要因素,了解发生炉和水煤气炉的基本结构, 发生站的工艺流程,了解流化床和加压气化工艺,了解煤气改制和地下气化的内容。
7、油制气
了解油制气的原料、原理和制气的方法。
8、液化石油气
了解液化石油气来源和特性。

第二章 燃气输配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输配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计算方法的掌握程度,使考生对城市燃气输配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有所了解,能在工作中担负起城市燃气系统(包括LPG贮配站)的设计、运行管理工作。

考试内容

1、城市燃气需用量及供需平衡
掌握城市燃气需用量计算,燃气需用工况分析,理解燃气输配系统的小时计算流量确定以及燃气输配系统的供需平衡方法。
2、长距离输气系统
了解长距离输气系统的构成,输气干线及线路选择。
3、城市燃气管网系统
掌握城市燃气管网的分类及其选择,燃气管道的布线,工业燃气管道系统,建筑燃气供应系统。
4、燃气管材及其连接方式
了解燃气常用管材及其连接方式,燃气管道的附属设备,钢制燃气管道防腐方法。
5、燃气管网水力计算
掌握燃气管道内燃气流动的基本方程式,理解燃气管道的水力计算公式和计算图表,掌握燃气分配管网计算流量,管网水力计算。
6、燃气管网水力工况
理解燃气管网计算压力降的确定原理,了解燃气管网的水力工况分析方法。
7、燃气压力调节及计量
掌握燃气压力的调节过程、理解燃气调压器的作用、分类与选择,掌握燃气调压站选址原则,熟悉燃气的计量方法。
8、燃气的压送
了解活塞式压缩机、回转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的工作原理,理解变工况工作及流量的调节,熟悉压缩机室的布置。
9、燃气的储存
了解低压湿式罐、低压干式罐、高压储气罐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掌握燃气储配站布置,理解长输管线储气能力计算方法,了解天然气的液化及液态储存,燃气的地下储存方法。
10、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掌握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储存、装卸、灌装工艺与方法,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工艺流程及平面布置,熟悉各种储罐的构造、技术要求及检验规程和各种安全附件的工作原理,理解烃泵、循环压缩机的工作原理、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液化气灌装秤、检斤装置的工作原理,熟悉钢瓶运输机、灌装转盘、残液回收装置的工作原理,熟悉汽车槽车的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的工作原理。
11、液化石油气供应
掌握液化石油气的气化方式,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供应方法,液化石油气混空气的管道供应方法,了解瓶装供应站的有关标准规定,熟悉瓶组供气的工艺,了解气化器及调压设备的工作原理。

第三章 燃气应用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燃烧的基本理论和计算方法的掌握程度,掌握燃烧应用设备的基本原理,具有民用燃具燃烧装置的设计知识,以及燃烧系统运行、调节的基本技能,基本掌握民用燃具及工业燃烧装置性能的测试方法,了解燃气应用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设备。

考试内容

1、燃气的燃烧计算
掌握燃气的热值计算,理解理论空气量、过剩空气系数计算方法,了解燃烧温度的概念及焓温图的物理意义等。
2、燃气燃烧反应动力学
了解燃气的支链着火和热力着火的条件,燃气点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燃烧反应速度的影响因素和链反应的基本概念。
3、燃气燃烧的火焰传播
理解火焰传播的理论基础,法向火焰传播速度概念及其影响因素,法向火焰传播速度测定方法,火焰的传播浓度极限等,了解紊流火焰传播的基本理论等。
4、燃气燃烧方法
掌握扩散式燃烧、部分预混式燃烧、完全预混式燃烧的原理及特点,了解燃气燃烧过程的强化与完善的方法等。
5、燃气燃烧器
掌握燃烧器的分类与技术要求,熟悉扩散式燃烧器、大气式燃烧器、完全预混式燃烧器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了解高速、平焰低NOX、浸没等特种燃烧器工作原理和特点等。
6、燃气的互换性
掌握燃气互换性与燃具适应性的概念,华白数和燃烧势的概念,了解火焰特性对互换性影响,互换性的判定方法等。
7、民用燃气用具
熟悉常用燃气用具的种类、结构、特点、性能和使用方法,了解燃气用具材料要求及烟气的排除等。
8、燃气工业炉及锅炉
了解燃气工业炉与燃气锅炉分类、基本组成、热工特性等。
9、燃气工业炉余热利用
了解余热利用的技术经济意义,换热器,废热锅炉等。
10、燃气燃烧的自动与安全控制
了解燃烧的自动与安全控制意义,自动点火方式、自动控制,安全控制。
11、燃气应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安全技术
熟悉燃气应用设备的运行管理,燃气应用设备的安全技术

第四章 燃气工程施工与验收

考试目的

本章的内容是燃气工程施工与验收相关知识,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管道和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国家相关施工与验收标准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应试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能力和管理燃气工程施工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考试内容

1、燃气工程常用管材、配件
了解燃气工程管材、管件、阀门、法兰种类及相关标准。熟悉钢管、聚乙烯管道的特点。掌握根据介质参数和有关规范选用管材和配件方法。
2、土方工程
了解管道沟槽施工的有关方法、规定,熟悉土方分类与性质,沟槽断面尺寸确定及土方量计算。掌握管道地基处理、土方回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质量要求。
3、防腐层与绝缘层的施工
了解防腐材料的特点,湿式储气灌的防腐施工,管道腐蚀控制的一般规定,熟悉管道腐蚀控制应考虑因素,电绝缘设置要求。掌握埋地钢制管道阴极保护设置要求,腐蚀评价,管道防腐绝缘层的施工要求。
4、室外燃气管道施工
了解燃气管道入沟方式方法,铸铁管安装,燃气管道的带气连接。熟悉钢管、聚乙烯管道的安装,法兰连接,管道埋深要求、与建构筑物及其它管道净距要求。掌握燃气管道的试验与验收。
5、管道穿、跨越施工
了解顶管施工、水下敷设、定向钻施工。熟悉管道通过河流的敷设要求。
6、室内燃气系统的施工
了解室内燃气管道的安装和技术要求,已安装未通气燃气管道复验规定。熟悉室内管道焊接规定,钢管支撑最大间距,燃气计量表安装规定,燃气设备安装规定,掌握燃气计量表安装前应具备条件,室内燃气系统试验和验收的有关规定。
7、燃气设备与管道附件的安装
了解整体机泵的安装及技术要求,整体压缩机的安装。熟悉阀门、凝水缸、补偿器、绝缘法兰的安装,掌握燃气调压站(柜)的安装及技术要求。
8、燃气储罐的施工
了解球形储罐、螺旋导轨式储罐构造及施工特点,加工安装,试验与验收,熟悉高、低压储气罐的原理。

第五章 燃气安全运行管理

第一节 场站的安全运行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门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和液化石油气场站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的作用、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门站和储配站安全运行管理方面知识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对场站的运行管理水平。

考试内容

1、掌握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及调压站计量站的工艺流程,熟悉各种设备、设施的作用和工作原理,了解各种设施的维护工作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和排除方法,了解各种设备、设施的选型知识。
2、熟悉燃气场站内的安全消防设施及其使用知识、检验周期,了解安全消防设施的检验方式。
3、熟悉天然气的加臭方式,掌握加臭剂的作用和加臭量。
4、掌握燃气的计量方法,熟悉影响计量数据准确性的因素,了解计量器具的选型。
5、熟悉液化石油气接收工艺、灌装槽车工艺、灌瓶供液工艺、残液回收工艺、倒罐和储罐排空工艺。
6、熟悉各种燃气场站燃气泄漏、着火、爆炸的安全措施和处理方法。

第二节 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不同压力级制城市管网及附属供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保证安全运行管理手段及突发事件抢险抢修等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考试内容

1、了解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条件和试运投产程序,了解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有关资料、数据的管理,熟悉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了解高压管道巡检周期和管道保护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压管道内外防腐的方法和防腐层、阴极保护设施定期检查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压管道维护修理的基本要求。
3、了解引起高压管道泄漏和管道堵塞的原因和各种应急处理措施,了解高压管道抢修和清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掌握国家有关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规范及标准,熟悉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的基本要求。熟悉城镇燃气管网地上标识含义,了解根据地上标识判断供气设施的种类、压力级别及定位的办法。
5、了解供气管道保护和防护的方式,掌握对运行管网进行安全评估的办法。
6、了解城镇燃气管网通气置换工作基本要求,熟悉管网置换程序和安全措施。
7、熟悉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了解城镇燃气管网日常安全巡查的意义,熟悉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内容,掌握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方法。
8、了解燃气管网压力测查的意义和燃气泄漏的危害,熟悉燃气管网漏气、堵塞的原因,掌握燃气设施漏气、堵塞检查和修理的方法,了解燃气管道的使用年限和管道腐蚀情况的判定方法和处理措施。
9、熟悉燃气管网附属设施(阀门、凝水缸等)的作用和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了解其维护保养内容、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10、了解城市燃气调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调度工作基本要求,了解对燃气场站及输气管网进行监控的意义及监控的方法。
11、了解有关燃气事故抢修工作制度的建立、抢修人员和抢修器材的配备、抢修接警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各种突发险情(燃气泄漏、着火和爆炸等)的危害,熟悉各种险情的紧急处置组织方式,熟悉应急抢修抢险预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准确的进行事故分析。
12、了解各种燃气事故(燃气泄漏、着火和爆炸等)的上报程序,熟悉抢险作业现场工作要求和安全处理措施。

第三节 用户安全使用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用户户内管道及设施、燃气用具等安全运行管理知识及安全用气常识的掌握程度,考察应试人员对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等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广大用户的安全用气的服务保障水平。

考试内容

1、熟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的性能特点,掌握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和泄漏的检验方法及处置办法。
2、了解燃气表的检验周期、使用年限,掌握燃气表的正确使用和常见故障原因分析。
3、熟悉户内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和燃气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4、了解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工作原理、安装使用要求及其测试方法。

第六章 燃气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建筑法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行业主要法律制度、基本建设程序、建筑法律责任等基本知识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自觉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考试内容

1、建筑法概述
了解建筑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建筑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
2、建筑许可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及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办理的一般要求;掌握国家对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及从业单位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的规定。
3、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4、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了解工程监理制度的一般规定;熟悉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
5、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和制度;明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的必要性;熟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定。
6、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制度、法定的质量责任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等;熟悉保证施工质量的基本法律措施。
7、建筑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筑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筑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旨在检验考生对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考试内容

1、安全生产法概述
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了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的规定;熟悉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熟悉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了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了解各级人民应急救援的职责;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6、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一般规定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熟悉建设工程活动的基本原则。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5、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一般规定。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了解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定。
8、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使应试人员在工程建设中树立安全意识、保证工程安全。

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定
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2、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3、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5、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了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时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了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的职责及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规定。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山东省人大颁布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山东省燃气工程的安全审查、燃气经营许可、燃气安全宣传、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在燃气行业从业中增强燃气安全意识、保障燃气安全。

考试内容

1、山东省燃气管理的一般规定
了解本条例的立法目的;熟悉本条例的适用范围。
2、燃气工程规划与建设
熟悉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审批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掌握燃气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
3、燃气经营管理
掌握燃气经营许可的具体规定;掌握燃气经营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4、燃气使用管理
掌握燃气用户在使用各类燃气时的用气规则及禁止性规定。
5、燃气设施与器具管理
熟悉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各类燃气器具在生产、经营、检测、安装维修时的各项要求。
6、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熟悉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掌握燃气事故处理的内容和程序。
7、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第六节 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济南市人大颁布的《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济南市的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及燃气设施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提高燃气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考试内容

1、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熟悉本条例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掌握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2、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掌握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具体要求;掌握燃气设施抢险抢修的具体规定;熟悉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维修、更新责任的划分。
3、燃气经营安全管理
掌握燃气经营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掌握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具体要求。
4、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掌握各类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及安全使用燃气设施、器具的具体规定。
5、监督检查
熟悉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6、法律责任
熟悉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及具体罚则。

主要参考教材

1、高福烨等编,《燃气制造工艺学》,中国建筑工业;
2、段常贵主编,《燃气输配》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 2001.12;
3、同济大学等编,《燃气燃烧与应用》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
4、《燃气工程施工》,中国建筑工业;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国建筑工业;
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
7、《天然气管道试运行投产规程》SY/T6233—2002
8、《天然气管道运行管理规范》SY/T5922—1994
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11、《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1995
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03

4. 能耗预测技术

能耗预测技术最重要的就是正算法能耗预测技术的应用。正算法的技术路线是利用现有仿真技术及管道模型研发“正算法”能耗预测软件。经研究分析,“ 正算法”能耗预测软件开发,建议采用基于SPS等仿真技术进行二次开发的技术路线。

预测模块应实现根据月度、年度输量计划给定的输量,自动生成开机输送方案,并预测不同方案的能耗,对油气管道能耗进行自动预测;要具备对燃料费、动力费用预测的功能。预测模块内部应包括“方案自动生成子模块”、“能耗指标折算子模块”、“逻辑判断子模块”等3个功能子模块。“方案自动生成子模块”、“能耗指标折算子模块”、“逻辑判断子模块”等3个功能子模块应通过通信协议与SPS仿真软件联动,实现自动预测能耗的逻辑过程。开发“方案自动生成子模块”,将压缩机机组、泵机组、加热炉的开机方案,作为此子模块的主要输出信息,按照一定的算法,自动生成若干开机方案。开发“能耗指标折算子模块”,将耗能量及能耗指标作为此子模块的主要输出信息。开发“逻辑判断子模块”,根据SPS仿真软件输出的管输介质输量、压力、温度,以及耗能设备功率、转速、负荷等数据,和“能耗指标折算子模块”输出的耗能量及能耗指标,按照既定逻辑判断是否需要继续试,并给出优先挑选哪一类方案进行试算的指向性输出信息。

正算法所实现的能耗预测软件是离线的,即不以实时的SCADA数据作为数据来源进行业务过程的修正。基于“正算法”的能耗预测软件,应以油气管道离线水力、热力仿真计算软件为基础进行开发。能耗预测模块,应实现对天然气管网、成品油管道、原油管道的能耗预测。

正算法预测是基于SPS仿真软件进行二次开发而建立的能耗预测模块。其主要特点:一是运行方案自动生成及初步优选;二是利用SPS对运行方案进行模拟,并将模拟结果转化为能耗数据、燃料费、动力费等。

正算法预测模块的功能结构如图11-3所示:

方案自动生成模块,根据用户输入的管道参数、约束条件,进行方案自动生成并初步优选,形成方案库,为后续进行模拟仿真提供输入基础。

根据管道设备情况,采用列举法,即不考虑管道水力热力条件,将管道所有可能的泵组合、压缩机组合等进行列举,形成开机方案的全集。

图11-3 正算法预测模块结构图

在输量一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计算公式计算出所有开机方案的泵(压缩机)、加热炉功率,得到各方案能够提供的总压头和总功率。

在输量一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计算得到管道所需要消耗的总压头、总能耗的最低值,利用该值对方案全集内的方案进行对比判断,从而获得最接近能耗最低值的方案。

方案模拟仿真模块是通过其中的控制模块读取开机方案模块所生成方案集中的指定方案,包括关键设备的启停状态、流量控制值、温度控制值等,并将其写入SPS模型中对应的点,实现对SPS模拟仿真的控制。

逻辑判断分为两种:即可行性判断,判断方案是否有超压、无法翻越最高点等情况,确定方案可行性;指向性判断,判断方案能耗高低,将指向性结果输出到方案生成模块。

能耗折算模块是正算法预测模块中进行数值转换的重要模块,其将SPS输出结果折算为生产单耗、耗油量、耗气量、总能耗等能耗指标。

如图11-4所示,原油管道方案生成采用如下流程:

1)管道情况描述。采用站场、管道、泵、加热炉、油品5个数据类对这条管道进行表达描述。

2)输入管道输量、分输量、注入量以及管道最低进站温度等必要参数。

3)流量分配,根据输量、分输量及注入量对全线进行流量分配,确定各管段的流量。

4)管段温降计算。采用苏霍夫公式计算管道全线的温度分布情况。

5)管段压降计算。采用达西公式计算各管段在给定输量条件下所需要消耗的压头。

6)通过3、4、5步迭代确定出管道所需消耗的最低能量。

7)根据管道压头损失情况,确定各个泵站所需要开启泵的最低数量;根据管道设计承压能力,确定各个泵站能够开启泵的最大数量。

8)依据各站开泵的最大、最小数量,进行全线的开泵情况组合,形成方案集,并对各方案的能耗进行计算排序。

9)将方案集中的方案与最低能耗进行对比分析,初步确定最优方案。

10)将最优方案写入数据库,SPS控制模块取出数据库中的方案,通过事先对好的点,将开机方案对应的指令写入SPS模型中对应的设备,驱动SPS模型模拟方案所指工况。

11)逻辑判断模块读取SPS计算结果,如果需要调整,则返回方案生成模块进行调整(根据产生总压头与管道所需压头进行比较,确定是高还是低;然后将方案的节流量与剩余压头之和同主泵单泵产生压头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具备增加、减少泵的条件)。

图11-4 管道方案生成流程图

12)如果不需要,则输出方案到能耗折算模块。

13)能耗折算模块读取SPS模拟数据,计算出该方案设定时间范围内的总能耗和生产单耗,供使用人员参考。

14)对于任何一次完整的预测过程,系统都将自动将其存入数据库,以备后期查询;可按管道查询历史预测结果,其中包含用户输入的数据和计算的结果和开机方案。

下面再介绍一下天然气管道方案生成数学模型。

首先设定目标函数。

天然气管道系统方案生成模块数学模型以最小能耗为目标,其数学表达式为: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S为生产总能耗,kW;Nj为第j个压缩机站的功率,kW;Nc为管网系统中压缩机站总数。

基本约束条件分为进(分)气量约束和进(分)气压力约束。

进(分)气量约束:运营部门购买的天然气只能在一定气量范围内变化。另外,各用户根据自身需要对购气量也有一定要求。即: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i=1,2,…,Nn

式中:Qi为第i节点进(分)气量,m3/d;Qimin为第i节点允许的最小进(分)气量,m3/d;Qimax为第i节点允许的最大进(分)气量,m3/d。

进(分)气压力约束:天然气运营部门购买的天然气的压力应该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用户根据自身需要对管网各分气节点的压力也有一定要求。因此,管道各进(分)气点的压力需满足下式: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i=1,2,…,Nn

式中:Pi为第i节点压力,Pa;Pimin为第i节点允许的最小压力,Pa;Pimax为第i节点允许的最大压力,Pa。

管道强度约束:设天然气管道系统中管道总数为Np,为了保障管道的安全运行,管道k中的天然气压力必须小于此管道的最大允许操作压力,即: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k=1,2,…,Np

式中:Pk为第k管道中天然气的压力,Pa;Pkmax为第k管道允许的最大压力,Pa。

下面介绍管道压力降方程。天然气在管道中流动时会产生压力损失,根据气体在管道中流动的连续性方程和动量方程,得出气体在管道内稳态流动应满足的方程为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M为通过管道的气体流量,kg/s;PQ为管道起点压力,Pa;Pz为管道终点压力,Pa;T为气体流动温度平均值,K;L为管道长度,m;D为管径,m;Δh为管道起始端与终端高程差,m;Z为气体压缩系数,按BWRS状态方程计算;A为气体摩阻系数。

管网节点流量平衡约束。在天然气管道任意一节点处,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可知流入和流出该节点的天然气质量应该为0。一般地,对于有N。个节点的天然气管网系统,节点的天然气流量平衡方程组可以写为如下形式: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Ci为与第i个节点相连元件集合;Mik为与第i个节点相连元件k流入(出)i节点流量的绝对值;Qi为i节点与外界交换的流量(流入为正,流出为负);aik为系数,当k元件中流量流入i节点时为+1,当k元件流量流出i节点时为-1。

压缩机功率约束。天然气管网系统中每个压缩机站中压缩机的个数和种类都不尽相同,因此,每个压缩机(站)的功率(由于压缩机的特性原因)被限制在了一定的范围内。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j=1,2,…,Nc

式中:Nj为第j个压缩机(站)的功率,W;Njmin为第j个压缩机(站)允许最小功率,W;Njmax为第j个压缩机(站)允许最大功率,W。

压缩机方程。当气体经过压缩机增压时,应满足方程(11-8)。往复压缩机和离心式压缩机的理论方程如下: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式中:N为压缩机功率,W;ε为压缩机压比,P2/P1;k为压缩机绝热指数;P1为压缩机入口压力,Pa;P2为压缩机出口压力,Pa;V1为压缩机入口处的体积流量,m3/s;ηp为压缩机多变效率,当压缩机为往复式压缩机时,ηp=1。

研究需要优化的运行方案变量,确定出天然气管道系统方案生成数学模型的优化变量为:管道节点处的压力和压缩机(站)的功率。

油气管道能效管理

i=1,2,3,…,Nn;j=1,2,3,…,Nn

式中:Qi为第i节点流量,m3/d;Pi为第i节点压力,Pa;Nj为第j压缩机(站)功率,W。

采用动态规划法对上述模型进行求解,其框图如图11-5所示:

图11-5 方案生成流程

5. 燃气行业标准2010年以后执行的或更新的标准有哪些要求全面点的。

好像有个燃气验收规范更新了,GB50028基本上没有变

6.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沪府(2012)第123号《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市各类突发燃气事故,提高本市应对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事故分级1.3.1本预案所称的燃气事故,指燃气(含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气)在生产、输配、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事故,包括燃气工程安全运行和管理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1.3.2参照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燃气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突发燃气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1)Ⅰ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①死亡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严重中毒和死亡60人以上,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48小时以上;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用户10万户以上、重要工业用1户或一般工业用7户以上(不足7户的参照下一事故等级实施应急处置,下同)燃气中断供应72小时以上;③气源生产厂(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下同)中断供气72小时以上;④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2)Ⅱ级(重大)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重大)燃气事故:①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造成30人以上、60人以下燃气中毒;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用户3万户以上10万户以下、重要工业用户1户或一般工业用户7户以上燃气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③气源生产厂中断供应48小时以上、72小时以下;④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3)Ⅲ级(较大)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较大)燃气事故: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燃气中毒;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用户1千户以上、3万户以下、重要工业用户1户或一般工业用户7户以上燃气中断供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③气源生产厂中断供应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④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4)Ⅳ级(一般)燃气事故: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一般)燃气事故:①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10人以下燃气中毒;或由于管线损坏造成本市中心城区交通中断2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②燃气管线、附属设施的损坏,造成家庭燃气用户1千户以下、重要工业用户1户或一般工业用户7户以上(不足7户的按报修处理)燃气中断供应8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③气源生产厂中断供气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④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下。1.3.3根据《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次死亡3人以上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突发各类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1.5工作原则在上海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总体框架下,依托和发挥城市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和功能,贯彻“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2 组织体系2.1领导机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2.2应急联动机构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能。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2.3工作机构2.3.1市市政局市市政局是本市燃气行业的主管部门,也是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之一,作为本市处置燃气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本市燃气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市政府根据市市政局或市应急联动中心建议以及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应急行动结束,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解散,转入常态管理。2.3.3现场指挥部根据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实际处置需要,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市市政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现场各应急队伍实施应急处置。2.4专家机构组建燃气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燃气事故发生后,从燃气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突发燃气事故现场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必要时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评估。3 预警预防机制3.1监测预报3.1.1建立健全本市突发燃气事故监测预报制度,完善监测信息共享机制。3.1.2市市政局定期制定本市燃气安全的预警和预防规划,开展日常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和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监测和传报。3.1.3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分别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燃气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究,及时作出预报,并迅速报送重要信息。3.1.4燃气企业负责本企业燃气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和研究,及时作出预报。3.2预警级别与发布3.2.1预警级别按照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本市燃气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2.2预警信息发布市市政局根据本预案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明确预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门和落实预警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按权限适时发布预警信息。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和其他方式进行。3.2.3预警级别调整根据燃气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调整。3.3预防措施3.3.1市市政局负责建立健全本市燃气安全工作责任保证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3.3.2各区县政府负责加强对本地区的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特点,加强检查和监管。各区县燃气主管部门开展职权范围内的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并对街道、乡镇的燃气安全工作进行指导。3.3.3燃气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各级专业处置规程,构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管理网络;搞好现役燃气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风险评估,为燃气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3.3.4进入燃气事故预警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市市政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相关预防性措施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4 应急处置4.1信息报告与通报4.1.1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有关单位、所在社区和市民一旦掌握和发现燃气隐患和燃气事故,应及时通过“110”、“962777”电话或本区域燃气应急电话报警。4.1.2各区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上海燃气集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接到燃气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市市政局或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4.1.3市市政局、市应急联动中心接到燃气事故报警后,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向分别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作书面报告。特别重大、特殊情况信息,必须立即报告。4.1.4加强与毗邻省市的沟通与协作,建立突发燃气事故信息通报、协调处置渠道。一旦出现燃气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毗邻省市通报并加强联系和协调。4.2先期处置4.2.1燃气事故发生后,燃气事故单位和所在社区应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自救互救,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采取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4.2.2市市政局协同市应急联动中心,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应急力量和资源,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燃气事故实施先期处置,并确定事故等级,同时按程序规定,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当其发展态势或次生事故灾害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市市政局或市应急联动中心应及时报请市政府,提出启动相应应急处置规程以及应急等级和范围的建议。4.2.3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燃气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并向上级报告。4.3应急响应4.3.1分级响应本市燃气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燃气事故。(1)Ⅰ、Ⅱ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燃气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市政府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级响应人员迅速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应急力量及时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及时将燃气事故及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2)Ⅲ、Ⅳ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一般燃气事故,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及燃气主管部门、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市政局、燃气企业决定响应等级,启动Ⅲ、Ⅳ级响应,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相应等级响应人员迅速到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以赴,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处置情况报市政府或上级机构;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支援。4.3.2响应等级调整各类燃气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响应等级。当燃气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处置响应等级视情况相应提高。4.4现场指挥与协调4.4.1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由事发地区县政府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现场指挥部,设在燃气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必要时部署相应警力,保证现场指挥有序进行。4.4.2本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救援和提供保障。应急队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4.5安全防护4.5.1燃气企业应建立健全有关应急抢修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现场抢修所必须的器材设备。备品备件设施必须定期维护,保证完好状态。4.5.2燃气企业或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现场处置时,应首先掌握事故发生的地点、部位、原因或影响范围,按照预案要求,落实抢修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止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事态扩大。4.5.3一旦突发燃气事故超出燃气企业处置能力时,应立即报告市市政局其他上级机构请求支援。4.5.4公安部门应针对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和发展态势,采取封闭、隔离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等措施,以防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4.6信息共享和处理4.6.1建立和完善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系统,明确相关要求,保证应急处置需要。4.6.2实施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时,由燃气企业负责收集、汇总信息,及时报告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各联动单位负责应急处置信息收集和汇总,及时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事发地区县政府、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员伤亡、物损情况等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6.3市市政局负责跟踪和掌握燃气事故的处置情况、发展趋势及善后处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市政府。4.7信息发布4.7.1燃气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搞好后续信息发布。4.7.2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时,市政府新闻办要配合市市政局搞好信息发布。4.8应急结束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的相应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5 后期处置5.1现场清理燃气事故单位负责事故调查后的现场清理。供气单位负责落实供气恢复,以及公众与相关单位的告知和安全宣传,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其他相关部门依据相应职责,搞好现场清理。5.2救济与安抚5.2.1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5.2.3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民政部门要搞好灾民安置,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各事故相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做好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5.3保险燃气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承保单位快速勘察并及时搞好理赔。5.4调查与评估一般、较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由公安部门、市燃气管理处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或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开展事故调查,提出燃气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的调查,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6 应急保障6.1信息与通信保障6.1.1燃气企业应根据燃气事故应急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市市政局负责燃气事故的信息管理,为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6.1.2相关联动单位负责提供所掌握的事故现场基本情况和技术信息资料,必要时派出专家指导,协助现场抢险救援。6.1.3市通信管理局建立通信应急保障机制,保障现场应急指挥的信息通畅。6.2队伍保障6.2.1燃气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担任指挥的人员应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并熟悉相关预案;从事燃气应急处置的人员须经业务技术培训,具备燃气行业安全、防护等相关知识和技能。6.2.2燃气企业要与本市有关专业应急队伍保持联系,互通信息,确保应急救援渠道的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以利应急处置时有效协同配合。6.2.3民防、供水、供电、通信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专业应急队伍。6.3物资保障6.3.1燃气企业应按照本预案或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应急设备设施,并保持良好状态。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情况必须掌握,建立物资清单,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建立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报废、补充、报告和调用等制度。依托市、区县各级应急保障系统,保证应急物资及时供应。6.3.2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等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调度和后续供应。6.4治安保障6.4.1由市公安局明确燃气事故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方案。燃气事故发生后,属地警力、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6.4.2市公安局负责燃气事故处置中的治安保障,事发地区县政府予以协助配合。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保障。6.5经费保障燃气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由各级财政按有关预案和规定予以安排。6.6技术支撑6.6.1燃气企业应积极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预警系统,提高燃气设施设备系统的可靠性,为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提供保障。6.6.2依托社会科研机构、高校及各方面专家,建立燃气应急科学论证和决策咨询机制,为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7 监督管理7.1宣传与教育培训7.1.1市市政局应依据《上海燃气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用气宣传与培训的组织管理。7.1.2各区县政府、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将燃气安全纳入安全社区的工作内容,搞好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和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企事业单位、市民群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燃气事故的发生。7.1.3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要加强和扩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和覆盖面,采用各种形式,引导市民关注燃气安全,提高市民安全用气和应急防护的意识与能力。7.1.4教育、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和相关燃气的法律、法规作为学校和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7.1.5燃气企业应加强燃气安全进社区的宣传,不断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用气知识;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7.2演练燃气企业应建立燃气事故应急演练制度,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并确保急抢修队伍始终处在预警状态;市市政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7.3奖惩7.3.1对因参与应急处置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与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7.3.2对在燃气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7.4预案管理7.4.1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市市政局负责编制和解释,报市政府审定。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7.4.2预案修订本预案由市市政局结合本市实际适时修订,并报市应急办审核。7.4.3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市市政局组织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 历年燃气中级职称考试试题

燃气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大纲(试行)

有关说明:
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
本大纲对各章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目的是为应试者能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为考试命题者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
二、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要求
1、对于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和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大纲的重点内容。
2、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较易、中等、较难三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较易占30%,中等占50%,较难占20%。必须注意在各部分中都有不同难度的问题。
3、本课程考试命题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判断题、单项、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的答案都是唯一的,命题要准确,回答也要准确;判断题主要涉及对概念和原理的领会,回答要能够抓住要点;论述题涉及知识、概念、原理的综合运用,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答题不仅要求准确、抓住要点,而且要能够围绕观点展开必要的论述。

第一章 气源概论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天然气、干馏煤气、气化煤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了解燃气净化的原理、工艺过程及设备,天然气的开采、输送和储存设备,本章使考生具有正确合理选择城市气源的能力。

考试内容
1、燃气性质
掌握燃气的分类和燃气的质量要求,液化石油气气液组分换算及露点温度,燃气高、低热值,了解燃气的基本物理性质和燃烧特性。
2、干馏煤气
了解煤炭分类和煤的特性,了解煤干馏定义和分类。
3、煤气净化
了解煤气杂质、煤气净化基础知识,如吸收、精馏等,掌握焦炉煤气的净化工艺流程,了解煤气冷凝冷却方法,了解煤气中奈的脱除,了解硫化氢和二氧化碳的脱除方法。
4、天然气
了解天然气勘探、开采技术,气井和气田的开采,了解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
5、天然气净化
了解天然气中杂质及危害,掌握脱水、脱油、脱酸性气体方法。
6、气化煤气
了解气化过程,理解其影响主要因素,了解发生炉和水煤气炉的基本结构, 发生站的工艺流程,了解流化床和加压气化工艺,了解煤气改制和地下气化的内容。
7、油制气
了解油制气的原料、原理和制气的方法。
8、液化石油气
了解液化石油气来源和特性。

第二章 燃气输配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输配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计算方法的掌握程度,使考生对城市燃气输配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有所了解,能在工作中担负起城市燃气系统(包括LPG贮配站)的设计、运行管理工作。

考试内容

1、城市燃气需用量及供需平衡
掌握城市燃气需用量计算,燃气需用工况分析,理解燃气输配系统的小时计算流量确定以及燃气输配系统的供需平衡方法。
2、长距离输气系统
了解长距离输气系统的构成,输气干线及线路选择。
3、城市燃气管网系统
掌握城市燃气管网的分类及其选择,燃气管道的布线,工业企业燃气管道系统,建筑燃气供应系统。
4、燃气管材及其连接方式
了解燃气常用管材及其连接方式,燃气管道的附属设备,钢制燃气管道防腐方法。
5、燃气管网水力计算
掌握燃气管道内燃气流动的基本方程式,理解燃气管道的水力计算公式和计算图表,掌握燃气分配管网计算流量,管网水力计算。
6、燃气管网水力工况
理解燃气管网计算压力降的确定原理,了解燃气管网的水力工况分析方法。
7、燃气压力调节及计量
掌握燃气压力的调节过程、理解燃气调压器的作用、分类与选择,掌握燃气调压站选址原则,熟悉燃气的计量方法。
8、燃气的压送
了解活塞式压缩机、回转式压缩机、离心式压缩机的工作原理,理解变工况工作及流量的调节,熟悉压缩机室的布置。
9、燃气的储存
了解低压湿式罐、低压干式罐、高压储气罐的结构和工作原理,掌握燃气储配站布置,理解长输管线储气能力计算方法,了解天然气的液化及液态储存,燃气的地下储存方法。
10、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掌握液化石油气的运输、储存、装卸、灌装工艺与方法,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工艺流程及平面布置,熟悉各种储罐的构造、技术要求及检验规程和各种安全附件的工作原理,理解烃泵、循环压缩机的工作原理、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液化气灌装秤、检斤装置的工作原理,熟悉钢瓶运输机、灌装转盘、残液回收装置的工作原理,熟悉汽车槽车的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构造及技术要求,熟悉空压机及空气净化装置的工作原理。
11、液化石油气供应
掌握液化石油气的气化方式,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供应方法,液化石油气混空气的管道供应方法,了解瓶装供应站的有关标准规定,熟悉瓶组供气的工艺,了解气化器及调压设备的工作原理。

第三章 燃气应用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燃烧的基本理论和计算方法的掌握程度,掌握燃烧应用设备的基本原理,具有民用燃具燃烧装置的设计知识,以及燃烧系统运行、调节的基本技能,基本掌握民用燃具及工业燃烧装置性能的测试方法,了解燃气应用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设备。

考试内容

1、燃气的燃烧计算
掌握燃气的热值计算,理解理论空气量、过剩空气系数计算方法,了解燃烧温度的概念及焓温图的物理意义等。
2、燃气燃烧反应动力学
了解燃气的支链着火和热力着火的条件,燃气点火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了解燃烧反应速度的影响因素和链反应的基本概念。
3、燃气燃烧的火焰传播
理解火焰传播的理论基础,法向火焰传播速度概念及其影响因素,法向火焰传播速度测定方法,火焰的传播浓度极限等,了解紊流火焰传播的基本理论等。
4、燃气燃烧方法
掌握扩散式燃烧、部分预混式燃烧、完全预混式燃烧的原理及特点,了解燃气燃烧过程的强化与完善的方法等。
5、燃气燃烧器
掌握燃烧器的分类与技术要求,熟悉扩散式燃烧器、大气式燃烧器、完全预混式燃烧器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和适用范围,了解高速、平焰低NOX、浸没等特种燃烧器工作原理和特点等。
6、燃气的互换性
掌握燃气互换性与燃具适应性的概念,华白数和燃烧势的概念,了解火焰特性对互换性影响,互换性的判定方法等。
7、民用燃气用具
熟悉常用燃气用具的种类、结构、特点、性能和使用方法,了解燃气用具材料要求及烟气的排除等。
8、燃气工业炉及锅炉
了解燃气工业炉与燃气锅炉分类、基本组成、热工特性等。
9、燃气工业炉余热利用
了解余热利用的技术经济意义,换热器,废热锅炉等。
10、燃气燃烧的自动与安全控制
了解燃烧的自动与安全控制意义,自动点火方式、自动控制,安全控制。
11、燃气应用设备的运行管理及安全技术
熟悉燃气应用设备的运行管理,燃气应用设备的安全技术

第四章 燃气工程施工与验收

考试目的

本章的内容是燃气工程施工与验收相关知识,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管道和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国家相关施工与验收标准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应试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能力和管理燃气工程施工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

考试内容

1、燃气工程常用管材、配件
了解燃气工程管材、管件、阀门、法兰种类及相关标准。熟悉钢管、聚乙烯管道的特点。掌握根据介质参数和有关规范选用管材和配件方法。
2、土方工程
了解管道沟槽施工的有关方法、规定,熟悉土方分类与性质,沟槽断面尺寸确定及土方量计算。掌握管道地基处理、土方回填、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质量要求。
3、防腐层与绝缘层的施工
了解防腐材料的特点,湿式储气灌的防腐施工,管道腐蚀控制的一般规定,熟悉管道腐蚀控制应考虑因素,电绝缘设置要求。掌握埋地钢制管道阴极保护设置要求,腐蚀评价,管道防腐绝缘层的施工要求。
4、室外燃气管道施工
了解燃气管道入沟方式方法,铸铁管安装,燃气管道的带气连接。熟悉钢管、聚乙烯管道的安装,法兰连接,管道埋深要求、与建构筑物及其它管道净距要求。掌握燃气管道的试验与验收。
5、管道穿、跨越施工
了解顶管施工、水下敷设、定向钻施工。熟悉管道通过河流的敷设要求。
6、室内燃气系统的施工
了解室内燃气管道的安装和技术要求,已安装未通气燃气管道复验规定。熟悉室内管道焊接规定,钢管支撑最大间距,燃气计量表安装规定,燃气设备安装规定,掌握燃气计量表安装前应具备条件,室内燃气系统试验和验收的有关规定。
7、燃气设备与管道附件的安装
了解整体机泵的安装及技术要求,整体压缩机的安装。熟悉阀门、凝水缸、补偿器、绝缘法兰的安装,掌握燃气调压站(柜)的安装及技术要求。
8、燃气储罐的施工
了解球形储罐、螺旋导轨式储罐构造及施工特点,加工安装,试验与验收,熟悉高、低压储气罐的原理。

第五章 燃气安全运行管理

第一节 场站的安全运行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门站、储配站、调压站、计量站和液化石油气场站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的作用、工作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门站和储配站安全运行管理方面知识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对场站的运行管理水平。

考试内容

1、掌握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及调压站计量站的工艺流程,熟悉各种设备、设施的作用和工作原理,了解各种设施的维护工作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及常见故障的原因分析和排除方法,了解各种设备、设施的选型知识。
2、熟悉燃气场站内的安全消防设施及其使用知识、检验周期,了解安全消防设施的检验方式。
3、熟悉天然气的加臭方式,掌握加臭剂的作用和加臭量。
4、掌握燃气的计量方法,熟悉影响计量数据准确性的因素,了解计量器具的选型。
5、熟悉液化石油气接收工艺、灌装槽车工艺、灌瓶供液工艺、残液回收工艺、倒罐和储罐排空工艺。
6、熟悉各种燃气场站燃气泄漏、着火、爆炸的安全措施和处理方法。

第二节 燃气管网的安全运行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考察考生对不同压力级制城市管网及附属供气设施安全运行的基本条件、保证安全运行管理手段及突发事件抢险抢修等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以提高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考试内容

1、了解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条件和试运投产程序,了解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有关资料、数据的管理,熟悉长距离输送燃气管道试运投产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了解高压管道巡检周期和管道保护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压管道内外防腐的方法和防腐层、阴极保护设施定期检查的基本要求,了解高压管道维护修理的基本要求。
3、了解引起高压管道泄漏和管道堵塞的原因和各种应急处理措施,了解高压管道抢修和清管工作的基本要求。
4、掌握国家有关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管理的规定、规范及标准,熟悉中低压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管理的的基本要求。熟悉城镇燃气管网地上标识含义,了解根据地上标识判断供气设施的种类、压力级别及定位的办法。
5、了解供气管道保护和防护的方式,掌握对运行管网进行安全评估的办法。
6、了解城镇燃气管网通气置换工作基本要求,熟悉管网置换程序和安全措施。
7、熟悉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了解城镇燃气管网日常安全巡查的意义,熟悉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内容,掌握日常安全巡查的工作方法。
8、了解燃气管网压力测查的意义和燃气泄漏的危害,熟悉燃气管网漏气、堵塞的原因,掌握燃气设施漏气、堵塞检查和修理的方法,了解燃气管道的使用年限和管道腐蚀情况的判定方法和处理措施。
9、熟悉燃气管网附属设施(阀门、凝水缸等)的作用和运行维护的基本要求,了解其维护保养内容、质量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10、了解城市燃气调度运行管理的基本任务和调度工作基本要求,了解对燃气场站及输气管网进行监控的意义及监控的方法。
11、了解有关燃气事故抢修工作制度的建立、抢修人员和抢修器材的配备、抢修接警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了解各种突发险情(燃气泄漏、着火和爆炸等)的危害,熟悉各种险情的紧急处置组织方式,熟悉应急抢修抢险预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准确的进行事故分析。
12、了解各种燃气事故(燃气泄漏、着火和爆炸等)的上报程序,熟悉抢险作业现场工作要求和安全处理措施。

第三节 用户安全使用管理

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旨在检验考生对燃气用户户内管道及设施、燃气用具等安全运行管理知识及安全用气常识的掌握程度,考察应试人员对户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等的安全管理,提高对广大用户的安全用气的服务保障水平。

考试内容

1、熟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设施及燃气具的性能特点,掌握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的基本内容和泄漏的检验方法及处置办法。
2、了解燃气表的检验周期、使用年限,掌握燃气表的正确使用和常见故障原因分析。
3、熟悉户内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和燃气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
4、了解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工作原理、安装使用要求及其测试方法。

第六章 燃气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建筑法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行业主要法律制度、基本建设程序、建筑法律责任等基本知识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自觉守法、增强法律意识。

考试内容

1、建筑法概述
了解建筑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建筑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
2、建筑许可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及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办理的一般要求;掌握国家对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及从业单位要求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的规定。
3、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一般规定。
4、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了解工程监理制度的一般规定;熟悉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范围。
5、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和制度;明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的必要性;熟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中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定。
6、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标准的制度、法定的质量责任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等;熟悉保证施工质量的基本法律措施。
7、建筑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筑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筑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安全生产法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旨在检验考生对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知识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考试内容

1、安全生产法概述
了解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及适用范围;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了解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的规定;熟悉安全设施、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规定;熟悉生产经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其他规定。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了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熟悉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
4、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了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5、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了解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救援的职责;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规定;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
6、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三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一般规定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熟悉建设工程活动的基本原则。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5、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一般规定。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了解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一般规定。
8、建设工程质量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使应试人员在工程建设中树立安全意识、保证工程安全。

考试内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定
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2、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3、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了解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4、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熟悉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单位应承担的主要安全责任。
5、政府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时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应急救援的职责及应急救援的一般程序;熟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一般规定。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各类建设工程安全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山东省人大颁布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山东省燃气工程的安全审查、燃气经营许可、燃气安全宣传、监督检查等各项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在燃气行业从业中增强燃气安全意识、保障燃气安全。

考试内容

1、山东省燃气管理的一般规定
了解本条例的立法目的;熟悉本条例的适用范围。
2、燃气工程规划与建设
熟悉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审批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掌握燃气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基本要求。
3、燃气经营管理
掌握燃气经营许可的具体规定;掌握燃气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4、燃气使用管理
掌握燃气用户在使用各类燃气时的用气规则及禁止性规定。
5、燃气设施与器具管理
熟悉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熟悉各类燃气器具在生产、经营、检测、安装维修时的各项要求。
6、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
熟悉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掌握燃气事故处理的内容和程序。
7、法律责任
了解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及责任主体;熟悉违反本条例应承担的具体法律责任。

第六节 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考试目的

本节的内容是济南市人大颁布的《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条例》,旨在检验考生对济南市的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及燃气设施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了解、熟悉或掌握的程度,促进应试人员提高燃气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

考试内容

1、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的一般规定
熟悉本条例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掌握济南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2、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掌握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的具体要求;掌握燃气设施抢险抢修的具体规定;熟悉管道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维修、更新责任的划分。
3、燃气经营安全管理
掌握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掌握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具体要求。
4、燃气使用安全管理
掌握各类燃气用户安全用气及安全使用燃气设施、器具的具体规定。
5、监督检查
熟悉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6、法律责任
熟悉各类燃气违法行为及具体罚则。

主要参考教材

1、高福烨等编,《燃气制造工艺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段常贵主编,《燃气输配》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12;
3、同济大学等编,《燃气燃烧与应用》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燃气工程施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6、《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
7、《天然气管道试运行投产规程》SY/T6233—2002
8、《天然气管道运行管理规范》SY/T5922—1994
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10、《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3
11、《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1995
12、《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9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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