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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该授信申请人的交易合理性

发布时间:2021-06-15 03:22:25

㈠ 合理性的评价指标怎么选

第一节 选股的基本策略

如何正确地选择股票,100多年来人们创造出各种方法,多得使人感觉目不暇
接,但是不论有多少变化,可以归纳为基本的几种投资策略。

一、 价值发现:
是华尔街最传统的投资方法,近几年来也被我国投资者所认同,价值发现方法
的基本思路,是运用市盈率、市净率等一些基本指标来发现价值被低估的个股。该
方法由于要求分析人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对于非专业投资者具有一定的困难。该
方法的理论基础是价格总会向价值回归。

二、 选择高成长股:
该方法近年来在国内外越来越流行。它关注的是公司未来利润的高增长,而市
盈率等传统价值判断标准则显得不那么重要了。采用这一价值取向选股,人们最倾
心的是高科技股。

三、 技术分析选股:
技术分析是基于以下三大假设:(1) 市场行为涵盖一切信息;(2)价格沿趋势变
动;(3) 历史会重演。在上述假设前提下,以技术分析方法进行选股,通常一般不
必过多关注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等基本面情况,而是运用技术分析理论或技术分
析指标,通过对图表的分析来进行选股。该方法的基础是股票的价格波动性,即不
管股票的价值是多少,股票价格总是存在周期性的波动,技术分析选股就是从中寻
找超跌个股,捕捉获利机会。

四、 立足于大盘指数的投资组合(指数基金):
随着股票家数的增加,许多人发现,也许可以准确判断大势,但是要选对股票
可就太困难了,要想获取超过平均的收益也越来越困难,往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
力,取得的效果也就和大盘差不多、甚至还差,与其这样,不如不作任何分析选
股,而是完全参照指数的构成做一个投资组合,至少可以取得和大盘同步的投资收
益。如果有一个与大盘一致的指数基金,投资者就不需要选股,只需在看好股市
时候买入该基金、在看空股市的时候卖出。由于我国还没有出现指数基金,投资者
无法按此策略投资,但是对该方法的思想可以有借鉴作用。
上述策略,主要是以两大证券投资基本分析方法为基础,即基本分析和技术分
析。由上述的基本选股策略,可以衍生出各种选股方法,另外随着市场走势和市场
热点不同,在股市发展的不同阶段,也会有不同的选股策略和方法。此外,不同的
人也会创造出各人独特的选股方法和选股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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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基本分析选股

基本分析选股,即对拟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公司的经营情况、
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由研究公司的内在价值入手,确定公司股
票的合理价格,进而通过比较市场价位与合理定价的差别来确定是否购买该公司股
票。

一. 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周期
任何公司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的速度与其所处行业密切相关。一般来说,任何行
业都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和衰落的生命周期,人们把行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初创
期、成长期、稳定期、衰退期四个阶段,不同行业经历这四个阶段的时间长短不
一。一般在初创期,盈利少、风险大,因而股价较低;成长期利润大增,风险有所
降低但仍然较高,行业总体股价水平上升,个股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成熟期盈利相
对稳定但增幅降低,风险较小,股价比较平稳;衰退期的行业通常称朝阳行业,盈
利减少、风险较大、财务状况逐渐恶化,股价呈跌势。因此公司的股价与所处行业
存在一定的关联。
通常人们在选则个股时,要考虑到行业因素的影响,尽量选择高成长行业的个
股,而避免选择夕阳行业的个股。例如我国的通信行业,近年来以每年30%以上
的速度发展,行业发展速度远远高于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是典型的朝阳行业,通信
类的上市公司在股市中倍受青睐,其市场定位通常较高,往往成为股市中的高价贵
族股。另外象生物工程行业、电子信息行业的个股,源于行业的高成长性和未来的
光明前景也都受到热烈追捧。
上市公司的股价,更多地是受到其自身发展水平和盈利能力的影响。任何一家
公司,与行业发展周期相仿,也存在自己的生命周期,同样也可以划分为初创期、
成长期、稳定期和衰退期。以家电行业的四川长虹为例,从初创到打出自己的知名
品牌,之后经历了11年的高速成长期,目前已进入成熟期,它的股价,也在几年
中经历了十余倍的狂飚后稳定下来。又如沪市中的大盘股新钢矾,虽然属于被认为
是夕阳行业的钢铁行业,但是由于自身良好的经营和管理水平,98年实现了净利
润增长超过100%的骄人业绩,说明夕阳行业中照样可以出现朝阳企业。以上事实
表明,行业发展周期和公司自身的发展周期有时可能差别很大,投资者在选股时既
要考虑行业周期,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我国,由于公司的一般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企业的短期经营思想比
较浓厚,要想获得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难度较大 ,上市公司中往往昙花一现者较
多,这从某种程度上增大了选股的难度。

二. 公司竞争地位和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市场经济的规律是优胜劣汰,无竞争优势的企业,注定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
萎缩及至消亡,只有确立了竞争优势,并且不断地通过技术更新、开发新产品等各
种措施来保持这种优势,公司才能长期存在,公司的股票才具有长期投资价值。决
定一家公司竞争地位的首要因素是公司的技术水平,其次是公司的管理水平,另外
市场开拓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规模效益和项目储备及新产品开发能力也是决定公司
竞争能力的重要方面。对公司的竞争地位进行分析,可以使我们对公司的未来发展
情况有一个感性的认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分析,主
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企业经营效率、内部管理制度、人
才的合理使用等。
通过对公司竞争地位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对公司基本素质有比较
深入的了解,这一切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很有帮助。

三. 公司财务分析
如果说,对公司的竞争地位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的分析,主要是定性分析,那
么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的财务分析则是对公司情况的定量分析。本书在第五章中已
对详细介绍了公司财务分析的方法,此处就不再重复。

四.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利润预测
投资者可以综合分析公司各方面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作一基本估计,
分析方法主要从上面介绍的几方面加以考虑。另外还可通过对公司的产品产量、成
本、利润率、各项费用等各因素的分析,预测公司下一期或几期的利润,以便为公
司的内在价值作一定量估计。这项工作由于专业性较强,一般由专业分析师进行。
普通投资者虽然对利润预测难度较大,仍然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作一大概的估
计,对于选股的投资决策不无裨益。

五.发现公司已存在或潜在的重大问题
在选股时,除对公司其它各方面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外,我们还必须通过对公司
年报、中报以及其它各类披露信息的分析,发现公司存在的或潜在的重大问题,及
时调整投资策略,回避风险。由于各家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周期、经营环境、地域
等各不相同,存在的问题也会各不相同,我们必须针对每家的情况作具体的分析,
没有一个固定的分析模式,但是一般发生的重大问题容易出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公司生产经营存在极大问题,甚至难以持续经营
公司生产经营发生极大问题,持续经营都难以维持,甚至资不抵债,濒临破产
和倒闭的边缘。
2.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案件
由于债务或担保连带责任等,公司发生重大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巨大,一旦债
务成立并限期偿还,将严重影响公司利润、对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信
誉也可能受到很大损害。更为严重的公司还可能面临破产危险。
3.投资项目失败 ,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运用募股资金或债务资金,进行项目投资,由于事先估计不足、或投资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产品销路发生变化、或技术上难以实现等各种原因,使得投资
项目失败,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对公司未来的盈利预测发生重大改变。
4.从财务指标中发现重大问题
从一些财务指标中可以发现公司存在的重大问题。(1) 应收帐款绝对值和增幅
巨大,应收帐款周转率过低,说明公司在帐款回收上可能出现了较大问题;(2) 存
货巨额增加、存货周转率下降,很可能公司产品销售发生问题,产品积压,这时最
好再进一步分析是原材料增加还是产成品大幅增加;(3) 关联交易数额巨大,或者
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或者上市公司的销售额大部分来源于母
公司,利润可能存在虚假,但是对待关联交易需认真分析,也许一切交易都是正常
合法的;(4) 利润虚假,对此问题一般投资者很难发现,但是可以发现一些蛛丝马
迹,例如净利润主要来源于非主营利润,或公司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改变,某年
的净利润却突然大幅增长等,随着我国证券法的实施及监管措施的俞加完善,这一
困扰投资者的问题有望呈逐渐好转趋势。
实例:琼民源(0508),96年公司业绩发生突变,净利润由95年的38万跃升
至4.85亿元,每股收益高达0.87元。该股是96年和97年初的明星股,一年多时
间里股价翻几番,以火箭般的速度一跃成为高价绩优股,一时该股跟风者众,许多
股民以持有琼民源为时尚。然而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一些重大的可疑之处,该公司
96年的主营业务利润仅39万元,而其它业务利润却高达4.41亿元,投资收益也有
3015万元,这样一种收益结构不能不让人对该公司打上一个大问号。果然由于虚
假利润等问题,该股自97年3月1日开始停牌,共计长达两年多的时间。该股的
投资者所遭受的资金损失和心灵上的伤痛无疑是巨大的,而假如当初投资者将该公
司列入问题公司行列,敬而远之,则结果将不会这般惨痛。(虽说最后政府介入圆
满地解决了琼民源事件,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仍应引以为戒)
总之,投资者对选择问题公司股票必须持慎之又慎的态度,最好是敬而远之,
回避问题股应是运用基本分析方法所坚持的基本原则。

六.结合市盈率指标选股
运用基本分析方法,我们可以通过每股盈利、市盈率等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
所在板块、股本大小、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确定公司的合理价格,如果价格被低
估,则可作为备选股票,择机买入。
在此方法中,市盈率是最重要的参考指标,究竟市盈率处在什么位置比较合
理,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市盈率差距也很大,欧美国家
股市平均市盈率经常保持在20倍左右,日本则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高居60倍以上。
近几年来,我国沪深股市的平均市盈率水平在30-50倍的范围内波动,一般来
说,30倍左右是低风险区,50倍左右是高风险区。
从投资价值的角度分析,假如我们把一年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作为无风险收益
率,那么在股市中高于这一收益率的收益水平就是我们可以接受的,例如我们以目
前的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3.78% 所对应的市盈率26.5倍,作为判断股票投资价值
的标准,低于这一市盈率水平的股票,就可以认为价值被低估、具备了投资价值。
然而如果仅从这一角度去考虑问题,我们必然要犯错误,因为市盈率受一些因素的
影响巨大。
首先,市盈率水平与公司所处行业密切相关。例如,生物医药行业作为高成长
行业,其市场定位一直很高,动辄50-60倍的市盈率并不鲜见;97年的大牛股深
科技,作为电子信息行业的龙头股,市盈率曾高达70倍;而曾极度不被人看好的
钢铁板块个股,市盈率常常在10倍左右徘徊。
其次,市盈率还受股本大小和股价高低的影响。一般说,股本越小的股票越受
青睐,其市场定位和市盈率越高,有人将此成为小公司效应,美国的Baze 1981年
最早研究了这种现象,他将纽约股票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分为5类,发现最小一类的
公司股票平均收益率要高出最大一类的股票平均收益率达 19.8%。据笔者的观察,
我国的小公司效应更为明显,并且呈现不同的特点,由于非流通股的存在,市盈率
更多地是与流通股的联系紧密。另外,偏爱低价股是我国股市的一大特色,股价越
低,市盈率越高,有时每股收益才几分钱的股票,股价达到5、6元还被认为便
宜,这一价值取向不能说是成熟市场的表现,但在目前,在判断市盈率的高低时,
我们还必须考虑到这一因素的影响。
此外,公司高成长与否,对市盈率有重大影响。俗话说,买股票就是买公司的
未来,一个对未来有良好预期的个股,其股价自然就高。公司未来前景越好,成长
性越高,市盈率水平就越高。那么如何衡量这一因素呢,我们在此引入动态市盈率
的概念,从市盈率的公式可以看出,市盈率是股价与每股收益的比值,每股收益的
变化,使市盈率向相反方向变化,由每股收益的不同,我们可以计算出3种市盈
率,即市盈率Ⅰ,市盈率Ⅱ,市盈率Ⅲ。
市盈率Ⅰ=考察期股价 / 上年度每股收益
市盈率Ⅱ=考察期股价 / 中期每股收益 ×2
市盈率Ⅲ=考察期股价 / 预期本年每股收益
市盈率Ⅰ是基于假设企业考察期每股收益与上年每股收益相同,而上年每股收
益实际上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获利能力,因此该市盈率不能
真实地反映实际市盈率水平,其作用也就大打折扣,例如一只市盈率Ⅰ为100倍的
股票,若其利润增长1倍,则实际市盈率就降到50了,反之,一只市盈率Ⅰ仅20
倍的股票,若其盈利能力大幅滑坡,则其市盈率就大大提高了。中期业绩公布后,
许多人用市盈率Ⅱ来选择股票,缺陷也是明显的,公司上半年的收益不等于全年的
收益,有时还差距很大。由于企业的未来每股收益较难预测,不确定因素太多,市
盈率Ⅲ很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但是无论如何,它是人们经过综合分析公司
的情况,得出的结论,具有很大参考价值。 3种市盈率虽然各有不足,毕竟是投资
的重要依据,我们将3种市盈率结合起来考虑问题就会更加全面。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市盈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要辩证地看待市盈率,而
且应该把市盈率和成长性结合起来考虑。在成长性类似的企业中,应选择市盈率低
的股票,若一个企业成长性良好,即使市盈率高些也还是可以介入。

选择高成长股实例:中兴通讯
中兴通讯是一家通信行业领域的企业,97.11月上市,上市后一直定位较高,
股价在20几元徘徊。98年初公布97年度报告,每股收益0.46元。年报公布后该
股并没有大幅下跌,仅最低调整至21元、市盈率45倍时,即开始一波上扬行情,
股价最高升至37.88元,按97年业绩计算,市盈率高达80倍。其原因就是投资者
对该公司的未来前景普遍看好,预测到它98年度会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果然,
随后公布的该股98年业绩为0.47元/股,98年度全年业绩在10送3扩股后还达到
0.97元/股,公司净利润增长100%以上,至此该股的市盈率大幅下降。假如有一个
投资者在97年初,经过对公司基本面情况的认真分析,认定该公司正处于高速发
展阶段,98年利润增长有望达到100%,即98年度可望达到每股收益0.90元,当
时的股价为21-24元,按97年业绩计,市盈率Ⅰ为45--52倍,但是市盈率Ⅲ
仅23-27倍,而当时市场上对高科技股的定位可达市盈率35-40倍,即预计该股
的价格有可能达到36元,这时的股价与预计价格相差很大一段空间(50%左
右),投资价值显现,即使预测有一定的偏差仍然不会导致亏损,市场风险较小,
这时如果该投资者果断买入,在98年的最后一天卖出,可获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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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技术分析选股

在股市投资实战中,运用公司基本面情况选股的方法,主要适用于专业投资
者,对广大中小投资者及利用业余时间炒股的股民,无论从时间、精力以及所要求
的知识面和掌握的信息来说,都存在一定困难,因此该方法在广大中小股民中的应
用具有局限性。而技术分析选股,由于其不需要太多专业知识,考虑问题比较直
接,与市场联系紧密,且由于价格、成交量等技术数据、技术分析手段的获得相对
容易,以及电脑、乾隆软件等技术分析工具的普及,使得该方法的应用日渐普遍。
技术分析方法一般是将选股与买入有机地结合起来,选股过程也是确定买入时
机的过程。

一. 寻找真正底部,捕捉潜在黑马
运用MACD指标选股

选择股价经深幅下挫、长期横盘的个股,同时伴随成交量的极度萎缩,继尔股
价开始小幅扬升,MACD指标上穿零轴。此时还不是介入时机,还应耐心等待股
价回调,待MACD指标回至零轴之下,再观察股价是否创下新低。在股价不创新低
的前提之下,股价再次上扬,同时MACD指标再次向上穿越零轴时,则选定该
股,此时为最佳买进时机。
选股原则:
(1)深幅回调:股价从前期历史高点回落幅度,就质优股而言,回落30%左右;对
一般性个股来说,股价折半;而对质劣股,其股价要砍去2/3可谓深幅回落。这里必须
结合对股票质地的研究,例如对于高成长的绩优股来说,跌去1/3就属不易,而对
于一只有摘牌危险的ST个股,跌去2/3也属正常,这里没有绝对的标准。因此必
须辩证地看待某只个股的跌幅,当投资者对此把握不住时,建议重点关注股价已跌
去2/3的个股。
(2)长期缩量横盘:一般而言,在控盘机构完成出货过程之后,如果股价没有一
个深幅的回调,就很难有再次上扬的空间,这样当然无法吸引新多入场。只有经过
股价的长期横盘使60日、80日、120日等中长期均线基本由下降趋势转平,即股价
的下降趋势已改变,中长期投资者平均持股成本已趋于一致。这时股价才对新多头
有吸引力。长期横盘时应伴随着成交量的极度萎缩,如果仍然保持大的成交量,说
明做空能量依然较强,上升动力不足。
(3)MACD第一次上穿零轴时不动:股价经过大幅下跌后,第一波段行情极有可
能是被套机构的解套行情。即使是新多头的建仓动作,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还存在一
个较残酷的洗盘过程。因此,MACD指标第一次上穿零轴并非最佳买点。(此处
MACD取常态指标)
(4)股价不再创新低:从趋势角度而言,股价高低点的依次下移意味着整个下降
波段没有结束,在一个下降趋势中找底是一种极不明智的行为,因此股价不再创新
低是保证投资者只在上升趋势中操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在此基础之上,伴随着股价
上扬,MACD再次上穿零轴,又一波升浪已起,方可初步确认已到中线建仓良机。

利用上述原则选择并买入潜力个股后,如果股价不涨反跌,MACD再次回到零
轴之下,应密切关注股价动向,一旦股价创下新低,说明下跌趋势未止,应坚决止
损出局。否则应视为反复筑底的洗盘行为。

实例:龙舟股份(600711),(见图4.),该股自97年7月下旬见顶18.72元之后,
在两个月内跌至7元以下,股价几乎跌去2/3。而经过这次典型的“深幅下挫”之后,
该股随沪市大盘在9月23日见底,开始了长达三个月的筑底阶段。这期间,股价窄幅
波动,成交低迷,12月3日单日成交量仅4.6万股,相当于行情高峰时413万股的单日
最高成交量的1/10,满足“长期缩量横盘”的必要条件;同时,股价始终在6.5元上
方,没有再创新底。进入12月底龙盘股份股价开始出现异动,先是成交量温和放大,
每隔一个月有一个量能急升的过程。MACD指标在零轴下方5个月后第一次上穿
零轴,60日、80日、120日等中长期均线基本走平,说明中长期投资者持股成本接
近,无杀跌动能,且有新多入场收集底部筹码。随后开始的洗盘行为使MACD指标重
回零轴之下,但股价在触及回调1/2位时受60日、80日、120日等多条中长期均线
交汇带的支撑无法下行,并开始重拾升势,MACD指标第二次上穿零轴,此时已到最佳
买点。即使随后仍有大规模洗盘行为,但三条中长期均线已开始上行,显示后期股
价走势已成大涨小回的中期上扬格局。

二. 寻找由底部起动的强势股
1.运用ROC指标选股
经过长期缩量横盘的个股,在开始进入上升趋势后,股价首次出现加速上扬,
使得ROC指标在常态下,第一次出现连过零轴以上三条天线的现象,显示该股极
具黑马相,可于回调时介入。
选股关键:
(1)底部区域起动:首先结合上文判明股价处于底部区域。(ROC取常态值)
(2)股价快速拉升:变动速率ROC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其在测量极端行情时
有着良好的绩效。伴随股价在上扬初期所出现的快速拉升,ROC指标连续越过三
条天线,显示出机构有拉高建仓迹象。而强调这种状况需第一次出现则是为了保证
股价仍在底部区域附近。
(3)适用范围:该方法不适用于超级大盘股及刚上市新股。ROC指标连过三条
天线,一般股价已有50%以上涨幅,对于超级大盘股而言已具有很大风险,涨升
空间已经不大。而刚上市新股的市场定位尚未经受时间考验,利用该指标行动缺乏
合理性。
上文中所谓ROC指标在常态下,是指在钱龙动态中不对开机界面做放大或缩小,
以免引起第三条天线值的变化而无法取得统一标准。

实例:仍以龙舟股份(600711)为例,(见图 ),该股在盘出底部之后于98年4
月份开始第一波加速上扬行情。这期间成交量明显放大,股价从不足9元在一周之
内迅速上摸11.89元高位,带动ROC指标在4月7日达到28.91,一举突破当时第
三条天线27.7,显示有机构不计成本拉高建仓。虽然其后仍有深幅洗盘动作,但黑
马相已显露无遗。该股在半年多时间里连续大幅扬升,股价最高于98年10月达到
23.47元,从第一次突破第三条天线时介入计,涨幅达一倍多。
该方法即可帮助投资者选择强势股,又可使投资者避免过早将黑马股抛掉。

㈡ 如何解析授信合理性

1.贷款用途合理、合法,这里指申请的用途与申请品种能匹配,你申请流贷去盖楼肯定是不行滴;拿来贷款去炒股票肯定也是不行滴 等等;
2.还款来源分析 借这么多钱能不能换的上呢?看收入、利润、现金流,以及其他第二还款来源,担保人呀 抵质押物啊 什么的
3.资金额度测算,看销售收入啊 一年才卖200块钱 现在说要进500块的货 肯定是不合理嘛
4.综合收益考量 这个利率定的多少啊 有没有存款啊 银行忙半天混个白玩就没意思了。。‘差不多了吧 我写了这么多专业内容 嘻嘻~

金融机构对于向中国反洗钱检测中心所提交的所有可疑交易,经分析识别,有合理的理由认为该交易或客户与

洗钱无关的,可以不提交。

㈣ 从交易成本角度解释金融中介存在的合理性

金融中介的存在是为那些不如带懂金融的人进行的一种有报酬的推荐行为,双方都是有益的

㈤ 谁能提供几份银行授信审批的案例,加说明分析的

首先这个是机密
还有你要的是审批书还是授信报告?审批书是没有详细分析的,你要的应该是授信审查报告吧?只有在报告才会对企业的情况还有资产负债表等进行详细分析。
审批书格式:
XX支行:
你行报送的XX公司XX万元贷款申请报告,经审查,现同意对其发放XX万元贷款,期限X年。审批条件如下: 1、需办理好足值合法有效的抵押2、…………
授信报告格式
XX公司成立于200X年,目前主要从事XX业务。2007年主营业务收入XX万元。由于目前该公司资金较为紧张,现向我行申请XX万元贷款,期限X年。现将情况分析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财务情况分析
三、抵押品情况
四、授信用途及还贷来源分析
五、主要风险及防范措施

㈥ 你认为银行授信人员在进行财务报告分析时重点注意哪些内容 急急急急

一、授信分析报告总体要求
信贷人员在按照世行项目及总分行相关文件精神撰写授信分析报告的同时,应按本指引的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重点分析说明,首先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撰写授信分析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细致的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银行**分行对公授信业务尽职工作要求》,对企业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全面、真实地反映在报告中,避免片面或遗漏,摒弃非客观的描述或主观臆断、夸张或粉饰的成分。
(二)始终坚持谨慎性原则。对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信贷人员必须予以充分揭示。
(三)言简意赅、详略得当。重点放在对关键的风险点和核心问题的集中探讨,单个客户授信分析报告的篇幅以6000-8000字为宜,集团统一授信报告可适当增加篇幅。
(四)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信贷人员应根据授信客户行业特性及经营特点确定个体的分析重点,如有必要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世行项目及本文要求的撰写内容及体例进行取舍、调整及添加,避免机械照搬,形成八股。
(五)本文部分内容针对某些特殊类型企业提出了详细撰写的要求,此类要求已在内容中予以明示,要求之外的企业可简化撰写。
(六)本文规范的是一般企业授信,需项目融资的应按总行要求撰写项目评估报告。
二、授信报告的重点分析内容及要求
(一)授信客户背景情况
1、企业概况
(1)成立背景、历史沿革及主营业务简介。
(2)实收资本情况:借款人注册资金、股东出资方式、注册资金到位情况。
(3)所有制:主要分析借款人的所有制性质,所有制性质指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广泛持股的上市公司、外资企业(合资、独资、合作)、集体或集体控股企业、民营或民营控股企业(特别注意揭示名为外资实为民营的情况)等。
(4)主要负责人情况:包括年龄、学历、从业经历、行业经验、管理风格等,如发生主要领导人变更应对变动原因及影响详细说明,对于民营企业,还应了解其实际拥有的资产情况。
(5)首笔业务应对客户开发背景进行说明。
(6)企业如有的重大涉诉事项,应对原因现状进行说明。
2、股东及关联企业情况:I
此部分内容对民营企业(包括名为合资实为民营的企业),或股权关系复杂有必要明确揭示的企业应按要求详述,其他企业可简化。
(1)股东情况:分析股东结构,各主要股东的经营概况,股东间的关系,对股东的股东进行了解,并应追溯到企业的最终控制人,尽量掌握最终控制人的背景及信用状况。股东或股东结构变化频繁的应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
(2)关联方式,对授信对象的关联关系,包括个人或家族为纽带的关系、资产为纽带的关系等要予以揭示,对控制关系的具体体现,要详细描述。
(3)关联企业情况:分析授信对象的关联企业分布及其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对于关系密切、资金往来频繁的关联企业要重点分析。
(4)关联关系分析:重点分析授信对象与股东及关联企业间在资金、人员、业务等方面的关联程度,授信对象在整个关联企业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如:核心企业还是附属企业)。
(二)授信业务背景情况1、授信对象与我行的合作历史及合作关系,包括建立授信关系时间(包括为他人担保),历史上授信金额、品种及使用情况,是否能够按期还本付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详细说明发生时间、金额、原因及处理情况
2、在本行授信情况,包括授信额度及授信余额,授信条件及执行情况,实际用途及直接用途情况,贷后监控要求。
3、在本行结算情况,包括日均存款余额、国际结算量等。
4、在他行授信情况,包括在他行授信额度、授信条件及额度使用情况,在他行的融资能力如何,有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对外担保情况等。
(三)经营风险分析
1、对特殊企业应进行行业分析:(对常见行业如电力、石油、石化、房地产、施工、酒店、批发业中分行已有授信的行业及行业地位在第三层次及以下企业的此部分内容可视情况简化)。
(1)确定行业分析对象是关键,应选取授信对象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具体行业及所辐射的地域,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分析,并与企业有关分析相结合进行。
(2)行业特征及市场特点
(3)行业中主流企业运营概况及财务概况
(4)行业发展预测:包括宏观经济形势、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市场因素等对行业未来发展的影响预测及未来市场竞争的格局。
2、授信对象组织结构情况:授信对象内部机构设置,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分布及业务分工情况。
3、授信对象基本情况:
(1)主要业务情况:包括授信对象主要业务或产品的特点,经营方式,主要业务内容及业务流程等。对于有多项业务的综合性公司,或集团统一授信的多家企业有多种主要业务的,应分项进行分析。非主营业务也应进行简要说明。
(2)授信对象在当地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的,要分析说明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及当地政府的态度。
(3)政府监管较严的行业,要分析监管措施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4)高科技企业要进行技术及市场可行性分析
4、市场特点:
(1)市场供应与需求的状况及价格的变动趋势。
(2)主流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财务特点及经营状况,市场竞争格局。
(3)授信对象的市场定位情况,市场地位,竞争中的优势和劣势,产品市场占有率。
(4)关联行业对本行业影响重大的要进行关联影响分析,对上下游行业的关联度高的,要分析关联关系造成的影响。
(5)涉外业务为主的企业要进行涉外市场分析要分析国际环境的影响或业务对应的国别风险。
5、授信对象经营表现:
(1)重点分析企业近3年业务发展的趋势,经营的业务种类、收入的构成情况及业务量情况。对于外贸企业,应着重了解其国际结算量情况,包括:近3年进出口贸易量,近3年进出口业务中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的比例,近3年进出口业务中各种结算方式所占比例。以上情况应按进出口分别列示。
(2)融资项目情况(需要时进行分析,如房地产项目):包括项目概况、批复情况、项目进度、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项目回款情况等。
6、供应分析
(1)对信息来源的描述:是否查看了供货合同、供货单据、付款单据等,若是则应具体描述,若否应说明具体来源。
(2)分析授信对象的购货渠道,掌握企业主要上家客户分布情况,重点分析购货渠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要分析企业与上家客户是否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否存在购货渠道过于集中的问题,如果存在,企业如何控制相关业务风险。
(3)分析授信对象在采购流程中所处的地位(主动或被动),并详细说明企业与主要上家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如:是否需预付货款,预付比例是多少,剩余款项何时支付,上家客户是否给企业账期等。上述分析应同财务分析中对预付账款、应付账款的分析结合进行。
(4)分析公司在采购流程中存在的风险,是否存在存货积压的风险,重点分析企业在采购时,是否已经落实了业务下家,具体是如何落实的,如:是否在与业务下家签定了相关业务合同(或落实可靠的销售渠道)后,再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上述分析应同财务分析中对存货的分析结合进行。
7、对于工业企业,除上述情况之外,还要进行以下分析:
(1)所处行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企业还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规模经济的要求。
(2)主要生产条件情况,包括对机器设备、厂房、实验室、仓库等资产现状的详细描述,上述资产是自有还是租用,工人人数、结构、技术水平等情况,要根据实地调查所看到的情况进行描述。
(3)生产工艺状况:重点分析主要设备的先进性(特别注意技术是否属于国家淘汰技术,及设备的市场竞争能力)、设备新旧程度(是否需要大规模设备更新或改造)、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生产周期、自有技术情况等。(4)主要产品的技术性能、质量情况。
(5)仓库管理及对存货的实地盘查情况。
(6)生产情况:企业如何制定当期生产计划,是否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以销定产具体是如何落实的,如:根据下家客户的订单排产。
(7)根据实地调查,详细描述企业生产能力及近2年的开工率情况,若开工率偏低,需分析主要原因。
(8)对盈亏平衡情况进行分析
(1)对企业销售收入真实性的确认:是否查看了企业银行对帐单,是否看过销售终端等,具体描述查看结果。若从其他途径得到的信息,应具体说明,如企业文件、现场查看结果、企业计划等
分析授信对象的销售模式,重点分析企业是采用自行销售还是代理销售的模式,企业销售渠道是否顺畅、稳定,评价企业主要销售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企业未来销售发展趋势及影响因素。
2)分析授信对象主要下家客户分布状况,包括下家客户实力及资信情况,详细分析企业与下家客户间的具体结算方式,包括:是否预收下家客户一定比例的货款,是否给予下家客户账期及账期期限,如何确定账期,如何控制赊销风险等。上述分析应同财务分析中对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分析结合进行。
9、集团的控制能力评价:授信客户属于集团内部企业的,要分析集团总部对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在资金、人员、业务等方面的控制程度和方式,集团主要内控机制有哪些,对授信对象经营的影响程度。
10、管理层及核心人员评价
着重分析企业的管理、组织模式及有效性,决策层(人)的领导风格、诚信度及对企业的发展设想,必要时应对主要领导者、关键岗位人员的从业经历、行业经验、工作水准进行描述,对企业关键技术(或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及人员稳定性进行分析。
(四)财务分析
1、财务报表质量分析
(1)信贷人员应要求企业提出完整的三年审计报告(包括正文和附注),若企业无法提供(或无法完整提供)审计报告,必须了解具体原因,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书面说明。
(2)信贷人员应按照尽职要求到企业实地查账并抽查原始凭证,在授信报告中描述查帐科目和方法,并对查账结果进行说明,判断企业财务报表是否真实的反映了其财务状况。
(3)对于集团客户,应向企业索要本部和合并两种口径报表并分别进行分析。若企业无法提供全部报表,应在报告中说明无法提供的原因。对于松散型集团或贷款主要用于集团本部的业务,应重点分析本部财务状况
2、报表内容分析:
(1)资产负债表分析
①总体要求:
通过对资产负债表结构及主要科目的分析,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及配比情况,判断企业拥有资产的质量,发现不规范的核算方法,并据此判断财务比率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失真。资产负债表的分析主要包括:资产的真实价值、净资产有无虚增、是否存在无效资产(包括企业不具有控制能力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无效资产的具体情况)、有无未入账资产及原因、资产的流动性、负债的匹配情况、发生损失的可能性等,重点分析资产负债表中占比超过10%的科目及变动较大的科目,要对占比较大和发生重大、异常变化的科目进行重点分析,包括明细情况、账龄结构及形成原因,预测其发展态势。
②重点提示:
货币资金:重点分析货币资金是否可被授信对象自由支配(对于保证金情况应给予说明);货币资金规模能否覆盖企业即将到期债务规模。
短期投资:重点分析企业短期投资的构成及投资资金来源(应与负债或权益方对应分析),若企业短期投资规模较大或发生重大波动,应说明相关原因,还应重点分析短期投资变动与银行借款变动间是否存在联系。
应收帐款:重点分析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结构,以判断应收账款质量的高低,对于大额期限较长的应收账款应重点分析。同时,要注重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应收项目,是否存在对关联企业的借款。要将财务分析与经营管理分析结合进行,分析企业应收账款规模、赊销企业分布、账龄结构是否合理。在分析应收账款波动情况时,应将应收帐款变动情况与收入变动情况综合考虑,判断两者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其他应收款:重点分析其他应收款的去向及账龄结构,并分析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判断其回收的可能性,关注拆出资金的来源,重点分析其他应收款变动与银行借款变动间是否存在联系。对于其他应收款波动较大的情况要重点分析。
存货:重点分析存货的构成和账龄结构,要根据企业的收入规模及生产周期,判断企业存货规模是否合理。若企业产成品较大,要分析其产品是否存在积压销售不畅的情况。若企业原材料较大,要了解企业下一步的生产安排,关注其消化存货的能力。对于存货的变化,应重点分析其合理性,要同企业的销售变化综合考虑。
长期投资:重点分析长期投资的明细,了解主要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并通过与利润表投资收益及现金流量表投资分红的综合分析,判断企业长期投资质量的高低。同时,要关注企业长期投资与所有者权益间的对应关系,重点分析企业是否存在以负债融资资金进行长期投资的情况。
固定资产:重点分析固定资产中变现能力较强的部分(如:房产、优质设备),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设备的新旧程度及工作状态,掌握企业优质房产所在位置及产权手续是否齐备,关注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对外抵押的情况。同时,要判断企业固定资产折旧金额是否合理,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多提(或少提)折旧调节利润的情况。
短期借款:掌握企业主要授信银行有哪些,授信保证方式是什么,若他行担保方式强于我行,则应说明原因,分析企业短期借款资金的占用情况。
长期借款:重点分析企业中长期借款的用途及到期时间,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较大的偿债压力,若大量中长期借款将于近1-2年到期,则应分析企业还款资金如何落实,是否存在以短期借款置换中长期借款的趋势和可能性。
所有者权益:重点分析授信对象所有者权益构成的合理性及稳定性。若企业资本公积较大,要分析资本公积内容是否合理,有无人为调整因素。若企业未分配利润较大,要分析未分配利润的稳定性,掌握企业有无重大分红计划。此外,信贷人员可通过对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分析,了解企业的历史经营表现。
(2)利润表分析:
①总体要求:
对于授信对象利润表的分析,需掌握企业收入、成本及费用的确认方法及对分析所造成的影响,应重点分析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并要分析具体原因,分析企业主营与非主营业务情况,收入、成本、费用及其他因素对利润的影响。
②重点提示:
通过主营业务收入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对比分析,判断企业销售回款的整体状况。
通过投资收益与现金流量表中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的对比分析,判断企业投资收益的质量。
分析企业利润结构,判断企业主要利润来源是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投资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从而分析企业利润来源的可持续性。
(3)现金流量分析:
对于企业现金流量的分析,应以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作为分析基础,要通过对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的分析,掌握企业的现金流规模,探讨现金的配比,并对现金流入、流出重点科目进行深入剖析,掌握变动趋势及深层次的原因,掌握现金流入流出的重点项目。同时,要将企业现金流量表与企业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企业现金流量的合理性,分析企业真实的资金需求。
(4)变化趋势分析:根据三年年报及近期报表数据的变化情况,分析主要会计科目的金额、结构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原因并预测未来可能的情况,趋势分析要在数据可比的前提下进行。
主要分析内容包括①资产负债变动分析,包括资产规模、主要会计科目如应收帐款、存货、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银行借款、所有者权益等的变动;②损益变动分析,包括收入、利润、费用的变动,与资产负债变动的关联情况等;③现金流量变动分析,包括经营投资、筹资各项的现金流量规模、净现金流量变动情况,与资产负债、损益分析相结合,分析企业现金的整体变化情况。
(5)比率分析:
根据企业特点,择定适宜的指标进行分析,分析应与企业历史情况及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从而考察授信对象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及偿债能力。基本比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周转率,销售利润率等。通过比率分析,发现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并分析原因,以判断是否可以作为授信支持的对象。如通过负债率的分析,判断企业的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情况,通过周转率分析,发现企业的资产运作效率情况,通过利润率分析,发现经营效益的变化情况。
比率分析必须先剔除报表中的虚假因素,无效资产,虚假增资等,再进行计算分析,在此须特别指出,任何比率只是反映企业现时或以前的状况,根据企业当期或历史数据准确判断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才是关键。
3、或有负债情况:
重点介绍授信对象的主要或有负债情况,掌握其对外担保总额及担保企业概况,了解授信对象与被担保企业间的关系及双方除担保关系外有无其他重要的往来,关注担保业务风险。此外,需了解企业是否存在互保单位。
4、财务风险总体评价:
综合分析授信对象在财务层面的主要风险点和优势,并出具整体的判断意见。
(五)授信额度的确定
1、授信需求分析:
(1)总原则:
①授信需求分析,包括对融资需求(借款原因)的分析(如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贸易融资等)和其他授信需求分析(信用证、保函等)。
②授信需求分析,应根据授信对象经营特点、业务周期、财务状况综合考虑,合理判断其真实的借款需求。授信分析报告中对借款原因的预测必须有客观依据,不能仅凭主观判断或客户申请简单评价。
③借款原因的分析要结合近三年的销售情况与资金需求的关系,分析历史上形成融资需求的原因,以得出对融资需求规模的较为准确的判断。
④借款原因的分析要结合现金流量表进行,根据历史上现金流入的来源、现金流出的原因,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得出产生现金需求的真正原因及现金需求规模。
⑤借款原因的分析要围绕其主营业务的开展进行,同时要区分其非主营业务、一次性交易、投资性交易、投机性交易与正常借款用途和借款原因的混淆,并高度重视由此对授信安全的可能产生影响。
⑥切忌以直接用途测算融资需求,以取代对借款原因的分析。
⑦信用证需求分析,要根据企业贸易总量、进口业务量、开证业务量、单笔证金额、开证频率、即远期比例、预收款情况、代理及自营业务情况、业务周期等,分析即远期证需求量、开证期限、收取保证金比例及有无三分之一提单直寄的需求,原则上我行收取保证金的比例应考虑企业收取其客户的保证金比例及价格变动因素、企业信誉等确定,三分之一提单直寄一般应限于近洋业务。
⑧保函需求,应根据业务承担量及由此产生保函品种进行需求分析。
⑨对于已有授信余额的企业,应分析授信实际用途及原有授信审批条件的执行情况,目前企业情况与原有授信分析报告预测情况的差异。
(2)借款原因分析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常见的资金需求有以下几种:销售收入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季节性或周期性资金需求、负债结构变化、固定资产投资、周转率下降、分红/费用上升、赢利能力下降、投资性需求等,后三种应不属于贷款支持的对象。借款原因分析时应注意以下的问题:
①销售收入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原则上,不宜将授信对象的借款原因简单归结于销售收入的增长,如预测企业销售收入将有大幅增长的,必须有切实可信的预测依据,要综合考虑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空间、企业业务能力、销售收入发展趋势、增收措施、重要业务合同等相关因素,谨慎地做出收入增长可能性、增长幅度等预测结果,并应据实判断是否销售增长必然会带来资金的需求,对资金需求量要做定量判断。
②季节性/周期性资金需求。此类需求仅适用于业务存在明显季节性或周期性的企业,信贷人员要充分分析企业经营周期特点,判断资金集中需求、集中流入的情况,判断需求总量及期限,并据此合理安排放款日期及贷款期限,放款日期及贷款期限应与企业经营周期相匹配,经营部门应制定具体措施,控制企业销售回款,并争取做到进贷销还。
③置换他行贷款:一般情况下,以此种方式发放的贷款,不利于我行对企业贷款用途的分析和监控,为此,经营单位申请此种贷款时,必须对我行贷款置换他行贷款的原因、所置换贷款的实际占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于他行准备退出或他行贷款用途不合理的贷款,我行不得置换,授信分析报告中不得将贷款原因简单分析为置换其他银行贷款。
{④固定资产的替换和扩张:有些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不断对固定资产进行再投入,此种情况可以根据历史投资规模及周期进行需求判断,并应分析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是否可以承受如此频繁的投资需求。如果是一次性的投入,应根据企业的投资计划、相关合同、政府部门批件等进行佐证,应注意投资的必要性及未来利润及折旧等还款来源的可能性及还款期限
⑤周转率下降:此类情况应判断形成的原因,分析下降是暂时的还是持续不断的,是外界因素的影响还是企业自身经营能力的下降造成的,如果周转率下降是不可逆转的,应慎重考虑是否给与授信。
⑥针对具体业务的资金需求。此种情况属于特殊条件下的授信,如某些还款来源十分确定的过桥贷款等,不适用于绝大多数企业。由于把具体业务的需求作为判断依据,易造成对企业整体资金运转情况的忽略,因此即使是此类需求,亦应在分析企业整体资金需求的条件下进行判断。此类需求原则上要有完整的业务合同作为分析依据,信贷人员应对业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主要当事人情况进行充分分析,重点关注合同中所涉及的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环节,此类授信额度应为一次性额度,贷款期限与合同回款期限相匹配。
2、授信用途的分析
(1)授信用途分析,是针对使用授信的具体业务的情况分析,包括:业务过程的具体情况描述,上下家情况,结算方式,业务周期,目前进展情况,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的落实情况,授信需求的品种、金额、期限等,并对回款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 中国城市金融圈人脉社区|银行论坛|保险论坛|证券论坛|投融资理财论坛# x6 q* U+ N( ~
(2)对用途的分析,一般应有购销合同、定单、中标通知或批件,企业的计划、设计方案、预测资料等作为依据,以判断用途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合法合规性。
(3)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对授信规模、品种、期限等授信方案、对授信的安全收回等进行辅助性判断,并可作为对企业的经营风险分析的辅助性判断。
:(4)融资用途的分析是对借款原因的辅助性判断及对融资去向进行跟踪的手段,不能以用途分析代替借款原因分析。信贷人员应清醒地认识到,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或对贷款发放的控制并不能完全防止融资的挪用。
(5)针对具体业务,可以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保证专款专用、到期收回。
3、还款能力
(1)还款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营业务现金流入、自偿性资金来源(针对具体业务的资金需求或周期性的资金需求)、非经常性项目现金流入(如出售长期资产等)、外部资金注入(如增资、借款等)、其他(如分红等)。
(2)对于还款能力的分析应作为授信分析报告的一项重点内容,还款来源分析必须明确,不能简单将还款来源表述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销售回款等。
(3)还款能力与借款原因有紧密的相关性,要根据不同的借款原因,分析相应的还款来源,
(4)应根据历史情况及企业发展趋势进行还款能力分析。企业现金流量表是分析还款来源的重要依据,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必须建立在对企业未来经营管理状况进行合理预测的基础上。
(5)对于固定资产贷款、非长期合作的企业、一次性的需求,分析还款来源尤其重要。
(6)分析要点:
①过桥贷款,还款来源应确切,并有相应佐证材料(如批件、协议等)作为依据。
②季节性/周期性需求,应分析销售实现的可能性及回款期,做到进贷销还。
③固定资产贷款,应预测企业未来经营状况,考察利润及折旧实现的可能性。
④一次性的额度,申报时就应落实还款来源,了解还款来源的实现过程,对还款可能性进行详细分析。
⑤承兑业务、贸易融资业务、信用证业务,应考察贸易背景并根据贸易情况分析收回可能性。
4、授信额度确定原则
(1)根据授信需求分析确定需求金额。需求不明显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授信。
(2)企业的经营规模及抗风险能力应作为授信额度确定的核心依据。经营规模包括业务量、资产规模、现金流量等;抗风险能力即抵御风险并保持持续经营的能力。信贷人员应对企业经营规模进行确认,全面分析抗风险能力,以确定企业的授信承担能力。
(3)客户关系因素的考虑,应分析授信的必要性及营销因素等对授信的要求。
(4)在充分分析上述三项因素影响的前提下,确定授信额度。对于长期合作的优质企业给予周转性授信的,可主要依据企业的授信承受能力确定授信额度。
(5)避免过度授信
根据上述分析,对风险进行综合判断,最终确定授信的品种、额度、期限及风险控制方式

㈦ 如何识别交易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上学期是问宋老师去 这学期是问杨老师去 惹人HHP啊 有木有!

㈧ 商业银行个人授信业务

重点考核客户管理者的人品、诚信度、授信动机、赢利能力以及其道德水准。

㈨ 银监会关于授信工作尽职的要求有哪些

2004年,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附后)。这是中国银行监管部门首次对商业银行征信、授信和授信尽职调查提出详尽的尽职要求和评价标准,对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加大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责任,规范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和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该《指引》确立了我国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的全面覆盖性、授信审批双线制衡原则和授信尽职调查制度,从授信的前、中、后台的全过程对尽职行为予以制度规范,指引共分7章57条,从授信的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授信分析和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和问题授信管理等四个方面对授信尽职作了详细的规定,基本覆盖了商业银行授信过程的各个主要业务环节,对尽职调查和问责制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指引》还列出了近200条风险提示,主要包括主要授信种类的风险提示、客户基本资料清单提示、授信业务特点分析风险提示、非财务因素分析风险提示、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条款提示和预警信号风险提示等,突出了授信工作尽职的全面性。
《指引》还借鉴巴塞尔委员会的监管理念及国外银行监管的有效做法,引入了授信尽职调查的概念,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授信业务岗位职责和建立贯穿业务发起、决策、授信实施后管理以及问题授信等的全过程的授信尽职调查制度,对授信业务进行调查、监控、制衡和纠偏,以进一步增进授信业务决策的科学性。
此外,2009年之后还有“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它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再次就不附原文了。可自行搜索。

附件:《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并确定可受理客户的基本要求。商业银行受理的所有客户原则上必须满足或高于这些要求。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客户调查应根据授信种类搜集客户基本资料,建立客户档案。资料清单提示参见《附录》中的“客户基本资料清单提示”。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关注和搜集集团客户及关联客户的有关信息,有效识别授信集中风险及关联客户授信风险。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第十六条商业银行对客户调查和客户资料的验证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必要时,可通过外部征信机构对客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七条商业银行应酌情、主动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索取相关资料,以验证客户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作备案。
第十八条客户资料如有变动,商业银行应要求客户提供书面报告,进一步核实后在档案中重新记载。
第十九条对客户资料补充或变更时,授信工作人员之间应主动进行沟通,确保各方均能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
授信业务部门授信工作人员和授信管理部门授信工作人员任何一方需对客户资料进行补充时,须通知另外一方,但原则上须由业务部门授信工作人员办理。
第二十条商业银行应了解和掌握客户的经营管理状况,督促客户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效益,保证授信安全。
第二十一条当客户发生突发事件时,商业银行应立即派员实地调查,并依法及时做出是否更改原授信资料的意见。必要时,授信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授信业务部门派员实地调查。
第二十二条商业银行应督促授信管理部门与其他商业银行之间就客户调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建立相互沟通机制。对从其他商业银行获得的授信信息,授信工作人员应注意保密,不得用于不正当业务竞争。
第三章分析与评价尽职要求
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应根据不同授信品种的特点,对客户申请的授信业务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关注可能影响授信安全的因素,有效识别各类风险。主要授信品种的风险提示参见《附录》中的“主要授信品种风险分析提示”。
第二十四条商业银行应认真评估客户的财务报表,对影响客户财务状况的各项因素进行分析评价,预测客户未来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必要时应进行利率、汇率等的敏感度分析。
第二十五条商业银行应对客户的非财务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对客户公司治理、管理层素质、履约记录、生产装备和技术能力、产品和市场、行业特点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识别,风险提示参见《附录》中的“非财务因素分析风险提示”。
第二十六条商业银行应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予以记载。必要时可委托独立的、资质和信誉较高的外部评级机构完成。
第二十七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本行信贷制度,对授信项目的技术、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评审,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载。
第二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对第二还款来源进行分析评价,确认保证人的保证主体资格和代偿能力,以及抵押、质押的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
第二十九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各环节授信分析评价的结果,形成书面的分析评价报告。
分析评价报告应详细注明客户的经营、管理、财务、行业和环境等状况,内容应真实、简洁、明晰。分析评价报告报出后,不得在原稿上作原则性更改;如需作原则性更改,应另附说明。
第三十条在客户信用等级和客户评价报告的有效期内,对发生影响客户资信的重大事项,商业银行应重新进行授信分析评价。重大事项包括:
(一)外部政策变动;
(二)客户组织结构、股权或主要领导人发生变动;
(三)客户的担保超过所设定的担保警戒线;
(四)客户财务收支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五)客户涉及重大诉讼;
(六)客户在其他银行交叉违约的历史记录;
(七)其他。
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对发生变动或信用等级已失效的客户评价报告,应随时进行审查,及时做出相应的评审意见。
第四章授信决策与实施尽职要求
第三十二条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
第三十三条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不得对以下用途的业务进行授信:
(一)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第三十六条客户未按国家规定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文件之一的,或虽然取得,但属于化整为零、越权或变相越权和超授权批准的,商业银行不得提供授信: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环保批准文件;
(三)土地批准文件;
(四)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做出后,授信条件发生变更的,商业银行应依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应的合同条款重新决策或变更授信。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实施有条件授信时应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决策的,不得实施授信。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对拟实施的授信应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并审核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法律文件的主要条款提示参见《附录》中的“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条款提示”。
第四十条商业银行授信实施时,应关注借款合同的合法性。被授权签署借款合同的授信工作人员在签字前应对借款合同进行逐项审查,并对客户确切的法律名称、被授权代表客户签名者的授权证明文件、签名者身份以及所签署的授信法律文件合法性等进行确认。
第五章授信后管理和问题授信处理尽职要求
第四十一条商业银行授信实施后,应对所有可能影响还款的因素进行持续监测,并形成书面监测报告。重点监测以下内容:
(一)客户是否按约定用途使用授信,是否诚实地全面履行合同;
(二)授信项目是否正常进行;
(三)客户的法律地位是否发生变化;
(四)客户的财务状况是否发生变化;
(五)授信的偿还情况;
(六)抵押品可获得情况和质量、价值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已实施授信进行准确分类,并建立客户情况变化报告制度。
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应通过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授信主体的潜在风险并发出预警风险提示。风险提示参见《附录》中的“预警信号风险提示”,授信工作人员应及时对授信情况进行分析,发现客户违约时应及时制止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偿还能力和现金流量,对客户授信进行调整,包括展期,增加或缩减授信,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决定是否将该笔授信列入观察名单或划入问题授信。
第四十五条商业银行对列入观察名单的授信应设立明确的指标,进一步观察判断是否将该笔授信从观察名单中删去或降级;对划入问题授信的,应指定专人管理。
第四十六条商业银行对问题授信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确认实际授信余额;
(二)重新审核所有授信文件,征求法律、审计和问题授信管理等方面专家的意见;
(三)对于没有实施的授信额度,依照约定条件和规定予以终止。依法难以终止或因终止将造成客户经营困难的,应对未实施的授信额度专户管理,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使用;
(四)书面通知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分支机构并要求承诺落实必要的措施;
(五)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追加担保或行使担保权;
(六)向所在地司法部门申请冻结问题授信客户的存款账户以减少损失;
(七)其他必要的处理措施。
第六章授信工作尽职调查要求
第四十七条商业银行应设立独立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从事授信尽职调查的人员应具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等知识,接受相关培训,并依诚信和公正原则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商业银行应支持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独立行使尽职调查职能,调查可采取现场或非现场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特定的授信尽职调查工作。
第四十九条商业银行对授信业务流程的各项活动都须进行尽职调查,评价授信工作人员是否勤勉尽责,确定授信工作人员是否免责。被调查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
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应及时报告尽职调查结果。
第五十条商业银行对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发现的问题,经过确认的程序,应责成相关授信工作人员及时进行纠正。
第五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的调查结果,对具有以下情节的授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疏漏的;
(二)未对客户资料进行认真和全面核实的;
(三)授信决策过程中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审批的;
(四)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对授信和担保物进行授信后检查的;
(五)授信客户发生重大变化和突发事件时,未及时实地调查的;
(六)未根据预警信号及时采取必要保全措施的;
(七)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
(八)不配合授信尽职调查人员工作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九)其他。
第五十二条对于严格按照授信业务流程及有关法规,在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授信分析与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和问题授信管理等环节都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授信工作人员,授信一旦出现问题,可视情况免除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四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指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五十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据本指引加强对商业银行授信工作监管。
第五十六条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一、主要授信种类的风险提示
(一)票据承兑是否对真实贸易背景进行核实;是否取得或核实税收证明等相关文件;是否严格按要求履行了票据承兑的相关程序。
(二)贴现票据是否符合票据法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是否对真实贸易背景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核实;是否对贴现票据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是否对客户有无背书及付款人的承兑予以查实。
(三)开立信用证是否对信用证受益人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贸易关系予以核实;申请人是否按照信用证开立要求填写有关书面材料;受理因申请人开立信用证而产生的汇票时,是否按照票据法和监管部门要求对汇票本身的形式和实质要件进行审核。
(四)公司贷款是否严格审查客户的资产负债状况,认真独立计算客户的现金流量,并将有关情况存入档案,提示全部问题。
(五)项目融资除评估授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情况外,是否对质押权、抵押权以及保证或保险等严格调查,防止关联客户无交叉互保。
(六)关联企业授信是否了解统一授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认真实施统一授信,及时调整额度并紧密跟踪。
(七)担保授信是否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违反国家规定担当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是否就开设担保扣款账户的余额控制及银行授权主动划账办法达成书面协议;是否对抵(质)押权的行使和过户制定可操作的办法。
二、客户基本信息提示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和年检证明。
(二)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主权益变动表以及销量情况。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
(五)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
(六)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
(七)合同或章程(原件及影印件)。
(八)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
(九)若为有限责任客户、股份有限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要求提供董事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十)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
(十一)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
(十二)授信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三)其他必要的资料(如海关等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等)。
对于中长期授信,还须有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预计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预计的资产负债情况、损益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营运计划。
三、主要授信品种风险分析提示
(一)流动性短期资金需求应关注:
1.融资需求的时间性(常年性还是季节性);
2.对存货融资,要充分考虑当实际销售已经小于或将小于所预期的销售量时的风险和对策,以及存货本身的风险,如过时或变质;
3.应收账款的质量与坏账准备情况;
4.存货的周期。
(二)设备采购和更新融资需求应关注:
1.时机选择,宏观经济情况和行业展望;
2.未实现的生产能力;
3.其他提供资金的途径:长期授信、资本注入、出售资产;
4.其他因素可能对资金的影响。
(三)项目融资需求应关注:
1.项目可行性;
2.项目批准;
3.项目完工时限。
(四)中长期授信需求应关注:
1.客户当前的现金流量;
2.利率风险;
3.客户的劳资情况;
4.法规和政策变动可能给客户带来的影响;
5.客户的投资或负债率过大,影响其还款能力;
6.原材料短缺或变质;
7.第二还款来源情况恶化;
8.市场变化;
9.竞争能力及其变化;
10.高管层组成及变化;
11.产品质量可能导致产品销售的下降;
12.汇率波动对进出口原辅料及产成品带来的影响;
13.经营不善导致的盈利下降。
(五)对现有债务的再融资需求。
(六)贸易融资需求应关注:
1.汇率风险;
2.国家风险;
3.法律风险;
4.付款方式。
四、非财务因素分析风险提示
(一)客户管理者:
重点考核客户管理者的人品、诚信度、授信动机、赢利能力以及其道德水准。
对客户的管理者风险应关注:
1.历史经营记录及其经验;
2.经营者相对于所有者的独立性;
3.品德与诚信度;
4.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人员的情况;
5.决策过程;
6.所有者关系、组织结构和法律结构;
7.领导后备力量和中层主管人员的素质;
8.管理的政策、计划、实施和控制。
(二)识别客户的产品风险应关注:
1.产品定位、分散度与集中度、产品研发;
2.产品实际销售,潜在销售和库存变化;
3.核心产品和非核心产品,对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
(三)识别客户生产过程的风险应关注:
1.原材料来源,对供应商的依赖度;
2.劳动密集型还是资本密集型;
3.设备状况;
4.技术状况。
(四)对客户的行业风险应关注:
1.行业定位;
2.竞争力和结构;
3.行业特征;
4.行业管制;
5.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
(五)对宏观经济环境的风险应关注:
1.通货膨胀;
2.社会购买力;
3.汇率;
4.货币供应量;
5.税收;
6.政府财政支出;
7.价格控制;
8.工资调整;
9.贸易平衡;
10.失业;
11. GDP增长;
12.外汇来源;
13.外汇管制规定;
14.利率;
15.政府的其他管制。
五、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条款提示
(一)客户必须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
(二)客户必须持续保持银行要求的各项财务指标。
(三)未经银行允许,合同期内客户不得因主观原因关闭。
(四)未经银行允许,客户分红不得超过税后净收入的一定比例。
(五)客户的资本支出不得超过银行要求的一定数额。
(六)未经银行允许,客户不得出售特定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
(七)未经银行同意,客户不得向其他授信人申请授信。
(八)未经银行允许,客户不得更改与其他授信人的债务条款。
(九)未经银行允许,客户不得提前清偿其他长期债务。
(十)未经银行允许,客户不得进行兼并收购等活动。
(十一)未经银行允许,客户不得为第三方提供额外债务担保。
(十二)未经银行允许,客户不得向其他债权人或授信人抵押资产。
六、预警信号风险提示
(一)与客户品质有关的信号:
1.企业负责人失踪或无法联系;
2.客户不愿意提供与信用审核有关的文件;
3.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撤回或延迟提供与财务、业务、税收或抵押担保有关的信息或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4.资产或抵押品高估;
5.客户不愿意提供过去的所得税纳税单;
6.客户的竞争者、供货商或其他客户对授信客户产生负面评价;
7.改变主要授信银行,向许多银行借款或不断在这些银行中间借新还旧;
8.客户频繁更换会计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
9.作为被告卷入法律纠纷;
10.有破产经历;
11.有些债务未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或列示;
12.客户内部或客户的审计机构使用的会计政策不够审慎。
(二)客户在银行账户变化的信号:
1.客户在银行的头寸不断减少;
2.对授信的长期占用;
3.缺乏财务计划,如总是突然向银行提出借款需求;
4.短期授信和长期授信错配;
5.在银行存款变化出现异常;
6.经常接到供货商查询核实头寸情况的电话;
7.突然出现大额资金向新交易商转移;
8.对授信的需求增长异常。
(三)客户管理层变化的信号:
1.管理层行为异常;
2.财务计划和报告质量下降;
3.业务战略频繁变化;
4.对竞争变化或其他外部条件变化缺少对策;
5.核心盈利业务削弱和偏离;
6.管理层主要成员家庭出现问题;
7.与以往合作的伙伴不再进行合作;
8.不遵守授信的承诺;
9.管理层能力不足或构成缺乏代表性;
10.缺乏技术工人或有劳资争议。
(四)业务运营环境变化的信号:
1.库存水平的异常变化;
2.工厂维护或设备管理落后;
3.核心业务发生变动;
4.缺乏操作控制、程序、质量控制等;
5.主要产品线上的供货商或客户流失。
(五)财务状况变化信号:
1.付息或还本拖延,不断申请延期支付或申请实施新的授信或不断透支;
2.申请实施授信支付其他银行的债务,不交割抵押品,授信抵押品情况恶化;
3.违反合同规定;
4.支票收益人要求核实客户支票账户的余额;
5.定期存款账户余额减少;
6.授信需求增加,短期债务超常增加;
7.客户自身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或不充足;
8.杠杆率过高,经常用短期债务支付长期债务;
9.现金流不足以支付利息;
10.其他银行提高对同一客户的利率;
11.客户申请无抵押授信产品或申请特殊还款方式;
12.交易和文件过于复杂;
13.银行无法控制抵押品和质押权。
(六)其他预警信号:
1.业务领域收缩;
2.无核心业务并过分追求多样化;
3.业务增长过快;
4.市场份额下降。
七、客户履约能力风险提示
(一)成本和费用失控。
(二)客户现金流出现问题。
(三)客户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
(四)还款记录不正常。
(五)欺诈,如在对方付款后故意不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六)弄虚作假(如伪造或涂改各种批准文件或相关业务凭证)。
(七)对传统财务分析的某些趋势,例如市场份额的快速下降未作解释。
(八)客户战略、业务或环境的重大变动。
(九)某些欺诈信号,如无法证明财务记录的合法性。
(十)财务报表披露延迟。
(十一)未按合同还款。
(十二)未作客户破产的应急预案。
(十三)对于信息的反应迟缓。

㈩ 综合授信合同

中国银行综合授信合同
合同编号:( )银授字第____号

授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授信额度及类别

第1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在授信额度有效期间内向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元整(含美元____)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乙方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时,不限次数,并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用于下列授信业务的额度暂定为:
(1)贷款:人民币____元(或美元____元)
(2)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____元;
(3)银行保函:人民币____元;
(4)国际贸易融资:人民币____(美元____)。
第2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授信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办理的人民币及外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以及国际贸易融资(如信用证、押汇等)。乙方在授信额度内申请办理其他业务须经甲方书面认可。上述各项授信业务所用额度经甲方同意,乙方可相互调剂使用,但各项业务累计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____元整(其中包括美元____)。
第二章 授信期间

第3条 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间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但贷款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应受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
第4条 甲方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如出现本合同第六章述明的情形,甲方有权调整授信期间。
第三章 授信额度的使用

第5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和授信额度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该授信额度。
(1)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
a.本合同项下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为乙方在甲方申请开立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种类的保函。
b.在本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有权在保函授信额度内向甲方提出开具保函的申请。乙方要求甲方开具保函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逐笔填制《__________银行保函申请表(代保证书)》(下简称“《保函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并与甲方书面要求的有关资料一起提交甲方。
c.甲方对乙方使用保函授信额度的项目或交易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承担实质审查的义务。
d.在具体办理每笔保函业务时,甲方在收到由乙方提交的《保函申请表》并出具保函后,即将保函授信项目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统一管理。在本协议生效之前,甲方为乙方已出具的但尚未结清的保函统一纳入本协议项下的授信额度。
e.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其申请的保函所涉及的业务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合同、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背景材料等,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f.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的保函审批程序,对乙方的保函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出具保函正本一式一份:如果审核未获通过,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或其下属公司,并将申请材料退还乙方。
g.对于保函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以甲方按季向乙方提供的保函余额明细表作为依据。
(2)免保开证额度的使用
a.乙方每次使用此免保开证额度时,须逐笔填制《开证申请书》和《开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开证所需的其他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及时对外开证。
b.甲方接到受益人、出口方银行或者其他当事人提交的单据,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承办付款或承兑工作。
c.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后,必须在甲方收到单据之日后六个银行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办理付款、承兑或拒付手续。如果乙方同意付款或承兑,应在《进口信用证单据通知书》上做好有效签章,并注明相应付款账户的账号。如果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时间办理付款、承兑手续,视为乙方同意办理付款、承兑。
d.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依照相关信用证的约定支付该笔款项之前,向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加其他应付费用。如对外拒付,则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乙方应不迟于距甲方支付二个工作日之前将款项划入其在甲方的付款账户;如乙方是以人民币买汇付款,须提前办妥一切买汇手续。
e.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人民币贷款额度除外)限于乙方主营并且记载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进出口业务。在本合同生效前已经发生的甲方已经对外支付但乙方尚未清偿的信用证款项纳入本合同的授信额度。
(3)保函垫款或信用证垫款
a.如果发生保函受益人要求甲方履行保函授信项目下的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其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相应的款项以向保函受益人偿付,但甲方在扣划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b.如果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中存款不足以偿付保函受益人索偿的款项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款项存入上述账户,并由甲方直接扣划;和/或乙方在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上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将相应存款存入账户或者相应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c.对甲方垫付的任何保函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利息。除此以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垫付金额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d.乙方保证对甲方为其开出的信用证按期履约付款。若乙方违反本约定,使甲方发生垫款,则甲方在相关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构成乙方对甲方一项单独的债务。如垫款币种非人民币,则甲方有权自主以该币种在垫款发生当日的银行卖出价折合成人民币作为该笔债务的本金,乙方保证对此不提出异议。乙方除有义务向甲方偿还垫款金额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垫款之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垫款数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逐日计算。
e.如自甲方垫付信用证款之日起逾30日,乙方仍未按前款约定向甲方清偿垫付金额及逾期利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额度项下的全部债务,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f.如信用证发生甲方垫款,甲方以该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作为抵押物,乙方负责补偿甲方因货物滞留所垫付或支付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海关所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第二,因逾期申报和缴纳关税所征收的滞报金以及海关收取的其他有关费用;第三,因逾期提货所发生的仓储费、保管费等;第四,其他相关费用。
(4)银行承兑汇票额度的使用
a.乙方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并提供每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正本和合同当事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乙方在申请开立每笔银行承兑汇票前须向甲方提交承兑申请书,并附该笔交易的商品购销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c.每笔汇票开出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兑手续费,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d.汇票到期日前2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应付票款足额交付甲方。
e.甲方对乙方的每笔承兑申请进行审查,如乙方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购销合同中存在不利条款或者购销合同没有真实的交易基础,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开出承兑汇票,并终止剩余额度的使用。
f.承兑汇票到期日,甲方凭票无条件支付票款,如到期日之前乙方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甲方对不足部分自票据到期日起转作逾期贷款。乙方除应支付逾期贷款利息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逾期贷款万分之四计。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并终止本合同项下所有剩余额度的使用。
g.承兑汇票如发生任何交易纠纷,均由出票人和持票人双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其他授信额度的使用
在本合同约定的授信期间内,乙方可一次或分次向甲方书面申请使用其他授信额度。该书面申请应载明授信类别、使用期限、使用金额等。甲方经审查认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应该与乙方再签订相应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
第6条 乙方申请使用的授信额度余额(即使用中尚未归还的累计本金数额)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本合同第1条约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内,乙方对已归还的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期间内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间届满后自动取消。
第7条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授信期间内申请使用授信额度,每笔授信项目的开始使用日期不得超过授信期间的截止日,该截止日包括调整后授信期间的截止日。每笔授信项目的使用期限依所签的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8条 本合同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际贸易融资等业务中甲方应计收的费用,票据贴现的贴现率,贷款和进出口押汇业务中所需确定的利率、汇率等,除非在本合同中已有约定,否则均由甲方与乙方在每项授信业务的具体合同或协议中依法约定。
第9条 甲方与乙方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合同或协议为准,但乙方一起对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相关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和一切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不得因此无效或得以解除。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如果乙方申请使用授信额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应批准申请并按所签的合同或协议及时履行。
第11条 除有本合同第六章约定情形外,甲方不得随意对授信期间和最高授信额度作出不利于乙方的调整。
第12条 对乙方在本协议及具体协议项下的到期未付应付款项,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处及甲方其他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款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或其下属公司的同意,并且甲方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13条 对于授信资金的使用,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第14条 在授信期间内按甲方要求不定期报送真实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开户银行账号、存贷款余额等情况。
第15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16条 在授信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采取兼并、收购、分立等任何形式的资产重组活动或有任何形式的承包、租赁等改变企业经营权活动,或进行改变企业组织机构、经营方式的活动,或者增减注册资本、股权和重大投资改变等情形。
第17条 如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住所地、营业地更换,应在更换或改变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18条 按时偿还授信资金的本息,按时支付应付费用。还款时所使用的币种应与甲方业务计价货币相同。当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主动扣款时,如该账户币种与业务计价货币不同,则按结算当日甲方公布的汇率折价计算。
第19条 如甲方依照本协议及具体协议之约定扣款时,乙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协议第13条所约定的权利,而无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
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所开立的银行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产品对外支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并且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六章 授信额度的调整

第20条 如发生以下事件之一即构成乙方违约:
(1)乙方没有按期支付到期的与甲方有关的未清偿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或每笔具体授信项目合同或协议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2)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授信资金;
(3)乙方没有充分履行本合同或与甲方签订的其他有关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没有完全遵守其中的任一规定,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并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采取令甲方满意的补救措施;
(4)乙方作为当事人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债务;
(5)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五章中的所规定的义务,且已对甲方的权益产生重大的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6)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资不抵债;
(7)发生据甲方合理的判断可能会实质性危及、损害甲方权益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件,如本合同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变得明显不足,与乙方经营相关的市场情况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将对乙方经营状况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等。
第21条 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调整、减少或终止本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并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宣布直接或间接源于本合同的一切债务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清偿;
(2)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要求乙方提供或追加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和质押;
(4)采取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七章 担保

第22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形成的债权能得到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额保证合同》,(下简称“保证合同”)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每笔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23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成立,与担保合同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章 争议和解决

第24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如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章 附则

第25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每份法律效力同等。
第26条 甲方与乙方依据本合同就每一项具体授信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合同整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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