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正文
全国的?我有广州到2020年的规划!
㈡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方针
——坚持节约优先。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努力构建节能型生产消费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生活消费模式转变,加快构建节能型国家和节约型社会。
——坚持立足国内。立足国内资源优势和发展基础,着力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合理控制对外依存度,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多元发展。着力提高清洁低碳化石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比重,大力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科学实施传统能源替代,加快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
——坚持保护环境。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积极培育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能源发展模式。
——坚持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理顺价格机制,构建有利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坚持科技创新。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攻关,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重点能源工程,推动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自主创新。
——坚持国际合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大力拓展能源国际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提升能源“走出去”和“引进来”水平,推动建立国际能源新秩序,努力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尽快消除能源贫困,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用能水平。 根据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能源消费总量与效率。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40亿吨标煤,用电量6.15万亿千瓦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火电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千瓦时,炼油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标准油/吨。
——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着眼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应急调节能力,适度超前部署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建设,一次能源供应能力43亿吨标准煤,其中国内生产能力36.6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控制在61%以内。
——能源结构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左右。
——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到2015年,五大基地一次能源生产能力达到26.6亿吨标准煤,占全国70%以上;向外输出13.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跨省区输送量的90%。
——生态环境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硫排放下降到1.5克,氮氧化物排放下降到1.5克。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煤炭矿区土地复垦率超过60%。
——城乡居民用能。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行政村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天然气使用人口达到2.5亿人,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法规政策和标准基本健全,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
㈢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扶持
整合现有政策渠道,完善可再生能源资金支持制度,加大对分布式能源和非常规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煤矿安全改造、国家石油储备基地、能源自主创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领域发展,研究建立健全西藏、新疆等边疆地区及无电地区能源投入长效机制。
二、完善税收政策
加快推进能源资源税改革,逐步理顺国家与开发主体、中央与地方资源收益分配关系。推进煤炭税费综合改革,清理各类违规收费,逐步推行资源税从价计征。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完善化石能源的消费税,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
三、加强金融支持
加强信贷政策和能源产业政策的衔接配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能源投资多元化提供便利。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提高能源企业直接融资比重。 一、理顺能源投资及国有能源企业管理体制
坚持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能源重点领域的主导地位。深化能源领域投资体制改革,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投资的引导和调节作用,简化行政审批。完善国有能源企业考核评价机制。
二、鼓励能源投资多元化
进一步放宽能源投融资准入限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能源领域,鼓励境外资本依照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参与能源领域投资,推进电网、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以煤层气、页岩气、页岩油等矿种区块招标为突破口,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资本进入,推动形成竞争性开发机制。规范流通市场秩序,稳步推进石油分销市场开放。
第三节 强化能源行业管理
一、加强能源法制建设
加快推进能源法出台,尽快完成煤炭法、电力法修订,组织开展石油、天然气、核能等领域的立法工作,拟定配套法规和规章,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二、完善能源标准和统计体系
加强能源行业技术、装备、能效等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电并网标准。推进能源行业统计、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构建有利于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的能源行业统计体系。
三、转变能源管理方式
构建系统科学、层次清晰的能源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体系,完善实施监督和评估调整机制。对能源规划、建设、生产、运营、消费等各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新机制。
第四节 加强国际合作统筹协调
建立能源、外交、财税、外贸、金融等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境外能源开发利用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完善能源“走出去”备案机制,提高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开发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国际能源信息平台,开展国际能源储备和应急互助合作,制定能源安全应急预案,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㈣ 上海“十五”到“十二五”之间的城市功能定位分别是什么
(2011年1月21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
目录
第一章加快转型的历史选择
第二章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第三章迈向“四个中心”
第四章构建服务经济时代的产业体系
第五章建设充满活力的创新型城市
第六章构筑城乡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七章创建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
第八章建设管理一流的现代都市
第九章营造生态宜居的绿色家园
第十章创造安居乐业的人民生活
第十一章 促进和谐有序的社会管理
第十二章 塑造时尚魅力的国际文化大都市
第十三章 建设创新开放的新浦东
第十四章 争当改革攻坚的排头兵
第十五章 形成海纳百川的开放格局
第十六章 行动纲领的实施保障
附录 部分指标和名词解释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指导上海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于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 加快转型的历史选择
第一节 过去五年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发展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上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砥砺奋进,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自身发展转型的挑战,把举办上海世博会作为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契机,把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胜利完成。
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预计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左右,2010年达到1.7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18万美元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7%左右,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873亿元。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3.2%,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8%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累计下降20%的目标预计如期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量均超额完成目标。
图1-1经济发展水平持续提高
“四个中心”框架基本形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股指期货、“三港”“三区”联动等取得重要进展,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国内融资总额比重预计达到25%左右,上海港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港口货物吞吐量保持世界第一,上海关区进出口总额、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均超过四分之一,经济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明显提升。
图1-2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1.3%和10.5%,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市民各类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到98%左右,保障性住房体系不断完善。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440公里,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大浦东统筹发展格局初步形成。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52项,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312项。国资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加快推进。服务全国能力不断提高,与长三角及全国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对口支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支援都江堰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口岸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和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取得明显进展,对外投资总额预计比“十五”增长3.2倍。
举办了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各族人民大力支持、共同努力下,办成了一届世界性盛会,生动诠释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参展方和参观人数均创历届世博会之最。通过举办世博会,市容市貌焕然一新,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城市精神内涵更加丰富,城市国际化程度显著提升。世博理念、世博精神和世博经验成为上海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优势。
专栏1-1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圆满成功
上海世博会向世界展示了中华民族5000年的灿烂文明,展示了新中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就,展示了我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促进了我国同各国、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成为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参展规模:共有24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累计入园参观者超过7300万人次,其中境外参观者约480万人次。
园区活动:举办各类文化演艺活动2.29万场,观众超过3400万人次。
志愿服务:8万名园区志愿者、10万名城市服务站点志愿者、197万名城市文明志愿者提供了志愿服务。
经过五年不懈奋斗,上海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国家交给上海办好世博会的光荣任务,谱写了“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新篇章。展望未来,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将继续沿着科学发展的轨道,奋勇向前,百折不挠,迈向新的征程。
第二节 未来五年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
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产业结构面临新变革,我国国际经济地位快速上升,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时期,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巨大,特别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正在形成以及国家对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支持政策,为上海参与全球竞争、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带来了重大机遇。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速减缓,需求结构显著变化,气候变化、能源资源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上海发展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上海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智力资源较丰富、商务环境较规范、城市开放度较高以及世博后续效应释放,为上海未来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发展中仍存在不少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商务成本攀升,高层次人才缺乏,创新创业活力不足;城市管理和城市安全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有待增强;常住人口总量快速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压力加大,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群体利益诉求日趋多样、协调难度增加,社会矛盾增多;体制机制瓶颈更加凸显,改革攻坚任务更加艰巨。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发展转型迫在眉睫。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们必须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用好各种有利条件,着力破解前进中的问题,率先走出一条具有特大城市特点的科学发展之路,努力开创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新局面。
第二章 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按照中央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总体目标,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四个率先”,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强大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先行先试的带动作用和上海世博会的后续效应,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努力争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坚持科学发展,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推进改革开放、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央对上海的明确要求和殷切期望,也是上海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继续保持上海发展良好势头,解决前进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发展这个硬道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四个率先”作为上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力争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是上海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要把创新贯穿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着力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坚持人力资源优先开发和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使科技进步和创新成为上海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使城市转型发展真正建立在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的基础上。要切实摆脱习惯思维束缚,更新发展理念,实现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坚定不移调结构、促转型,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基本要求是:
——必须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把改革开放作为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高举浦东开发开放旗帜,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国际化程度,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
——必须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结构调整作为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积极把握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机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全面促进城市信息化,着力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和水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基础和传统产业,努力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把改善民生作为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完善制度安排,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满意度,使发展成果更加广泛、更加均衡地惠及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必须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转型发展的重大任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充分发挥郊区在新一轮发展中的战略作用,积极推进新城、新市镇和新农村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城市管理体制,切实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构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必须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转型发展的着力点,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依法治市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司法权威有机统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全社会依法共融、和谐共进的制度环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导向,推动发展理念向以人为本转变,推动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产业结构向服务经济转变,推动生产生活向绿色低碳转变,推动发展布局向城乡一体转变,推动开放格局向内外并重转变,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率先转变。
第二节 主要目标
根据国家对上海的战略定位和要求,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地位相适应、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作出贡献。
综合未来五年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 “十二五”时期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 “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率先突破,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具体是: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预期为8%左右。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基本形成,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左右。单位土地产出率和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
——城市创新活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3%左右,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数达到600件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创新氛围日益浓厚,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劳动者素质稳步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5%。
——城市服务功能全面增强。“四个中心”核心功能初步形成,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占国内融资总额比重达到30%,航运服务业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5%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达到25%左右。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迈入国际先进行列,百兆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左右,城市文化更加繁荣、更具魅力。城市交通体系更加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不低于人均生产总值增长率。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财政性教育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5%,人民群众获得更优质、多样、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100万套(间)左右。就业岗位持续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生态环境不断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率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新的饮用水标准,人均生活垃圾处理量比“十一五”期末减少2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
——改革开放取得新的突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示范作用充分显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市场配置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开放型经济和城市国际化程度达到新水平。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民主协商充分发展,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努力使上海成为最安全的大都市之一和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表2-1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第三章 迈向“四个中心”
落实“四个中心”国家战略,以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为着力点,全力推进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建设,不断提高经济综合实力,全方位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升经济中心城市的国际地位,为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专栏3-1 加快建设上海“四个中心”
1991年,邓小平同志到上海视察时提出: “中国在金融方面取得国际地位,首先要靠上海。”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 “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之一,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飞跃”。2001年国务院批复《上海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上海要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2009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从国家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对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金融中心国际化取得重大突破
抓住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不断上升的战略机遇,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先行先试和营造环境为重点,不断提高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和资源配置功能。
进一步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着力加强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提升股票、债券、货币、外汇、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黄金、产权等重要市场的功能和国际化程度,积极推进证券交易所国际板市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票据市场、保险交易市场、信托受益权转让市场等建设。不断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和工具,加快开发固定收益类产品,加快推出新的能源类大宗产品期货,探索推出黄金ETF、股指期权以及汇率、利率、股票、债券、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品。
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投融资平台。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继续推动经常项目下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争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上海先行先试,鼓励发展相关的融资、担保、对外直接投资等跨境人民币业务。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在上海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股票,稳步扩大境外人民币回流上海的渠道。支持在沪清算机构发展,探索建立人民币全球清算体系,基本确立上海在全球的人民币资产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快拓展海外业务,提高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国际投资者的能力。
大力发展各类金融机构。积极吸引功能性金融机构、大型金融机构总部及其营运机构总部等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入驻上海。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支持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在沪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积极推动中外金融机构深化战略合作,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开展综合经营试点。
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开放的先行先试。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民生等的金融支持。加快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消费金融的服务能力、安全性和便利化水平。
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完善金融税收制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推进金融领域与非金融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培育民族品牌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建设,配合和支持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和处置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加快陆家嘴—外滩金融集聚区建设。打造金融后台服务基地。
第二节 显著提升航运国际服务功能
以资源配置型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着力提升航运服务功能,完善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推进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和服务环境,努力提高国际航运资源的配置能力。
加快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优化航运服务产业链,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船舶检验、船舶供应、船员服务、航运经纪、航运咨询、海事法律和仲裁等各类航运服务。完善航运金融服务体系,促进船舶融资、船舶保险、航运保险等高端服务发展,积极培育航运再保险市场,加快开发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提高航运信息化水平,推广应用集装箱电子标签技术,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拓展上海航运交易所服务功能。加快发展北外滩、陆家嘴、临港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加强政府服务和管理,完善航运发展相关的法规规章体系,营造有利于航运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优化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以上海为中心、以江浙为两翼、以长江流域为腹地的国际航运枢纽港。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集装箱江海直达。推进外高桥港区、洋山深水港区建设和功能提升,提高港口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水水中转,推进内河航道建设。完善货运道路网络,积极推进海铁联运。加快建设国际邮轮母港,优化邮轮通关便利措施,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扩大航空枢纽空域容量,拓展国际国内航线,强化航空枢纽地位。
加快推进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国际航运船舶登记注册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加强政策配套,大幅提升国际航运船舶登记规模和质量。创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加强口岸管理单位联动,不断提高通关效率。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航运税费政策,提高航运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快完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政策。积极借鉴航运发达国家(地区)经验,推动有关航运支持政策的先行先试,加快集聚与航运相关的企业、船舶、货物、人才等各类要素资源。
第三节 基本形成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
着力提高市场开放度和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形成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同步发展、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相互融通的发展格局,将上海建成具有国际国内资源配置功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国际贸易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相互促进、联动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健全货物贸易和大宗商品市场体系,重点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和辐射全国的批发市场体系,支持发展石油交易、钻石交易等重要市场,培育一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努力成为大宗商品信息中心、定价中心、交易中心和结算中心。完善服务贸易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技术贸易,成为国际服务贸易中心城市。完善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支撑环境,推广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服务新模式,实现实体市场和网络市场共同发展。规划建设大型会展设施,培育、引进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展会。
集聚高能级、有活力的贸易主体。集聚国内外大企业和地区总部,积极引入国内外企业的营运中心、物流中心、分拨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着力吸引有影响力的国内外贸易组织、贸易促进机构、行业组织、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鼓励企业采用现代国际贸易运行新模式。支持中小贸易主体发展,形成万商云集的局面。
打造时尚购物之都。积极营造商品更加丰富、服务水平更高、业态更加多元、功能更加齐全、权益保护有力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引导消费潮流。发展地标性商业中心,保护和开发特色商业街区,加快社区商业建设。完善扩大消费需求政策,发展综合消费和时尚消费。研究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店),发展一批国际品牌和国货精品店。
营造国际一流的商贸环境。深化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功能。加强进出口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内外贸融合,形成全球贸易网络的枢纽节点。加快建设虹桥商务区,推动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先行先试,支持新型国际贸易业态发展。建设服务全国的贸易促进和服务平台,打造集多种媒体、多领域、多语种于一体的财经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第四章 构建服务经济时代的产业体系
按照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推动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发展方针,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上海服务”和“上海智造”。
第一节 大力发展服务业
坚持城市功能提升、市场需求引领和新技术应用带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增强辐射力和国际竞争力。
大力发展金融、航运物流、现代商贸、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等重点服务业。着力提升金融业、航运物流业、现代商贸业的国际竞争力,增强城市资源配置能力和集聚辐射功能。做大做强信息服务业,提高城市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时尚创意之都。着力提高旅游会展业国际化水平,建设国际都市旅游目的地和会展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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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字数限制了,麻烦你看参考资料的链接吧,希望你满意
㈤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到2015年原煤入选率要达到多少
65%
到2015年我国原煤入选率将达6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5%,节约能源9500万吨标准煤。
㈥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规划实施
本规划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能源消费强度等约束性指标,以及国家明确要求考核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逐项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和进度,纳入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
本规划中其他指标和能源开发建设、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等任务,需要依靠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实现。各级人民政府要通过健全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不断改善体制和法制环境,保障规划的贯彻落实。 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地方能源规划、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要切实贯彻国家能源战略意图,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重点做好与约束性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衔接。已经发布但与本规划总体要求不一致的,应作出相应调整。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编制电力、煤炭、天然气、可再生能源、能源科技、核电等专项能源规划,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制定和完善价格、财税、投资等政策,加大对能源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的支持力度。加强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应完善规划监督执行制度,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掌握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全面评估,提出相关对策措施。需要对本规划调整时,及时研究提出调整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㈦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前言
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对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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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是:
(一)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安全高效开发煤炭和常规油气资源,加强页岩气和煤层气勘探开发,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二)推动能源的高效清洁转化。高效清洁发展煤电,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集约化发展炼油加工产业,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
(三)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
(四)加快能源储运设施建设,提升储备应急保障能力。
(五)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六)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全面推进节能提效,加强用能管理。
(七)推进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科技装备水平。深化国际合作,维护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