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在上海落户
想要落户上海,可以通过居转户、投靠落户、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三种方式落户。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老人投靠、上海梅山(集团)公司职工回沪、投靠配偶(伤残军人)
三、人才落户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1)外企上海落户扩展阅读: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
2、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5、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目前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8、现居住地及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婚育证明材料:未婚者:无;已婚者:结婚证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离婚者: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调解书、判决书(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9、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1)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0、子女随迁材料:
(1)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由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其他计划生育政策的准生证和《再生育审批表》)、居民户口簿或者公安部门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激励条件所需材料:
(1)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者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可以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外省市核发的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按照个人在本市直接投资(或者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本市规定标准,或者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以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⑵ 目前有一个进入外企的机会,但是我在现在单位申请的上海市引进人才上海户口马上快下来了,如何选择
这还要考虑吗?当然不能辞职啊!眼光放长远点,一个上海市的户口抵多专少钱知道吗?进属入外企的机会会非常多,随着你的资历,工作经验的提高,以后跳槽的空间会更大,待遇会更好,相信我,没错的!
但如果你没打算长期在上海,那就没关系了!
⑶ 应届硕士能否在外企办到上海户口
今年上海户口打分政策和去年相差不多,不是211学校的话有点难啊。企业没有权力解决户口的。
另,一般地,单位都要交四金的哦。
下面是今天刚出台的评分标准:
2008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 27分
硕士 24分
本科 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一) 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二) 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 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经认定的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2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⑴拥有专利证书: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 5分
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3分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3分
⑵已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分
4.自主创业
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5分
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组成员 2分
⑵创办其他企业
担任法定代表人 5分
担任董事 2分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5分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 5分
(二)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见附件三)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 3分
(三)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录用急需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1-10分
注: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
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附件三:《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名单
附件一: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以及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四川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
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附件二:其它“211工程”院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河海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长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内蒙古大学
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延边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安徽大学
福州大学
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
云南大学
西北大学
新疆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贵州大学
西南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体育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水产大学
上海电力学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上海电机学院
上海商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
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上海化工研究院
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
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
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
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
附件三:《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对应学科专业名单一、 研究生专业及代码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010102 中国哲学 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
010103 外国哲学 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20102 经济思想史 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80502 材料学
020105 世界经济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20201 国民经济学 080600 冶金工程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80601 冶金物理化学
020203 财政学 080602 钢铁冶金
020204 金融学 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80701 工程热物理
020208 统计学 080702 热能工程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
030101 法学理论 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
030102 法律史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
030104 刑法学 080800 电气工程
030105 民商法学 080801 电机与电器
030106 诉讼法学 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30107 经济法学 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30109 国际法学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30180 法律硕士 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80901 物理电子学
030204 中共党史 080902 电路与系统
030205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30207 国际关系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030301 社会学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30302 人口学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040101 教育学原理 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040103 教育史 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40104 比较教育学 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40105 学前教育学 081103 系统工程
040106 高等教育学 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40109 特殊教育学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040110 教育技术学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40200 心理学 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
040201 基础心理学 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81301 建筑历史与理论
040300 体育学 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081400 土木工程
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 081401 岩土工程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81402 结构工程
050101 文艺学 081403 市政工程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81701 化学工程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081702 化学工艺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081703 生物化工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081704 应用化学
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 081705 工业催化
050204 德语语言文学 082100 纺织科学与工程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082101 纺织工程
050206 印度语言文学 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050207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050208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 082104 服装
050209 欧洲语言文学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50300 新闻传播学 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50301 新闻学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050302 传播学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050400 艺术学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50401 艺术学 082402 轮机工程
050402 音乐学 082403 水声工程
050403 美术学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50404 设计艺术学 082501 飞行器设计
050405 戏剧戏曲学 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050406 电影学 082503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050407 广播电视艺术学 082504 人机与环境工程
050408 舞蹈学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060102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70101 基础数学 100209 护理学
070102 计算数学 100217 麻醉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00700 药学
070104 应用数学 100701 药物化学
071000 生物学 100702 药剂学
071001 植物学 100703 生药学
071002 动物学 100704 药物分析学
071003 生理学 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71005 微生物学 100706 药理学
071006 神经生物学 100800 中药学
071007 遗传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71008 发育生物学 120200 工商管理
071009 细胞生物学 120201 会计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120202 企业管理
071011 生物物理学 120203 旅游管理
071012 生态学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80200 机械工程 120280 工商管理硕士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120404 社会保障
080204 车辆工程
二、本科专业及代码
02010100
经济学 05040900 舞蹈学
020102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05041000 舞蹈编导
02010400 金融学 05041100 戏剧学
02010700 保险 05041200 表演
03030100 社会学 05041300 导演
04010100 教育学 05041400 戏剧影视文学
04010200 学前教育 050415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04010300 特殊教育 05041600 摄影
04010400 教育技术学 05041700 录音艺术
04010500 小学教育 05041800 动画
04010600 艺术教育 05041900 播音与主持艺术
04020100 体育教育 05042000 广播电视编导
04020200 运动训练 05042200 艺术学
05010100 汉语言文学 05042300 影视学
05010300 对外汉语 05042400 广播影视编导
05020000 外国语言文学类 05042500 书法学
05020100 英语 05042600 照明艺术
05020200 俄语 05042700 会展艺术与技术
05020300 德语 05042800 音乐科技与艺术
05020400 法语 06010300 考古学
05020500 西班牙语 07030200 应用化学
05020600 阿拉伯语 07040100 生物科学
05020700 日语 07040200 生物技术
05020800 波斯语 07040500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
05020900 朝鲜语 07120000 电子信息科学类
05021000 菲律宾语 071201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5021100 梵语巴利语 07120200 微电子学
05021200 印度尼西亚语 0712030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05021300 印地语 07120400 科技防卫
05021400 柬埔寨语 07120500 信息安全
05021500 老挝语 07120600 信息科学技术
05021600 缅甸语 07120700 光电子技术科学
05021700 马来语 080203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5021800 蒙古语 080204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5021900 僧加罗语 0802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5022000 泰语 08020600 复合材料与工程
05022100 乌尔都语 080302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5022200 希伯莱语 08030300 工业设计
05022300 越南语 080601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5022400 豪萨语 08060200 自动化
05022500 斯瓦希里语 08060300 电子信息工程
05022600 阿尔巴尼亚语 08060400 通信工程
05022700 保加利亚语 08060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5022800 波兰语 080606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5022900 捷克语 08060700 生物医学工程
05023000 罗马尼亚语 08060800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05023100 葡萄牙语 08060900 信息工程
05023200 瑞典语 08061100 软件工程
05023300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 080706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5023400 土耳其语 080724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5023500 希腊语 08080300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5023600 匈牙利语 08080400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
05023700 意大利语 08110200 制药工程
05023800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 08120400 飞行技术
05023900 泰米尔语 081301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05024000 普什图语 08140500 纺织工程
05024100 世界语 08140600 服装设计与工程
05024200 孟加拉语 08150000 航空航天类
05024300 尼泊尔语 08150100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5024400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 08150200 飞行器动力工程
05024500 荷兰语 08150300 飞行器制造工程
05024600 芬兰语 08150400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5024700 乌克兰语 08150500 航空航天工程
05024800 韩国语 08150600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
05025000 塞尔维亚语 08150700 航天运输与控制
05025100 克罗地亚语 08150800 质量与可靠性工程
05025200 挪威语 10010100 基础医学
05025300 丹麦语 10030200 麻醉学
05025400 冰岛语 10030300 医学影像学
05025500 翻译 10050100 中医学
05030100 新闻学 10070000 护理学类
05040000 艺术类 10070100 护理学
05040100 音乐学 10080200 中药学
050402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0080300 药物制剂
05040300 音乐表演 11020300 会计学
05040400 绘画
05040500 雕塑
05040600 美术学
05040700 艺术设计学
05040800 艺术设计
⑷ 上海外企委托第三方交上海社保,会不会影响落户上海呢
委托代缴社保不会影响落户,只要社保与税是交在同一个地方,并且基数一致就可以。
⑸ 沪企为已满条件的海归留学生申报上海户口需要排好吗
办理之前先确定一下,是否满足留学落户上海的条件:
1.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国外留学归来
option 1.海归博士
博士不论毕业院校,回国皆可落户
option 2.海归硕士
(A)国内211本科,国外任何正规院校研究生
(B)国内非211本科,国外排名前500研究生
(C)国外正规本科+硕士
(D)国内外联合培养硕士,国内211或国外前500硕士,并且国外学习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
option 3.海归学士
(E)国外排名前500本科,学习时间1年以上
(F)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
option 4. 进修访学
(G)国内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1年以上
(H)国内副高职称以上,并出国进修1年以上
option 5. 其他情况
(I)其他不符合option 2和3的,需要国外学习时间1年以上,并获得国内外两张学位证书
重要的是:第一份工作必须是在上海,满足国内211或世界前500的高校需要交够半年社保(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6504元);同时不满足 211和世界前500高校的同学则需要交够一年社保(需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 9756元)
办理流程:
流程一:工作单位资质审核
先在网上开通公司账户、填写公司信息、带上公司资料去人才中心进行审核(人事身份证、公司介绍信、公司营业执照,重点:查原件、收复印件),之后就有事没事上网刷一下审核结果就好。
流程二:留学生学历认证
线上注册及申请
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递交认证材料:
a) 一张近期二寸(或小二寸)蓝色底证件照片;
b) 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c) 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d) 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流程三:网上填写留学生回国定居表
a) 用版本低的浏览器,不然有些信息是显示不出的
b) 所有信息均按照原件中信息填写
c) 如果回国后的单位不是你工作的第一个单位,那么需要在原用人单位的需要原先单位同意盖章,现工作单位同意盖章;如果现单位是回国后第一个单位只需要在接受单位的意见中同意接受,盖章即可。
流程四:提交材料
1. 用人单位须提交的材料
a) 单位介绍信
b) 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c) 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公函
d) 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许可经营的,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批准证书);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同时提供上级法人的上述相关证件(须加盖上级法人公章)和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e)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f) 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⑹ 有工作经验的人 跳槽去上海的外企工作,能否给解决上海户口
不能,除非你是国家重点高材生,或者说你具有硕士以上学历、、、、那么你就可以申请了
⑺ 留学生上海外企工作,可以落户吗
留学抄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袭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⑻ 外企500强公司办事处能否申请上海户口
外企500强公司办事处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户口申办条件的可以申请上海户口。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二)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5、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7、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8、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9、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0、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8)外企上海落户扩展阅读
上海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材料:
(一)单位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
2、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和理由,个人及配偶子女情况简介。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本人签字,单位盖公章)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提供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人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2份)、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集体户口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盖章)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及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3、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生育准生证》+准生批复或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再婚,另须提供丧偶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需提供专科+本科学历证书)。
5、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盖章,缴税证明须由当地税务机构盖章)。
6、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如系配偶个人产权房,另须提供配偶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2)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等的,提供相应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房产证或者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引进人才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落户在“社区公共户”的,提供申报单位无集体户口及申办人夫妻双方在沪无产权房(租用居住公房)的情况说明。(可由申报单位向受理窗口申领填写“申请社区公共户承诺书” )。
7、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及政治表现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及政治表现证明(政治表现中须包含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8、如申报单位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另须提供人事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档案挂靠申请。
9、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材料完整性与主调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配偶随迁)、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附详细记录)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配偶暂不随调)、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户籍已在沪的,提供《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配偶已在沪)、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期)。
10、子女相关材料,包括:
(1)子女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满16周岁及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随迁的,另需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
1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与依据的申报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的个人证书。
(2)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关于国家及本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批复证明。
(3)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和人才主管部门关于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人选的批复证明。
(4)上海市科技委员会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批复证明。
(5)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批复证明。
(6)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的证明。
(7)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特殊人才的认定材料或者相应的专业资格证明材料。
(8)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a、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书。
b、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书。
(9)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10)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⑼ 外企 上海户口
去派出所申请,如两人都是城市户口,结婚都7年了理应可迁入上海。---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