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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年报股价分析

发布时间:2021-06-28 21:15:38

㈠ 如何查找中国股票市场上市公司相应财务指标与历史数据

三个方法:
1、股票历史数据分析网站 http://www.aigaogao.com/tools/history.html

2、去巨潮资讯网

这个是证券业内人士常用网。上面有内深市主板容、沪市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内容,很全。点击公告查询,输入想要的上市公司的代码,就可以查到该公司的年报、中报和基本的财务指标。

3、下载股票交易客户端软件

大智慧或同花顺,上面都有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

至于“个股回报率”“每股盈余增长”“每股净资产增长”“每股销售收入增长”“账面市值比”“公司规模”“年换手率”“流通股比例”等财务指标可能不会全部都有,但可以根据报表及披露信息计算出来。

㈡ 跪求~谁能帮我做一份股票投资分析报告

12月22日晚间,央行宣布将基本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央行此次降息的目的在于推动企业贷款扩大再生产,鼓励消费,促使本国货币贬值以促进出口,增加资金流动性促进股市繁荣。但此次降息似乎效果并不明显,次日股指大幅走低,收盘时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分别下降4.55%和4.69%,收报1897.22点和6952.91点。两市分别成交682.3亿元和398.1亿元,并在近两天继续下跌,下调利息是对股市的利好,但为什么此次降息并没有收到促进股市上涨的作用呢?
我想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目前降息的空间已经不大,且已被投资者所预期,造成持续降息的政策边际效益有所下降,最近的股市连续下跌显示市场资金对此次降息并不持乐观态度,与美国降息的幅度相比,央行降息的幅度远低于市场预期,因此利多的出现难以发挥其正面作用,反而在客观上造成市场信心不足,形成利空。
近一个月以来我国经济形势持续低迷,除了央行降息未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外,国家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延长,CPI指数增速持续下跌都显示目前经济形势的不乐观,那么是否可以认为降息对股市并未造成改变呢?
应该说不是这样的,自今年以来央行下调利率对股市的长远发展已经起到了累积效应,在降息的过程中随着存款收益的降低,资金的流动性增大,企业获得贷款较原先便利,股票及债券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投资机会。
首先降息将有利於进一步凸现绩优股、实值股的魅力。金融危机下企业盈利困难,一些具有长期盈利的企业股票市盈率偏低,尤其是一大批市盈率低於三十倍的绩优股、实值股,其分红派现,较之於银行存款的税后利息,将凸显优势。其中绩优股、实值股中送股、转增股的股票,较之於银行存款的税后利息具有明显优势。对于此类股票,可以参照已经公布的年报,选择业绩优异、市盈率低、分红派现多、尤其是送股转增股多的股票进行理性投资。
其次房地产股、金融股等“对金融政策敏感的股票亦存在投资价值。尤其是对於房地产股来说,利率下调,有利於减轻人们分期付款购买房地产的负担,有利於调动人们买房的需要,有利於降低房地产开发商的负担。保险业同样将得到“降息”以及“降息预期”的推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存款利率下调幅度小於贷款利率,对於银行而言,有利有弊,缩小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差额对於银行的赢利增加了压力;同时增加了银行吸储的难度。但是,增加放贷,以及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又将带动银行业务量的攀升,有利於银行增盈。总体看,对於银行股来说,长线仍有利好作用、短线则看资金是否追捧。
再次一些 “扩大内需概念股”将具有投资潜力。从本次降低“两息”来看,松动宏观经济政策,已经不是一个议题,而是正在实行中的事情。其着眼点,是通过扩大内需来克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样,从广义看,钢材、水泥、建材、电力等“扩大内需概念股”,同样将有机会成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受益者。虽然现在钢铁水泥行业存在市场萎缩的情况,但是随着国家政策的扶持,上述股票一旦在盘面上得到增量资金介入的情况来印证,则应是把握机遇之时。
最后我认为,除了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效益亦不容忽视,国债、企业债券银行利率的下调,不仅仅凸显了股票的投资价值,对於年利率2.95%或以上、没有利得税的国债来说,其投资价值同样凸显。较之於税后实为1.584%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说,利率高出1.366%。尤其是,目前存款利率仅仅降低0.25%,还有降息预期。有利於国债、企业债券的慢牛行情。从“庄股”思维的角度看,去年的熊市,造成众多机构纷纷投资国债,可以说,国债已经有“庄”进驻。按同样理由,企业债券也将有受到挖掘的可能。
目前市场信心尚显不足,从技术面上讲前一阶段的反弹已告一段落,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应立足于价值投资,在混乱复杂的股市中选择属于自己的投资机会!
http://hi..com/weiweiprince

㈢ 怎样查中国A股公司历年年报

查中国A股公司历年年报的方法如下:

  1. 登陆中国证交所网站,里面有各专个上市公司的历年的属年报。

  2. 在炒股软件里寻找该公司,点击之后会有该公司的详细信息。

年报是每年出版一次的定期刊物。又称年刊。 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必须提交股东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报表包括描述公司经营状况,以及资产负债和收入的报告、年报长表称为10-K,其中的财务信息更为详尽,可以向公司秘书处索取。目前上市公司年报有两种版本,一种是在公开媒体上披露的年报摘要,其内容较简单,另一版本是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详细版本。

㈣ 你是如何看待2020年的全国经济年报的呢

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中国经济运行数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策划、推出“聚焦2020中国经济年报”,全方位聚焦、多角度解读2020年中国经济发展状况,展现一年来中国经济的新成就、新亮点、新趋势,并探讨了2021年存在的挑战。


数据解读与典型报道,阐释中国经济新变化


“聚焦2020中国经济年报”系列报道中,央视财经频道和央广经济之声直播了国家统计局局长宋吉喆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发布会,报道以“现场直播+数据亮点小片+记者视频连线+演播室嘉宾点评+电话嘉宾连线+经济成就案例”的形式,多方位展现2020中国经济亮点。同时,策划推出系列专题、深度评论与新媒体报道,并邀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总经济师陈文玲、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褚建芳、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王昌林等专家,解读数据内容。


12:00档的《天下财经》连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晚间黄金时段《经济信息联播》特别节目以提炼经济亮点的数据梳理,配合采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院长王昌林等众多专家,对数据和案例进行权威解读;《央视财经评论》推出“2020中国经济年报”特别节目,邀请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任兴洲走进演播室,对数据进行分析解读。



广播端经济之声推出特别专题《2020中国经济年报》,还推出系列评论《数读2020中国经济年报》、特别节目《首席经济学家读年报》等。日常节目如《王冠红人馆》《财经身边事》等专栏推出报道,用数据映照普通人生活的变化,呈现出“数据”里的“热民生”。


《环球新财讯》梳理国际社会积极言论,着重宣传我国成为2020年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从外媒视角阐述中国经济增长带动世界经济复苏。


梳理2020年宏观经济数据呈现出的特点和亮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聚焦2020中国经济年报”,突出了中国在“极不平凡”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同时,从国际视角进行分析,指出未来经济的发展挑战和机遇并存,体现了国际化舆论环境中发声的艺术性和引导力。

㈤ 股票问题

什么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目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开始投资股票的步骤 :
1.携带身分证到证券公司开户,这样子以后你才有一个买卖下单的窗口。
2.证券公司护要求你到一家指定银行开户,这是为了方便(买股)代扣(卖股)代收股款用的。
3.在第一步骤中找一位认真一点的接单营业员。看不顺眼就当场要求换人。这个人将来必须对你提供所有的市场资讯,如果一开始找个懒散的,你将无休无止地痛苦。
4.你得有一笔小钱,至少足够买第一张股票。
5.等行情来就开始买卖。一般说来先看成交量,指数大跌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时,买进风险很低,这叫九生一死,此时买股赔钱风险只有10%。反之,指数上涨且成交量降到均量一半以下时,买进风险很高,这叫九死一生,此时买股赔钱风险高达90%。大抵状况如此。细部状况可以跟营业员请教。
6.别贪。可以不停利,但一定要设停损。就是输钱到20%(或25%,自己订一个标准),一定要砍仓。20几年来我在市场看过多少赔大钱的人,都是因为没有停损。只要有停损观念,永远能东山再起。如果没有停损观念,或订了停损点但没有认真执行,很可能一次栽跟头就把你打出股市20年,永无翻身之日这句话,你先记著,20年后再说我是不是危言耸听!
7.赚到钱一定要做些善事,然后忘了这些事!为祖国许多赤贫同胞做点贡献,积些阴德。
呵呵,再给你个网址,对新手最有用的了,从什么是股票、投资股票的步骤等开始,一直到如何卖股票赚钱,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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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看市:
股市是什么?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场所。根据市场的功能划分,股票市场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
发行市场是通过发行股票进行等资活动的市场,一方面为资本的需求者提供筹集资金的渠道,另一方面为资本的供应者提供投资场所,发行市场是实现资本职能转化的场所,通过发行股票,把社会闲散资金转化为生产资本,由于发行活动是股市一切活动的源头和起始点,故又称发行市场为“一级市场”。流通市场是已发行股票进行转让的市场。又称“二级市场”。
流通市场一方面为股票持有者提供随时变现的机会。另一方面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与发行市场的一次性行为不同、在流通市场上股票可以不断地进行交易。
发行市场是流通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流通市场又是发行市场得以存在和发展的件。发行市场的规模决定了流通市场的规模,影响看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没有发行市场,流通市场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一定时期内,发行市场规模过小,容易使流通市场供需脱节,造成过度投机,股价飓升;发行节奏过快,股票供过于求,对流通市场形成压力,股价低落,市场低迷,反过来影响发行市场的筹资。所以,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是相互依存、互为补充的整体。
根据市场的组织形式划分,股票市场可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股票场内交易市场是股票集中交易的场所,即股票交易所。有些国家最初的股票交易所是自发产生的,有些则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注册登记设立或经批准设立的。今天的股票交易所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管理,并有进行集中交易的固定场所,在许多国家,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唯一合法场所。在我国,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开始试营业。
股票场外交易市场是在股票交易所以外的各证券交易机构柜台上进行的股票交易市场,所以也叫做柜台交易市场。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一些国家出现了有组织的、并通过现代化通信与电脑网络进行交易的场外交易市场,如美国的全美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成熟,目前还不具备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的条件。
根据投资者范围不同,我同股票市场还可分为境内投资者参与的A股市场和专供境外投资者参与的B股市场。

㈥ 法规分析

公私不分侵占挪用

民营企业家都应该明白,个人投入企业的注册资金,或者企业通过合法经营赚取的利润,在企业没有清算之前或者没有进行利润分配之前,都并不完全等同于企业家的个人资金。同一老板参股或控股的许多企业之间,这家企业的资金也不能随便用做另一家企业的资金使用。如果对这些问题缺乏清醒的认识,把企业资金错误地当作自己钱包里的资金,把民营企业错误地当作自己的金库,把下属这家企业的资金随便当做那家企业的资金试用,那么,就很可能遭遇牢狱之灾。

如广东金正集团老板万平。公诉机关指控万平涉嫌犯罪共有两宗事实:

第一宗是,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间,万平利用其为ST天龙总经理、ST天龙东莞分公司负责人、广东金正集团实际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以预付ST天龙东莞分公司上游供货商深圳市某公司材料货款的名义,逃避公司监管,擅自将天龙集团东莞分公司2700万元的资金挪用给广东金正使用,至今未还。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一、 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的要件为:
一是犯罪客观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
三是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四是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上述挪用公款罪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是认定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标准,也是区分挪用公款罪与非罪的具体标准。
二、 挪用公款的具体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在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重点问题:
一是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如果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就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在这一问题上,刑法修订前,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人员。刑法修订后,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不再是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符合刑法第272条规定的应以挪用本单位资金罪定罪处罚。
二是要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挪用公款罪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而挪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过失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因工作疏忽大意,使公款被他人非法使用的,不能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款被他人用于非法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是要正确判断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如果行为人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获得公款归个人使用,不能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要注意区分挪用与借用公款的界限,二者的区别体现是:首先,挪用公款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而借用公款是行为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其次,挪用公款罪一般是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单位不知道公款的去向和用途,借用是按照规定和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暂借的,具有公开性;最后,挪用公款的行为多数没有手续和借据,而借用公款一般是经过合法程序批准,有借款凭证,有的在帐面上有记载。
例如,我们在侦查南票站魏某挪用公款一案,严格把握刑法384条的实质要件,注意区别挪用与借用公款的关系的界限,经过初查去伪存真,用挪用公款四个构成要件,逐条分析、研究、认定魏某挪用公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三、认定挪用公款罪存在的误区
1、认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与贪污罪的主体完全相同。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性犯罪,二者相比,通常认为它们的主体是一致的。但研究刑法第93、272、382、384条的规定,便不难发现二者的区别。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与贪污罪的主体不同在于贪污罪的主体范畴宽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范畴。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在这条规定中,第2款单列一款,与第一款是并列关系,即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是并列关系,并不包含在国家工作人员之列。而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未包括此类人员。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做了具体规定,在这条规定中,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包括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从这3条规定中,可以看出,挪用公款罪主体与贪污罪主体不同在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包括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贪污罪的主体却包括。2000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应当依照挪用资金罪定罪处罚。这样进一步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与贪污罪主体的不同。
2、认为股份制企业中的人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应以是否为国有控股企业来认定。
改革开放以后,所有制结构呈现多元化,随之而来企业性质也日趋复杂,对这些企业中人员挪用钱款的行为如何定性,实践中有多种主张,最常见的是以国有权是否占多数来划分,即国有控股的企业中人员有挪用行为的定挪用公款罪,非国有控股的企业中人员有挪用行为的定挪用资金罪。这种划分似乎合理,但也有偏颇之处。股份制企业一经设立,便具有完全的、独立的性质,该性质不同于任何发起人或认股人,包括参股、认股、控股的国有公司、企业的性质。而公司的法人财产属于独立的法人财产,其性质也不同于任何出资者的财产性质。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对此类犯罪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对这类行为,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来解决。此批复中规定: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定职务侵占罪。此批复虽未明确规定此类人员挪用钱款的行为如何定罪,但已明确规定此类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派者除外),而挪用公款的主体却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钱款挪用给他人或自己使用时,不能以挪用公款罪来定罪。
3、认为承包国有企业的人员可构
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承包是企业改制的一种重要形式,承包的确给一些企业带来了效益,但同时带来了很多法律问题。对于承包者挪用企业钱款的行为如何定性,便成为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企业承包一般分为二种:即风险承包和经营权型承包,风险承包是指无论是否有利润,承包人必须上交一定利润给发包方,如有剩余利润则归承包人,这种承包因企业财产的归属已事先划定;不论企业是否赢利,承包人都要上交一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如将款借给他人应属其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如属经营权承包,且发包人是国有单位,则承包人是属于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因为承包既是一种委托关系,对于原来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因为承包国有单位,在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属于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前所述这类人员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但不可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故笔者认为承包国有企业人员有挪用公款行为的,无论是风险承包还是经营权承包,都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还有一种特殊身份的承包国有企业人员,即承包人在承包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有些人认为他们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忽略了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中的必须利用职务便利的要件,挪用人除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外,在挪用公款时,必须利用了他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因承包人进行了承包,在承包期间的挪用行为与原来的职务没有关系,即承包人挪用公款是利用承包的便利条件,而不是利用原来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所以也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犯罪

(三) 责任类型与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

所谓法律责任如何承担,实际上就是对违法行为施以何种制裁措施的问题,这是由法律责任的作用与目的决定的。我国法学界认为,法律责任是国家对违反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所作的否定法律评价,是一种不利的法的后果,也是国家强制责任人补偿和救济受到侵害的合法利益的手段。这实际上是以定义的形式对于法律责任所要达到的目的做出了阐述。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两个可以用经济学来表述的字眼:“不利”与“补偿”可以发现,法律责任具有两方面的作用:(1)惩戒违法,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的威慑作用。在下文中称为惩戒的作用。(2)对于已经发生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个人来承担违法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在下文中称为补偿的作用。以法律责任的这两种作用为依据,我们来考察不同情况下对于虚假陈述行为应有的处罚。

1、过失与欺诈的处罚原则

按照过错人的主观态度,虚假陈述行为主要分为过失与欺诈,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违法人主观上是否有故意,如果是,则表明虚假信息的出现是故意而为之,违法行为属于欺诈。反之,则虚假信息是由于过失而出现的。法律上将主观过错分为不同程度主要是为确定制裁力度的需要,在制裁力度乃至制裁形式上,过失和故意具有很大的区别。

(1)过失的处罚原则

从惩戒的作用来看,过失的特点在于过失人在违法时并未预料到自己行为会遭受惩戒,因此也不会去衡量行为的预期效用。因此,要使过失人对于违法产生不利的效用预期的意义不大。当然,对于过失也不能完全没有惩戒,否则行为人会对其行为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但是,只要保持一定限度的惩戒,使得过失人感受到过失对于社会造成的危害及对自己的不利后果,就足以起到督促人们谨慎行为的作用了。

从补偿的作用来看,补偿的意义与违法者的主观态度无关。就是说,无论违法者在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对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外部性都应当予以消除。所以过失人应当承担违法所带来的成本。

(2)欺诈的处罚原则

欺诈具有显著的特点:①欺诈是故意的行为。②欺诈人在行为时就已预料到可能遭受惩戒的后果,因此会考虑遭受惩戒的可能性,并且会掩饰其罪行。因此,对于欺诈行为来说,惩戒必须考虑概率的因素。③由于行为人希望看到损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惩戒的目标不仅仅是使违法人的行为效用为负,而是应当使违法人感受到违法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

基于欺诈的以上特点,对于会计报表欺诈来说,应当区分两种情况来确定处罚力度。

第一种情况:违法行为的所得与造成的社会损失相比大于或等于违法行为的惩戒率。在这一情况下,处罚的主要目标是使得欺诈人不因欺诈而获利。

第二种情况:违法行为的所得与造成的社会损失相比小于违法行为的惩戒率。

之所以考虑这种情况,是因为很多违法行为的收益与社会成本极不相称,违法行为的收益很低,但社会成本却极大。诚如前述,对于故意的行为来说,惩戒的目的不仅仅是让行为人感到不利,而是要让他体会到其行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这样才能约束好自己的行为。会计上的虚假陈述行为很可能属于这种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制裁力度应当怎样确定呢?实际上,这种情况下只需要由欺诈人承担与欺诈所造成的社会损失相当的制裁就可以了。

(3)各种违法情节下的责任类型与处罚力度

根据上小节有关处罚原则的分析,本小节来讨论一下虚假陈述行为在不同违法情节下的适当处罚方式。首先来看过失的情况。过失是不以违法所得作为处罚力度依据的。过失的处罚完全以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为依据。因此,按照损失的程度,我们可以将过失分为以下几种:

轻微过失:造成的损失非常小,从法律制裁的成本效益原则来看,不值得去启动制裁程序。

一般过失:所造成的损害高于轻微过失,但一般过失所造成的损失金额较小,一般来说可以由过失人全额赔偿。这种情况下,法律的制裁应当是由过失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过失造成的危害无法用货币来衡量或者受害人无法确定时,应当给予适当的行政制裁,例如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行政制裁的目的主要是起到警示的作用而非补偿的作用。

严重过失:在严重过失情况下,过失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已经超出了过失人的赔偿能力范围。这时,过失人首先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然后,出于警示的目的应当同时施以行政制裁,例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对注册会计师来说,还可以处以暂停执业的处罚。甚至取消其相关从业资格。总体说来,对于过失行为的行政制裁的力度应当是比较轻的,它毕竟是起到一个督促人们谨慎工作的作用,而非改造不良思想的作用。那么,对于造成巨大损失的严重过失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作者认为,这要看这种情况是否普遍,如果这种过失案件的发生比较频繁,则不排除有欺诈人隐瞒欺诈证据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就应当考虑施以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目前对于虚假陈述的情况没有规定过失的刑事责任。

再来看欺诈,欺诈可根据违法所得和社会危害大小来确定制裁力度。按照违法所得和社会危害大小这两种标准,我们可以将欺诈分以下几种情况来讨论其处罚:

社会危害小:对于这种情况。对其的制裁首先应当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比较容易发现的情况,可以不再施以其他制裁。而对于不易发现的情况则应当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或取消从业资格等行政制裁。

社会危害大,且社会危害与违法所得相差数倍以内: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刑事制裁应主要根据违法所得与发现概率来量刑。当然,既然触犯了刑律,应当处以取消从业资格的行政制裁。

以上对虚假陈述在各种违法情节下的适当法律制裁进行了探讨。当然,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其中的变量包括社会损害、处罚力度等不一定是可以直接量化的指标。而且,法律决定处罚力度与方式有很多法学上的考量,不是单纯用效用就能解释的问题。因此,本小节所作的讨论是简单化和理论化的,以上讨论的目的仅仅是从总体上来解释法律现象或做出理论推导。

3、民事责任的分担

在虚假陈述案件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有数个责任主体:法人单位、单位主管、发行承销商等中介机构都可能负有责任,也就存在着如何将法律责任在责任人之间分担的问题。从法律责任的惩戒作用来看,各责任方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惩戒是不能相互替代的。而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只能起到惩戒的作用,因此,应当根据各自的违法情节分别确定各方的行政与刑事责任,而不存在责任分担的问题。但从补偿的作用来看,各责任方的民事赔偿的作用是相同的,由谁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并不影响补偿的效果。对于民事责任如何分担的问题,应根据各方过错的大小来进行,实际上也就是遵循效率原则而进行,即:谁的行为越没有效率,谁就应当承担越多的责任。运用此原则,我们来分析各种情况下的责任分担方法。

共同欺诈:从防止侵权的成本来看,主观上存在故意的一方的成本最低。每个责任方的行为都是欺诈得以实施的必要条件,因此,共同欺诈的各责任方的行为都是完全无效率的,他们都负有全部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连带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首先应按照各责任人的违法所得比例来分配赔偿金额,如果存在有的责任人赔偿能力不足,不足部分应由其他责任人按比例承担。

多方过失:在多方都存在过失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只要能够保持合乎法律要求的谨慎态度就可以减少侵权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任何责任方都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共同过失情况下,应根据各责任人过失程度的严重性来分担赔偿额。相对严重过失的责任人承担较多的责任,相对轻微过失的责任人承担较少的责任。由于过失责任人的行为不像欺诈那样是完全无效率的,所以过失的民事责任应只限定在过失人按相对过错原则所确定的赔偿金额范围内,即按份责任或比例责任。就是说,对于多方过失不宜适用连带责任。

部分责任人负有欺诈责任,部分责任人负有过失责任:如果负有欺诈责任的责任人有赔偿能力,则应当由欺诈责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过失人则只施以行政处罚就可以了。欺诈责任人不能承担的部分,由过失责任人承担,但以过失责任人应当受到的惩戒力度为限,即过失责任人不对欺诈责任人无力赔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按照前面两种情况下的原则,欺诈责任人之间负有连带责任;在过失责任人内部,按照相对过错原则分配责任。

例如我国股市重大违规案例之一琼民源事件:1993年上市的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和农业,1995年利润仅为38万元,是深市股价最低的垃圾股。该公司在1996年年报中称其利润为5.71亿元。该公司股价也扶摇直上,从1996年初的每股2元左右猛增为1997年2月底的25元左右,创下涨升12倍的神话。

1997年2月28日下午,琼民源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因末按时结束,董事会决定3月3日下午继续举行,并申请在开会期间“琼民源A ‘停牌,待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复牌。但3月3日董事会全体成员辞职,导致无法刊登股东大会决议,由此琼民源长期停牌。

1998年4月29日,由国务院证券委、国家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琼民源公司的1996年报涉嫌违规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调查之后,终于公布调查结果,琼民源案水落石出。

原来声称成功进军北京房地产1996年利润比上一年度增加l000倍、将进军通信领域并在美国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的美好前景竟是一场骗局;在严重失实的数据背后,是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在二级市场获取暴利。据统计,截止到1996年12月31日,琼民源公司的在册股东仅为4.9四万人,但到1997年2月28日,股东人数已猛增到10.7万余,其中持股量在3000股以下的股东为9.8万人;换言之,在停脾前两个月的时间里,把琼民源由丑小鸭捧成天鹅的庄家,已陆续远远遁去,而根据琼民源年报业绩蜂拥入市的散户成为该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东主体。

1998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对琼民源案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琼民源1996年年报称利润中,有5.69亿是虚构的,并且虚增6.57亿元资本公积金;鉴于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和等人制造虚假财务数据涉嫌犯罪,证监会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称被告人马玉和为制造琼民源有良好业绩的假象,以达到接管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发行10亿元可转换债券的目的,遂于1996年5月至1997年1月期间,以签订虚假的《合作建房合同书》、《权益转让合同书》、《关于北京民源大厦前期工作经济补偿协议书》,利用借款进行循环转账等手段,编造4项虚假利润来源,虚构琼民源1996年度利润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中国证监会处理意见中称虚构利润5.4亿),后授意被告人斑文绍(琼民源财会人员)将这虚构的4笔利润编入1996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上报给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被告人马玉和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授意被告人斑文绍配合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虚编资本公积金增加6.57亿元人民币。并于1997年1月22日、2月1日在传媒上公布,误导广大投资者,严重损害琼民源股东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2日对“琼民源”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原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民源大厦董事长、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董事长马玉和,因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 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会计师事务所退休干部、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聘用会计斑文绍因同样的罪名被到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从上述案例看, “琼民源”公司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有如此惊人的业绩,略有会计常识的人都会提出怀疑。

首先,巨额利润令人疑惑。现将“琼民源”公司1995年业绩与1996年业绩对比如下:

从中可见,公司1996年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较1995年增长848倍和1290倍。而对这种超常增长,公司解释为“公司投资北京的战略决策获得巨大成功,开启和培育了公司获得高收益的新利润增长点,使公司今后稳健、持续获得利润有了可靠保证。”这种含糊其辞的解释实在难以让人信服。实际情况是,在1996年利润总额5.7亿中有5.4亿是虚构出来的,是“琼民源”公司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企业(香港冠联置业)及其他公司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

其次,巨额资本公积令人疑惑。公司新增加的6.57亿的资本公积是从何而来的呢?年报在资本公积这一栏是这样写的:“资本公积金增加的原因可参阅对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超过30%的解释。”然而在第11项“对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变化”的解释中,却只字不提资本公积金。在东窗事发后,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所谓的增加6.57亿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这6.57亿资本公积显然是虚增的。

那么,“琼民源”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不用说,是巨大的金钱利益在背后作祟。经查实,“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先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再以虚构的利润来抛出“利好消息、”使股价大幅上升,然后伺机大量抛出,牟取暴利在这次操纵股市的违法行为中,两家公司分别非法获利6651万元和663O万元。

尽管“琼民源”的有关人员在这一案件中难逃其责任,而作为对“琼民源”年报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同样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因为,面对“琼民源”1996年年报中利润和资本公积如此大幅度的增加,具有审计专业知识的注册会计师自然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但事实是,注册会计师不但没有这样做,相反,在众多投资者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提出疑问的情况下,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还站出来为“琼民源”公司辩护,声称“报表的真实性不容置疑”。可见,“琼民源”案会造成如此严重后果,很大程度与注册会计师的失职及某种意义上的推波助澜有关。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除了采用一般的检查、盘点、函证等取证方法外,还遵循最常用的分析性复核程序。所谓分析性复核程序,是指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 重要项目的各种数据比较分析,来检查报表项目中有否反常现象。如果一旦出现异常变动情况,注册会计师就必须追踪审核,并掌握异常变动的根本原因及其证据。这是年报审计工作的基本常识。如果“琼民源”案中的注册会计师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这些要求,对有异常变动的“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进行实质性测试,并取得能够说明异常变动原因的可靠证据,或者说认真检查资本公积增加的相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审核对资产评估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估价方法是否合规,然后再发表有关声明,就不会出现上述后果。

四、假帐的治理与预防

会计假帐在现实生活中已造成了深刻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危害,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法治社会推进的一大公害,成为上至中央领导下至一般百姓密切关注并高度重视的焦点问题。

(一)假账的治理

我国会计假帐越治越乱并成为社会公害的根源在于没有构建一套真正有序的会计假帐法律责任体系,而是注重追究行政责任,同时施以必要的刑事责任制裁。作者认为,必须建立以假帐民事责任为主导、以假帐刑事责任为重心、以假帐行政责任为补充的会计假帐法律责任体系。

1、假账的法律责任建构

(1)、假帐民事责任

会计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契约行为。会计假帐实质上是违反会计契约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目前会计法律法规的一个重大缺陷是没有融入会计契约的理念和条款,造成会计假帐民事赔偿责任追究的法律根据不足,对会计假帐责任者处罚不力,无法树立会计法律法规的崇高权威和尊严,使会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极低。主要是建立假帐违约责任和规范假帐侵权责任。

(2)、假帐刑事责任

会计假帐刑事责任是指会计行为实施了刑事法律规范禁止的会计假帐行为所必须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尽管我国《刑法》对注册会计师执业形成的虚假报告,规定了刑事责任条款,但由于处罚较轻、虚假标准难以认定等因素造成目前注册会计师参与做假的趋势愈演愈烈,给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和政府宏观调控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3)、假帐行政责任

会计假帐行

㈦ 中国有哪些介绍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年报的杂志

上市公司来年报可以到上证交易所自或深证交易所的官网去查询下载,PDF格式的。
介绍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各大财经网站都有相关个股背景介绍,至于一些券商的分析报告中所说的个股基本面情况,仅供参考,不可不信,也不可轻信。

㈧ 从2005到2013年,中国股市的重大事件,深股和沪股. 高分悬赏`

第一轮暴涨暴跌:100点——1429点——400点。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中国股市从100点起步;1992年5月26日,上证指数就狂飙至1429点,这是中国股市第一个大牛市的“顶峰”。在一年半的时间中,上证指数暴涨1329%。随后股市便是迅猛而恐慌地回跌,暴跌5个月后,1992年11月16日,上证指数回落至400点下方,几乎打回原形。

第二轮暴涨暴跌:400点——1536点——333点。上证指数从1992年底的400点低谷启航,开始了它的第二轮“大起大落”。这一次暴涨来得更为猛烈,从400点附近极速地窜至1993年2月15日1536.82点收盘(上证指数第一次站上1500点之上),仅用了3个月的时间,上证指数上涨了1100点,涨幅达284%。股指在1500点上方站稳了4天之后,便调头持续下跌。这一次下跌基本上没遇上任何阻力,但下跌时间较上一轮要长,持续阴跌达17个月之久。1994年7月29日,上证指数跌至这一轮行情的最低点333.92点收盘。

第三轮暴涨暴跌:333点——1053点——512点。由于三大政策救市,1994年8月1日,新一轮行情再次启动,这一轮大牛行情来得更加猛烈而短暂,仅用一个多月时间,上证指数就猛窜至1994年9月13日的最高点1053点,涨幅为215%。随后便展开了一轮更加漫长的熊市。直至1996年1月19日,上证指数跌至512.80点的最低点。这一轮下跌总计耗时16个月。

第四轮暴涨暴跌:512点——1510点——1047点。1996年初,这一波大牛市悄无声息地在常规年报披露中发起。上证指数从1996年1月19日的500点上方启动。1997年5月12日达1510点。不到半年时间,大盘暴涨1000点,上证指数上涨接近300%。自1997年下半年股市开始了长达两年的“调整”,1999年5月17日跌至1047点。

第五轮暴涨暴跌:1047点——1756点——1361点。1999年“519”行情井喷,在短短的一个半月时间,股指上涨将近70%,1999年6月30日上证指数上攻至1756点。它第一次将历史的“箱顶”(1500点)狠狠地踩在了股民的脚下。随后股市大幅回调。2000年1月4日,上证指数直抵1361点。

第六轮暴涨暴跌:1361点——2245点——1000点。由于继续受欧美股市大幅攀升的刺激,中国股市最后奋力一搏,终于冲上了本轮行情的“至高点”。2001年6月14日,上证指数冲向2245点的历史最高峰。自此,正式宣告我国本轮大牛市的真正终结。

2001年10月22日,上证指数快速跌至1515点这一敏感点位。1500点究竟是中国股市的“箱底”,还是“箱顶”?历史似乎跟我们股民开了一个大玩笑。原来1500点仍是中国股市的“箱顶”,曾经的“箱底”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不是吗?就在中国股市在1500点的上方稍作停留后,她依然还是回到了她熟悉的1500点的历史“箱顶”下方,这样的指数点位似乎让人感觉更真实、更安全、更踏实可靠。

2002年1月29日,上证指数跌至1339.2点;2004年9月13日,上证指数跌至1259.43点;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跌破1000点,最低为998.23点。与2001年6月14日的2245点相比,总计跌去1247点,这与此前专家预言“推倒重来”的1000点预测是十分巧合的。这便是一种技术性的报复,更是上一轮疯狂的大牛市自制的“苦果”。

第七轮暴涨暴跌:1000点——3300点——1500点?2005年6月,上证综指破1000点,2006年1月从1200点启动,截止2007年4月6日收于3300点之上,过去的历史高点已被远抛脑后,一年多时间大盘累计涨幅超过了230%。这一轮行情的上涨应该算是历史上最为猛烈的。50倍的市盈率还能伴随这一波行情走多远?我们将拭目以待。当然,这一轮大的行情结束后,将回调至何处,我们仍将拭目以待。我认为目前4300是阶段性高点

创业板上市

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推出

2010年债务危机阴云笼罩欧洲

中国股市七次牛市熊市盘点

1 特点:波动极大

牛市:1990年12月19日~1992年5月26日

上交所正式开业以后,历时两年半的持续上扬,终于在取消涨跌停板的刺激下,一举达到1429点高位。

熊市:1992年5月26日~1992年11月17日

冲动过后,市场开始价值回归,不成熟的股市波动极大,仅半年时间,股指就从1429点下跌到386点。

2 特点:上涨极快

牛市:1992年11月17日~1993年2月16日

快速下跌爽,快速上涨更爽,半年的跌幅,3个月就全部涨回来。386点到1558点,只用了3个月的时间。

熊市:1993年2月16日~1994年7月29日

快速牛市上涨完成后,上海老八股宣布扩容,伴随着新股的不断发行,股指回到325点。

3 特点:出台利好救市

牛市:1994年7月29日~1994年9月13日

为了挽救市场,相关部门出台三大利好救市:1.年内暂停新股发行与上市;2.严格控制上市公司配股规模;3.采取措施扩大入市资金范围,一个半月时间,股指涨幅达200%,最高达1052点。

熊市:1994年9月13日至1995年5月17日

随着股价的炒高,总有无形的手将股市打低,在1995年5月17日,股指已经回到577点,跌幅接近50%。

4 特点:牛市极短

牛市:1995年5月18日~1995年5月22日

这次牛市只有三个交易日。受到管理层关闭国债期货消息的影响,3天时间股指就从582点上涨到926点。

熊市:1995年5月22日~1996年1月19日

短暂的牛市过后,股指达到阶段低点512点,绩优股股价普遍超跌,新一轮行情条件具备。

5 特点:绩优股带头

牛市:1996年1月19日~1997年5月12日

崇尚绩优开始成为市场主流投资理念,在深发展等股票的带领下,股指重新回到1510点。从1996年4月1日算起,至12月12日,上证综指涨幅达124%,深成指涨幅达346%,涨幅达5倍以上的股票超过百种。两只领头羊深发展从6元到20.50元,四川长虹(5.21,0.07,1.36%,吧)从7元至27.45元。

熊市:1997年5月12日~1999年5月18日

这轮大调整也是因为过度投机,在绩优股得到了充分炒作之后,股指已经跌至1047点。最知名的当属《人民日报》发表《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指出对于证券市场的严重过度投机和可能造成的风险,要予以高度警惕。文章发表当天,配合涨跌停板制度的出台,市场暴跌。

6 特点:一度历史最高

牛市:1999年5月19日~2001年6月14日

这次的牛市俗称“5·19”行情,网络概念股的强劲喷发将上证指数推高到了2245点的历史最高点。“5·19”行情直接的爆发点是上海证券报记者李威的《网络股能否成为领头羊——关于中国上市公司进军网络产业的思考》,一开市领头的是东方明珠(10.59,-0.27,-2.49%,吧)、广电股份、深桑达等网络股。
这一次,《人民日报》再次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坚定信心,规范发展》,重申股市是恢复性上涨,要求各方面坚定信心。就是在这轮行情中亿安科技破了百元大关,但最终成为一桩丑闻。

熊市:2001年6月14日~2005年6月6日

“5·19”行情过后,市场最关注的就是股权分置问题。股指也从2245点一路下跌到998点,四年时间股指下跌超过50%。

7 特点:调整时间历史最长

牛市:2005年6月6日~2007年10月16日

经过这轮历史上最长时间的大调整,A股市场的市盈率降至合理水平,新一轮行情也在悄然酝酿当中。这一轮牛熊市目前波澜起伏,从998点到6124点的新高,让无数新股民做了一场一夜暴富的黄粱美梦,而梦醒时分,却在三千点的沼泽地里痛苦挣扎。这一次牛熊市我们经历了上半场,下半场的走势又将会如何呢?

2009牛市 今年是我国经济复苏阶段,人们对股市充满希望
推荐一本书给你《财富与梦想:中国股市1990-2010》一书,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周道炯为《财富与梦想:中国股市1990-2010》一书作序称,中国资本市场20年发展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缩影,该书“对中国资本市场20年的重大事件进行梳理和思考,并且对未来的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命运做出了展望,非常有意义”。

㈨ (高分赏)求通信达净利润三年复合增长率大于30%的条件选股源码。

似乎没如此多的财务数据在通达信的指标里啊,例如那么多年报数据。
我估计,内你这个只能下载新浪的容财务报表了。
另外有个超级大问题,成长性是分阶段的,前几年成长的股票可能到了拐点就下跌成狗屎坨。

我是炒垃圾的。 我的垃圾股涨了,不用看报表,只用看消息再分析消息。
深中华A 生命保险借壳
黑化股份 不知道谁借,但知道上次没借成现在是净壳。
ST明科 不知道谁借,但貌似股东牛叉。
*ST国创 老股东被捉,换了个新股东。
*ST三维 看着涨,跟点吧,赌下小运气。
星美联合 股东是个大流氓,但没被捉,停牌了。
春晖股份 股东好狡猾上次想搞啥内幕交易,但也被罚了。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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