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房产税细则
上海房产税税率0.6% 夺民财
在新“国八条”之后,上海房产税也终于面世。
1月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8日起将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莫慌!此次主力仍然在假摔? 套牢的股票很可能有救了! 3月股市很可能发生巨变? 拉锯战背后暗藏的资金动向! 通知称,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海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印证了本报之前报道,采取方式是新购之时进行征税,即: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进行房产税征收。
“其就是我们之前说的,既往不咎,但是你不要新买了,新买就是投资行为。”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告诉本报。
如果以一个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为例,如果这个居民家庭原来已拥有的住房面积共计180平方米,刚好人均60平方米,现又新购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总价100万,那么就是对100万交易价格的70%,70万计算,其一年应该缴纳房产税42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房产税改革试点开始后,将总结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征收。
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告诉本报,其实新国八条中,已经让居民在第二套房子之后,不允许购买第三套房,那么居民遵守了这条,房产税就大可不必了。
至于房产税的用途,上海政府方面也表示,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这样就相当于‘劫富济贫’。”薛建雄认为,未来随着房产税征收税率以及覆盖面的推广,那么可以把高收入一群人的房产进行征税,用于弥补中低端保障房的建设。
而另外一份上海财政局、地税局及房产局的答疑中也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因为目前收入分配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这种差距在住房方面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㈡ 上海继承的房子要不要交房产税
直系亲属:取得时费用:合同价1%公证费免征契税。非直系亲属合同价1%公证费3%契税。卖出时所需费用:1.直系亲属卖出时的合同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卖出时的合同价5.65%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特殊情况(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个税免征。满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及附加。被继承人购房时的上手材料可以抵扣)。2. 非直系亲属:卖出时的合同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卖出时的合同价5.65%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馨窝网特殊情况(满5年唯一一套住房,个税免征。满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㈢ 上海遗产税如何征收,有具体标准吗
有具体标准,如下:
1、公证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2%:房屋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调查,对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认无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出具公证书;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2%;
3、房权变更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对外售房过户,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㈣ 户籍在外地的子女在上海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房如何征收上海房产税
你好,手续如下: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3、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㈤ 上海遗产税 房产税的有关政策
一、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分为两类:
1、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从此征收对象中可以看出对本地居民有首套免征优势,也有限购规定。要多买可以,但是得缴纳房产税!
二、上海房产税计算依据
1、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上海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纳税人可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报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还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或登录付费通网站按网上流程缴税。
三、上海房产税减免条件
注意:房产税是每年都要交的,在年底的时候交付当年的税费。如果这套房子是首套房,上海户籍首套房免征,非本市户籍则需要交纳。不过非本市户籍居住证满三年后,那么交的这些税费还是可以退还的。
房产税是取得房产证以后就要交的,如果是12月取得房产证,那今年是可以不用交的,往后推算一个月。
凡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其他征收点不再受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经催报催缴仍拒不纳税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本市试点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
继承法规定: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已经不在了,则由第1顺序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的办理过程中不用缴税,在对外卖时需要缴纳20%的个税及其他税费,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遗产税。
1、公证继承
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已经不在了,由第1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办理房屋的继承公证;
2、缴纳公证费用2%
房屋的所有额法定继承人都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到公证处来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公证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受理后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调查,对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来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委托评估公司来评估、出具相应评估报告;确认没有错误后,根据上述证言、证据等来出具公证书;
领取公证书,缴纳公证费用2%;
3、房权变更
继承人要带着身份证明、房屋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来申请继承的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要受理、审批、出证;
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4、对外售房过户
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要过户材料,按程序来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5、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在税务部门的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的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的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
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6、房管部门缴费
到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房权证交易过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领取房权证。
㈥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要交房产税吗
继承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税,但是以后如果要再次交易卖出时候会要求缴纳高额的税费,大概是评估价的5.5%左右,祝你幸福!
㈦ 上海现在施行房产税了吗,房产税是多少
2017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
2017年1月27日晚间,上海和重庆市房产税试点方案终于出炉。上海市政府当天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称上海将从1月28日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包括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税率暂定为0.6%。以下是该通知全文: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合理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根据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试点范围
试点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
二、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
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三、纳税人
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纳税。
四、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五、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