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产开发商怎么拿地
开发商是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的呢?当前我国的开发商获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国有土地出让,即参加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2007年后,地王现象频出,很多人也将批评的矛头瞄准了招拍挂制度,认为是招拍挂制度导致了房价的疯狂上涨。
房地产行业分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土地市场就是一级市场,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寡头垄断,所有的土地资源全部被国家独家控制。一级市场是拿地最主要的通道。
一级市场土地交易在20世纪90年代采取协议转让形式,开发商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支付出让金与前期动迁费等费用,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到开发企业名下。协议转让也是时代的产物,那个年代土地资源丰富,拿地企业并不踊跃,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土地财政收入,主动向各类开发商热情招商,以较为优惠的条件,吸引开发商拿地,从而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1997年,正逢东南亚金融危机,上海整个市场极度低迷。当时上海政府就主动向香港的几大房地产巨头招商,让这些富豪们来上海投资,开给他们的条件相当优惠,其他不说,就在土地开发期限上,极为宽松,大多数土地出让合同上规定,土地开发周期长达八年之久,这样就给这些外资囤积土地的机会,通过土地的长期储备来博取土地增值。不少外资到了2000年后也没有主动开发,还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把一块块土地转让给其他内资与外资企业,通过土地增值来获取收益,钱赚得很轻松。
房地产发展史上有些开发商成长是有原罪的。不少内资小房企,限于资金窘迫,往往是与地方政府协商,先象征性地支付一些意向金,出资几百万元就够了,而房屋土地部门违规操作,收到定金后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拿到了产权证后就可以去银行融资,拿了银行的资金再来进行房地产开发。
乱世出英雄,在房地产行业还很不规范的时候,这个行业造就了无数亿万富翁。有一个从百万富翁变成亿万富豪的故事。一位当时在机关做团干部的年轻人王为东,在常人看来,他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收入稳定,但他还是愿意去商海里尝试游泳而毅然下海。当时他凭着一股积极创业的热情和社会关系资源,在上海浦东找到了一块很小的土地,先签订了一份土地转让意向书。然后他凭着这份意向书到处找合作伙伴,终于被他找到了一家乡镇企业,这家企业对房地产开发一无所知,但对王为东很信任,答应去银行融资后投入开发。王为东创业时候可以说一无所有,成立公司的钱还是这家企业在银行融资时候多借了一百万元后再借给他的,由王为东归还银行利息。在现在看来一百万元只能开家小饭店,但在那个年代,运作得好,奇迹就会出现。
在浦东小地块初试牛刀,赚了钱后,现金流就有了一些铺垫,于是接着再拿地开发第二个项目。王卫东凭着一种悟性,每步节奏踏得很准,合作伙伴是乡镇集体企业,他利用这种优势,借助他们的资金实力,实行承包开发合作制,其他股东不参与经营,由他来全程操盘。君子协定,其他股东拿投入资金30%的固定回报,项目今后的亏损与否,其他股东永远是约定的固定回报。要知道房价一直是处于上升趋势中的,约定的回报率只是一个时点的定格,房地产的增值空间在实际运行中经常是无法预测到的。两年后项目运行基本完毕,但项目的利润回报并不是当初预计的那些,这样王为东按照约定按时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回报后,他的个人身价顿时从小矮人变成了小巨人,新生代富豪就此产生了。
一级市场土地出让到了2002年7月1日后由协议转让改为土地竞拍,由房地部门通过组织竞拍的形式让拿地企业参与现场竞拍。但各地在土地招拍挂的形式上又有变体,如上海实行的是土地竞标方式,开发商的出价不是唯一获取土地的因素。即每块土地的取得,并不是价高者得,而是每家开发商把欲竞标的土地,标上自己的出价,提供此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提供银行资金证明、开发资质等级证明等。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出价、方案、资信等综合因素,当场评出该土地的得主。
拿地的模式还可以通过与政府合作,参与土地一级市场的开发后自己再保留一块土地,这样就可以以较为低廉的价格轻松获取。也可以通过资本运营、企业股权收购获取。
土地市场招拍挂制度的建立,从整体上是规范了土地市场的混乱定价行为,有利于价格发现。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包括住宅用地协议出让的方式。但是,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协议的形式占了很大的比例,这就产生了权力寻租以及低卖国土的问题,房地产界权威专家孟晓苏多次呼吁,要增加土地出让中的招标和拍卖的比重,全面进行招拍挂这样的一个阶段性措施开始落地。但是包括孟先生在内的很多人士,都认为后来的招拍挂制度推高了地价:土地出让招拍挂在不断引发新“地王”的出现。所以要想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就要完善我们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供应和出让制度,这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
早期的开发商拿地都是可以通过协商,分期付款来获取土地资源。到了2000年后特别是招拍挂制度形成后分期付款的形式越来越被管理层所不容许。再加上土地价格的日涨夜大,中小房地产企业拿地的能力越来越削弱了。大体量的土地只有大型国企和上市企业有能力操作。很多大型房企不是靠着市场的积累获得资本,而是靠具有国资背景容易筹钱,获得了垄断地位,并采取疯狂推高土地价格的办法,将民企逐步驱出市场。2009年一线城市房价涨了50%以上,这与土地一级市场不断冒出的新地王有很大关系。
地王与金融危机有关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受益方很多都是国企,而中小企业贷款现在依然很难。地王的出现,一部分原因就是在于这些大型房企太凶猛,吓到了一大批房企和购房者。地王的出现,断了楼市一条修正自己的活路,楼市不断蹿火冒烟,危及房地产业的根本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比以前那种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做法更为合理,而且效果也很不错。土地招拍挂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遏制国土资源的流失,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寻租等一系列人为干扰市场的行为,打击圈地和炒卖地皮的行动,较好地维护公共利益。而且,从近些年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势头来看,土地招拍挂方式确实为地方政府增加了收入,地方政府更有积极性去加速城市化进程。
土地招拍挂制度最初源于欧美,后来在我国香港广泛推广使用。我国目前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的形式,正是参照香港的土地拍卖规则而制定的。这个制度从理论上说可以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腐败,同时也是提高城市土地运营水平、改善投资环境的根本措施,让土地可以以更公平、合理的价格出让,减少人为干扰因素,从而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但是,这种方式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从2007年开始,地方政府一味倾向于“价高者得”的做法,更加推动了地王的不断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国房价近几年来不断暴涨。也就是说各地的房价高企,是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土地财政收入而推高了房价,面粉比面包贵的故事也在中国这个快速发展的国家经常上演。因此,必须改革土地拍卖制度,将其与民生问题挂钩,避免土地拍卖对民生问题的伤害。---------上海菁英地产
❷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控制措施
房地产的成本控制要将成本理念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具体包括前期调研、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
(一)前期调研
在房地产工程开发前期,要充分考虑自身地理条件和市场要求,做好前期调研工作,论证其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对于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成败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没有几个房地产公司愿意花这份投入,就是做了也是流于形式,都是靠自己的感觉去上项目,这是非常危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项目开发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盈利,进行成本控制的根本目的是要取得经济效益。在选立项时就必须对开发项目进行财务分析,了解可能的预期收入、成本、利润和风险,这也是管理会计的重要内容。可行性研究是在对消费者的心理和市场容量、造价等进行准确分析、充分估计的基础上,决定该工程是否开工。如果对消费者的心理没有充分地掌握,对市场的容量没有准确地估计,一切完美的销售计划都是空中楼阁。在可行性阶段必须把资金的流量和销售计划做出来,这样就可尽量地减少开发者的现金投入,减少资金成本,让项目顺利地进行下去。
(二)设计阶段
降低建筑安装成本,首先要搞好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把全面造价管理工作的关键放在设计阶段。未雨绸缪,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建设单位应以对建安成本影响最大的设计阶段为关键环节,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 实行方案设计、工程设计的招投标制度。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时应大力引进竞争机制,以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首先要通过设计招标来选择设计单位。必要时组织设计方案竞选,从中选择能保证设计质量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分阶段招标或委托。如一个好的项目,如果完全委托或全部由境外设计,则设计费用本身会相当高。可以将方案进行招标,中标的方案在施工图设计时,可以再组织进行招标或委托。
2.加强技术沟通、实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要推行限额设计。凡是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均要通过计算。要通过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数据说话。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和经济性,要和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相适应;要特别注意选用建筑材料或设备的经济性,尽量不用那些技术不过关、质量无保证、采购困难、运费昂贵、施工复杂或依赖进口的材料和设备;要尽量搞标准化和系列化的设计;各专业设计要遵循建筑模数,建筑标准,按设计规范、技术规定等进行设计。在保证项目设计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在设计招标中,应明确要求设计方提供真实的设计概算指标,特别是结构数据,如含筋量、砼量等,以方便对结构设计的造价比较。
3.加强设计出图前的审核工作。加强出图前的审核工作,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从设计阶段所设计的成果来看,设计方案的不足或缺陷加以克服时,所花费的代价最小,可取得的效果最好。在设计出图前加强对设计图纸的审核管理工作,以求得提高设计质量,避免将设计中的不足带到施工阶段。
(三)施工阶段
施工阶段投资成本控制的关键,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控制:
1.合理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进度计划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这些变更主要由建设单位引起。控制施工变更的关键在于建设单位自我约束,按洽商变更程序办事。应建立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预算等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权限、分工及职责,确保洽商签证质量,杜绝不实及虚假签证的发生。洽商变更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增减预算,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有关规定,经办人员不得随意变通。
2.严格审核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对于承包商索赔要求的处理,则应按合同办事。加强对索赔资料的审查,强调处理索赔的及时性,加强预见性,尽量减少索赔案的发生,以免索赔额过大引起投资失控。
3.搞好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预算人员要广泛掌握建材行情。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材料限价工作,合理控制价差水平。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属于指定价范围的,只监督质量,不干预订货。属于指导价范围的,应实行“适当参与(不包办代替),推荐厂家(不指定厂家),监督质量(采购质量的主要责任者是施工单位)及合理限价(不是不顾产品质量的片面压价)”的原则,设备采购实行招投标,确保质优价廉。
(四)竣工结算阶段
凡结算工程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合同规定完成,必须要有竣工验收单。如有甩项应在验收单中注明,结算中予以扣除。应做好工程洽商签证及预算增减账的清理。重点做好材料价差及竣工调价的审定工作。审核时应与原招标文件对照,凡原标底内已含项目不能重复出现。要严格按合同及有关协议的规定,合理确定技措费、提前奖和优质奖等相关费用,认真实行结算复审制度及工程尾款会签制度,确保结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