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是同一个东西吗
不是同一个东西。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是GB50300中的一张表格,主体结构分部验收时必填写,进竣工资料。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是一份小结性的报告,由施工单位出具,提交给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要求时要抄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阅报告后,再结合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出具《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⑵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根据结构形式;
及相关涉及主体结构分部的部分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以上材料及 钢结构工程构件等结构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主体结构分部执行国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记录表格
⑶ 主体结构验收程序
主体结构验收程序:
1.现场条件。结构封顶,屋面板模板拆除完毕,屋面板砼试块报告合格,砖墙构造柱栏板等二次结构完成。
2.结构实体检验完成。包括砼同条件试块,楼板厚度检测,有的地方还要求回弹等等。
3.结构分户验收完成。
4.砼试块评定,砌筑砂浆试块评定,沉降观测等资料汇总。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形成结构自评报告。
5. 监理评定合格,可以组织各单位进行结构验收会。包括甲方,监理,设计,施工,地勘,质监站。
主体结构内容
主体结构主要包括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
砖混结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是由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柱、构造柱、梁、圈梁、砖墙、楼梯、板。
框架、剪力墙、框剪或框支等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柱、梁、板、墙、楼梯和后砌的填充墙。其施工顺序为:柱、墙钢筋绑扎一柱、墙模板施工一梁、板、梯模板施工一梁、板梯钢筋绑扎一柱墙梁板混凝土浇筑一填充墙砌筑。
钢结构厂房工程主体结构包括钢柱、钢梁、钢屋架、彩钢板墙等。钢结构的墙也可以采用砖墙维护。
目前,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建筑最多,主要包括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和填充墙工程。
⑷ 主体完工后,要求各单位签字盖章验收合格的表格有哪些啊,我只报了一个结构(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验收
一个工程项目由几大分部构成,你完成了地基与基础、主体两大分部,资料上盖章就只有这两大分部的验收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和《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这两张表格上有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签字就还有两分部的质量验收记录等等,如果采用桩基础,签字盖章的还有《桩基础质量验收报告》...
⑸ 筑业软件主体结构验收表格
是要找主体结构的表格?
在新的验收规范中会有这个分部的。
⑹ 怎样进行主体结构分户验收
工程快结束的时候,交房之前进行分户验收,主要测量房间净尺寸及净高填一些表格,卖房时交给户主
⑺ 主体结构验收检查内容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