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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拍网上海

发布时间:2021-05-12 19:37:50

1. 土拍也有了“涨停板”!上海今年首个“双集中”土拍将设10%溢价上限

每经记者 吴若凡 每经编辑 魏文艺

上海土拍再出新规则。

4月30日下午,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线上信息交流会,预告了上海第一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及相关情况,同时出台全新宅地出让“限价竞价”规则:最高报价一般限定为起始价的110%。即设置了10%溢价上限,当达到上限之后,以一次书面报价为准,同时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并以最接近一次书面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作为全国实施住宅用地集中出让的22个试点城市之一,上海将于5月第三周发布今年第一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首批集中出让住宅用地涉及52幅地块,土地面积累计达250公顷。

首次设置10%溢价上限

本次在线土地信息交流会共有200多家企业参与。

按照本次出台的宅地出让“限价竞价”规则,在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下,合理设定地块起始价格、中止价和最高报价。本批次供地出让最高报价一般限定为起始价的110%。

同时,竞价方式由原举牌竞价调整为“举牌竞价 一次书面报价”。即先进行举牌竞价,举牌竞价未达到中止价的,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举牌竞价达到中止价时,交易转入一次书面报价。一次书面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报价,并以最接近一次书面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土地是房价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价格高低决定了未来的房价,如果只是单纯从土地端做限定,一方面不利于房企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如果利润空间过窄,会间接降低房屋的建筑品质,同时不利于用户居住体验的提升。”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上海的土拍政策在当下是非常具有指向意义,从源头对土地价格进行限制,由此给出合理预期。

如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区某些板块的楼板价拍出了高溢价,普陀内中环一幅纯宅地,楼板价从6.2万元/平方米起拍,一直拍到了8.43万元/平方米。这是牛年上海宅地的首次竞拍,3组房企激烈竞夺321轮,把溢价率推到了36%。

克而瑞研究中心总经理林波则表示,近期广州、重庆、无锡等地集中土地出让带来溢价率升高地价创新高,上海未雨绸缪,提前调整规则避免出现地价大涨的情况。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则给串标留下了口子。比如一块地有5家房企竞拍,大家事先商定一个价格,竞拍时在接近10%的价格前停止举牌,最后私下商议一个股份比例,这样既保证了利润,又保住了上海市场的份额。

一位开发商向记者笑称,“这是上海给开发商送的大礼,这个政策让开发商在上海有了更多的拿地机会。”

首批集中供地约250公顷

本次在线土地信息交流会透露,上海将在5月第三周(5月17日-5月20日)发布2021年第一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将集中出让住宅用地52幅,土地面积约250公顷。

从地块分布看,浦东新区4幅,徐汇区、静安区、普陀区、杨浦区各1幅,闵行区、宝山区各6幅,嘉定区、崇明区各3幅,金山区2幅,松江区7幅,青浦区5幅,奉贤区8幅,临港新片区4幅。在第一批52幅住宅用地中,租赁住房约9幅。

另外,上海第二批住宅用地将在8-9月集中出让,第三批将在10-11月集中出让。

据了解,上海全年住宅用地计划供应量将持续增加,同时将进一步加大郊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五个新城供应力度。在正式发布第一批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前,通过本次交流会方式提前发布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鼓励理性参与土地交易,保持土地市场平稳有序。

接下来,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将根据市场各主体的网上提问,统一发布书面解答和提示指引。

截至目前,长春、广州、无锡、重庆、沈阳5个城市已经举行了今年首批集中供地的出让。

2. 上海加码楼市调控,此次调控涉及哪些范围

这次房地产调控的范围包括价格,土地和购房资格。根据最新市政府公布的房产政策,通过优先购房政策买入的房产必须限售5年时间,同时政府还表示,未来将实现房价地价联动,通过连续的政策,来打压房价炒作势头。有当地的房地产从业人员表示,这次上海实施的限售,控地价,基本是参考其他城市的做法,来调节房地产市场,这些连续的调控政策,也有望补齐房产政策的短板,打击相关炒房投机的行为。

3. 中国土地市场网,请问哪个网站可以查询一个城市的土地拍卖公告

何为土地再开发,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网上提供的信息,上海在2006年时,政府部门认定的1.中国的土地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政府垄断的市场,所谓
关于中国土地资源问题,中国农业开发门户上面有很多相关的信息,你去看看吧。 一、项目名称三峡库区柑橘交易中心项目二、建设地址忠县县城红星路8号三、项目背景长江三峡库区是
我想要一份中国所有海边房子房价价格表。不知道哪位好朋友有,去中国土地市场网看看, 这个可以有!~~!,我们数据库里。如果数据不多,我可以代劳!~多了我就没办法了,。如果需要请

4. 土地溢价率的上海溢价率高

6月6日,上海土地市场迎来今年第一波成交小高峰,其中,上海万卓投资有限公司以1.75亿元竞得嘉定区嘉定新城D10-24地块,楼板价16063元/平方米,溢价率435.5%。
嘉定区嘉定新城D10-24地块,出让面积21789.4平方米,容积率0.5,起始总价3268万元,起始楼板价3000元/平方米,规划为商业用地。
在房地产市场仍然以“降价跑量”为主的环境下,上海土地市场罕见出现435.5%的溢价率,这不禁让人又重新回想起2009-2010年土地市场频现“地王”的行情。
土地市场真的又开始火爆了吗?非也。
受到本轮房地产调控影响,土地市场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表现出颓势,底价成交成为主流趋势,土地“准流拍”频频出现。2012年1-5月份土地市场也难见回暖趋势,继续延续底价成交的态势。以上海为例,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2年1-5月,上海共成交29幅经营性用地,成交金额85.12亿元,同比去年减少76.49%,仅完成去年全年的3成。
那么,土地市场又现“高溢价”,原因何在?未来土地市场如果继续产生“高溢价”的现象,将对当前楼市调控政策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都值得我们思考。

5. 黑马!2月上海还有3块涉宅地待拍,最抢手的竟然是这里

凤凰网房产上海站讯

节前临港一波疯狂拍地之后,上海土拍在春节长假进入休眠期。春节假期归来,进入“工作模式”的上海土地市场,2月还有哪些看点?

据凤凰网房产上海站了解,2月待拍的涉宅用地还有3宗,分别位于金山、普陀和浦东,将在2月20日和23日开拍。

目前3宗地块都已经公布了有效申请人数和出让方式,比较让人意外的是,金山工业区JSS3-0402单元08-01地块最为抢手,申请人≥4人,将采用招挂复合(即招标结合现场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方式进行出让,而位置更好的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2单元B3-2地块和浦东新区浦兴社区Y000901单元02-01A地块,有效申请人数分别为3人和2人,将采用挂牌方式进行出让。

6. 2.土地市场

(1)土地出让向多目标转变

深入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及时出台新修订的划拨用地目录;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推动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推动土地供应由“价高者得”的单一目标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管理转变。2010年,全国共出让土地29.15万公顷,比上年增长32%;出让总价款为2.71万亿元,同比增长57.8%(图8)。其中,招拍挂共出让土地面积25.73万公顷,同比增长37.4%;招拍挂出让价款2.6万亿元,同比增长59.7%。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持续稳步提高,2010年全国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占出让总面积的比例达88.3%,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招拍挂出让价款占出让总价款的比例达到96.0%,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图8)。

图 8 土地出让及招拍挂出让面积和价款变化情况

专栏 4 地票个案引发高度关注

地票,特指农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保障本地农村发展用地后,将节余指标通过农村土地交易所公开交易,形成的可用于市域范围内建设的用地指标。地票归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共同所有,具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价证券、土地财产权益等属性,其运行过程包括“复垦—验收—交易—使用”4个环节。

作为地票的首创者,重庆自2008年12月4日成立农村土地交易所以来,已经举行了18场地票交易会,交易地票约3.5万亩、成交金额逾43亿元,产生了较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地票产生后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专家学者普遍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地票制度在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维护“三农”利益、凸现土地权益“资产化”、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统筹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等方面都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地票打包交易方式有缺陷、地票推高房价的可能性、企业竞得地票后“落地”难等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进入2010年,地票热潮不减,成都更是出台政策对所有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凭地票准入制度,但由于违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年底被紧急叫停。

在此背景下,有序、有度开展地票制度创新,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项工作:一要夯实地票的法律制度基础,如法律属性、归属、权利义务界限等;二要保障农民权益、完善地票收益分配,要优先保障农民利益,不能形成新的“土地财政”依赖症;三要实行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地票规模,要实行总量控制以最大程度地规避制度和市场风险,统筹考虑复垦规模、流转数量、市场供求等因素确定地票规模;四要构建农村土地评估和流转支付体系,要合理确定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的时间和数值增长方式,形成灵活多样的支付方式。

(2)地价水平稳步上升

2010年土地市场延续了迅速回暖的势头,持续走高,在经历了力度最大、手段最多、持续时间最长的调控政策后,年末房地产市场重新火爆。根据国土资源部对全国105个城市地价监测得到的结果,综合地价一季度涨幅较2009年第四季度有所趋缓,但仍保持较高的涨幅;二季度调整回落,涨幅较上一季度趋缓,三季度出现反弹,环比增速较上一季度有所回升,政府再次密集出台了第二轮调控政策,包括提高首付金比例,调整住房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央行也两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四季度综合地价环比增幅加速回升,全国地价总体水平呈上升态势。综合地价、商业地价、居住地价环比增长率均为本年度最高。2010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2882元/平方米,商业、居住、工业地价分别为5185元/平方米、4245元/平方米和62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率分别为8.62%、10.03%、11.02%、5.29%;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53%、2.89%、3.67%、1.08%(图9)。

图 9 2007~2010年各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总体水平增长情况(环比)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三大重点区域综合地价水平均高于全国总体水平。其中,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水平最高,为4403元/平方米;珠江三角洲地区次之,为3830元/平方米;环渤海地区最低,为3182元/平方米。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环比、同比增幅最低;珠江三角洲地区增速趋缓;环渤海地区增速均呈上升趋势。

(3)土地购置面积创新高

2010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4.10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4%,土地购置费9992亿元,增长65.9%。本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为历史最高水平,超过2007年(4.06亿平方米)。2007年由于国房景气指数持续走高,房屋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增幅加速上涨,屡创历史新高,促使金融、土地等系列宏观调控政策集中出台(图10)。

图 10 房地产企业完成土地购置面积情况

专栏 5 京沪等土地出让金超过千亿

2010年各地加大了土地供应力度,土地出让金增长迅猛,北京、上海和大连三地的土地出让金超过4000亿元,约占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的15%。

10年来,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增长迅速。2001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16.6%。到2009年,该比例已上升至48.8%。2010年,北京、上海、大连土地出让金已破千亿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今年全国土地出让金达2.7万亿元,相当于地方财政收入的65.9%。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收入,是为“土地财政”(表1)。

土地财政,从收入来源看,主要包含两大类:一是与土地有关的税收,如耕地占用税、房地产和建筑业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等。目前,地方政府重点征收的是房地产税和建筑税,有些地方这两项税收甚至占地方总税收的百分之三四十。二是与土地有关的政府非税收入,如土地租金、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建设基金,等等。目前,地方政府主要看重的是土地出让金,出让金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比重已达百分之四五十,少数地方甚至超过预算内收入。此外,政府用征收和储存的土地,向银行抵押融资,这种做法在各地很普遍。目前,政府土地抵押的融资额,已远远高于土地财政的收入。

表1 2010年28个重点城市土地出让金情况

数据来源:世联数据平台

地方政府收入对土地及土地相关产业扩张的过度依赖,主要是财税体制不合理,地方政府的财力与事权不匹配。20世纪90年代,分税制改革取得伟大成绩,问题是地方财政分配比例过小。后来,中央把城镇化作为重要的战略方针,各级城市的政府首当其冲,承受巨大压力,普遍面临的问题是发展资金不足。恰在这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偿使用土地制度历经10年,终于基本确立下来。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和换届,各级城市政府普遍从土地管理制度上,找到了解决财力不足问题的出路,土地财政逐渐形成。

而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是土地财政形成的主要制度基础。反思中国土地管理的制度安排,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政府有关部门既负责土地管理,又负责国有土地的经营,所谓集“裁判员”与“运动员”于一身。经营是市场主体的活动,具体到国有土地的经营,就是要保值增值,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把这个作为政府的职责,客观上使各级地方政府成了市场竞争的主体。

7. 土地整理项目中标单位是不是就是拍下这块地来的开发商

引用自
中国土地招拍挂制度

摘要:土地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作为我国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指定方式,对规范土地市场、提高政府的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发展过程进行回顾,通过分析招拍挂制度对中国土地市场发展的作用,针对目前招拍挂制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目前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提高政府对土地出让市场管理水平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土地市场 招拍挂制度 市场机制 政府管理

一 .引言:中国土地市场招牌挂制度建立及发展背景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是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的行政划拨使用制度,这种土地制度所导致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利用效益低、土地浪费严重,产权关系混乱等问题严重的阻碍经济发展的弊端。改革开放后为了克服土地无偿使用带来的种种弊端,在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88年4月12日, 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随后,《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一步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通过一系列法律规定的制定实施,到90年代初,我国对城镇土地使用制度完成了改革,建立起土地有偿,有限期,可依法进行土地交易的有偿使用制度。这种制度理顺了产权关系,使土地的资产特性得到体现,也体现了国家做为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然而这种以协议出让为主要形式的土地出让方式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由于交易过程不公开,寻租行为普遍,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其次,由于缺乏竞争、市场秩序不规范,导致出现了严重的价格扭曲和低价出让等现象。

为此,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5月发布第11号令,颁布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用地的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2004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第71令,<<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8月31号以后所有经营性用地出让全部实行招拍挂制度,即所谓的”831”大限.

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的实施对中国土地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招拍挂制度规范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行为,从长远上看有利于建立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土地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土地市场的长期不完善,产权不清晰,长期未曾引入市场机制,市场上对招拍度的实施也存在种种疑虑.同时经营类用地的招拍挂制度自身也存在着种种不完善之处,各地在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实践中也发现了各种问题,对于经营性用地的招拍挂制度研究有必要深入进行.

二.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的具体含义及特点。

土地的交易的公开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其交易的公开性,但其具体操作又有其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

(一) 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提交后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在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不能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则招标人应当停止开标。在公开招标中投标企业投标的价格是重要的评标因素,但评标委员会为了防止土地开发的后续资金无法到位,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开发商的从业经验和实力也是评标委员们重点关注的要点。

(二) 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 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的主管部门根据被拍卖土地的特征编制拍卖文件,竟买人在竟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交纳不少于拍卖文件规定的保证金,并同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竟买人通过审查后,得到印有编号的竟买标志牌,拍卖会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参加的竟买人同样不能少于三人,否则应终止拍卖。在拍卖中最终的成交价格必须高于拍卖方所制定的底价,否则也需终止拍卖。拍卖成交后,竟得人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的时间和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拍卖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价高者得”,与其他形式的拍卖原理相同。

(三)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 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该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内容,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符合条件的竟买人应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竟买报价单,在挂牌期限内竟买人可多次报价。如果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竟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交易的挂牌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

竞买人确定后.挂牌人应当向竞买人发出《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该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所约定的时间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同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不同之处在于不是现场报价.由于挂牌是以书面的形式报价,所引发的关注程度及暴光不如招标与拍卖。

三 实施土地招排挂制度的优点

(一)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公平竞争。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的推行,以及与之配套的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使土地供应的信息公开化,土地出让规划的科学化,杜绝了以往通过行政命令协议出让土地中存在的盲目性,防止了由于土地市场不规范导致的国有资产的流失以及由于规划不当造成的宝贵土地资源的浪费。

政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推出地块,以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为基础,制定详尽、科学的土地出让计划。并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传媒方式进行公示,保证了信息的公开性。政府通过招拍挂转让方式中严格的评标拍卖制度,保证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机会均等,保证了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开发商在同一时间获得信息,并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标书、现场踏勘、集中答疑,避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不公平竞争。

(二)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杜绝腐败现象,提高政府对城市土地的管理能力

土地是全社会宝贵的公共资源,要达到最优利用必须通过市场手段进行配置,而且配置过程必须受到全社会监督。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正是建立土地市场的竞争机制方式,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才能真正的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使土地的真实价格得到体现,从源头上有效的遏制以往采取行政手段配置土地资源中政府官员出现的腐败寻租等现象。

土地招拍挂制度并不是简单的土地交易手段,政府必须进行一系列相关工作以保证土地出让的科学性,土地交易市场的完善性,在此过程中政府对土地的管理能力必然大大提高。

首先,政府要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提供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土地供应量,对于每年土地市场的各类土地供给、征用数量进行总体规划,并建立相应的土地储备制度,避免土地市场中的投机行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和公布土地出让计划是完善城市土地供应的基础,将有助于提高城市土地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城市土地市场的规范和完善。

其次,政府在招标出让前必须对土地进行前期规划和开发,逐步推进“熟地”招标出让,并要制定一系列的出让计划、招标程序和管理制度。政府要真正实现调控市场的能力,就必须对拟出让土地进行详细的分析规划,确定最佳的土地利用方式,针对土地特点灵活选择招标办法和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工作成本等。

最后,要体现土地的使用价值,政府必须对土地进行正确的评估,采用合理的评标办法,公正地评出中标单位。

通过以上行为政府对城市土地的综合运用管理能必将大大加强。

(三)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房产开发商综合实力的提高,促进房地产企业的整合。

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出让,不但有利于市场的竞争性,消除行业的垄断性,而且还使那些没有足够实力,只靠寻租等不正当方式拿到“一手地”的开发商逐渐淡出市场,使那些有实力、有竞争力的企业能够更加合理地获取土地,得到更好的发展。同时,由于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开发商可以从市场上通过竞争拿到“熟地”直接开发,缩短了开发周期,简化了开发程序和环节,从而降低了开发风险。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取消的只是过去少数开发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超额利润”,而由于市场的的规范,开发商的合理利润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证。新制度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房地产业将进入资本实力和品牌竞争的时代。没有实力的、靠关系运作项目的公司将逐步被淘汰出局。能够进行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把土地价值发挥最大化的房地产开发商将成为市场的主流,促进了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真正通过的市场的力量对房地产商进行整合。同时,实行招拍挂的土地交易方式有利于打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地域限制。对外地开发商来说,由于可计算成本,有了平等进入的机会,进入目标城市市场就相对比较容易,为跨地域经营的房地产商提供了机会,这必将促使全国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

(四)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促进房地分离,有利于提高土地开发效率。

目前的土地招拍挂的供应方式,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总体规划。由于政府将逐步把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再行招标,动拆迁问题已妥善解决、土地的开发工作基本完成、周边的市政建设逐步完善、水电煤等市政配套都有计划地分配到位,开发商只要按规划要求有计划地做好设计图纸并得到许可后就可顺利开工了,大大缩短了房产开发周期,有效控制了开发成本。因此,土地利用的高效率成为必然。

(五) 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有利于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外资。

我国的土地供应从划拨、协议出让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的转变,透明化程度越来越高,这是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进步的一种表现,也是大势所趋。这标志着我们在土地市场上正在逐步与国外发达国家接轨。这也是世界贸易组织(wT0)原则的要求。WT0的非歧视

原则、公平原则和透明度原则等要求土地行政管理保证国民待遇普遍实现,保证市场公平竞争,保证统一、公开、公正地实施各项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判决等。加入WTO后,在土地市场管理方面,政府的职责是使市场能够稳定、公开、公平,而且能够安全运行,进

而优化投资环境,并以此来吸引投资。实行土地招标、拍卖,可以说是一项重大的“土地革命”,土地最直接的与资本结合而不是与关系结合,提高了效率,同时有利于境外资金的流入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这对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展城市经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成为高效的国际化大都市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四.目前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一)目前中国土地市场招拍挂出让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对全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的专项执法检查的结果显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还有五个深层次的问题尚待解决。

1.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还缺少具体的操作规范与之相配套;

2.少数市县仍以“招商引资”为名,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确定土地使用者、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和地价

3.有的地方不按规定公开经营性土地出让信息或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

4.有的地方在经营性土地出让中存在假招标、假挂牌、假拍卖或陪标、串标等问题;5. 极少数领导干部仍通过打招呼、批条子等形式违规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出让。

以上五大类问题涉及招拍挂制度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观念的转变,配套规范的制定等问题,针对以上五大类问题,提出完善招拍挂市场的几点建议如下。

(二)对完善招拍挂市场的建议。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健全监督保证机制,确保交易的公正性

在上述五大类问题中,由于政府行政干预所导致的招拍挂制度的不完善问题是最严重的。一方面,由于中国长期实行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协议出让制度,各级地方政府习惯于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对土地资源进行配置,在新的土地出让制度下旧有的思维观念难以转变,在追求地方经济短期利益的目标下,通过行政手段盲目干预土地市场的情况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少数政府官员通过手中的权力寻租腐败,少数不法房地产商通过行贿公关等不正当手段低价获得土地、牟取超额利润,少数政府官员和不法房地产商的勾结,导致土地招拍挂出让中假招标、假挂牌、打招呼、批条子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克服以上两种情况,作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游戏的组织者的政府必须加强自身的监管,在招标、拍卖与挂牌交易的流程中加强透明与监督的机制尤为重要。从宗地价格的评估到开发商资质的审查以及后期的评标开标均应设立监察机制 对于每宗地的评选结

果应给予公布与新闻发布,绝不能让私下协议的土地通过公开招标与挂牌的形式达到成交的目的,从而引发新的钱权交易现象发生。中央,国土资源部已经三令五申下要求在土地交易招拍挂过程中打击非法暗箱操作,确保公平与公开。

2.制定合理的标底价格,防止地价上涨过快

经营性土地交易全部以招拍挂的形式进行出让是否会引发土地价格的上涨,从而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话题一直是新政策出台后业内开发商与政府官员争论的焦点,因此在土地招拍挂交易的实施中注重控制对地价的大幅度波动是十分必要的。是在土地的拍卖交易中,政府一方面在取得较好的地价收益的同时,也需考虑对当地的土地价格市场的稳定作用。

上海近期在土地的拍卖中进行最高限价并提出完善招投标的管理机制,以防止土地价格的非理性上涨,这对中国其他城市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短期内,城市土地拍卖的高价成交会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有利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是在长期却可能抬高当地的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升高,一方面可能导致中低价位的住宅的减少,使普通居民难以承受高昂的房价,甚至导致人才的流失,社会的不安定;另一方面,高昂开发成本容易形成泡沫经济,从长期来看不利于外界资本的流入,不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对进行公开招拍挂的宗地的标底或者底价的制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应该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和政府产业政策综合确定,科学地制定出让的底价。 因此在确保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合理地评估宗地的标底价格是保证土地市场活跃及稳定土地市场价格、防止土地价格的非理性上涨的重要的前期工作。

3.选择性地使用拍卖的交易方式

土地拍卖是购买今后开发利用土地的权利,要考虑规划、后期开发方案、及开发方案的实施等。与招标、挂牌方式相比,拍卖更容易导致土地出让价格的非理性上涨,所以在土地转让中应谨慎地选择性使用拍卖形式,在发展较为成熟的区域以及宗地面积较小的地块,拍卖可以促进宗地的成交,但对于在新区特别是宗地面积较大的地块,建议综合考虑政府对于地区的发展计划以及当地居民的承受能力,更多地采用招投标的形式选择有能力的开发商在政府开发计划及价格指导下完成新区大规模的土地开发任务,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当地居民的居住与生活到了改善。

4.制定完善的土地供应计划,定期发布土地供应信息

在新的土地出让机制下,政府应加紧前期土地储备与整理的力度,定期向市场公开未来的土地供应计划。投资者充分了解市场的信息后,对投资的计划和力度进行调整,从而避免出现盲目高价竞争,防止出现在取得宗地开发权后无力实施或脱延开发计划的被动局面,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政府对土地的长期计划的完善也是保证房地产市场住宅价格稳定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土地供应量,透明的土地供应信息,防止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投机商对房地产市场的炒作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五.总结

经营性土地的招拍挂出让方式的建立对于规范土地市场、提高政府的对城市土地的管理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发展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中国土地市场土地供应长期以来采用行政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旧有管理理念在短时间内转变存在一定困难,以及目前招拍挂制度自身存在的种种不完善,真正建立以市场机制运行的城市土地市场还任重道远。本文通过回顾城市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的发展历程,具体分析目前招拍挂出让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对招拍挂出让方式的完善提出了几点看法,以期对未来土地市场有所帮助。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必须根据土地市场的发展变化进行调整。相信在土地市场的各方共同努力下,招牌挂制度必将越来越规范完善,土地市场必将更加公平透明,进而保证整个宏观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

8. 网传22城将推“集中供地”模式 每年供地不超过3次

2月24日,有网传文件显示,按照住宅用地分类调控文件要求,22个重点城市实现两集中,2021年发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过三次。文件还表示,近期将召开视频会议,在视频会议之前22个重点城市暂停发布住宅用地公告。
据网传消息,22个重点城市除了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外,还有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18个二线城市。
目前,22个网传城市中,青岛已经披露了官方文件,而天津、郑州则有关于宅地出让的相关文件流出。

2月24日,记者在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上看到题为《坚决落实上级有关要求 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工作》的文件。
文件表示,青岛市将严格实行住宅用地“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即集中发布出让公告、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全年将分3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实施招拍挂出让活动。
另外,网传天津市规划和自然局文件披露了关于“两集中”更详细的信息。
其一,集中发布出让公告,原则上天津市全年不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其二,集中组织出让活动,同批次公告出让的土地以挂牌方式交易的,应当确定共同的挂牌起止日期,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应当连续集中完成拍卖活动。
天津市确定于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统一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除上述三个日期外,不再发布住宅用地的出让公告。
郑州的网传文件则要求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上街区等区域自2月23日起禁止发布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将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统一组织发布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各地实行的虽然也是集中供地模式,但相较而言,是“高频集中”。
以上海为例,中指院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12月15日,上海共成功出让各类土地368宗,分散在全年进行,其中92宗宅地在12个月均有出让。

2020年6月至8月时,由于供应加大,并且有多幅市区优质宅地挂出,上海的土拍市场多次上演数家房企争夺竞价的激烈场面,土拍溢价率逐渐走高,在此期间宅地平均溢价率高达23%;同年9月以来,为了给土地市场降温,上海通过“降质减量”的方式来平抑,月均成交宅地数量控制在4到5宗,四季度宅地平均溢价率亦回落到5%以内。
这表明,上海目前“集中供地”的频率更高、出让日期分散且灵活;而“两集中”的供地模式则将推地的时间也进行了统一规定。
行业认为,如果照此执行,无论对土地市场还是开发商都将带来不小的变化,具体表现为:
1.首先是每批次涉宅地块数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
2.集中用地无疑对房企资金要求更高,此前地产公司拿地很大程度依靠错位来打时间差,如果22个重点城市都集中在3个月供地,房企单笔资金的使用率将大大降低。房企需要加强现金流管理能力,调整销售节奏,确保在供地前储备大量资金。此外,开发商联合拿地会将一步涌现,房企权益占比持续降低;
3.22个城市集中供地使得房企投资团队的压力更大,也对房企的投资研判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否则拿错地的概率也将增加;
4.如果22个重点城市供地被严格控制,房企在这些城市拿地越来越受限,不排除其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其他城市的土地市场,进一步下沉;
5.集中卖地或将导致新房集中上市。市场短期内会有大量新盘集中上市,同策研究院资深分析师肖云祥认为,后续伴随着新房集中供应,市场竞争加剧,销售存压,为了保证利润,房企拿地时要“克制”。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集中供地政策是土地供给端长效机制的重点内容。
李宇嘉认为,目前,金融端已经建立了三道红线、五类分档的制度,调控端建立了一城一策,土地端也要有所行动。在他看来,土地和金融端的长效机制建立了,源头上的长效机制就建立了,这对于未来管控房价意义重大。
对于“集中供地”前后土拍的差异,李宇嘉形容道:“过去供地计划缺乏约束,对于开发商来说,有一宗地挂牌就去抢,因为不知道未来还有没有地供应,在哪里供应,什么时候供应,是不是自己心仪的地块。部分房企城市公司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抢地,从而造成了高地价。”“集中供地”后,开发商将明确地知道,未来有几批供地,要供在哪里,公司是否需要参拍,如同“三道红线”一样,有了明确的规则。开发商可以根据自己深耕和发展的需求,选择拿地的时间和区位,从而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集中供地”的影响除了涉及开发商外,李宇嘉认为还将倒逼地方政府。他补充称,过去,热点城市供地计划较为随机,存在完不成计划的情况,且供应规模、节奏、分布也不明确,从而导致预期混乱、抢地盛行、房价上涨。集中供地将倒逼地方政府编制好供地计划,供地的批次、时间、规模,可

9. 5号的土拍情况

本次拍卖住宅地块包括姑苏区2宗、吴中区2宗、相城区3宗、高新区1宗。

最低起拍楼面价6200元/平,为高新区通安镇地块,最高起拍楼面价21800元/平,为姑苏区城北西路南、虎金路西地块。

姑苏区第一块地,位于姑苏区城北西路南、上林路东地块。由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楼面价28511元/㎡;

上海天健置业以9.17亿元竞得2017-WG-21号姑苏区城北西路南、虎金路西地块,楼面价28861元/平,溢价率32.39%。

苏地2017-WG-23号吴中区太湖度假区地块被苏州隽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总价3.31亿竞得,楼面价9566元/平,溢价率20.33%。

苏地2017-WG-24号吴中迎春路地块被苏州耀龙投资管理公司(九龙仓)以8.17亿元竞得,楼面价26901元/平,溢价率41.58%。

相城黄桥2017-WG-25号地被華昇控股以17.1亿元竞得,楼面价15932元/平,溢价率13.80%。

苏地2017-WG-27号阳澄湖地块,最终以楼面价11070元/㎡成交,由九龙仓竞得!溢价率47.61%。

苏地2017-WG-26号相城望亭地块,最终以楼面价9393元/㎡成交,由厦门舜嘉置业竞得!溢价率44.51%。

苏地2017-WG-29号新区通安地块,正荣悦岚山旁,最终以楼面价9142元/㎡成交,由金地以6.85亿元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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