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市办理建筑装修资质证书需要哪些材料及流程
第一种、延续变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二种、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三种、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企业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资质转让,办理资质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上海市办理建筑装修资质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首先要调查了解清楚要收购的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有负债,不然到时候你把对方的公司收购过来却还要替对方还钱那就不划算了。
2、其次看一下营业执照有效期及营业执照年检是否合格。
3、查看资质证书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等。
4、详细了解公司业绩及在建项目情况,公司施工项目中是否有出现过事故,是否有不良记录。
B. 上海市建筑备案证明办理要什么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包括如下内容:
1、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身份证明;
7、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职称证书;
8、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任职文件;
9、企业负责人(企业经理)毕业证书;
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
1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12、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13、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14、技术负责人毕业证书;
15、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16、财务负责人职称证书;
17、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18、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19、注册执业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20、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21、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22、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
23、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
24、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25、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
26、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27、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
28、特殊专业技术人员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新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
29、企业设备证明(1、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2、设备台帐,3、仪器清单);
30、厂房证明(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1、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3、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3)现金流量表,(4)工程结算收支明细表,(5)财务报表附注);
34、企业年度统计报表(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1)建筑业企业生产和房屋建筑、财务情况年报基层表,(2)中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3)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表,(4)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3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6、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1)工程合同、(2)中标通知书、(3)竣工验收备案表、(4)质量核验资料、(5)工程决算资料等);
37、资质证书变更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8、改制重组方案(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39、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
40、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41、资质证书增补申请等材料;
42、遗失声明;
43、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44、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45、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6、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
47、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48、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
49、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50、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51、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52、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3、(企业改制、分立、合并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4、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5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56、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57、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1、主要荣誉证书;
C. 上海市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及程序
登陆“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首页》网上办事》项目类》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网上申请》办事指南
D. 上海高架下施工需要什么许可证
高空作业操作证这个是肯定要的。
E.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及怎么办理
每个地区管理者要求不同,可以去当地主管部门网站上找下办事指南,上海的你参考下
五、审批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申请人(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并下载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受理部门办理。
申请保密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人(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无需网上申报直接下载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直接到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新建
扩建
改建
房屋装修(不改变结构)
城市基础设施维修
份数
纸质/电子文件
要求
1
施工许可申请表;
原件
√
√
√
1
纸质
申请人(建设单位)进行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并下载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保密项目无需网上填写。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筑工程项目表);
复印件(原件复核)
√
1
纸质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3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及承诺书;
复印件(原件复核)
√
1
纸质
提交房地产产权证的建设单位,需同时提交项目实际内容与房地产产权证表述一致的承诺书。
4
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复核)
√
√
√
1
纸质
由银行出具,无指定银行限制。
5
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复印件(原件复核)
√
√
√
1
纸质
6
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复印件
√
√
√
1
纸质
7
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复核)
√
√
√
1
纸质
由银行出具,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户的账户回执。
8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
原件
√
√
√
1
纸质
是否已完成现场踏勘;拆迁进度是否已符合施工要求;是否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是否依法确定了监理单位。(内部流程)
9
提供项目场地内完成动迁的证明材料
原件
√
1
纸质
项目所在地政府动拆迁部门出具的完成动迁(报建时整个地块)的证明相关材料。如尚未完成动迁(报建时整个地块),建设单位必须依照《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对施工区域中尚未完成动迁居民房屋加强保护的通知》(沪建交〔2009〕1398号)有关规定执行。
注:1、保密工程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登记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2、安装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参照装饰装修收件要求。
3、已开工项目另需提交已开工情况说明。
4、房屋装修(不改变结构)需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已通过报建环节审核,不再重复提交。
F. 施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条件流程
每个地区管理者要求不同,可以去当地主管部门网站上找下办事指南,上海的你参考下
五、审批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申请人(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并下载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受理部门办理。
申请保密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人(建设单位)通过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无需网上申报直接下载填写《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法人章(或签字)后携带申请材料直接到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新建
扩建
改建
房屋装修(不改变结构)
城市基础设施维修
份数
纸质/电子文件
要求
1
施工许可申请表;
原件
√
√
√
1
纸质
申请人(建设单位)进行网上填写“施工许可申请”,并下载带有条形码的《施工许可申请表》,保密项目无需网上填写。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筑工程项目表);
复印件(原件复核)
√
1
纸质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3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及承诺书;
复印件(原件复核)
√
1
纸质
提交房地产产权证的建设单位,需同时提交项目实际内容与房地产产权证表述一致的承诺书。
4
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复核)
√
√
√
1
纸质
由银行出具,无指定银行限制。
5
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复印件(原件复核)
√
√
√
1
纸质
6
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复印件
√
√
√
1
纸质
7
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复核)
√
√
√
1
纸质
由银行出具,限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户的账户回执。
8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
原件
√
√
√
1
纸质
是否已完成现场踏勘;拆迁进度是否已符合施工要求;是否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是否依法确定了监理单位。(内部流程)
9
提供项目场地内完成动迁的证明材料
原件
√
1
纸质
项目所在地政府动拆迁部门出具的完成动迁(报建时整个地块)的证明相关材料。如尚未完成动迁(报建时整个地块),建设单位必须依照《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对施工区域中尚未完成动迁居民房屋加强保护的通知》(沪建交〔2009〕1398号)有关规定执行。
注:1、保密工程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登记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2、安装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参照装饰装修收件要求。
3、已开工项目另需提交已开工情况说明。
4、房屋装修(不改变结构)需提供的房地产权证已通过报建环节审核,不再重复提交。
G. 上海市建筑材料备案需要哪些
上海市建筑材料办理备案手续须知
一、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手续的对象:
用于本市的建设工程材料的建材供应商,指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商。
二、备案应提交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4、产品质量保证书;
5、相应产品标准;
6、其他相关资料。
三、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出示原件核对。如提供的资料为外国文的,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四、本表可填写后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端正,不得涂改。
注:原《备案证明》过期失效后,重新申请备案企业另需提交:
1、原《备案证明》原件;
2、原备案产品应同时申请备案;
3、检测报告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检测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的内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证明。
H. 在上海办理开工许可证需要哪些步骤及资料
、法据规依:《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建设厅闽建[2000]7号)、《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23号)、《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财综[2002]55号)、《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函[2006]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经贸委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财综[2004]48号)。
二、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施工现场能否满足施工企业进场施工需要的意见,需要拆迁的工程要提供拆迁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承包合同;
5、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备案表;
6、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商品混凝土使用及文明施工等内容);
7、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安全措施备案和应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8、银行资金到位证明或付款保函或其他第三方担保文件;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10、建设单位缴交新材押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发票复印件。
三、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并初审;
2、科室审核;
3、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办理时限:
1、法定办理时限为15日。
2、承诺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