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什么
您好!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
1、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准备的申请资料有: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
(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
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 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
7、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申请材料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②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哪些证件
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经年检合格,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三)相关报建批准文书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如土地有抵押,还应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开发企业就该项目向我局申报预售的书面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和相关图纸:
① 规划总平图(验原件后收8K复印件)
② 规划局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不同功能层及剖面图复印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后收复印件)及建设局(建委)审批图(验原件后收8K标准层平面图复印件)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1、工程施工合同(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2、施工进度说明(附注明座落及拍摄日期的施工现场照片及施工进度表,须经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三方盖章确认,收原件)
(五)商品房预售方案(收原件):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附派出所出具的门牌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面积(附房产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验原件后收复印件)、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上预售商品房价目表及分层平面图。
(六)其它需要的材料:
1、预售款专存协议(开发企业在本市银行专门开立的代收商品房预售款的结算帐户,并与开户银行签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督协议,收原件)及预售款专存证明(由上述银行出具,收原件)
2、经办人委托书(收原件)及身份证明(验原件后收复印件)
3、地下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需出售的须提供市人防办出具的可出售转让证明等。
备注:纸张大小一律采用8开或16开,可缩印。
商品房预售许可流程
以下为房管部门受理:
一、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因其他原因不能受理的,应当面告知;
二、审核;
三、审批;
四、作出《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或《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
五、向申请人送达决定书;
六、根据《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打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③ 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流程有哪些知道的说下!
你问的这个问题好像比较专业哦,这个一般是开发商需要办理的一些手续吧?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关系不是很大呢。不过你算是找对人了,我就是从事这个行业的,所以比较熟悉这个流程,自己也跑过这方面的业务,下面就具体说说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申请提前发放)所需材料名称如下: 1、申请项目批文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证 4、征地红线图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施工计划书 9、建筑总平面图 10、商品房预售项目统一标识 11、预售款监管协议 12、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确认证明 13、白蚁防治合同 (拍卖地由国土部门负责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 窗口(1):规划局窗口。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窗口(2):勘察设计管理科窗口。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申报材料初审。 窗口(3):墙改办窗口。负责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窗口(4):人防办窗口。负责办理民用建筑不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含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批准。 窗口(5):文物管理窗口。负责办理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基本建设工程施工前文物调查、勘探发掘审核、审批。 窗口(6):有形建设市场窗口。负责办理建筑工程交易入场登记、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窗口(7):建管处窗口。负责办理报建 、核发施工许可证窗口(8):定额站窗口。负责办理计价标准核定、建设工程价格审核窗口(9):招标办窗口。负责办理招标资格与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窗口(10):安监站窗口。负责办理安全措施备案窗口(11):质监站窗口。委托质量监督、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窗口(12):测量队窗口。测量放线 窗口(13):装修装饰管理办公室窗口。装修装饰施工企业资质证申报、建筑(装饰)工程报建登记备案、装修装饰工程招投标审批、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督、建筑装饰工程定额测定、建筑(装饰)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备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窗口(14):档案馆窗口。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发放《建设工程档案合格文件》 窗口(15):拆迁管理办公室窗口。审核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房屋拆迁资格证窗口(16):房产局窗口。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须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须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须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知、申请集资、合作建房须知、廉租住房承租审批窗口(17):公用事业局窗口。燃气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施工许可、液化石油气储罐站建设审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以及设施经营网点的审批窗口(18):市政园林管理局窗口。市政工程施工许可、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向城市排水管道加压排放污废水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的审批、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核、城市主要街道的临街建筑进行外部装修、搭建审核、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固定摊点、电话亭、大排档审核、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改动、迁移市政设施审批、新建、改(扩)建各种管线、杆(塔)线,地面设备,建(构)筑物等审批、利用道路、桥涵、杆塔等设施设置广告标语、安装线路和设备等审批、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做临时停车场审批、因建设工程需要迁建、改建城市道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审批、市政园林施工企业资质等级项目。 (19)收费窗口。负责收取建设行政事业性费用。 以上就是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流程的详细分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另外,提醒下:在房屋管理局相关部门办理完有关手续后,要将相关电子信息及文本资料传输、移交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以保证商品房电子合同签约系统正常进行。满意请点赞!
④ 办房产预售许可证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上海市依照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递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写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具体座落、申请预售的房屋面积、幢数、编号等和申请预售的理由;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房地产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商品房基础验收合作证明或由已按规定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的银行出具的商品房已完成其建筑安装工作量25%以上的证明;
7、与本市注册的银行签订的预售款监管协议;
8、水、电、煤等配套已落实的有关证明;
9、与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或施工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计划;
10、商品房预售方案。内容包括:商品房座落、结构、装修与设备标准,预售计划、预售价格、地点与方式、交付使用日期等内容;
11、房屋使用公约,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的资质证书;
12、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及建筑明细表;
13、经审核批准的自制商品房预售合同样本或采用市房地局制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标准文本的书面承诺;
14、申请预售时上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月报表;
外资企业还须提供外资委的企业批准证书。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单位是房地局。上海市房地局负责核发外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区、县房地局负责核发内资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如需预售内资内销商品房的,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如需预售外销商品房、外资内销商品房的应直接向市房地局提出申请。
市房地局、区县房地局在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前,应将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程序和时限明确告知申请人;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后,对递交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进行审核,并对施工现场查勘,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不准预售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商品房预售申请人。
⑤ 上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手续是怎么样的呢
1,《商品房预售许来可证》是市、县自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可以去查询。
⑥ 上海 预售许可证后,多长时间必须开盘
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就可以对外销售的,但是项目开盘只是一个形式专。
1,《商品房预属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
3,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他们会告诉你的,你可以放心的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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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申报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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