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 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 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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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从原则上讲,税收与使用费间的标准是明确的。非税收入只要由公共部门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能够出售.鱿应该采取收费的形式。非税收入使用费应反映生产成本的侧算。
该侧算方法是筹集公共支出所需资金的一个有效方法。非税收入对那些不适合采用使用费的情况.应采用税收筹资.非税收入以支付那些成本或利益不能分摊到个人的公共产品,非税收入补偿市场的扭失或达到分配目标。
❷ 非税收入自查报告怎么写哦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WBR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WBR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WBR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WBR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WBR减少库存等等。
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WBR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WBR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我上面说的是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税负低,WBR要求企业提供的低税负的自查报告的模式,不知道你说的分析报告,WBR是针对提供给哪个部门使用的,基本格式和内容应该是差不多的!
❸ 什么叫非税收入管理要做详细的讲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管理以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之外的下列财政收入: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通过出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国有股股利、红利、股息,企业国有产权以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以及依法由国有资本享有的其他经营收益;
(五)国有的土地、海域、矿区、场地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冠名权、广告权、特许经营权等,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
(六)按照国家规定的彩票资金构成比例筹集的彩票公益金;
(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时取得的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所形成的罚没收入;
(八)以国家机关、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已指定具体捐赠对象和项目的定向捐赠收入除外);
(九)主管部门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入分成、下级上解资金或者其他方式集中的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十)纳入非税收入账户体系的各类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含税收利息收入);
(十一)其他依法设定的非税收入。
前款规定的收入属应纳税的,依法纳税后上缴非税收入。
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非税收入管理应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非税收入项目的设定、收支管理和监督应当依法进行。
非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类型和特点,实行科学、有效的分类规范管理。
第五条 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主管本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并具体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的编制草案和组织执行等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审计、物价、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做好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征收管理
第八条 向缴款义务人征收或者收取(以下统称征收)非税收入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为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已规定执收单位的,由规定的执收单位征收;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财政部门为执收单位。
执收单位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其他单位代征非税收入。委托应当签订委托协议书。受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征非税收入。
第九条 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及其依据、范围、标准、时限、程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编制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计划)草案,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三)依法向缴款义务人足额征收非税收入;
(四)记录、汇总、核对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定期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 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应当严格依法征收非税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所收非税收入款项。
任何部门、单位不得违法设定非税收入项目、范围、标准和征收非税收入。
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缴纳非税收入款项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缴款义务人。
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方式、途径缴纳非税收入款项,不得逃避缴纳义务。
第十二条 缴款义务人符合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条件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由财政部门批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批准部门应当明确申请缓征、减征、免征非税收入的依据、范围、条件、时限、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前款规定的缓征、减征、免征事项,只适用于本级管理的非税收入。
第十三条 财政部门负责组织非税收入的征收和依照公开、公平原则确定非税收入的代收银行,并可在代收银行设立用于归集、记录和划解非税收入款项的汇缴账户。财政部门根据双方约定,按银行代收非税收入的业务量或者收缴金额向代收银行支付手续费。
执收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开设只收不支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归集本单位现场征收的或者零散的非税收入并按规定上缴财政。
第十四条 缴纳非税收入采取直接缴款或者集中汇缴方式。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当场收款或者纳入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非税收入采取集中汇缴方式外,均应采取直接缴款方式。
采取直接缴款方式的,缴款义务人凭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开具的缴款凭证,到代收银行的营业网点或者通过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缴款途径,将非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或者其委托单位向缴款义务人收款并开具财政票据或者发票后,在同级财政部门规定期限内,汇总填制缴款凭证,并将非税收入按收款项目编码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专户或者财政部门设立的汇缴账户。
❹ 非税收入软件添加科目怎么向上级打报告
你说的科目应该是 收费项目吧! 收费文件和新办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报告就写,根据XXXX号文件,我部门增加新的收费项目,并申请购领XX票据就行。盖上公章和法人章。 如果是会计科目那是自上而下传达给你们的,只需根据他们发的文件罗列会计科目就够用了,如果还不够用的话先口头问问你们上级非税收入管理局他们怎么告诉你,你就怎么做
❺ 非税收入的现状分析
非税收入分析 项目繁多,收费环节多,数量庞大,政 府对总体情况把握不够非税收入主要来源于以下三部分收入 :
1、财政预算内的非税收入 。包括 (1)国有企业上缴利润;(2)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收入;(3 )各种专项收入,如教育费附加收入;(4)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5)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6 )事业收入、公产收入;(7)罚没收入;(8)行政性收费收入。这部分预算内非税收入在项目、数量、管理上都比较规范。从 统计数字来看,其在整个政府非税收入中比重不大,小于10%。
2、财政预算外的非税收入。主 要包括 :(1)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2)由省级人民 政府或省级财政、计划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据财政部1995年统计,中央政府及有关 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共369项 (272项纳入预算外,97项纳入预算内 )。省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收费和基 金项目则更多,据估计项目达千余个,金额达2000亿元。
3、游离于财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门的 收费和集资、摊派。据湖南省涟源市人大不久前对全市个体工商户的税费抽样调查,涟源市156个 副科级以上单位中,执行收费的单位和部门有144个,收费项目竟达1230个。该笔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外, 其项目及数量不明确,据有些省的调研表明,中国中部地区乡镇政府的收费和集资已超过其政府财力的 1/ 3。后面两部分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体,也正是这两项收入造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混乱状态。建 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预算外资金中只有为数较少的税收附加和零星的收费收入。1953年,预算外资金 只有 8 91亿元,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42%。改革开放后,预算 外资金的规模开始迅速膨胀起来。 1978年全国预算外资金为3 47亿元;1992年为3855亿元,相当于当年 预算内收入的 97 %,其总量增加了10倍。 1996年,全国开展预算外资金的清理检查,共查出1995年预 算外资金 3855亿元,约为 1994年查出的27倍。 1996年预算外资金决算数为 3893亿元,仍相当于财政 收入的一半。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混乱
地方政府越到基层,收费和集资行为越缺乏约束 ,收费主体多元化严重在中央和省两级政府上,预算外和财政外的非税收入的设立管理上较严格,近几 年中央公布许可收费的项目只有 13 0多种,而地方上执行的收费项目多达 1000多项。在市县乡三级政 府,其非税收入设立管理约束力逐渐弱化,特别是乡一级政府,农村分配关系基本上处于多头管理的无 序状态。乡镇统筹资金制度从管理权限和体制上没有理顺,农业部规定乡镇统筹资金由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组 织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财政部规定由乡镇财政管理,实际上是乡镇财力实行乡镇财经所、乡镇农经 所、乡镇其他机构的多头管理。实行“一事一费”,没有一个专门部门实行数量控制,而且没有一个统 一的收费标准,缺乏监督。分散管理之中,贪污腐败不可避免,浪费流失更是严重。 的税费制度混乱之中,另有的一大现状是“难”由于许多收费项目是经过某个领导的批准或许诺出台的 ,收费单位在“红头文件”、“领导指示”的保护下,收费管理部门明知收费不合理,却不敢去查,即 使查了,上头一个电话,也无法处理;收费单位一般都拥有一定的实权,再加上上层领导的保护,被收 费对象明知收费不合理,也无可奈何,最终不得不如数上缴。
政府非税收入的负面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在 1956-1983年期间,50 %左右来源于非税收入 ,其大部分是国营企业的上缴利润。国家作为全民生产资料 所有者的代表,从国营企业取得投资回报。由于计划经济中这部分财政收入全部纳入国家预算, 其透明度高 ,管理严格。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出现的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是由于政府财政对地方政府和中央 政府各部门“放权”后形成的。这些非税收入在缓解政府各部门经费不足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