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要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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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14年11月6日、12月16日、12月28日,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这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进入新阶段。
——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国进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时期。改革与法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创新发展必将推动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转化运用,也必然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需求不断增长。建设创新型国家,既要全面深化改革,营造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又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规范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保障科技创新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不只是一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而且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高度进行谋篇布局,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战略举措,必将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为国家建设提供强大推动力。
——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助力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特别是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面对传统实体经济增长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重视科技和文化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与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已成为各国共识,也成为国家间激励创新、吸引投资和鼓励贸易的重要竞争手段。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已经成为国家根本利益和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化、国际化功能和作用,助力我国企业走向国际,为“一带一路”等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规律体现。知识产权法专业性和技术性极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求体现司法部门的专门化、管辖的集中化、程序的集约化、人员的专业化,以确保知识产权司法的统一,增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司法领域的话语权、权威性、影响力。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整合知识产权司法资源,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进行专业分工、集中受理、集约审理和统一裁判,有助于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裁判标准,更有效地平等保障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展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的国际形象。
——解决知识产权审判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增加,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1万件,同比上升10%。特别是新情况新问题日趋增多,而现有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存在因审判力量分散不均,专业化分工不强,碎片化的审判体制影响知识产权法官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的提升,以及民事、行政案件尚未全面实现集中管辖,分散审理程序冗长,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亦不易统一等突出问题,制约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降低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国家科技创新大局的工作效果,也影响了知识产权司法国际话语权的构建。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培养知名知识产权法官,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业化、高效率和统一性,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品牌效应和国际影响力。
——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发展潮流和通行经验。对知识产权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和审理,已成为国际社会发展潮流和通行经验。目前,美国、德国、英国、泰国、韩国、印度、土耳其、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俄罗斯、芬兰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设立了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统一审理有关知识产权案件。欧盟也决定设立欧洲专利法院,巴基斯坦已决定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法院。即使尚未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国家和地区,也将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有关的法院进行审理。我国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统一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将进一步与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接轨。
选择北京、上海、广州率先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既是顺应国家对三地发展战略定位,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因为三地具有探索实践的厚实基础。北京是我国首都和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正着力建设成为科技创新中心;上海是中国最大的城市和经济、金融中心,是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试验田,广州则是我国国家级中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分别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均较高,科技创新较为活跃,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更为强烈和迫切。三地也是全国较早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的城市,北京是涉国家专利、商标部门行政案件集中地区;广州管辖广东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是全国知识产权案件总量最多的地区;上海作为直辖市,正按照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上海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较高、经验丰富,是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模式创造地,审理了大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国际化和公信力、影响力均处于全国前列,具有先行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良好基础和区位优势。因此,国家确定在三地率先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结合三地案件总量和结构特征,确立北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单独设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署办公的设立模式,有助于通过不同设立模式的探索,为今后知识产权法院的进一步设置提供有益借鉴。同时,根据改革必须依法有据、逐步推进的原则,在我国相关法律修改之前,三地知识产权法院还无法跨省市管辖知识产权案件。
三地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运行以来,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在机构设置、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司法责任制等方面率先落实改革要求,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三地知识产权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改革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紧紧围绕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担负起先行先试的改革重任,在提升知识产权法官专业水平能力上有新举措,在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上有新作为,在引领服务全国知识产权司法改革上有新经验,在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上有新贡献,努力做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规则的制定者和引领者、新型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先行者和示范者。
(作者: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
Ⅱ 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智能野外地质调查工作模式架起了桥梁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中列了七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其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其主要内容是“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着力发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数字虚拟等技术,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最近科技部发布《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该规划明确了我国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给出了突破三大核心技术:泛在精确定位,全息导航地图,智能位置服务的具体目标。
科技部《中国云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出:云计算是互联网时代信息基础设施与应用服务模式的重要形态,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集约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它以资源聚合和虚拟化、应用服务和专业化、按需供给和灵便使用的服务模式,提供高效能、低成本、低功耗的计算与数据服务,支撑各类信息化的应用。给出了“突破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大规模数据管理与处理、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等重大关键技术,研制按需简约的云操作系统与服务管理平台、EB 级云存储系统、支持亿级并发的云服务器系统、面向云计算中心网络大容量交换机,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系统,形成面向区域、重点行业的各类云服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具体目标。
以北斗系统为主体的中国卫星导航加上云计算技术,将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信息产业的核心要素与共用基础。它对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综合数据业等多个产业改造升级有促进作用。对传统地质调查工作来说,智能地质调查和智慧地质调查就是现代地质调查的典型标志,而导航与位置服务、云计算和网格计算等技术为智能地质调查和智慧地质调查带来了契机。下面就云计算、网格计算和导航与位置服务等技术的当前进展综述如下。
一、导航与位置服务
(一)国内外导航卫星技术发展现状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是能够提供时间、空间基准和位置相关动态信息的天基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是当前最具发展前景和带动性的高科技领域之一,已经成为重大空间信息化基础设施。由于GNSS系统在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领域的重要作用,世界航天大国都在发展各自的GNSS系统,如今美国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俄罗斯GLONASS(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欧盟GALILEO(“伽利略”)和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BeiDou(COMPASS)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已经被联合国确认作为全球四大卫星导航系统。此外,印度和日本基于本国的发展战略,分别发展了针对亚太地区的区域卫星导航系统IRNSS(Indian Region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和QZSS(Quasi-Zenith Satellite System)。
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国和前苏联分别开始研制全天候、全天时、连续实时提供精确定位服务的新一代全球卫星导航系统,至90年代中期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PS和GLONASS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2002年3月,欧盟启动GALILEO 计划。全球各定位系统参数见表1-1。
表1-1 全球定位系统参数及性能表
我国卫星导航事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从陈芳允院士提出双星定位理论开始。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导航卫星系统,其发展战略分三步,第一步:2000年建成北斗卫星导航试验系统,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拥有自主卫星导航系统的国家。第二步:北斗卫星导航(区域)系统,在2012年,建成由5颗GEO卫星、5颗IGSO卫星(2颗在轨备份)和4颗MEO卫星共14颗卫星构成的,形成覆盖亚太大部分地区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第三步:2020年全面建成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届时将包含5颗地球同步轨道卫星、3颗倾斜地球同步轨道卫星和27颗中轨道卫星,形成优于GPS定位精度并具备短报文通讯的覆盖全球的导航定位系统。目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已经完成第二步的建设,并开始为亚太地区用户提供快速定位、简短数字报文通信和授时服务。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提供定位、导航、授时和短报文通讯服务,分为开放服务和授时服务两种方式。开放服务是指在服务区内为任何拥有终端设备的用户提供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定位精度10m,授时精度50ns,测速精度0.2m/s。授权服务是指需要获得授权方可使用的服务,包括更高精度的定位服务(最高可达1m)和短报文服务。
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按产业上中下游基本可分为:上游是导航与卫星制造、芯片、OEM板卡、模块、天线等:中游是终端集成、系统集成;下游是销售、运营、服务。2012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即日正式提供区域服务。根据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预测,到2015年,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产值将超过2250亿元,至2020年则将超过4000亿元,届时北斗产业有望占据70%至80%的市场份额。
北斗除在定位、导航功能方面不弱于GPS外,其授时功能主要应用于金融、电力以及通信等领域。北斗授时精度能达到10ns的级别,其特有通信功能有望成为无线移动通信的重要补充,对资源调度、安全监控和防灾抗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外位置服务的发展现状
位置服务(LBS,Location Based Services)又称定位服务,LBS是由移动通信网络和卫星定位系统结合在一起提供的一种增值业务,通过一组定位技术获得移动终端的位置信息(如经纬度坐标数据),提供给移动用户本人或他人以及通信系统,实现各种与位置相关的业务。实质上是一种概念较为宽泛的与空间位置有关的新型服务业务。
2004年,Reichenbacher将用户使用LBS的服务归纳为五类:定位(个人位置定位)、导航(路径导航)、查询(查询某个人或某个对象)、识别(识别某个人或对象)、事件检查(当出现特殊情况下向相关机构发送带求救或查询的个人位置信息)。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美国有3/4的智能手机用户正在使用实时的LBS定位服务。Pew Inter ent& American Life Project对此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美国有74%的智能手机用户使用实时的LBS定位服务,来查找附近的相关信息;另外,18%的用户会使用诸如Foursquare的地理位置社交服务的“签到”来确认自己的地理位置,并分享给朋友。
美国的智能手机用户占有率由2011年的35%增长到2012年的46%,这意味着其中使用LBS服务的整体比例也在增加。此外,使用“签到”的用户量也从2011年的12%增长到2012年的18%,智能手机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越来越高。
Pew Interent&American Life Project成员Kathryn Zickuhr向Mashable透漏,长期的研究发现:位置与用户的互联网及手机使用情况无关,但是用户定位服务意识的增长已经成为人们使用数码科技产品的一部分。Zickuhr同时补充到,发现人们所处的位置,其重要性在于发现自我,发现与他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毫无异议,LBS信息服务及地理位置社交签到服务会更多地在年轻用户中普及。研究同时表明,尽管低收入人群会较少使用LBS信息服务,但却更可能成为地理位置社交服务的用户群体。
2001年12月,日本的KDDI推出第一个商业化位置服务。在KD DI服务推出之前,日本知名的保安公司SECOM 在2001年4月成功推出了第一个具备GPSONE技术,能实现追踪功能的设备。该设备也运行在KDDI的网络中。这一高精度安全和保卫服务能在任何情况下准确定位呼叫个人、物体或车辆的位置;NTTDoCoMo在i-mode套餐中提供了i-Area业务,但仅限于日常信息服务。基于高通MS-GPS系统开发的EZNaviWalk步行导航应用在日本市场大获成功,成为KDDI与NTTDoCoMo竞争的杀手级应用。
在韩国,KTF于2002年2月利用GPSONE技术成为韩国首家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商用移动定位业务的公司。在LBS业务创新方面,走在世界最前端的是韩国移动运营商。2004年7月,韩国最大的移动运营商SK 电讯率先推出全球首项保障儿童安全的网络定位服务—i.—Kids,用来确认孩子当前的位置和活动路径,一旦孩子的活动超出设置的范围,就会自动发出报警短信。
加拿大的Bell移动公司可谓LBS业务的市场领袖,率先推出了基于位置的娱乐、信息、求助等服务,2003年12月,Bell移动的M yFinder业务已占尽市场先机。Bell移动还不断推陈出新,2004年9月,Bel l移动发布全球首款基于GPS的移动游戏Swordfsih,利用移动定位技术,把地球微缩成了一个可测量的鱼塘。据调查,大约2/3的美国用户愿意每月支付费用来获得引导驾驶的方向和位置信息。在市场的驱动下,在E911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SprintPCS在2004年9月份推出了LBS商用服务。
在欧洲,运营商应用LBS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服务主要是定位与导航业务。
2012年,科技部发布了《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在国际上已成为继互联网、移动通信之后,发展最快的新兴信息产业之一。”《规划》明确了我国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突破泛在精确定位、全息导航地图、智能位置服务三大核心技术;开展公众、行业及区域应用示范,为政府、企业、公众用户提供位置信息服务:直接形成1000亿以上的规模产业:初步建立5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
全球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已成为继互联网、移动通信之后发展最快的新兴信息产业之一,近年来保持着50%以上的年增长势头。据统计,我国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2011年产值接近700亿元,与2000年相比,增长约20多倍,占全球的7.4%。我国地理信息位置服务产业在未来的5年内将进入黄金发展期,甚至是“钻石”发展时期。
目前,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已成为我国重大的空间信息化基础设施。以北斗系统为主体的中国卫星导航,将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信息产业的核心要素与共用基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对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综合数据业等多个产业改造升级有促进作用,“位置”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元素将无所不在。
二、云计算与网格技术
(一)云计算
信息时代,新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业发展程度成为各国综合实力的衡量标准。因此,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针对云计算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以及人才保障都制定了一系列扶植政策和保障措施。全球云计算产业虽处于发展初期,市场规模不大,但将会引导传统ICT 产业向社会化服务转型,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2011年全球云计算服务规模约为900 亿美元,2015年将达到1768 亿美元,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近些年,美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云计算的扶植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统一战略计划、明确云计算产品服务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标准、鼓励创新:加大政府采购,积极培育市场;构建云计算生态系统,推动产业链协调发展。由当前的现状分析,美国政府将云计算技术和产业定位为维持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美国政府对云计算产业的扶植采用深度介入的方式,通过强制政府采购和指定技术架构来推进云计算技术进步和产业落地发展。
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启动一项旨在进一步开发欧洲云计算潜力的战略计划,旨在扩大云计算技术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从而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欧盟委员会的云计算战略计划中的政策措施包括:筛选众多技术标准,使云计算用户在互操作性、数据的便携性和可逆性方面得到保证,到2013年确定上述领域的必要标准:支持在欧盟范围内开展“可信赖云服务提供商”的认证计划;为云计算服务,特别是服务的SLA 制定安全和公平的标准规范;利用公共部门的购买力(占全部IT支出的20%)来建立欧盟成员国与相关企业欧洲云计算业务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确立欧洲云计算市场,促使欧洲云服务提供商扩大业务范围并提供性价比高的在线管理服务。欧盟委员会制定的云计算战略计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云计算能够在欧洲创造250万个新就业岗位,年均产值1600亿欧元,达到欧盟国民生产总值的1%。
2010年8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的《云计算与日本竞争力研究》报告指出:政府、用户和云服务提供商(数据中心,IT厂商等)应利用日本的优势,如在IT方面的技术优势,并通过分析云计算的全球发展趋势,解决云计算演进和发展过程中的挑战和关键问题,构建一个云计算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开创基于云计算的服务开拓全球市场,在2020年前培养出累计规模超过40万亿日元的新市场。
2011年9月,韩国政府制定了《云计算全面振兴计划》,其核心是政府率先引进并提供云计算服务,为云计算开发国内需求。韩国通信委员会(KCC)报告指出:2010~2012年间,韩国政府投入4158亿韩元预算来构建通用云计算基础设施,将电子政务中使用的1970台利用率低下的服务器虚拟化,逐步置换成高性能服务器,并根据系统服务器资源使用量实现服务器资源的动态分配。
我国云计算服务市场处于起步阶段,云计算技术与设备已经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我国云计算服务市场总体规模较小,但追赶势头明显。据Gartner估计,2011年我国在全球约900 亿美元的云计算服务市场中所占份额不到3%,但年增速达到40%,预期未来我国与国外在云计算方面的差距将逐渐缩小。
大型互联网企业是目前国内主要的云计算服务提供商,业务形式以IaaS+PaaS形式的开放平台服务为主,其中IaaS服务相对较为成熟,PaaS服务初具雏形。我国大型互联网企业开发了云主机、云存储、开放数据库等基础IT 资源服务,以及网站云、游戏云等一站式托管服务。一些互联网公司自主推出了PaaS云平台,并向企业和开发者开放,其中数家企业的PaaS平台已经吸引了数十万的开发者入驻,通过分成方式与开发者实现了共赢。
ICT 制造商在云计算专用服务器、存储设备以及企业私有云解决方案的技术研发上具备了相当的实力。其中,国内企业研发的云计算服务器产品已经具备一定竞争力,在国内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服务器新增采购中,国产品牌的份额占到了50%以上,同时正在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国内设备制造企业的私有云解决方案已经具备千台量级物理机和百万量级虚拟机的管理水平。
软件厂商逐渐转向云计算领域,开始提供SaaS 服务,并向PaaS领域扩展。国内SaaS软件厂商多为中小企业,业务形式多以企业CRM 服务为主。领先的国内SaaS 软件厂商签约用户数已经过万。
电信运营商依托网络和数据中心的优势,主要通过IaaS服务进入云计算市场。中国电信于2011年8月发布天翼云计算战略、品牌及解决方案,2012年提供云主机、云存储等IaaS服务,未来还将提供云化的电子商务领航等SaaS 服务和开放的PaaS服务平台。中国移动自2007年起开始搭建大云(Big Cloud)平台,2011年11月发布了大云1.5版本,移动MM等业务将在未来迁移至大云平台。中国联通则自主研发了面向个人、企业和政府用户的云计算服务“沃·云”。目前“沃·云”业务主要以存储服务为主,实现了用户信息和文件在多个设备上的协同功能,以及文件、资料的集中存储和安全保管。
IDC 企业依托自己的机房和数据中心,将IaaS作为云服务切入点,目前已能提供弹性计算、存储与网络资源等IaaS服务。少数IDC企业还基于自己的传统业务,扩展到提供PaaS和SaaS服务,如应用引擎、云邮箱等。
为加快推进云计算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科技部于2012年下发了《中国云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在规划中,提出了重点突破的关键技术。这些关键技术也是该领域十二五技术发展趋势。
这些关键技术主要包括云计算体系结构、计算、存储、管理、应用支撑、海量数据处理等共性关键技术。如支持万级并发任务的云服务器节点技术,支持十万量级节点有效交互的数据中心互联网络结构与通信栈技术,支持身份认证、加密与隔离的硬件安全技术:大规模分布式数据共享与管理技术;资源调度及弹性计算技术;用户信息管理技术,运行管控技术,安全管理与防护技术;应用服务开发和运行环境技术,应用服务交互技术:云计算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技术等。
(二)网格计算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NASA 等组织、部门以及美国军方都相继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各自领域内的网格研究项目。到目前为止美国政府用于网格技术基础研究经费已达5 亿美元。NPACI(National Partnerships forAdvanced Computational Infrastructure)Grid 是由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NSF)资助的网格研究项目。其目的是建立一个能够满足NPACI科学计算需求的先进计算机体系。其运作方式是:研究人员首先从试验或是数字图书馆收集数据,然后通过运行计算网格上的模型来对数据进行分析,并通过Web 实现这些数据的共享,最后将分析结果通过数字图书馆发布。NPACI Grid 由一系列分布于各个资源站点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网络资源及数据资源构成。这些站点主要包括圣迭戈超级计算中心(San Diego Supercomputer Center,SDSC),得克萨斯先进计算中心(Te Axdvaanceds Computing Center,TACC)及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目前这些资源站点已经安装了集成的网格中间件集合和先进的NPACI应用软件。
TeraGrid 项目于2001年8月由美国NSF 支持启动,旨在构建全球范围最广、功能最全面、支持开放式科学研究的分布式网格计算体系。该体系能够使全美国成千上万的科学家通过全球最快的研究网络共享计算资源。2001年8月资助5300万美元支持四个站点:国家超级计算应用中心(NCSA)、圣迭戈超级计算机中心(SDSC)、Argonme国家实验室(ANL)和高级计算机研究中心(CACR)。2002年10月,匹兹堡超级计算中心加入,NFS追加35万美元增补资金。2003年9月TeraGrid又增加了四个站点,NSF相应地增加了10万美元。TeraGrid主要的合作伙伴是IBM、Intel和Qwest通信。到2004年为止,TeraGrid将向用户提供20TeraFlop(万亿次浮点运算/秒)的计算能力,1PetaByte(250)的数据存储能力,高分辨率的可视化环境,以及一系列支持网格计算的软件工具包。TeraGrid的所有资源将通过一个具有40Gigabits/s交换能力的网络相连。
Globus是目前全球最有影响的网格研究计划之一,主要项目成员有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芝加哥大学、南加州大学,IBM 公司现在也参与其中。其主要研究任务分4个方面:网格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软件及工具的开发,试验平台的建立,网格应用的开发。
根据Globus的规划,在网格计算环境下,所有可用于共享的主体都是资源,如计算机、高性能网络设备、昂贵的仪器、大容量的存储设备、各种科学数据、各种软件等是资源,分布式文件系统、数据库缓冲池等也可以理解为资源。实际上,只要在网格计算环境中对用户存在利用价值的东西都可理解为资源。Globus 实际上关心的不是资源的实体本身,而是如何把资源安全、有效、方便地提供给用户使用。所以从共享的角度考虑,Globus将主要研究重点放在了资源的访问接口或访问界面上。目前,Globus 把在商业计算领域中的Web Service技术融合进来,希望能够对各种商业应用提供广泛的、基础性的网格环境支持,实现更方便的信息共享和互操作。
网格研究已被列入国家“863”计划。“十五”期间我国将研制具有每秒4万亿次运算能力、面向网格的高性能计算机;建设一个具有5万~7万亿次聚合计算能力的高性能计算环境即“中国国家网格”(CN-Grid):开发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格软件;建设若干个科学研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急需的重要应用网格;形成若干网格技术的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使我国在网格技术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大幅度地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
中科院计算所正在开展名为“织女星网格”的研究。其核心思想是基于宽带和无线网络,让现在位于一台计算机内的各种部件都能独立上网,共享资源和服务。计算所将重点研究通用服务、辅助智能、全局一体、自主控制4项技术,并研究开发出面向网格的服务器、路由器、操作系统、协议等具体产品和技术。
中国教育科研网格ChinaGrid计划是教育部“十五”211工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专项。其科研网格支撑平台由华中科技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联合开发,它基于W eb服务的参考架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支撑平台利用中国教育科研网和高校的大量计算资源和信息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提供有效的服务器,形成高水平、低成本的计算服务平台。
中国教育科研网格将充分利用中国国家教育科研网CERNET和高校的大量计算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相应的网络软件,配合网络计算机的使用,将分布在教育和科研网上自治的分布异构的海量资源集成起来,实现CERN ET环境下资源的有效共享,消除信息孤岛,提供有效的服务,形成高水平低成本的服务平台,将高性能计算送到教育和科研网用户的桌面上,成为国家科研教学服务的大平台。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野外地质调查工作应用需求
.1 从传统走向数字化和智能化是野外地质调查工作的需求
导航与位置服务是指基于导航定位、移动通信、数字地图等技术,建立人、事、物、地在统一时空基准下的位置与时间标签及其关联,为政府、企业、行业及公众用户提供随时获知所关注目标的位置及位置关联信息的服务。对带动现代地质调查行业升级改造具有重要促进作用。随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技术的进步,“位置”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元素将在野外地质调查中发挥重要作用。
野外地质调查工作通常在艰险地区开展,很多地方具有一次性到达的性质,野外一手获得的信息就极为宝贵了。如果在野外观察,受限于个人的能力和观察环境的限制,可能就会漏掉极为有用的信息,导致失去发现“矿”的机会。其次,野外工作环境艰苦、学科交叉多、找矿难度大,通过现代化工具实现野外地质工作部署、专家会诊、远程指导,管理监控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为有效在野外一线获取地质数据,使其最大化和准确,需要利用北斗系统为主体的中国卫星导航的特点与优势,与野外地质调查充分结合,搭建野外地质调查北京(中国地质调查局)、大区(华东、华北、西南、西北、东北、中南)、地调院或地勘单位(省级)及野外人员4级结点组网体系;以网格GIS技术为基础,研究支撑中国地质调查局万级用户的位置信息搜索、智能推送和按需服务技术、通过基于BDS/GPS的野外地质调查智能位置服务系统与平台的建设,为地质人员在野外地质调查主动地推送当前位置相关地质、矿产、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区域预警信息、区域人文地理背景信息等综合信息,为智能地质调查和智慧地质调查的实施提供空间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具体依托。
2.加强对野外地质调查人员的工作、管理服务能力的需要
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国家“青藏高原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专项”,开展主要成矿带大比例尺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和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工作,通过面积性的地质、化探、物探工作,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查明成矿地质背景、成矿条件和矿产资源潜力,圈定找矿靶区,进行矿产开发等人类活动对环境破坏的修复试验,对于充分发挥青藏高原资源优势,缓解我国资源“瓶颈”制约,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边疆民族生活水平和巩固边防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每年都有大量地质技术人员涌入艰险的野外一线,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任务。由于野外地质调查工作具有移动性大、单独工作(或2~3人一组)、分散性强等特点。我国现阶段我国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的重点在西部地区,多为移动通讯和地面通讯网络的盲区,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进度和动态、野外工作的应急救援主要是采用卫星电话的联络方式,其推广应用受自动化程度低和成本高的限制,很难满足野外地质调查移动目标的动态跟踪与导航。急需通过高技术手段提高野外地质调查的工作精度和安全保障,完成国家基础性地质调查队伍精兵加现代化的转型要求。
Ⅲ 求一篇最新《中日关系》或者《中美关系》论文
形势与政策课程期末考试论文
中美关系:寻求新的平衡
内容摘要:中美关系在新时期摩擦不断,但也有过亲密无间,密切合作。世界越来越呈现多元化,多极化的格局。中国作为新兴大国正在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事务的处理中,两大不同社会形态的交流与摩擦,已经越来越明显,中美关系需要一个新的平衡。
关键词:中美贸易摩擦,动态平衡,中美关系多边和全球意义
一、2010年以来中美摩擦。
美国在可能引起中美外交纠纷的问题上把中国惹了个遍---涉台军售、会见达赖等一再触及中方底线;同时,在人权、金融、贸易等问题上中美也是纷争不断。对此,中国的态度空前强硬:外交部、国防部、商务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都表达了严重关切,并提出了强烈抗议、严正交涉以及明确的应对措施。
此轮中美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摩擦事件爆发之密集,涉及范围之广,使得刚刚开始的2010年已被认为是“中美摩擦年”。
美国方面为什么要做出这些令中国“不高兴”的决策?中美在2010年会呈现怎样的走向,还会在哪些领域存在摩擦的风险?
1月29日,美国宣布对台湾出售包括60架黑鹰直升机、爱国者三型导弹系统、2艘鹗级猎雷舰、鱼叉反舰导弹、博胜指管系统在内的武器,总额高达63.92亿美元。
中方除了通过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严厉斥责美方对台军售违反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之外,还立刻宣布了4项应对措施:暂停两军计划内有关互访安排;推迟中美两军部分交往项目;推迟双方拟于近期举行的中美副部长级战略安全、军控与防扩散等磋商;对参与售台武器的美国公司实施制裁。
连《纽约时报》也在1月29日指出,美国这种做法会激怒中国,不仅将影响到中美关系本身,也将阻碍中美在其他如伊朗问题等国际政治议题上的合作。
随后的2月4日,白宫发言人吉布斯证实,美国总统奥巴马将于本月晚些时候会见达赖。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在第一时间表示,中方对白宫发言人的上述言论表示“严重关切”,已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
此外,进入2010年以来,沉寂了数月的中美贸易问题争端再起。双方宣布征收反倾销关税争端涉及工业产品、农业产品、能源生产等诸多领域,往来案例已有近10宗之多。金融方面,美国向中国施加压力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并力主将此议题作为本年度第一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S&ED)的优先议题。
《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站援引中国商务部的表态说:“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已经影响到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认为“今年以来世界第一和第三大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关系正在趋于紧张化,原因是中国的经济复苏促使更多的美国公司寻求保护举措”。
针对中美之间不断产生的摩擦,包括此前双方在互联网开放问题上的争议,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2月5日在被称为“防务界达沃斯”的慕尼黑安全政策会议上,面对全球300位高级外交官,一一作出了回应,明确表态说:“我们和台湾方面在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方面已取得很大进展,美国也表示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我们敦促美方多做有利于推动这一良好势头的事,而不是相反。”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教授潘锐分析说:“2009年,考虑到奥巴马访华前后中美关系的气氛需要,美方将很多要发难的问题都压了下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陈东晓认为:“2009年美国需要中国在缓解全球金融危机上携手合作、提供帮助,也在一定程度上延迟乃至缓和了美国同中国的发难乃至‘对着干’的做法。”
虽然金融危机和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今年美国在伊朗问题等方面还需要中国协作,但美国国内政治的需要,已然超过了顾及中国感受、稳定中美外交关系的考量,致使美方作出了上述决策。
二、中国与美国未来的道路
这轮由美方挑起的中美交恶,主要原因是奥巴马受到国内压力太大,对华强硬可以向政府内外的反对声音有所交待,算是弄个答案出来——当然他自己很清楚,对华再强硬,他身上背负的那些难题依旧。国际上,伊朗、朝鲜和阿富汗三方面很难理清,国内安保、气候变化和医疗改革缺乏有效进展,再加上民主党日前丢掉马萨诸塞州参议员绝对多数席位,奥巴马可谓内外交困。
在非常热闹的争吵中,中美双方都表现得足够克制,毕竟一方动作过大,另一方就得做出相应的回应,其结果是双方两败俱伤。中方通过各种途径严正抗议、暂停中美两军计划内互访安排、推迟中美两军交流项目、推迟双方拟于近期举行的中美副部长级战略安全、军控与防扩散等磋商、对参与售台武器的美国公司实施制裁……所有这些回应背后,是将制裁严格控制在两国军事范围内,而预定的高级官员访朝却依旧进行。美国一系列动作中,最具实质意义的对台军售是布什任内批准的旧项目,并且不包括台湾军方最想要的F-16C/D型战机和柴电潜艇。
中美这一轮高调对抗,表现出美国还不习惯于一个可以平等对话的中国。事情的另一面,是中国握有中美关系中前所未有的好牌。中国购买巨量美国国债、中美间前所未有的贸易依存度、美方时刻不忘需要中方在伊朗、朝鲜问题上的介入,美国甚至还认真邀请中国介入阿富汗事务。
由于中美关系前所未有的紧密,美国不断主动寻求中国的配合。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接近于口水战、缺少实质内容的中美对抗,表明双方正在寻找新的动态平衡点。这种背景下的白羽鸡和礼品盒加税,可以理解成双方的拳来脚往,更可以理解成两国对话的动作越来越成熟。
在过去20年里,美中之间的战略关系已经从一种普通关系变成了积极促进全球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美关系的多边和全球意义更是凸显出来。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美双方不断提升和改进对话的层次和机制,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这不仅符合两国利益,也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
目前,世界经济的复苏仍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全球贸易体系中的两个最重要成员,加强政策对话,通过协调来使双边经贸关系与结构更加平衡,无疑将会向国际社会发出“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积极信号。
对中美关系来说,未来更重要的可能是如何在不同意识形态、不同政治制度的两个大国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协商合作的基本框架。构建这样的框架符合当前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发展的需要。
就在这次战略与经济对话举行之前,世界贸易组织(WTO)发表报告,称今年中国将超越德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商品出口国;与此同时,亚洲活力十足的经济体正显示出引领全球贸易复苏的迹象。全球财富与经济实力的变化正在改变中美互视的角度,也促使两国必须建立起新的沟通和对话机制。
美国全国情报委员会在2008年全国趋势报告中说,随着中国和印度以及其他国家的崛起,一个全球化的多极体系正在形成。全球相对的财富和经济的实力,正在从西方转往东方,这种趋势还将持续,美国虽然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是它的支配性将不如从前。
在美国学界,讨论中国能否崛起的声音已经减弱,而如何应对一个崛起中国的声音正在升高。越来越多的美国学者认为,如果中国能够尽早走出眼下这场金融危机,并且受到的伤害比其他大国更轻的话,中国将在综合国力方面大大提高。
从这个角度看中美关系,实际上双方面临的挑战是找到一种新的平衡。目标当然还很遥远,但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的启动,双方高层就政治安全和经济领域的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则是中美关系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它表明,双方正在努力寻找一种能够增进互信的路径,而这样的努力必将会有力促进战略互信与长久合作。
参考文献
【1】 新华社-了望东方周刊
【2】 环球时报 钱江
【3】 上海商报 新浪网首发
【4】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Ⅳ 上海市长杨雄辞职后,现在任什么职务
杨雄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治协商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具体分析如下:
杨雄,男,汉族,1953年11月生,浙江杭州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1月参加工作,学历研究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治协商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2008.01——2012.05,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2.12——2013.01,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3.01——2017.01,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7.02——2018.03,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03——,第十三届全国政治协商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所以杨雄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治协商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4)上海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央商务区扩展阅读:
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任命杨雄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985年0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任:上海市经济研究中心副处长,上海实事公司综合信息部副经理,上海市计委长远计划综合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杨雄
Ⅳ 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的问题
当心!罗斯蒙特ROSEMOUNT一直都是艾默生公司的产品。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混淆视听,吃了公司,于是改名上蒙,产品当然不敢用罗斯蒙特了,除非造假或被告。那是人家艾默生的产品。请看如下内容:
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抢注艾默生公司的ROSEMOUNT的中文商标“罗斯蒙特”,去年被艾默生在上海告上法庭,结论是: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与注册商标“ROSEMOUNT”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该商标近似的标识,已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被告理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判决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5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松江高新技术园区富民路88号-7。
法定代表人郑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顾肖荣,上海市中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茅又明,上海市中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罗斯蒙特公司(Rosemount Inc.),住所地美利坚合众国明尼苏达州55317查哈森市市场大道8200号(8200 Market Boulevard, Chanhassen, MN 55317 U.S.A.)。
授权代表人约翰·麦克尔·格鲁夫斯(John Michael Groves),艾默生亚太地区知识产权总监。
委托代理人黄松,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芳,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因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法院(2007)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3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9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顾肖荣、茅又明,被上诉人罗斯蒙特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约翰·麦克尔·格鲁夫斯、翻译丁宇及其委托代理人黄松、赵芳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82年3月30日,原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ROSEMOUNT”商标核发的第155718号商标注册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核准,该商标注册有效期限已续展至2012年3月29日,核定使用商品为商品国际分类第9类,即工业和航空用压力敏感仪及电子控制的压力敏感仪、温度敏感仪及电子控制的温度敏感仪、攻角敏感仪。
1989年8月23日的《中国仪器仪表报》登载了《罗斯蒙特公司有意在华建独资企业》一文;1990年5月9日《中国仪器仪表报》头版登载了《美国罗斯蒙特仪表公司看好中国市场》一文;1993年4月7日《中国仪器仪表报》登载之《我国仪表行业投资规模最大的合资企业 上海罗斯蒙特有限公司正式签约》一文报道的内容有:“上海自动化仪表公司和美国罗斯蒙特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双方积极友好洽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共同投资建立一家合资经营企业‘上海罗斯蒙特有限公司’……美国罗斯蒙特公司创建于1956年,是美国最大的自动化仪表公司,也是世界著名的仪表及控制系统制造公司……”1996年7月3日的《中国仪电报》上登载了《上海罗斯蒙特取得国际“通行证”》一文;1999年第2期《石油化工自动化》上刊登了扬子巴斯夫苯乙烯系列有限公司胡维刚撰写的文章《罗斯蒙特公司3051系列压力及差压变送器的使用体会》;《火电厂热工自动化》(2004年第3期、第4期、2005年第2期、第3期)、《中国水泥》(2005年第6期)、《现代化工》(2005年增刊、第8期、第10期、第12期、2006年第5期、第9期)上均登载有标明注册商标为“ROSEMOUNT”的产品广告宣传页,广告标题主要有“罗斯蒙特差压流量更佳测量方案”、“罗斯蒙特2088智能压力变送器”、“传奇性能 今日再现 持续改进、久经验证的罗斯蒙特1151压力变送器”等,宣传页下方所印制的则都是“艾默生过程管理”各地办事处的电话;登载于《钢铁》(2006年第9-11期、2007年第1期、第3-5期)、《中国电力》(2007年第1期、第2期、第6期)、《现代化工》(2006年增刊、2007年第1-6期)上的有关“罗斯蒙特3051S系列压力变送器”或“新型罗斯蒙特5400雷达液位变送器”等产品的广告中均标有“ROSEMOUNT”及其®标识。
中等专业学校教材《过程检测仪表》(1999年9月第1版,2006年6月第5次印刷)第30页中有一节专门介绍“1151SMART型智能变送器”,其中述及“美国Rosemount公司生产1151SMART型智能变送器是带微机智能式现场使用的一种变送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国家级重点教材《控制仪表与计算机控制装置》(2002年9月第1版,2007年3月第5次印刷)中有关“智能式差压变送器”的引言内容为“目前实际应用的智能式差压变送器种类较多,结构各有差异,但从总体结构上看是相似的。下面先简单介绍有代表性的Honeywell公司ST3000差压变送器和Rosemount公司3051C差压变送器的工作原理和特点,然后较详细介绍浙大中控公司的1151智能式差压变送器。这些变送器都是采用HART通信方式进行信息传输的。”计量培训教材《天然气自动计量教程》(2004年7月第1版,2004年7月第1次印刷)第79页有关“3051S压力变送器”章节中述及“来自艾默生过程管理公司的罗斯蒙特3051S系列仪表……”高等学校规划教材《自动检测技术》(2004年8月第1版,2004年8月第1次印刷)第95页有关“电容式压力(差压)变送器”章节中述及“目前,中国西安和北京先后从美国Rosemount公司引进1151系列电容式压力变送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化工仪表及自动化》(2006年9月第4版,2007年1月第2次印刷)第46页有关“智能型压力变送器”章节中述及“下面以美国费希尔-罗斯蒙特(Fisher-Rosemount)的3051C型智能差压变送器为例对其工作原理作简单介绍……”
上海罗斯蒙特有限公司1993年3月30日的《章程》显示,上海罗斯蒙特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Rosemount Shanghai Co, Ltd.,投资方为上海自动化仪表公司和(美国)罗斯蒙特公司,投资比例分别为40%和60%。2002年9月8日,上海罗斯蒙特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为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其于此前提交的名称登记申请书上所填写的备用名称为艾默生过程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9月26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上海罗斯蒙特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后经股权转让,艾默生过程控制有限公司的投资者现已变更为艾默生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艾默生电气(瑞士)控股公司。
被告成立于2004年11月11日,设立登记时被核准使用的名称为上海罗斯蒙特实业有限公司,后于2006年5月22日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先核准变更企业名称为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即现名。
2005年6月1日,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委托代理人贺晓博登录网址为http://www.rosement.com的网站,其网页下方显示“上海罗斯蒙特实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2004”等内容,网页左上角则以上下排列的方式显示“罗斯蒙特”和“ROSEMENT”,且在“ROSEMENT”右侧还可见“TM”上标。上海市公证处对上述网页内容进行了保全公证,并出具了(2005)沪证经字第6995号《公证书》。
2006年8月9日,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委托代理人沈玉洁登录网址为http://www.rsmt.cn的网站,该网站网页的左上角均以上下排列的方式显示“SHANGHAI ROSEMENT”和“上海罗斯蒙特”字样。上海市公证处对上述网页内容进行了保全公证,并出具了(2006)沪证经字第9149号《公证书》。被告认可该公证所涉网站系其公司网站。
2006年第5期的《石油化工自动化》上登载有一则涉及压力变送器的广告,广告页左上角印有“SHANGHAI ROSEMENT”和“上海罗斯蒙特”字样,右下角显示的广告发布主体为“罗斯蒙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代表处”,电话、网址和地址分别为86-21-57735656、http://www.rsmt.cn、上海松江高新技术园区。
2007年4月10日,案外人在被告处购买了规格型号分别为3051CD2E22B3M4AS5L2N1W2和3051TG4E2A21B3M4A的智能压力变送器(单价为人民币2,700元和人民币2,300元)各5件,并取得产品宣传资料2份。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对上述购买过程予以证据保全公证,出具了(2007)沪静证经字第999号《公证书》。公证购得之压力变送器的表盖、LCD显示表头及壳体铭牌上多处印有“上海罗斯蒙特”字样,其中一块铭牌上的“上海罗斯蒙特”右上角还注有“TM”标识,LCD显示表头处的“上海罗斯蒙特”文字上方还显示有“Shanghai Rosement”;此外,在压力变送器的外包装盒和产品合格证上均印有“SHANGHAI ROSEMENT”和“上海罗斯蒙特”,包装盒内所附《快速安装手册》的每一页右上角也都印有“上海罗斯蒙特”字样。
2007年6月27日,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委托代理人沈玉洁连接互联网通过Google搜索“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点击搜索结果链接,可以进入登载有被告公司简介的各个页面,网页上显示的地址和电话分别为上海松江高新技术园区富民路88号-7、021-57735656,其中被告在仪器仪表商务网(www.171835.com)上所显示的公司介绍材料中有一长方形框,框内文字为“Rosement”(右侧上标为“TM”标识)和“罗斯蒙特”;被告在电力虎网(www.dianlihu.com)上发布之基本信息所涉经营品牌显示为“上海罗斯蒙特”;进入网址为http://www.rosement.com.cn/web/en/index.asp的网页,网页左上角显示“SHANGHAI ROSEMENT”(右侧上标为“TM”标识)。上海市公证处对相关网页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并出具了(2007)沪证经字第5272号《公证书》。
2007年10月29日,案外人至被告处购得铭牌标有“3051型智能变送器”字样的产品1套,价格为人民币1,900元。上海市公证处对上述购买过程予以证据保全公证,出具了(2007)沪证经字第8848号《公证书》。与此前公证购得的压力变送器相比,其铭牌、产品合格证及《快速安装手册》上已均无“上海罗斯蒙特”或“SHANGHAI ROSEMENT”字样,但产品表盖、LCD显示表头上仍多处印有“上海罗斯蒙特”,LCD显示表头处的“上海罗斯蒙特”文字上方还显示有“Shanghai Rosement”,产品外包装盒上亦印有“SHANGHAI ROSEMENT”和“上海罗斯蒙特”。
封底显示有被告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的2007年第23期宣传资料封面上以较大字体印有“罗斯蒙特”和“ROSEMENT”字样;《新生中国》和《3051、1151智能压力变送器》宣传资料封面右上方和封底左上方均印有“SHANGHAI ROSEMENT”和“上海罗斯蒙特”,《3051、1151智能压力变送器》所有内页的右上角也都印有“上海罗斯蒙特”,该两份宣传资料封底除印有被告公司名称、地址和电话外,还同时印有“罗斯蒙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或“罗斯蒙特国际集团”等内容。
另查明,2004年11月23日,上海罗斯蒙特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ROSEMENT”商标和“罗斯蒙特”商标,国家商标局于2005年1月27日发出《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其中“ROSEMENT”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为2007年5月7日,“罗斯蒙特”商标初审公告日期为2007年10月28日,目前均处于异议期。
2006年8月22日,原告申请在第9类商品上注册“罗斯蒙特”商标。
一审诉讼中,原告称被控侵权压力变送器与涉讼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中的压力敏感仪为相同商品,而相关证据材料中所涉被告经营的其余产品涡轮流量计、刮板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涡街流量计与压力敏感仪系类似商品。庭后,原告以书面形式表示其在本案中仅主张涉及压力变送器的相关侵权事实,但保留对类似商品涉嫌侵权另行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外,为证明合理费用的支出,原告向原审法院提供了总额折合人民币645,177.33元的律师费凭证,并说明因该笔律师费同时牵涉到(2007)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359号案,故在本案中主张之合理费用为人民币322,588.67元,且诉讼请求中提到的其余已支出费用如调查公司费用、公证费和翻译费等均已包含在内。被告对律师费凭证上反映的付款主体为艾默生电气公司持有异议,同时认为从开具时间上来看是为本案诉讼而制作。原告解释称,其系艾默生电气公司的子公司,所以上述费用由该公司亚太区支付。原审法院认为,原告所主张的律师费、公证费和翻译费等确已实际发生,可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一并考虑在内,但并非原告与其律师协商所定的全部律师费都应由被告在败诉时承担,原审法院将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确定该笔费用可得到支持的数额。
原审法院认为,涉讼“ROSEMOUNT”商标已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且经过多次续展,目前尚在有效期内,原告系该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其在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内所享有的商标专用权,应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相关报道和业内杂志登载的内容表明,原告自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看好中国市场,并通过建立合资企业的形式将其产品及其品牌打入中国。长期以来,不论是原告在我国宣传时所使用的中文译名,还是在就“ROSEMOUNT”注册商标产品所作广告中出现的中文标识,“ROSEMOUNT”对应的中文始终是“罗斯蒙特”,且从原告进行宣传的持续时间来看,“ROSEMOUNT”品牌已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当谈及该品牌时所能想到的唯一音译就是“罗斯蒙特”,专业教材述及之相关内容和业内用户使用原告产品后的体会亦可说明“罗斯蒙特”已作为知名品牌“ROSEMOUNT”的中文代名词而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被告成立之时,涉讼“ROSEMOUNT”商标已在中国注册逾20年之久,故被告理应知晓该商标及其中文音译“罗斯蒙特”系原告长期宣传和使用的品牌。被告不仅在其(智能)压力变送器产品及其合格证、快速安装手册和包装上标注“Shanghai Rosement”(或“SHANGHAI ROSEMENT”)和“上海罗斯蒙特”,而且还在其宣传册和相关网站上突出使用“SHANGHAI ROSEMENT”(或“ROSEMENT”)和“上海罗斯蒙特”(或“罗斯蒙特”)字样。将“Rosement”或“ROSEMENT”与原告的注册商标“ROSEMOUNT”相比,两者读音相似,英文字母及其排列差异甚微,又均系在英文字典中无实义的臆造词,故属于近似商标。至于原告关于被告使用“上海罗斯蒙特”或“罗斯蒙特”亦构成对其“ROSEMOUNT”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之主张能否成立的问题,原审法院认为,首先,从被告有时会在“上海罗斯蒙特”右上角同时标明“TM”标识之现象来判断,被告主要意欲将“罗斯蒙特”作为商标所使用;其次,如前述对“ROSEMOUNT”商标与其音译“罗斯蒙特”之知名度所做的分析,当被告在其商品及宣传材料上突出“上海罗斯蒙特”或“罗斯蒙特”时,相关公众便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注册商标“ROSEMOUNT”或者认为与该注册商标存在某种特定联系,由此可见,“罗斯蒙特”与“ROSEMOUNT”之间亦构成近似,这是原告对其商标中文音译长期进行商业性使用所产生的必然结果。
综上所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与注册商标“ROSEMOUNT”核定使用的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了与该商标近似的标识,已构成对原告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被告理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鉴于原告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被告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无法查清,故原审法院综合考虑原告商标在业内的知名度、被告的主观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性质、后果,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判定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
据此,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第九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罗斯蒙特公司对“ROSEMOUNT”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第155718号)所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二、被告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罗斯蒙特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00元;三、原告罗斯蒙特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826元,由原告罗斯蒙特公司负担人民币4,074元,被告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8,752元。(2007)沪一中禁字第2号案即罗斯蒙特公司于2007年9月18日申请诉前责令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一案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00元,由被告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后,被告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诉请。其主要上诉理由为:一、本案一审被上诉人起诉的事实与(2007)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359号案件相同,故系重复起诉,原判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二、“罗斯蒙特”与“ROSEMOUNT”明显不同。被上诉人从未持有“罗斯蒙特”注册商标,因此上诉人有权使用其经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三、“ROSEMENT”与“罗斯蒙特”已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已经受理并处于异议期,被上诉人应向行政机关申请处理,法院不应处理。四、一审被上诉人诉请是“ROSEMENT”和“罗斯蒙特”,但一审判决是停止侵犯“ROSEMOUNT”商标权利。五、原判缺乏质证意见和质证过程,也无对证据的认定。
被上诉人罗斯蒙特公司答辩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主要答辩理由为:一、被上诉人在一审中对上诉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提起诉讼,故不存在重复起诉。二、“罗斯蒙特”与“ROSEMOUNT”的读音和意义相同,构成近似,故上诉人将其使用在相同商品上突出使用,构成商标侵权。三、“罗斯蒙特”是上诉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其申请商标并非侵权抗辩的理由,更不能影响和损害在先权利,抢注行为是侵权。四、企业名称的核准并非是知识产权的授权。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本院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系“ROSEMOUNT”注册商标所有人,其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被上诉人通过多年对其商标的使用、宣传,“ROSEMOUNT”注册商标及其中文译音“罗斯蒙特”已经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上诉人在成立时,作为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其应当知晓被上诉人上述商标及其中文译音,但其仍在被上诉人“ROSEMOUNT”注册商标所核准的商品上突出使用与该注册商标近似的“Rosement/ROSEMENT”及“上海罗斯蒙特”文字,主观上具有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意图,该行为侵犯了被上诉人对“ROSEMOUNT”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上诉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上诉人认为,本案一审被上诉人起诉的事实与(2007)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359号案件相同,故系重复起诉,原判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本院认为,本案系被上诉人因上诉人在相同产品上使用与其“ROSEMOUNT”注册商标近似标识而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而(2007)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359号案件是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恶意注册并使用被上诉人商号、虚假宣传、仿冒被上诉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和装潢而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因此,本案并非重复起诉,原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判决未违反“一事不再理”的民事诉讼原则。上诉人该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罗斯蒙特”与“ROSEMOUNT”明显不同。被上诉人从未持有“罗斯蒙特”注册商标,因此上诉人有权使用其经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本院认为,虽然“罗斯蒙特”与“ROSEMOUNT”文字外观存在差异,但“罗斯蒙特”作为“ROSEMOUNT”的中文译音,两者读音近似;同时,两者均为臆造词,含义相同,故构成近似商标。虽然“罗斯蒙特”文字未经商标注册,但被上诉人将其作为“ROSEMOUNT”注册商标的唯一译音,长期在“ROSEMOUNT”注册商标被核准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故在相关公众中已经具有知名度并形成了与“ROSEMOUNT”注册商标的对应关系。上诉人在与被上诉人“ROSEMOUNT”注册商标被核准使用的商品上使用“罗斯蒙特”文字,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其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其行为侵犯了被上诉人对“ROSEMOUNT”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至于上诉人认为其“罗斯蒙特”字号已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理由,本院认为,鉴于在(2008)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14号案件中,上诉人使用其“罗斯蒙特”字号行为已经被人民法院确认构成对被上诉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其仍应停止使用“罗斯蒙特”文字。上诉人认为其有权使用经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罗斯蒙特”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ROSEMENT”与“罗斯蒙特”已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已经受理并处于异议期,被上诉人应向行政机关申请处理,法院不应处理。本院认为,商标的行政异议程序并非司法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因此,原审法院受理本案并作出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认为法院不应处理本案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一审被上诉人诉请是“ROSEMENT”和“罗斯蒙特”,但一审判决是停止侵犯“ROSEMOUNT”商标权利。本院认为,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使用“ROSEMENT”和“罗斯蒙特”标识侵犯其“ROSEMOUNT”注册商标专用权之行为提起诉讼,原判认定侵权成立,故判决上诉人停止侵犯被上诉人“ROSEMOUNT”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无不当。上诉人该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上诉人认为,原判缺乏质证意见和质证过程,也无对证据的认定。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判决文书并不要求必须记载双方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和具体的质证过程,原判对其认定事实所依据的证据,已经在判决书中一一列明,故上诉人该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驳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800元,由上诉人上海罗斯蒙特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张晓都
代理审判员 李澜
代理审判员 王静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董尔慧
http://www.emersonprocess.com/rosemount-china/announcement.html
声明
艾默生过程管理有限公司的罗斯蒙特 ( rosemount)品牌压力变送器代表着最优秀性能和最高可靠性的工业产品典范,广泛用于化工、石油与天然气、电力、造纸、金属冶炼、制药以及食品饮料等行业,全球安装数量已经超过1000万台。
但近期在中国上海市某企业以Rosement为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和网址(www.rsmt.cn),同时模仿罗斯蒙特1151和3051压力变送器产品外观,企图混淆中国市场用户对于艾默生过程管理有限公司罗斯蒙特
()品牌压力变送器的辨识,严重侵犯了艾默生过程管理有限公司的合法权誉。艾默生过程管理有限公司特此作出严正声明:对侵犯了罗斯蒙特的合法权誉的相关人员或机构保留起诉的权力,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注意识别产品名称和商标,购买到此类仿冒产品时,请及时举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与艾默生过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Ⅵ 亚太地区简介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信息化程度和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信息化正在成为全球贸易、投资、资本流动和技术转移以及社会、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信息化建设将有利于促进人类的共同富裕和共同进步。但不容忽视的是,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数字化正在制造“数字鸿沟”,同时也只有靠信息技术消除“数字鸿沟”, 不然, 最不发达国家正面临着信息“边缘化”的危险。
目前,随着世界城市化的进展,世界人口约有一半居住在城市里,城市居民人数达到30亿。城市信息化不仅致力于发展自身的信息产业,更是利用信息技术及相关活动改造和发展包括社会、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以极大地促进城市对信息的产生、交流、释放和传递的有序化、高效化,提高城市经济和社会活动的综合竞争能力,最终产生“聚合”和“辐射”效应。
亚太地区城市信息化论坛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和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响应《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部长宣言》和“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提出的“消除数字鸿沟”的号召倡议而召开的。论坛主办方还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训练研究所、联合国信息通信技术工作组、中国政府(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和中国科学院等。
亚太地区城市信息化论坛的使命是为全球政府首脑、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商业领袖和企业家、技术专业人员和专家提供一个交流观点、政策、战略、技术、产品、实践和经验的平台,通过城市信息化促进亚太地区乃至全世界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之间、区域之间和国际间的合作,尤其是南南合作,从而在世界上消除 “数字鸿沟”。
Ⅶ RFP是什么意思
RFP市注册财务策划师,为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学会(RFPI)制定的国际权威认证资质。
财务策划师起源于美国,1969年,一批来自不同领域的金融服务专业专家聚首美国芝加哥奥亥尔机场。大家有感于金融服务领域存在的不足,以及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与社会公众对家庭理财力不从心的矛盾,于是提出“关注客户的需求和目标比关注单一金融产品销售更重要”的服务理念和专业精神。
(7)上海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央商务区扩展阅读:
RFPI成立于1983年,总部设于美国俄亥俄州。学会提供财务策划的专业培训、资格认证和会员服务,并在全球首创使用和颁发RFP(注册财务策划师)专业资格;随后又设立了ARFP(财务策划师)和SRFP(高级注册财务策划师)职衔。
RFP于1983年首次使用、1987年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备案并于1988年正式成为联邦注册商标(RFP®)。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RFPI开始发展亚太地区市场,随后在中国香港知识产权署正式注册了RFP®和SRFP®商标。
Ⅷ 国内唯一一家拥有MDI制造技术知识产权、亚太地区最大的MDI供应商、全球第三大异氰酸酯制造商的企业
你说的应该是万华化学,全名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烟台、宁波、匈牙利BC等多个MDI生产基地。
MDI行业非常特殊,拜耳,巴斯夫,陶氏,亨斯曼,万华,5大厂家的产能占世界总产能90%以上,属于寡头企业。万华是国内唯一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MDI制造企业,国企底子。
我供职于该企业。这种宣传一般都是假的,但是这个,真不是。
希望能够采纳。
Ⅸ 吴鸣的工作履历
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中国企业创新与知识产权战略高层论坛、在北京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PCT国际会议、斯里兰卡的2006世界知识产权亚太地区合作发展会议、首尔的2008国际知识产权大会等做大会邀请报告。
Ⅹ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的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涉及专利、版权、商标、许可证贸易、反不正当竞争以及新技术的知识产权问题等。培训中心还承办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中国举办的十几期国际性和亚太地区有关知识产权的研讨会和培训班。培训中心与国外的知识产权培训机构的合作正在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