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你好,流通股: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版京两个法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权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非流通股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流通股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它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这样做了,必须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生效。
Ⅱ 非流通股 和 流通股的价格一样吗
应该说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成本不一样,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很低,远远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
非流通股可以流通就能按照市场价格卖出了
目前已经不在叫非流通股了,叫限售股份,因为都已经可以流通了,只是时间上和比例上有限制
不一定是净资产价格,像那些公司成立之初就入股的大小股东,成本就是1块钱,后来进入的股东的话,有可能是当时购买的净资产价格,但肯定不会是现在的净资产价格,不管怎么说,反正的都是很低成本的投资,按照现在的股价计算都是获利很多很多的,也就是造成股市最近一直跌的主要原因了
Ⅲ 什么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你好,流通股: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北京两个法内人股系统STAQ、NET上流容通的股票。由于中国证监会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证券交易系统自己审批的。而在此之后,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统一归口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非流通股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流通股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它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这样做了,必须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生效。
Ⅳ 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价格是否一致
实际股票价格和上市股票价格有很大差距.
如果某公司要收购一家上市公司,那么他就要按照该企业的实际评估价值,这样成本尽量小.收购之后恢复上市,参照其他的上市股价来计算,尽量争取高股价,做大市值,使企业利益最大化.最终结果,流通股包含市场溢价,与非流通股价格相差很大.就像现在这样,流通股有价格超过百元的, 非流通股价格最初只有1元,再加上分红送股,大股东的持股成本只有几毛钱或者更低.
Ⅳ 非流通股的价格 和流通股的价格一样吗
呵呵,经过所谓的“对价”以后非流通股就购买了本来承诺过不流通的兑现权,这样70%的非流通股就可以上市流通了,这就是所谓的大小非,他们的价钱是相当低的,但解禁后就可以交易了,和流通股的股价一样。
Ⅵ 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
大家都知道,中国股市是“股权分置”的,以国有股为主的非流通股不随股市涨跌。这就是说非流通股没有进入股市,它只享受上市公司融资的好处,而不承担任何股市风险,把一切风险都推给了流通股股东。上市公司的2/3是非流通股,公司的决策层、管理层等都是非流股东,上市公司的绝大多数行为都是非流通股东说了算。比如: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流通股东是反对的,可上市公司大股东和上市公司照掏不误。这是谁的权力大?上市公司任意更改投资方向、任意挪用资金等等,都是流通股东反对的,但是,上市公司照做不误。这是谁的权力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情况下再融资,流通股东是反对的,可上市公司照做不误。这又是谁的权力大?......
“股权分置”造成了同股不同质、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公司法要求股份公司各股东之间要同股、同权、同价。显然“股权分置”不符合公司法。又由于证券法是以全流通为基础的,“股权分置”使非流通股不流通,只有流通股流通,也不符合证券法。尽管如此,“股权分置”照样存在。这是流股东及其反对的,结果怎样呢?这又是谁的权力大?
这次“股权分置”改革,虽说证监会把表决权给了流通股东,但是否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什么时候解决、用什么方式解决、不都是非流通股股东说了算吗?不都是国资委说了算吗?即便是管理层说了算它不也是国有股东之一吗?它主要的不也是为国有股利益着想吗?这又是谁的权力大?
Ⅶ 请问,限售股和非流通股有什么不同,它们各自如何定价
限售股:股票上市交易后,原始股东拥有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在二级市场卖出。
非流通股:股票上市后,原始股东拥有的股票中,有一定比例股票份额是不允许在二级市场流通的。
获得这些股份途径,必须是一级市场,一般是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票。所以定价一般都是净资产,即股票原始面值。一般为1元每股。
Ⅷ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区别有哪些
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区别如下:
流通股是指上市公司股份中,可以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数量。其概念,是相对于证券市场而言的。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场属性的不同可分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与流通股对应的,还有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暂时不能上市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
非流通股(non-tradable shares)指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中不能在交易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股票(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这类股票除了流通权与流通股不一样外,其它权利和义务都是完全一样的。但非流通股也不是完全不能买卖,它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来进行流通,这样做了,必须获得证监会的批准,交易才能生效。
Ⅸ 流通股与非流通股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什么要改革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Ⅹ 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价格是否一致呢
“大户”狂抛法人股
大小非的解禁狂潮,超过很多基金经理的想象。早在去年年底,在各家基金公司的投资策略会上,不少基金经理对大小非解禁还很乐观。不少基金经理当时提出,一旦限售股正式解禁之后,优秀的公司往往因出色的公司基本面,反而容易吸引更多的机构资金关注,由此股价可能被再度一路推高,大小非解禁并不可怕。
然而,在巨额融资下,大小非限售股股东的抛售异常疯狂。一位浙江的资金大户私下表示,其所持有的5000万股某银行股,当时以1元/股的价格购买,在该银行去年上市后,其身家已经暴增至十余亿元,“发现资金运作的收益比较快,这比我做这么多年实业的收益远远要高。”
这位大户称,在高回报的情况下,其考虑不断在一级市场买入法人股,并在大小非解禁后抛售,为了不影响资金流通速度,在限售股解除后,其立即将资金变现。“如果有需要,不会计较卖出时的一两个跌停板。”这位大户说道。
一位券商人士称,其在大户室曾亲眼看到过大小非解禁后的疯狂抛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