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股份计算,公司卖了多少钱你就能分多少钱,
前提你是实股股东,
2. 关于股东收回投资
投资方: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股权投资
贷:累计折旧
被投资方:
借:实收资本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 合伙人股东退出后能拿回投资吗,之前的欠款怎么处理
首先你应该明确你们一起设立了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合伙人和股东是有有区别的,或者你看看大家一起做生意的时候签署的是一个什么名称的法律文书?如果是合伙性质你可以参考:
合伙法中退伙的条件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你的算法我没看很明白,你们是3个人还是4个人,如果是合伙对于你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你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4. 归还股东投资
老板和股东是什么关系啊?投资款归还了股东放弃公司的权益了吗?如果放弃的话等于股东退出公司,收据应写收回投资款,同时签署法律文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没有放弃权益,收据应写利润分配款。
5. 股东怎样才能合法取回公司投资求答案
股东通过公司分红、出售自己的股权等途径收回公司的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6. 投资给上市公司的法人股东能收回投资吗
抛售或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即可撤回投资;至于能不能足额收回投资额,其盈亏结果视股票(股权)交易或转让实际取得的价款。
7. 房地产私募基金如何退出投资项目
房地产私募基金(或称:房地产股权投资基金)对所选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充分考虑退出方式,以及如果不能按时退出,将采取何种措施保障资金能够安全收回。基金管理公司将根据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安全的退出方式,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我认为房地产私募基金退出方式一般包括以下五种:
(1)在资本市场出售股票:这种方式针对基金对拟上市房地产公司的投资。
(2)房地产投资项目清算:以股东身份参与投资某房地产项目,项目建成销售后,基金根据投资比例收回投资成本并分配利润。
(3)原股东承诺回购:基金在投资之初即和原股东签订协议,确定回购方式(譬如回购时间和回购价格),这是基金退出项目常见的一种形式。
(4)企业间兼并收购:在有收购意向的第三方和被投资企业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基金实现退出。
(5)通过以上两种或多种方式组合的形式退出:譬如,
在约定期限内能够上市,则通过资本市场退出;期限内不能上市,则由原股东按照每年约定回报对基金所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张健:资深房地产投融资和战略专家,华房基金创始合伙人,北大纵横合伙人,清华房地产总裁商会特聘专家。毕业于同济大学和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在房地产市场、投资、金融和战略方面有20多年经验。为世茂集团、万科集团、中华企业、中房集团、香港建设、麦格里银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提供房地产投融资和战略咨询服务、企业培训和授课。出版专著〈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企业融资〉和〈房地产理财〉等六部房地产专著。
8. 上海注册的公司两个股东投资的现在有一个股东退出,另外一个新股东加入,这种情况怎么办理
是股东变更还是股权转让,两者有什么区别?两者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做的材料不一样而已。结果都一样的,变更股权 新老投资人全部到工商局确认身份。
9.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可否撤回投资
1.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成立,作为发起人也是投资者的乙是可以撤回投资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的撤回权作出规定,但是未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或投资者在公司没有成立时,可否撤回投资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第34条也只是规定:“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从理论上讲,发起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前抽回出资,应当是可以的。因为《公司法》没有规定禁止出资者在公司登记成立前抽回出资,既然法律没有禁止,乙应该可以从事该行为。另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特点。没有出资的人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如果一个人仅有资金可出,而与其他出资人不存在信任关系,也是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共同出资人具有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才有可能把公司办好。如果出资者在公司成立前,要求撤回出资,这说明他对要成立的公司或其他出资人缺乏了信心,或者表明他对其他出资人产生了不信任感,从而使公司成立的信用基础产生了动摇。从这一点来看,应该允许出资人在公司登记前撤回出资,以免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给公司或出资人造成损失。如果在出资者想于公司登记前撤回出资的情况下,不允许他撤回出资,那么在公司成立后,该出资者也会马上转让他的出资额,因为我国《公司法》允许股东转让他的出资,其结果反而有可能影响公司的下一步发展。因此,允许出资者在公司成立前撤回出资是合情合理的,并且,不违背法律的规定。
2.设立中的公司是指从发起人开始设立行为到公司法人取得法人资格正式成立这段时期内为筹备公司设立而存在的各种人和物的要素的组合体。公司设立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如果公司成立,一般应由设立后的公司法人承担,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因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发起人承担。如果发起人为数人时,应类推适用合伙的有关规定,由全体发起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至于发起人对于这部分费用的承担,则要根据出资比例及造成费用产生的原因、公司未能设立的原因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本案中,公司设立中产生的部分费用应由甲、乙共同对外承担,但是承担后,甲、乙具体的分摊比例则要看出资协议的约定和出资失败的过错责任的大小来确定。
3.甲主张双方应继续履行出资协议,由甲尽快办妥注册登记手续的要求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因为我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采取“准则设立”的立法原则,即只有履行了登记注册手续,公司才告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设立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即告成立。”《公司法》第27条、第95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即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根据以上规定,本案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还没有到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更没有领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而易见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成立。甲认为该公司事实上已经成立,只是形式方面有欠缺,这一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和成立的形式要件要求非常严格,不符合形式要件的要求,不可能得到登记机关的批准,也就不存在公司在事实上成立的问题。鉴于乙要求撤回出资可以得到支持,所以甲不能在乙已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继续办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宜。
4.由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出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乙如果要求撤回出资,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25条也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鉴于甲依约履行了或正在履行出资协议约定的义务,而乙要求撤回出资,不愿意设立井泉饮品有限责任公司,因此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造成的经济损失。
希望采纳
10. 股东退出带走房产,交税吗
公司退股需要交 税。
1、如果是个人股东 ,需要交个人所得 税,差额纳税(退股金额-账面金额);
2、如果是企业股东,不交企业所得税。
3、未分配利润如是税前利润,需要交纳所得税后才能作再投资。
4、股东退股,如果股东是自然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建议向市地税局咨询。
5、如果股东是法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退股金额作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