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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籍改革

发布时间:2021-05-20 00:06:47

1. 户籍经历了一次大改革后,作为外来者要落户上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可办上海户口种类大全

一、人才引进政策:

1、 本科学历层次:本科有学位,高新技术企业做技术方面的工作,毕业3年以上;
2、硕士学历层次:硕士有学位,理工科类专业,毕业2年以上;
3、高级职称层次:本科有学位,高级职称已评上3年以上者。可随迁配偶和小孩。
4、博士,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级人才。
5、省、市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二、夫妻分居政策:

1、结婚时间不足一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 配偶一方是高级职称;

(2) 配偶一方是博士;

(3) 配偶一方是获省部级奖项者;

(4) 上海户口方是中级职称3年以上者;

(5) 上海户口方是本科有学位,专业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者;

(6) 上海户口方单位是集成电路企业者,而上海户口方是技术岗位的;

(7) 上海户口方是硕士,在沪工作3年以上者。

2、 结婚3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1)上海户口方有中级职称但不满3年;
(2)上海户口方是硕士,毕业3年;
3、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的情况:
除了1、2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外。

三、人才引进程序
1、单位备齐材料
2、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批准后,开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4、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5、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6、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7、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 上海户籍改革制度前段时间刚刚出台,想问一下其中一直提到的“居转户”是什么意思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3. 上海户籍改革……愤怒了

兄弟放心,我也是上海人。初见这篇文章也有同感,但仔细一想不大可能。引进的都是人才,比我们强,比我们有实力。上海海纳百川,才称为上海。现在常住户口1500多万,流动800万还有好多没登记的。不可能都成为上海人。另外上海在地方保护政策上做的已经很好了。现在四金政策全国都在执行,就上海是例外。虽说已不晚了。但当务之急先把我们这些土人强大起来。那样我们上海才能更强大。不然按兄弟的意思,上海干脆像科索沃一样独立吧。

4. 上海户口落户政策2020

2020年上海将完善“居转户”等人才引进政策。应勇指出,2020年上海将加快建设国际人才高地。深入实施人才高峰等引领性人才工程,完善居住证转户籍等人才引进政策,加快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促进人才柔性双向流动,提升人才市场服务能级,加快形成更为顺畅的人才流动机制。

探索开展跨专业新兴领域职称评价,推进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加快形成更加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人才是第一资源,要以海纳百川的胸怀拥抱人才,以宜业宜居的环境留住人才,以前景广阔的发展舞台成就人才,使上海始终成为各类人才近悦远来、追梦圆梦的热土,始终保持澎湃不竭的发展动力和创造活力。

(4)上海户籍改革扩展阅读:

转户条件

居住证转户籍也是方案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此前据媒体报道,上海正在细化第四次户籍改革以吸引人才。其中一种方案建议实行打分制,凡满足七大类指标累积得分达到100分者,即可具备入户上海的条件,包括:1.学历;2.在沪就职;3.在沪缴纳社会保险;4.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5.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6.特殊成就;7.在沪创业投资纳税。

这一方案在公平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上都比以前有所提高。它事实上给了公众对于未来的明确预期,有利于公民通过合理合法的努力,去为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比起当前很多地方过于严苛地规定哪一类人才可以入户,上海的综合积分制更科学、更普适、更公平。

这样的综合积分,也使户籍人口的增加始终处在有序的、财政和社会都能容纳的范围内,防止入户“井喷”导致可能的公共资源紧张,是一种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5. 外地户口如何转上海户口

一: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1.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 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 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 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 《办法》同时规定,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1. 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 (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 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 按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满足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需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6. 上海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文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上海居住证持有人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受理工作进入操作阶段,这也意味着上海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正式实施。不过,不少网民认为,居住证转户籍的门槛过高,此次能够真正落户的人数应该非常有限。

■申办条件:

持居住证累计满7年

在外界普遍关注的申办条件上,细则对《试行办法》作了进一步细化:《试行办法》规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实施细则明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对于《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明确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此外,对于《试行办法》中关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规定,也进行了细化。

■激励条件:

连续3年纳税百万以上

而在激励条件上,细则也作了进一步细化。例如,细则明确了对远郊地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人才积聚的鼓励和引导,规定在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对于纳税额及聘用员工达到一定标准的规定,《实施细则》明确,是指创业人才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纳税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员工100人及以上的创业人才,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还表示,对于没有“职称”概念的外企和私企员工,可通过薪酬或纳税来替代职称条件,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或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管理技能平均收入水平的,可以不受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在农民工是否也能落户的问题上,毛大立表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也可提出申请,尤其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先进制造业中骨干企业的蓝领工人,他们当中有很多都是农民工。

■阳光操作:

审核通过名单将在网上公示

在昨日实施细则公布前,不少上海居住证持有者普遍担心“依次轮候”能否公开透明,他们担心在转户籍的过程中会出现“走后门”、“插队”等问题。此前,一些居住证持有者还在网上公开呼吁通过公示让居住证转户籍能阳光操作,并做到真正的公平、公开。

昨日上海市公布的《实施细则》对这一问题做出回应称,为体现申办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申办的透明度,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将审核通过的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

■适用人群:

不同人群持证及参保年限条件

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远郊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者
年均纳税百万者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7. 怎样才能申请上海户口2017年最新条件汇总

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户籍改革的若干意见,新的文件中提出,上海将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

政策已出,我们能做的不是讨论,更不是抱怨,而是仔细看清每一款条例,弄清楚究竟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办理上海户口并落户。

依照目前施行的方案,想在上海落户,你需要成为下面三类人之一。

第一类

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务员、事业编制、国企等且满足用人单位落户条件的可直接落户。

第二类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可落户。

1、居住证满7年

2、居住证积分超过120分

3、买房

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

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

6、无违法生育

7、无犯罪记录

8、税单必须满7年

9、拥有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其中,4、5、6、7、8、9浅显易懂,今天重点分析一下1,2,3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1、居住证满7年

既然是居住证满7年,首先得办一个居住证。而办理居住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上海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上海市居住6个月以上。

三、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居住证积分超过120分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

但是要注意了:累计7年,每年都要达到120分才可以哦!(无论是居住证到期,还是忘记的原因,只要中断,积分都会清零的哦)而且据数据显示,从2013年居住证积分制实施至2015年年底,共有110万人申请了居住证。经过审核确认,其中有30万人积分分值达到120分以上。这30万人中,约有2.6万人取得了上海户口,其中1.1万人直接落户,1.5万人居住证转户籍

为什么比例会这么低?那是因为还有第三个条件——买房!

3、买房条件:

首先,你必须是已婚人士。单身狗,就别妄想拥有上海户籍了;

第二,你必须5年内连续交满社保及个税60个月;

第三,你必须攒够钱付首付。现如今,上海的房价已经可以用10/5/3来形容了,想买一套房子,腰包真的是完全看不到底啊;

第四,不能买只有40、50年产权的商铺、loft、或者酒店式公寓了。这些房源是不能落户的,买了你也拿不到上海户籍。这下知道为什么120分好拿,户籍难入了吧。

第三类

满足上海落户新政的5类人才

第一、创业人才

居转户: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

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
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直接落户: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第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居转户: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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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怎样才能有个上海户口

一、非沪籍应届生落户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除了普通的操作以外持证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2、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3、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4、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参考资料:网络-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9. 按国务院要求进行户籍改革的省份有几个

24个省份出台户籍改革明确标准和时间表
9月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出台了具体的户籍改革实施意见。
此时,距离2014年7月2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过去整整14个月。在1年多的时间里,各地对于户籍改革这块“硬骨头”,都使出了怎样的招数?又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各地设定目标与时间表
截至目前,已经出台具体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地区是,新疆、黑龙江、河南、河北、四川、山东、安徽、贵州、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吉林、江苏、福建、广西、青海、甘肃、广东、重庆、云南、辽宁、湖北、内蒙古。
户籍改革,改成什么样?各地都因地制宜地设定了不同的目标。但在设定目标的省区市中,划定的时间表则是类似的:2020年。
在这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份,多个省份都定下了不同的转移农业人口数量目标。广东,要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城镇 落户;湖北提出努力实现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内蒙古和河北省都把转移农牧民人口进入城镇的数量定在400万,而在广西,这一数 字则定在600万。
之所以有总量人口的落户目标,是因为《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同时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大量农业人口进入城镇,带来的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变化。
比如,江苏省就提出,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要缩小到5个百分点;河北省提出,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45%;青海则把这一目标定在50%。
而重庆除了提出“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的整体目标,还根据本市的功能分区设定了更具体 的目标: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要“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集聚,促进结构优化”;而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 生态保护发展区,则突出“人口有序减载”。
之所以要重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是因为在目前城镇的大量常住人口中,许多在城镇工作的人员并未拥有相应户籍,无法享受一些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因此,重视这个指标,就单纯追求“城镇化率”更有意义。
定下目标之后,目前公布具体方案的24个省区市,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分割任务”的方式,将不同的任务分配给各部门,甚至不同部门的任务提出不同的时间期限。
比如,在重庆,由市公安局牵头的任务是制定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办法,2015年就要完成;同样要在今年完成的,是由当地发改委、规划局等部门制定的 人口发展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而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区县政府负责的制定居住证实施细则,则定在2016年完成。
落户政策趋向降低门槛
户籍改革,关键是落户。在以往的户籍管理制度中,长期实行的是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二元结构,农村户口者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农业用地等,城市户口则是所谓的吃“商品粮”,享受诸如医疗、教育、就业、社保等城市带来的服务和便利。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的农村务工人员进城打工,人口的跨省跨地区流动,给户籍管理带来许多挑战。因此,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户籍改革被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提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成立后的第三次会议,就开始讨论户籍改革这项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议题。
在去年国务院的改革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取消城市农村户口区别、实行统一登记”的意见。但具体怎么落户,什么样的城市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则各有分异。 这一点也是根据国家的总体意见精神——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所谓“放开”,也就是“降低落户门槛”,指的是以往农村务工人员或流动人口难以达到的一些标准,现在有了松动。比如,在多地,无论住房是租赁还是购买, 只要稳定,就可以算作是合法稳定住所;只要有合法执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投靠等条件,也都可以放宽。至于大城市的落户,国家的意见是参加社保年限 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在河南和安徽,这一要求已经放宽至参加2年、3年即可。
以福建省为例,在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厦门市三个地 区,就提出包括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在内的主要指标,以此为基础,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而在省内 的其他地区,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有合法工作,未达法定婚龄的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居住地。
在广东,达到上述条件的,同样可 以将户口迁入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人口密集城市以外的县市。人口密度大的发达城市,在连续居住、参加社保等方面的年限要求更高;最发达 的广州和深圳,其改革的重点则是吸收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加快调整人口结构。
在环绕京津的河北省,这样的落户政策松动 更具特色。除了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设区市市区、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之外,对于距离北京和天津最近的五个地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 香河县、永清县和固安县五市县,则采取了“单独设限”的方式,而非全面放开限制。至于这样做的原因,则是因为北京和天津本身已是特大城市的规模,因此在其 周边已经不适合布局大城市以上的规划,而是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同时,除了农村向城市落户,此番户籍改革制度中的另一亮点,是解决以往按照政策无法落户的“黑户”问题。
比如,在新疆,就专门提出了针对无户籍人员的落户措施。无论超计划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孩子、公民私自收养的人员还是非医疗机构出生的人员,只要经过公安机关审批,都可以予以落户。而流动人口中的无户籍人员,只要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也可以办理落户。
居住证及配套服务势在必行
取消城乡区别、统一进行人口登记之后,按照国家版的户籍改革意见,接下来就是在城市中推行稳定的居住证制度。
2014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提出,居住证的持有者可以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包括免费 义务教育、平等劳动就业等多项权利,同时可以逐步享受诸如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社会福利、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高考等权利。此举是为了解决长期在当 地务工、经商人员的落户问题,也是对之前长期施行的暂住证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在各地的具体改革意见中,“居住证”三字也都基本没有缺席。江苏、广西、内蒙古、山东、广东等地,均提出要全面建立、深化、健全居住证制度。只要在当地的城市居住超过半年,就可以申领居住证;以居住证为载体,经过各地不同的积分制度,则可以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为什么要下这么大力气进行户籍改革,同时设计一系列的配套改革措施?
答案是,现行的户籍制度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给“外地”工作者带来了诸多不便,进而影响人口的自由和优化流动。
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辜胜阻统计,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导致了60多种城乡间的不平等福利,涉及就业、住房、医疗、社保、公共服务等方方面面。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这种不平等福利更为明显,可谓“同城同工、却不同待遇”。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阎雨表示,实现在法制基础上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但各地区之间以及大城市与小城镇、城镇与农 村之间,在就业、居住、社保等方面巨大的政策性差异必然存在,仍然无法快速实现均等化。就地方政府而言,户籍改革就意味着给外来人口以市民待遇,也意味着 要扩大财政开支。就眼前的利益看,改革的成本是大于改革带来的利益的,短期内会花掉大笔的钱,而没有明显的政绩,这也是户籍制度改革重要的阻碍。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以怎样的政策吸引外来人口进城落户,根本的问题还是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关系到各地的财政负荷能力,因此各地的力度和进度也不尽相同。
比如,山东省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同时,明确进城落户的农村人口将继续保留5年的“生育政策调节过渡期”;江苏 的目标则更为具体,到2020年,江苏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例将达到100%,同时要落实省征地 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各地在推进“户籍城镇化”的过程中,也强调尊重农民的意见,不搞强制、不让人“被落户”。
内蒙古的改革措施就指出,不得把退出土地(耕地、草场、林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等“三权”作为农牧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不得以生态移民、扶贫移民、土地集中整治、土地集中流转等名义强迫农牧民落户城镇;山东省则提出,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在完全尊重农民意 愿的前提下,开展试点探索,有序推进。
“户籍制度改革背后,其实还是一个地方层次的财政能力、管理能力能不能与其实际规模或者和其地位相匹配的问题,是整个城市治理体系改革的过程。”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马庆彬说。

(来自新闻报道)

10. 上海户籍新政

2016年留学人员落户上海新政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要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获得本科、学士需要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2016年留学人员落户上海需要先工作,再申请。参考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016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市委、市关于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事务所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见附件1)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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