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股东以土地评估价对我公司增资扩股,我公司以土地评估价入账后是否应该以原值进行摊销
公司收到实物资产出资(除业务重组等特殊处理以外),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也就是说你司按照评估价值入账并摊销
㈡ 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定价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非上市公司不是公众公司,定价以双方协议定价为主,除了最高级的法律法规内对增资权利进行界定以容外,没有法律对非上市公司定价方法进行指导。此外,非上市公司中,存在国有股权的公司定价是有明确规定的,需要进行评估,并且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评估报告还需经国资管理部门备案。
所谓市场经济,本身就不应该用法律对价格进行管制,法律应该制裁胡乱定价的人,而不是制约定价的人。
㈢ 请教国有控股企业增资扩股的定价问题
第一个问题:这里没有说清楚B公司是什么性质,如果是非国有企业,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A单位的土地必须按评估价进行调账,然后按评估后的价格进行增资扩股,整个流程除了必须经过当地国资管理部门备案审批以外,还要经过产权交易部门公示挂牌。20个工作日内如有其它单位举牌还须进行竞价。
第二个问题不存在。
㈣ 新股东根据评估净资产增资计算方法
如果原股东出资比例对半的话,那么在增资后在工商局登记的股权还是对半,但实际上注册资本增加到125万,净资产只有100万。那么实际上双方股权是对半的,各50%,公司仍然是亏损25万。而且公司在工商局没有再次变更过股权的话,双方股份跟以前登记时一样,还是各50%。
净资产是属企业所有,并可以自由支配的资产,既所有者权益。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企业开办当初投入的资本,包括溢价部分,另一部分是企业在经营之中创造的,也包括接受捐赠的资产。
㈤ 增资扩股股价如何计算
如果是十送三,就用除权这天的收盘价除以1.3即可,如果是十送十,就除以2。
增资扩股:根据公司性质不同,概念略有不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增资扩股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增资扩股协议一般是由增资各方作为合同主体,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公司增资属于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加的注册资本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同时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增资扩股利弊
1、利在于增加营运资金可能增加有利的业务收益或减轻负债。
2、弊在于增资如果没有完整业务计划,只不过又再次"烧钱",扩股如果没有价值链互补效应,只不过又多一些"口水战",对于现有股东几乎全面是弊害,既要出钱又摊薄股权。
增资方法
1. 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如,某公司原有出资总额1000万元,股东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总额50%),股东乙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 30%),股东丙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现公司增资500万元,由股东甲认缴100万元,股东乙认缴300万元,股东丙认缴100万元,这家改变了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后,甲乙各占总额40%,丙出资占总额20%。
这种增资方式,可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用于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情形。
2. 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这种增资方式仅可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㈥ 非上市公司的总股本、每股价格怎么算谢谢!
一、总股本是在章程中确定的,如注册资金1000万,每股1元的话,总股本就是1000万股;稍带答其它朋友,如果股东再此后再增资1000万,则总股本为2000万了。
二、关于股价问题。由于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很少涉及股份问题。但是出于股权交易的需要对其股价也是衡量方式的。主要有:
1、以净资产确定,即以该公司的净资产/总股本即为每股价值,如总股本2000万公司,经营得当有3000万净资产,则每股价值则为1.5元;如果经营不当仅有1000万净资产,则每股价值则为0.5元。
但是这种方式只是确定了公允价值,考虑到控投比例、企业发展、产业方向等各方面因素,还需要在净资产基础上进行适当议价。也就产生了第二种方式。
2、议价方式确定,即双方在一定基础之上,比如净资产基础上的每股价值,双方各自考虑自身因素因素,进行适当的议价,议价通常都要高于净资产确定的每股价值。
㈦ 请问:我们是非上市股份公司想增资扩股, 老板想把每股定价在10000元/股,这个在以后公司想上市有冲突吗
增发股票的发行价一般是参考公司最新的每股净资产并适当溢价
所以发行价是否合适要看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工商登记的情况
㈧ 增资扩股时需要对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吗
当然必须的
股权价值评估:
股权投资是投资主体以现金资产、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直接投入到被投资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从而通过控制被投资企业获取利益的投资行为。
对股权投资价值的评估,首先必须了解具体投资形式、收益获取方式和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或所有者权益的比重,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评估。其中投资收益的分配形式,比较常见的有如下几种类型:
1、 按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参与被投资企业净利润的分配;
2、 按被投资企业销售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
3、 按投资方出资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资金使用报酬等。
股权质押贷款的规定:可用于出质的股权,必须是出质人合法持有、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并且未设置任何限制条件的股权。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商部门通过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准予登记,核发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贷款人在企业办妥股权出质登记,取得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方可发放贷款。有4种情形不能进行股权质押贷款,即股权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股权已办理出质登记、仍在质押期间,股权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价值评估方法
①收益现值法,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②重置成本法,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重置成本,减去按重置成本计算的已使用年限的累积折旧额,考虑资产功能变化、成新率等因素,评定重估价值;或者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考虑资产功能变化等因素重新确定成新率,评定重估价值。
③现行市价法,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
④清算价格法,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
公司的价值是由市场对其收益资本化后得到的资本化价值来反映的。市盈率反映的是投资者将为公司的盈利能力支付多少资金。一般来说,在一个成熟的市场氛围里,一个具有增长前景的公司,其市盈率一定较高;反之,一个前途暗淡的公司,其市盈率必定较低。按照经济学原理,一项资产的价值应该是该资产的预期收益的现值或预期收益的资本化。所以,对该股权资产的定价,采取市盈率定价法计算的结果能够真实体现出其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