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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老产业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1-07-18 15:21:28

⑴ 政府对养老地产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养老地产的项目国家方面扶持一般是拨地,其次是资金,政策扶持的力度还是很大的。如果是做养老地产,可以找社村通养老,我之前了解过,它们现在也有在做的政府养老项目吧。

上海陆家嘴入驻企业的优惠政策

浦东新区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18项任务和措施。为抓好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小组,现作出以下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
1、完成陆家嘴金融城规划布局方案。此项工作由发改委牵头,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陆家嘴集团配合。按照尊重历史楼宇配置、尊重现实功能需求的原则,完善陆家嘴金融城规划方案:在发挥小陆家嘴地区(1.7平方公里)的核心功能的基础上,加快上海船厂地区(0.7平方公里)、崂山地区(0.7平方公里)和新上海商业城—竹园商贸区(1.2平方公里)的规划编制与完善,拓展陆家嘴金融城发展空间。7月,就金融城规划备选方案征求市规土局和市金融办等部门的意见;8月,根据市有关部门意见,对规划备选方案作进一步完善;9月,将完善后的规划备选方案提交新区规委会审议,确定最终规划方案,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工作小组:卫明、陈浒、王德宏、徐而进)
2、完善张江金融信息后台基地规划方案。此项工作由发改委牵头,张江集团、张江功能区、金融办配合。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完善张江银行卡产业园三期0.5平方公里的规划,在曹路等地区研究银行卡产业园后续发展规划,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预留空间。7月,完成三期0.5平方公里规划,形成详细的报告,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8月,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9月,方案上区规委会审议通过;年内,研究在曹路等地区规划银行卡产业园后续发展空间。(工作小组:卫明、金明华、过志英)
3、完善陆家嘴金融城及其延伸区域配套环境。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陆家嘴集团、陆家嘴街道配合。编制适合金融从业人员需求特点的商业配套方案,对存量商业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对新增商业设施,坚持规划和配套同步,持续改善陆家嘴重点楼宇的商业配套,增加必备的商业业态。7月,编制上海船厂和崂山地块商业配套方案,研究世纪大道沿线商业配套方案和黄浦江东岸景观设计方案;8月,将上海船厂、崂山地块、世纪大道沿线、黄浦江东岸沿线等地区的商业配套方案提交区府常务会议审议。年内,推进国金中心招商工作,对以高雅文化休闲娱乐为主的公益项目,给予财政扶持。(工作小组:陈中茂、卫明、王国栋、陈浒、王德宏、徐而进、吴安桥)
4、优化张江金融后台基地商业配套环境。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金融办、张江功能区、张江集团配合。加快张江银行卡产业园的商业、交通和生活配套环境建设,建立公共交通短驳系统,完善多层次商业配套体系。7月,研究张江交通短驳系统方案,研究出台补贴政策,形成方案上报区府常务会议;8月,编制在银行卡产业园的二期和三期中分别形成约15万和10万的生活性配套设施的方案,完成地块清理工作。(工作小组:陈中茂、卫明、王国栋、过志英、金明华)
5、制定出台新区促进商业配套机构集聚和发展的政策。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财政局、金融办配合。制定出台促进商业配套机构集聚和发展的政策,加快引进急需的商业业态。7月,在分析调研现有商业配套机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急需引进的目标商业配套机构;8月,在调研新区现有商业配套机构的基础上,完成“促进商业配套机构集聚和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的起草工作,征求各部门意见后,10月底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工作小组:陈中茂、徐欣、过志英)
6、创新陆家嘴金融城动拆迁机制,争取市有关部门下放陆家嘴金融城动拆迁审批权限。此项工作由建交委牵头,发改委、陆家嘴集团配合。研究制定动拆迁政策,按照分批分期、滚动开发的原则,推进金融城扩容拆迁工作,争取市房管部门的支持。9月,在调研基础上,设计陆家嘴金融城成套公房动拆迁政策;10月,就金融城成套公房动拆迁政策向市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年底,制定出台动拆迁政策实施办法。(工作小组:陶建设、吴强、徐而进)
7、加快重点地块动拆迁工作,推动进入土地转让程序。此项工作由陆家嘴集团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陆家嘴功能区配合。加快sn1地块、浦东大道141号地块等重点地块动拆迁,推动进入土地转让程序。年内,完成sn1地块的动拆迁工作,基本完成浦东大道141号地块动迁,进入土地储备;完成盛大金磐地块的回购和规划变更程序。(工作小组:杨小明、卢梅艳、陶建设、顾晓鸣)
8、加快金融城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此项工作由陆家嘴集团牵头,发改委、建交委、陆家嘴功能区配合。做好服务,提高效率,加快推进重大交通设施和重点金融项目,确保待建工程尽快开工、在建工程按既定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年内,加快小陆家嘴二层步行连廊建设、花园石桥路地下空间开发和北滨江改造;确保上海中心、国金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确保与上海金融交易广场(巴士地块)、新华08(cfc大厦)等重点金融项目按既定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工作小组:杨小明、卫明、顾晓鸣、陶建设)
9、积极推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在浦东率先试点。此项工作由金融办负责方案,国资委负责资产,金桥集团、张江集团、外高桥集团、陆家嘴集团配合。加强对参与试点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梳理和遴选合适物业资产池,做好方案的细化完善工作,尽快上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7月,和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中介机构开展现场工作,针对监管部门的要求准备公募方案和信托方案两种方案;8月,试点方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月底前将方案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出台后,率先在浦东发行reits产品。(工作小组:施海宁、贾继锋、过志英、蔡嵘、陈恩华、林贤培、章关明、郭林)
10、配合设立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此项工作由张江集团牵头,金融办配合。配合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争取在张江功能区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6月,做好otc市场拟用办公场所的场地清空;8月,做好装修设计、招标等各项准备工作;10月,完成对长三角代表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调研,了解企业对otc市场挂牌的需求;年内,积极关注市金融办的各项工作进展的动态,配合做好otc市场的筹备工作。(工作小组:刘小龙、过志英)
11、争取建立全国性信托登记服务体系。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上海信托登记中心配合。争取银监会的支持和指导,配合做好国家信托登记立法工作,加快启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与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的进一步合作,争取合资公司尽快落地。8月,与主管部门沟通,了解《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提交情况和审议程序,促进该办法早日进入国务院会议审议议程;年内,争取中债登和浦东共同成立合资的全国性信托登记公司,双方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拟订《筹备工作方案》;做好全国性信托登记机构办公场地装修工作和二期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全国性信托登记机构在浦东落地。(工作小组:过志英、夏锋)
12、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在浦东率先试点。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配合。深化与商业银行、商业机构的合作,争取银监会的支持和指导,推动消费金融公司在浦东率先试点,切实扩大浦东消费需求。7月,在选定主要合作金融机构的基础上,选择商业企业,组建专门的筹备小组,研究相关的配套扶持政策;8月,配套扶持政策报区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推出消费金融试点业务,研究成立合资公司的具体方案;9月,总结试点经验,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全面做好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备;年内,密切关注银监会政策动态,政策出台的同时上报浦东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方案,争取在全国率先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工作小组:过志英、陈中茂)
13、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金桥功能区、张江功能区配合。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浦东更多的企业和银行参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8月,召集新区贸易企业、业务总部或采购中心,邀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办等相关负责人进行政策宣讲;9月,召开专题会议,了解新区商业银行对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需求和准备工作开展情况;10月,将商业银行和企业的需求反馈给监管部门,争取更多的银行和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小组:徐叶青、陈浒、顾晓鸣、简大年、顾军、赵金龙)
14、推动重要金融机构在浦东落户。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陆家嘴功能区、张江功能区、陆家嘴集团、张江集团配合。深刻把握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结合sn1、浦东大道141号等重点地块动拆迁及盛大金磐二期地块回购,推进重要金融机构在浦东落户。8月,与知名证券公司签订落户协议,年内争取大楼奠基;年内,新区与重点金融机构签署协议,力争一批重点金融机构在浦东陆续落地,地块完成动拆迁的,力争大楼建设尽快开工,地块未完成动拆迁的,力争达成用地或建楼意向。(工作小组:施海宁、王德宏、赵金龙、徐而进、殷宏)
15、鼓励发展船舶融资。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金融办、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鼓励浦东融资租赁企业开拓业务领域,加快发展船舶融资业务;与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的合作,研究设立专业的船舶融资租赁公司。年内,与知名融资租赁企业合作,鼓励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融资、资产证券化、单船公司项目融资等新型船舶融资业务;在鼓励现有金融租赁企业和融资租赁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启动与中国船舶等大型船舶制造企业的合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提出在浦东设立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的试点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机成熟时,将试点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工作小组:陈中茂、陈浒、简大年、薛翔)
16、支持发展航运保险。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8月,在保监会指导下,新区政府与平安保险、太保集团等知名保险公司合作,鼓励开发试航保险、船价保险、运费保险和船队保险等多种航运保险产品;年内,研究在外高桥保税区或洋山保税港区试行设立航运保险再保险市场方案,借鉴国际成熟再保险机构管理机制,吸引国内外保险机构入驻;在总结开展航运保险业务经验的基础上,与大型航运企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研究提出在浦东设立专业航运保险公司或航运再保险公司的试点方案,提交区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机成熟时,将试点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工作小组:陈浒、徐叶青、顾晓鸣、简大年、吴蓉)
17、建立浦东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财政局、经委、科委配合。促进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加快设立信用再担保机构,发展担保市场,深化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服务工作。9月,全面分析新区担保资源,提出组建浦东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的方案,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10月,方案报区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1月,信用再担保公司正式开业。(工作小组:施海宁、徐欣、徐叶青、李勇军)
18、探索投贷联动机制。此项工作由科委牵头,金融办、张江集团配合。促进金融与科技联动,支持银行创新信贷审核和业绩考核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等各种新型融资模式,推进投贷联动机制在浦东先行先试。8月,在备案基础上,建立股权投资企业与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平台,新区和上海银监局合作,研究支持银行向张江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配套政策,报银监会批准后予以发布;9月,在上海银监局指导下,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给予配套政策,创新信贷审核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试点设立科技支行;10月,签订科技支行和浦东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合作备忘录。(工作小组:李勇军、过志英、林贤培)
19、促进银行综合授信转化为实际贷款。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科委、台办、张江集团、外高桥集团、浦发集团配合。建立政府、企业和银行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对综合授信贷款额的统计分析和适时监控,确保综合授信按既定时间节点转化为实际贷款。年内,制定贷款发放时间节点表,每月对实际贷款数进行统计分析,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责任部门和集团公司进行督办;建立企业与银行信息交流平台,确保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授信按既定时间节点和额度转化为贷款;结合南汇并入浦东实际,对放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举行追加授信签约。(工作小组:过志英、李宇宏、蔡龙海、程渡江、林贤培、陈晓青、吕军)
20、促进金融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国资委,陆家嘴集团配合。以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为载体,理顺管理体制,制定长期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做大做强,使公司成为浦东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9月,按照市场化、国际化的原则,选定专业的管理团队,提升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完善国资布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要求,制定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发展战略;10月,结合浦东机构改革,借鉴上海市金融国资管理经验,明确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管理体制;年底,根据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整合现有国资金融资源,增强陆家嘴金融发展公司的长期发展能力。(工作小组:施海宁、陆方舟、杨小明)
21、促进中国银行业研修学院落户张江。此项工作由张江集团牵头,金融办配合。加强与中国银监会的沟通,促进中国银行业研修学院项目落户张江银行卡产业园。8月,帮助学院通过在建项目转让方式取得张江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地块,完成立项工作,并在用地面积、支持立项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帮助;年内,配合推进学院的筹备建设工作,争取学院尽快开业。(工作小组:殷宏、金明华、过志英)
22、加快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项目落地。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编办、社发局配合。积极推进与美国西门集团等国际机构的战略合作,促进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项目尽快落地。9月,新区政府作为主发起人,与美国西门公司合作,发起成立浦东国际金融研究交流中心,同时组建中心理事会;11月,选聘中心主任及研究部主任,落实中心办公场地、内部装修及设施配备;明年2月,培训正式开业。(工作小组:陈浒、金莎、张锦华)
23、推进金融社区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由陆家嘴街道牵头,陆家嘴功能区,金融办、社发局配合。兼顾百姓认同感,大力营造社区金融文化氛围,推进金融讲座进社区等活动,在陆家嘴街道率先试点,今后逐步向陆家嘴地区和全区推行。8月,支持金融机构同业公会编制金融知识手册,普及金融知识;10月,支持浦东司法机关举办提高居民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法制类讲座等工作;年内,和金融行业协会、大型金融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类型的金融社区文化活动。(工作小组:吴安桥、宋占义、陈浒、张锦华)
24、举办陆家嘴金融文化节。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文广局、社发局、陆家嘴功能区、陆家嘴街道配合。研究文化节主题、确定合作方,举办陆家嘴金融文化节,将提升陆家嘴金融城国际影响力和百姓认同感有机结合。9月,研究文化节主题、规格和合作方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10月,将活动方案报区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参会;11月中旬,正式举办陆家嘴金融文化节。(工作小组:陈浒、胡建平、张锦华、宋占义、吴安桥)
25、理顺银行、保险和交易所税收户管和结算体制。此项工作由财政局牵头,税务局、金融办配合。争取市财政局和市金融办等部门的支持,创新税收分成办法,形成理顺税收征管和结算体制的具体操作方案。7月,摸清银行、保险、交易所的税收贡献情况,理顺银行、保险和交易所税收户管和结算体制的方案;8月,就税收事权下放的操作方案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市金融办征求意见,争取支持;9月,根据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向市政府上报理顺税收户管和结算体制方案的请示。(工作小组:黄建中、蒋震平、施海宁)
26、出台《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试行办法》。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经委、工商局配合。加强与著名外资股权投资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境外投资者在浦东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9月,在全国知名财经媒体宣传政策,邀请外资股权投资机构召开政策宣讲会,举办浦东与知名股权投资企业(包括黑石集团、安佰深集团、贝恩资本等30家左右国际国内知名机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年内,结合内资股权投资政策,做好政府服务,抓好政策落实,吸引重点股权投资企业落户。(工作小组:陈浒、孙永强、徐敏)
27、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的意见》。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财政局、法制办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促进浦东融资租赁企业集聚,促进融资租赁企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7月,在完成《意见》起草工作的基础上,向新区各委办局和融资租赁公司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送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交区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通过媒体、融资租赁协会等途径,对《意见》进行宣传,吸引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工作小组:过志英、李明、蒋薇薇)
28、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意见》。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财政局、经委、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借鉴国际航运金融发展经验,深入研究浦东航运金融发展举措,研究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9月,与上海海事大学等机构合作,专题研究构建航运发展的金融支持机制,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航运金融发展的薄弱环节,立足新区的定位,研究提出《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金融发展的意见》;10月,分别召开航运金融服务企业和需求企业座谈会以及经委、财政局、金融办和外高桥专题会,对《意见》初稿进行讨论和完善;11月,将修订和完善后的《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工作小组:陈浒、徐欣、徐叶青、顾晓鸣、简大年、吴蓉)
29、研究在外高桥保税区和洋山保税港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的方案。此项工作由经委牵头,金融办、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争取海关总署、外汇管理局、税务总局等部门的支持,借鉴发达期货市场在交割方面的运作经验,深入研究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设路径,提出保税交割的政策建议。年内,在市金融办的指导下,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加强合作,选择一家或几家实际参与期货交易的大型贸易公司,针对期货完税交割向保税交割过渡过程中突出存在的货权转移、清关核销凭证、结算价格、计价货币、外汇资金等关键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和路径建议,形成具体方案,邀请业界专家对方案进行讨论,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选择适当时机将方案上报金融监管部门。(工作小组:陈中茂、陈浒、简大年、吴蓉)
30、研究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基金方案。此项工作由科委、发改委牵头,财政局、金融办、国资委、张江集团配合。年内,在市发改委和市科委等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浦东优势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高科技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广泛利用专业管理机构的经验和浦东科技投资公司的运作经验,设立新能源产业化投资基金、高新技术产业化并购投资基金和张江产业化投资基金;同时积极研究设立综合性、大规模产业投资基金方案,邀请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业界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主管部门审批。(工作小组:李勇军、王勇、徐欣、过志英、蔡嵘、殷宏)
31、研究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方案。此项工作由经委、发改委牵头,金融办、陆家嘴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洋山保税港区配合。年内,在市发改委、市建设交通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围绕浦东航运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未来发展方向,研究提出设立航运产业投资基金的方案,做好与国家发改委的沟通,争取支持。(工作小组:徐叶青、王勇、陈浒、顾晓鸣、简大年、吴蓉)
32、研究参与设立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方案。此项工作由金融办、发改委牵头,经委、陆家嘴功能区、张江功能区、外高桥功能区配合。年内,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的指导下,围绕浦东现代服务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联合上海国际集团、国开行、国泰君安、通联支付等知名企业,研究提出设立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方案,加快基金管理公司在浦东落地,促进基金投资浦东的网络支付、金融后台、商业连锁、传媒资讯等现代服务业。(工作小组:陈浒、王勇、陈中茂、王德宏、赵金龙、简大年)
33、研究金融支持新区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方案。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社发局、劳保局、财政局配合。年内,引入健康保险公司,提高农民保障水平,提出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建设方案,探索由新区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建立保障基金。(工作小组:陈浒、范金成、王德宝、吴惠平)
34、研究金融支持新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方案。此项工作由金融办牵头,劳保局、财政局配合。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浦东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增厚养老保障,研究推进浦东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案。年内,研究推进新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案,选定合作的保险公司,研究合作推进养老金市场发展和创新,探索适合浦东新区的养老保障发展的方向,引导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工作小组:陈浒、王德宝、吴惠平)
35、配合研究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方案。此项工作由税务局牵头,劳保局、金融办配合。年内,和知名养老保险公司合作,配合市金融办等部门,争取上海保监局、上海税务局的指导和支持,成立专门课题组,专题研究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方案,邀请监管部门和业界专家评审,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开展试点做好准备。(工作小组:吴恩、王德宝、陈浒)

⑶ 上海社保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首先,男性一般是60岁退休,特殊工种是55岁退休;其次,想要享受4050政策必须满足几个条件:一是男性年龄在50-60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以上;二是个人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三是在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还必须满足3个条件:1,经营面积不超过20平米,2,员工不超过5人,3,月税收不超过200;四是办理了失业证。
如果你满足了上述4个条件,你们可以在每年的1月或者7月在你的户口所在的社区去申报就业(也就是去报个名),如果你是迁移了户口的,那么要麻烦些,需要先把失业证等劳动关系转移到现在的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
特别注意的是,享受4050是和失业金、双解、单解等补贴政策矛盾的,不能同时享受。
关于退休这块,男同志只要不是特殊工种,都是60岁退休,而女同志的退休年龄和她最初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有关系,除了特殊工种是45岁,一般是50或者55岁,和工人、个体的身份没有任何关系。

⑷ 上海有关养老服务补贴相关的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通知

沪民规〔2018〕1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为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与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衔接,现就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目的

调整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主要是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未覆盖的困难人群和未涵盖的服务项目予以兜底保障,确保困难对象原有待遇不降低。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其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及享受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

(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

补贴标准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5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75元;

4.上述第2、3类对象中,无子女的老年人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再增加第1类对象标准的20%。

(二)照护二级至四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70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三)照护五级至六级的困难对象

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标准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三、相关事项

(一)养老服务补贴以非现金的补贴券(卡)等形式,用于购买养老服务。

(二)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可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养老服务补贴。

(三)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户分离的老年人,在居住地申请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民政部门负责管理。补贴所需资金,由居住地所在区财政垫付,由户籍所在地区财政承担。具体跨区结算方案另行制定。

(四)按照有关规定入住养老机构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同时,按相应等级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50%享受,用于支付养老机构服务费用(伙食费除外)。

(五)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按原渠道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妥衔接。各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结合相关保障待遇制度实施,认真落实政策。要广泛宣传,确保政策知晓率。对新老政策过渡期间出现的新情况要积极应对、加强保障、妥善处理,实现新老政策平稳有序衔接。

(二)规范操作,优化服务。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基层服务组织、服务实体、服务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服务机构的遴选机制,通过招募、招标等方式确定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快助老服务社转型,培育专业化、社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队伍,提升服务质量。

(三)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各区要建立规范的补贴经费使用监管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资金的下拨、使用,实行专款专用。各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审核、下拨、结算工作。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7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9日

资料来源于养老信息网

⑸ 上海的扶持政策应该去哪找啊

资金补贴类:
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创新资金项目
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
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
上海市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
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
上海市、区级信息化发展专项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
......

资质认定类: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项目
上海市双软认定项目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上海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认定项目
上海市、区级研发机构(中心)认定项目
上海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认定项目

初期建议创新资金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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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政府对养老地产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养老地来产的项目国家方源面扶持一般是拨地,其次是资金。

⑺ 国家对扶持养老有些什么政策

1、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国办发〔2000〕19 号)中规定社会办福利机构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与政府办社会福利机构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
2、2011年出台《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以养老服务设施为例,2011年共计投入37.9亿元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3、2014年6月,国土资源部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要求,空闲厂房、学校、社区用房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土地性质可暂不变更、五年内可不增租。
为鼓励支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意见》从供地方式、地价(租金)等方面明确了支持政策。
一是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
二是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后续调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应补缴相应土地价款。
4、2014 年12 月25 日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2015 年将继续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扎实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制等试点工作,确保2015 年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张的目标。”
等等。

⑻ 养老产业有什么政策

缴费年限最低15年
“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
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每月大概能领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
《指导意见》确定了一个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果参保农民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多进行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标准。我们测算,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 人保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一位专家据此推算: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761元。如果按该标准测算,符合条件的农民一年可以领到1190元养老金,“当然,届时农民人均收入肯定要高于现在的水平。”

⑼ 上海市政府对企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 创业项目推荐!!!

申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
机构:上海
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天山路,上海,上海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1800号, 1号楼,1007室,非永安路,黄埔7日正规劳动组织服务中心,南市万美元,以帮助服务中心,自忠路,1569年,中山南路141号,卢湾区创业指导中心上海市徐汇区音乐来帮助再就业服务中心,虹桥路,长宁区432五一路,经常帮助服务中心519号1弄静安区服务中心咖啡馆乐海防路198号帮助服务中心,2451中山北路,普陀区, 206巷7号,第2号,101室,688弄虹口区,闸北区巷社区,帮助再就业服务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就业服务中心,191曲阳路共和新路瑞丽路62号,社区劳动服务中心水丰路48号闵行区非正规就业服务中心在宝山区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宝1026青年路,嘉定区社区就业服务中心嘉戬公路118浦东新区联帮创新服务中心张杨路1050弄1号,金山区,非正规就业服务中心,704安街,朱泾非正规就业服务中心在松江区,松江镇人民北路路90号南汇县兴业社区服务中心的好处江海路363号,服务中心南桥镇奉贤县帮助行业南镇城东路青浦区公园路200号第四次非正式就业服务中心,帮助行业,崇明县服务中心第七届市南新崇路
处理时间:9 :00-16: 00
申办对象资格:手柄: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群体组织起来,开展家政,洗管理,维修,配送,代理等服务的市级城市中的公共利益建设和社区管理的劳动力,企业和机构提供各种暂时的,活动服务和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和其他形式的生产自救服务经营项目,经营效益规模的公益性质的小店铺组织。加工条件:接受任务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按照有关登记程序的规定,这个比例应该是员工的劳动组织总数的70%以上;经营服务活动场所设立地区就业服务机构及其认可的网点和接受其管理。填写后的
程序:1,(开始),由劳动组织负责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区就业服务机构接受的“非正规就业组织在上海申请表,并提供劳动的劳动组织签订的协议与区域就业服务机构(意向)书,劳动雇用员工名册,出资者名册及证明,街道(镇)劳动服务进社区载体的劳动组织及其员工法医位置(进入区,县级运营商,由运营商管理机构取证); 3,所在区,县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劳动组织认可的申请审查并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劳动组织,一旦一个月,由县级摘要的处理程序识别的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非正规就业在上海组织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各一份。在此期间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对非正规组织就业劳动组织证书书。
处理依据:1,“再就??业工程在上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非正规就业的试行意见”(胡发[1996]),但话又说回来,“上海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认定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可以做[1997] 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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