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公积金贷款公司不肯盖章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公司盖什么章?工作证明啊
② 我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单位不给盖章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可以不需要单位盖章,只要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贷款。
连续回缴满6个月就能申请办理贷款。答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③ 我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但是单位不给出具证明,怎么办
你到底是要单位出具哪种证明,如果是公积金的证明,是不需要公司出具的,自己到公积金缴纳的银行去打印缴纳凭证就可以了。
至于收入证明,只要你是按事实开具的,公司没有理由不给你盖章。
④ 用住房公积金买房单位不给盖章子,怎么投诉
住房公积金买房单位不给盖章子,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内人单位拒绝配合出具证明容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相关的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⑤ 公积金贷款买房开发商不肯不盖担保章是否违法
不应该有这样的情况,你办理了一半的公积金贷款,就证明开发商已经与公积金管理中专心达成了承担阶段性保证属的协议,没有必要另行在盖担保章了。
不然的话,开发商没与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公积金中心也不可能给你贷款,你只能办理商业贷款,因为公积金中心或担保公司在为你办理贷款也必须考虑到如果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后果。
退一万步,开商不愿意盖章,符合担保的有关规定,提供担保必须是在自愿的前提下,不能强迫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如果双方僵持,你只能退一步,不办理公积金贷款,让公积金中心退担保费,没担保自然不应该收担保费,你在开发商那里办理商业贷款,反正现在的贷款利率都很低了。
⑥ 房地产开发商合同一直不给盖章,等的很着急,会不会有问题
复如果是新房,交房制以后超过三个月不办理房产证,可以起诉开发商,赔偿损失,甚至退款。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⑦ 住房公积金提取 公司不给盖章怎么办
职工按规定撮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该出具有关提取的证明。单位如果版不肯盖章证明,有权两种可能:一是单位没有按规定为职工足额交纳公积金或者是单位部分没有交;二是其他原因,如单位与职工有矛盾、有没有解决好的事情等。但不管怎么说单位应出具证明,如果不出具,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举报。
⑧ 公积金贷款申请书上公司不给盖章,自己刻一个行吗
不能私刻公章使用的,那是犯法的事
问问公司为啥不给你开,这个公司正常是没什么理由不给你盖的
⑨ 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公司不愿给盖章,难道是公司给担保吗
对呀抄 公积金贷款的话袭 公司跟个人的缴存比例以及收入证明公司盖章的情况下是真实有效的公司要担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你开具的都是真实的公司没有必要不愿意给你盖章的 除非是你为了多贷让单位给你多开的情况 如果都不是的话那我想也只能是你们单位的领导可以解释了
⑩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私企老板不给盖公章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可以不需要单位盖章,只要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贷款。
连续缴满6个月就内能申请办容理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