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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上海房地产2014年2月

发布时间:2021-06-23 08:12:47

A. 上海购房政策2014

上海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源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购房政策2014
一、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二、每户家庭在沪限购1套房:暂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三、动迁房提前上市: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期限,由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满3年。

四、抓紧房产税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B. 2014年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是什么是什么

2014的房地产市场暂时还没有新政策出台,看“两会”是否有新策微调。从整体上看,2014年的政策环境与2013年并无根本性的差异,决定房地产运行曲线的几个重要因素,供求关系、两会土地和货币以及收入差距等,也没有根本变化,因此,2014的房地产市场仍然会维持上升趋势。
虽然去年11月以来后,一批二线城市收紧了调控政策,加上此前的一线城市,总共有18个城市出台了新的紧缩性措施,或是将非本地居民购房资格的纳税期限延长,或是提高了二套房首付标准,但这种调整相当温和,不会对住房需求形成大幅压制,至多是延缓了一小部分的潜在购房需求立即兑现。
同时,2013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城市加快了土地供应速度,这有助于缓解2014年的住房供求关系。但值得注意的是,地价一直在上涨,有些城市的地价涨幅还超过房价,甚至多次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在货币政策方面,预计2014年的调性也不会改变。2013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达4.12万亿元,同比增长44.6%。土地出让金占地方收入的大头,在这样的利益格局下,地方政府对打压地价注定难有太多作为。
综合以上因素,房地产市场仍将会在现有的上升通道微速运行,但房价涨幅会缩小,成交量也不会高于2013年。
2014年房地产政策有没有发生重大逆转的可能?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我国正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但稳增长的基调未变,也就是说,稳增长要为深化改革提供基础,而房地产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如果房地产短时发生重大的下滑,必须会对经济全局产生牵引性的扩散效应,这在现阶段改革还没有迈出实质步子的时候,是不允许的。这也就是为什么2013年以来,中央高层从未公开表态要抑制房价,对房地产的调子一直是保持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的稳定,包括房价、成交量和政策的稳定。虽然2013年部分城市的房价涨幅仍然偏高,但尚在中央可接受范围,所以只是由主管部门打招呼让这些城市略为收紧调控政策,而没有再由中央层面施加压力。现有迹象表明,保持房地产成交量、价格和政策三方面的稳定,仍将是2014年的基调。
当宏观经济不好的时候,房地产市场一般都很好,因为房地产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产业,经济越低迷政府越不敢打压房地产。
针对上海和北京所推出的共有产权房和自住型商品房等最新的房地产业态,可能也存在统计学意义上的若干难点和问题。比如业主在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时会少获取一定比例产权,但是数年后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却按照全部产权价格进行计算,这会带来房价在统计学上的偏差,这是相关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共有产权房政策时没有考虑到的问题。
许多人都在大骂房价,大骂开发商,恰恰说明还有人在关注着购房的市场。北京的摇号自住房又在涨价到2.8万元/平米了。是政府在推动涨价,还是开发商在推动涨价呢或许政府保障低层,帮助中低层,放开高端,各取所需,将成为长效。摆正政府与市场的位置,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和市场决定价格将是改革的趋势。
根据2013年的数据和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在现政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销售,价格,投资三个增幅都会下降,但仍是上升。去年土地供给增加会短期改变市场供求关系,部分地区库存有待消化。但并未改变预售远大于竣工的比例关系。银行的个贷会影响居民的可支付能力,但不等于释放了需求。预期也不会逆转。
中国的经济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投资占主导地位的拉动,也不会在短期内忽略房地产投资对经济的影响。不可否认有城市间的差别。但不改变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

C. 2014年房地产新政策哪位有经验

实际有这些:二手房营业税下调最新政策:近日住建部发布房贷新政,回其中二手房营业税免答征期从5年改至2年。房贷新政发布后多家银行给出了二套房利率最低7折的优惠。依照新政策,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关于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按以往既定政策执行。二手房营业税下调对于二手房市场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于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的房贷新政,工行、招行表态,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还有一些银行给出了二套房利率最低7折的优惠。

D. 2014全国房价排行榜的介绍

2014年1月,全国房价排行榜前100名出炉,北京、上海、深圳仍然位居全国前三名,不过排名第四的城市发生了变化,广州被厦门所代替,广州楼价仅排名第八。1中国指数研究院2014年3月1日发布《2014年2月中国房地产指数系统百城价格指数报告》,2014年2月,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 为10960元/平方米,环比1月上涨0.54%,是2012年6月以来连续第21个月环比上涨,涨幅较上月缩小0.09个百分点。从涨跌城市个数看,64个城市环比上涨,36个城市环比下跌。其中,2014年2月昆山房价环比微跌0.09%,样本平均价格为9116元/平方米。

E. 2014年上海房价均价谁能告诉我下

均价只有房产局才能统计得到,因为位置的不同价格差异很大。如果你需要买房大概需求什么样户型、面积、预算多少。
我会全权帮你提供你想要的房源信息供你参考了解。如有疑虑请继续追问

F. 2014年上海针对外地户口的限购政策是怎样的

1、外地户籍必须满足缴纳一年以上社保、或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内明(个税证明)且容必须
以家庭为单位,换句话说:单身未婚人士也不具备买房资格;
2、社保必须在购房同时还在缴纳,如果买房时你的社保处于停缴状态,也审核无法通过的,
所以,你在买好房子之前一直要保持正常缴纳直至取得房产证为止;
3、公积金是单位替在职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缴纳用于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的专项基金
你自己承担一半、单位承担一半,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必须连续缴纳满六个月以上并且余额大于7500元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你原来缴纳没有公积金,所以你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补缴的也不采纳的;
以上均按照目前上海市最新的规格给你的答复;

G. 解读上海出台14条房地产救市政策

10月日晚财政部颁布税费减免政策及房贷优惠政策之后的几个小时,上海市政府也颁布了14条“救市”措施,这是继十余个二、三线城市公布一系列“救市”举措后,首个宣布“救市”的一线城市。 上海14条楼市新政主要集中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市场若要获得稳步的成交量上升,还有待更多政策细节的出台、整体宏观经济的好转,以及房价进一步下调后的合理回归。 昨天一大早,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总监孙文勤在办公室解读上海火线出台的14条房地产救市政策。 “自10月17日国务院工作会议后,政府救市虽已成为必然,但10月22日晚出台的组合救市政策,出台之迅疾、支持力度之大让市场各方的思想准备仍显不足,对上海房地产市场而言,可谓空前利好。”孙文勤称,“从汉宇地产的一线中介门店来看,门店的带看量有了一定幅度的上升,但是,买卖客户的签约反而有所放缓。客户依然处于观望的阴影之中,等待政策进一步明朗化。” 上海福美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正华支持了孙文勤的看法。他的说法是,门店的来电来访是有所增加,但是二手房市场中买家的观望心态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较短时期内众多自住购房者可能会因为等待更多相关细则的出台,并不马上入市购房,今年年底前不会对目前市场格局和变化趋势产生明显利好。政府刮起救市风效果为何,目前仍然不明朗。但是从中长期看,利好政策累积的“组合效应”必然会对目前的市场人气和信心产生积极意义。 二手房税费减免几何? 与中央政策相比,上海最新出台的楼市政策主要体现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购买自住普通住宅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贷款额度上调,和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三个方面,且执行的时间节点为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昨天,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市场研究主管黄河滔通过比对发现,中央楼市新政和上海地方税费减免政策相叠加后,在“14条”时间内的上海二手房市场上个人出售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仅剩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项,较调整前减少三项。其中满2年的普通住宅营业税免征,满2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税免征,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营业税、所得税征税时间标准、税率尚待确定。个人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为契税、抵押登记费、配图费三项,若购买普通住宅登记费也可省去。 那么,新政出台前后,二手房交易成本到底可以降低多少呢?黄河滔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例如,业主将自己唯一、已购房满3年、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在“14条”时间段内在上海二手房市场上流转,该业主已经不需要缴纳任何交易税费;若首次购房者买入此房,仅需缴纳1%的契税及125元的配图费和抵押登记费;假设该物业交易总价为90万元,交易中双方只须买方上缴9125元的税费;仅为调整前总税费的12.3%。 美联物业上海公司副总经理黎志贤坦言,从买家市场来说,税费降低,意味着成交成本下降,而目前的二手房交易85%以上都涉及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成数降低、利率下调,都能使首次及二次自住型置业人群的购买压力减少,刺激消费。但是由于政策一般都有滞后性,以及上海楼市中对于“普通住宅”的标准解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此次救市政策的覆盖面。 或将重新界定“普通住房” 上海“14条”楼市新政主要体现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总经理张卫平表示,预计更多令人期待的相关政策会陆续出台,以及对楼市新政进行更为详尽的细则规定。诸如,上述贷款政策中对首次购买非普通住宅、购买改善型非普通住宅是否享受最新的优惠政策就有待后续政策的明确。 张卫平表示,近期的后续扶持政策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优惠房贷政策的执行时间;2.土地流转、商品房的开发建设、住房抵押贷款等房地产交易环节外的相关政策出台,其中上海市将在“14条”期限内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3.各地对普通自用住房、首次购买等问题上的划分标准认定,其中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意义重大、最值得关注。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对9月内外环间成交的二手住宅房源以现行“非普通住宅”标准进行抽样统计,约有15%的房源处在普通住宅范围内。若将该现行判定标准中的10000元/平方米的单价标准上浮30%(容积率1.0以上、面积140㎡以下两个条件不变),将有约55%的房源可以成为普通住宅;若将该标准上升50%,将有约76%的房屋成为普通住宅。 据沪地税流〔2005〕59号文件的规定,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为非普通住房。 而上海中原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陈宇珏也认为最为关键的将是“普通、非普通”界定标准的重新划分。上海‘14条’救市政策的第10条内容为“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具体规定由房屋、规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另行公布。” 对此,陈宇珏认为:“这条或许是上海‘14条’新政当中最大的未解悬念。如果顺利的话,或许在本月底就可以出台新版的上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宅认定新标准。它的意义在于,由于认定标准不同,就直接决定了二手房买卖交易的主力房源集中在哪些区域和哪个价格区间之内。目前,在上海主城区,买卖成交的二手房源多为非普通住宅,这就要多交纳税费。” 对此,陈宇珏称,如果上海普通住房新标准未能及时出台,无疑将在客观上推迟二手买家的成交周期。 此外,上海市政府将在“14条”新政实施期间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的措施也值得关注,尽管土地从开发建设到商品住宅小后的周期在1~2年以内,这对“14条”期限内上海楼市新建商品住宅的供应影响较小,但仍传递了政府在未来1~2年将引导市场以消化已有的存量房源为主的信号:降低住宅空置率、保持市场发展。预计后续政策中对市场交易税费各类实施细则、界定标准的出台上,“宽松”这一基调仍将延续。 Case案例 案例一:商业贷款成本的变化:20年差额367727元 假设购买一套内环以内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总价为125万元。首付20%为25万元,纯商业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20年。 9月15日以前,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7.83%,优惠利率(按0.9下浮)7.047%,经过9月15日和10月9日两次降息,再加上目前7折的利率下限,购房者最多可享受5.229%的年利率。与2002年利率最低点5.184%相比仅相差0.045个百分点。之前的降息周期长达6年,而此次仅用了一年不到的时间。 从下表中可以看出,同样一套住房,当前购买与9月15日前购买,100万元贷款按照新政策,每年还债节省1.8386万元,20年差额高达367727元。 案例二:二手房转让税收支出打一折 假设住房所有人转让一套内环以内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总价为120万元。该房屋3年前买入。从下表中不难看出,新政出台前后,转让房屋税收总成本减少了9.72万元,相当于国家税收打了1.1折。

H. 2014年房地产新政策

暂时还没有新政策出台,看”两会“是否有新策微调。从整体上看,2014年的政策环境与2013年并无根本性的差异,决定房地产运行曲线的几个重要因素,供求关系、两会土地和货币以及收入差距等,也没有根本变化,因此,2014的房地产市场仍然会维持上升趋势。
虽然去年11月以来后,一批二线城市收紧了调控政策,加上此前的一线城市,总共有18个城市出台了新的紧缩性措施,或是将非本地居民购房资格的纳税期限延长,或是提高了二套房首付标准,但这种调整相当温和,不会对住房需求形成大幅压制,至多是延缓了一小部分的潜在购房需求立即兑现。
同时,2013年下半年以来,不少城市加快了土地供应速度,这有助于缓解2014年的住房供求关系。但值得注意的是,地价一直在上涨,有些城市的地价涨幅还超过房价,甚至多次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在货币政策方面,预计2014年的调性也不会改变。桑豫峰综合以上因素认为,房地产市场仍将在现有的上升通道运行,但房价涨幅会缩小,成交量也不会高于2013年。
2014年房地产政策有没有发生重大逆转的可能?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发生。国正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但稳增长的基调未变,也就是说,稳增长要为深化改革提供基础,而房地产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行业,如果房地产短时发生重大的下滑,必须会对经济全局产生牵引性的扩散效应,这在现阶段改革还没有迈出实质步子的时候,是不允许的。这也就是为什么2013年以来,中央高层从未公开表态要抑制房价,对房地产的调子一直是保持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房地产的稳定,包括房价、成交量和政策的稳定。虽然2013年部分城市的房价涨幅仍然偏高,但尚在中央可接受范围,所以只是由主管部门打招呼让这些城市略为收紧调控政策,而没有再由中央层面施加压力。现有迹象表明,保持房地产成交量、价格和政策三个方面的稳定,仍将是2014年的基调。

I. 2014年房产税新规定

2014年房产税最新的征收规定细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六条 下列房产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社会举办的学校、图书馆(室)、文化馆(室)、体育馆、医院、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等公共、公益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
五、个人自有自用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有关部门核定属危房、不准使用的房产;
七、经财政部门和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山区和其他地区部分新建立的建制镇,由于经济不发达,房屋简陋,县人民政府要求缓征的,可由县税务局上报,经省税务局批准,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第八条 除本细则第六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可向房产所在地纳税人税务机关申请,经县(市)税务局批准,酌情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第九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的缴纳期限,由市、县税务局规定。

第十条 纳 税人应于本细则施行之日起二个月内,将现有房产的座落、结构、幢数或间数、面积、原值或租金等情况据实向房主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后,纳税 人变更地址,新建或购买的房产,产权转移,房屋添建,改建增减原值,免税房产出租或营业,应于变更、建成、购进、转移、添建、改建竣工和出租、营业之日起 二十天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一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除本细则第十条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三条 本细则由广东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J. 2014年下半年以来,各级政府出台了哪些支持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政策

政府出台了各项房地产刺激措施,但房地产市场依然处于低迷状态。《福布斯》中文版联合宜信财富的《2015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财富白皮书》显示,作为投资理财市场最富潜力的人群,中国大众富裕阶层数量正在持续增加,2014年末中国大众富裕阶层的人数达到1388万人,同比增长 15.9%,预计到2015年底人数将达到1528万人。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调研,银行理财产品、股票和基金是受访大众富裕阶层最青睐的三种理财产品,房地产投资首次跌出“大众富裕阶层最青睐的三种理财产品”,下降到第四的位置。同时保险与艺术品投资成为“新宠”,超三成受访者对其表示了青睐。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消费者对于房地产的投资热情也在逐渐下降。
但在宏观经济持续下滑的压力下,稳增长成为中国经济的重点,稳楼市无疑是稳增长的一剂强心剂。如果未来2到3个月中国经济的宏观层面继续承压,则楼市宽松政策将会进一步“发酵”。首先是继续释放流动性,其次是限购政策会进一步修正,再次是调整购房税收政策。若这些政策所起到的效果不甚理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政策,国家住房银行呼之欲出。成立国家住房银行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采用那种发展模式、资金从哪儿来、是否会产生次贷危机等。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1-3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825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2%,降幅比1-2月份收窄7.1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9.8%,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23.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增长5.4%。商品房销售额12023亿元,下降9.3%,降幅比1-2月份收窄6.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9.1%,办公楼销售额下降26.5%,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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