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好
② 刚收到一份上海电力公司面试通知,不淡定了,不知道真假
你投过简历么?
不请自来,语焉不详,鬼鬼祟祟唯恐你不去的公司,
要么是保险,要么是中介,要么是皮包,要么是传销。
③ 国家电投旗下上市公司有哪几个
未来有可能整合或注资,因此可以度娘搜搜 国家电投下属公司大全。
④ 上海市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和他们各自的三产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上海电力)分公司:
(1)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国网上海浦东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区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北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北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南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松江供电公司(国网上海松江供电公司);
(2)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嘉定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嘉定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青浦供电公司(国网上海青浦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金山供电公司(国网上海金山供电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奉贤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奉贤供电公司);
(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崇明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长兴供电公司(国网上海长兴供电公司)。
分公司:
(1)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粼亮(国网上海经研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充院(国网上海电科院)、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检修公司(国网上海检修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信息通信公司(国网上海信通公司);
(2)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国网上海物资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培训中心(国网上海培训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国网上海客服中心)、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国网上海服务中心)、上海闸北发电厂(闸北电厂)。
子公司:上海送变电工程公司(上海送变电公司)、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 (华东送变电公司)、上海电力医院 (电力医院)、上海闸电燃气轮机发电有乒良公司(间电燃机)。
(4)国电投上海电力黄晨扩展阅读
代管单位:上海市路灯管理中心(路灯中心)。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隶属于国家电网公司,负责上海地区电力输、配、售、服务业,统一调度上海电网,参与制定、实施上海电力、电网发展规划和农村电气化等工作,并对全市的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进行监督和指导。
公司管辖的上海电网位于长江三角洲的东南前缘,北靠长江,东临东海,与江苏、浙江两省接壤,供电营业区覆盖整个上海市行政区。
截至2018年底,公司直接管辖各类电网企业、发电企业、施工、科研、能源服务、培训中心等单位27家,共有职工13366人,代管单位1家。服务客户1057.92万户。共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46座,变电容量17049万千伏安,输电线路2.74万公里,全市发电装机容量为2524.82万千瓦,最大市外来电1676.2万千瓦,最高用电负荷3268.2万千瓦,年售电量1325.83亿千瓦时。
⑤ 上海电力公司属于五大发电集团的哪一个
全国五大发电复集团、制地方电厂及所属公司分布
上海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股份公司闵行发电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杨树浦发电厂
上海电力股份公司吴泾热电厂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市发电厂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长兴岛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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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它相关
截至2009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1.40亿元,总资产319.15亿元,股东权益56.99亿元。公司全资拥有吴泾热电厂、闵行发电厂、杨树浦发电厂、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控股经营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江苏上电八菱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等。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本公司所持股份 1 杨树浦发电厂 火力发电 全资 100% 2 闵行发电厂 火力发电 全资 100% 3 吴泾热电厂 火力发电 全资 100% 4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综合利用及开发 全资 100% 5 上海上电电力运营有限公司 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发电设备、供热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劳务服务 全资 100% 6 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燃料油、煤炭贸易、水路运输,船舶修理,机械零件加工,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 全资 100% 7 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咨询及服务 全资 100% 8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综合利用及开发 控股 51% 9 上海漕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电联供业务 控股 36% 10 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成套设备及其附属的设计、安装、运行、调试、检修等 控股 90% 11 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与经营 控股 76% 12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厂开发与建设,电力生产经营和销售,电力技术服务及电力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和服务 控股 55% 13 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控股 51% 14 江苏上电八菱集团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房地产开发、港口建设及营运、物流、三产服务业等 控股 60% 15 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综合利用及其他 合营 20% 16 上海吴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的生产 合营 50% 17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和运营淮南煤电基地项目 合营 50% 18 上海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生产、经营 合营 30% 19 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工程建设、电力的生产和销售 联营 49% 20 江苏华电望亭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产品的生产 联营 45% 21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的生产和网上销售及相关派生产业 联营 37.5% 22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设计,电力、建筑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参股 10% 23 上海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机电及电力设备、材料的招标、投标、采购、代理、加工,仓储,市内货运,金属材料,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力工程设备承包、监造,系统内进出口业务代办服务,机电物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 参股 10% 24 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 参股 2.8%
⑦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十大流通股东
截止日来期:2011-09-3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仓自数量 持仓比例 操作 1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916646315 42.84 未变 2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403465793 18.86 未变 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 203371562 9.50 未变 4 唐建华 15971479 0.75 未变 5 上海裕盛投资管理有限 8661516 0.40 未变 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7538091 0.35 新进 7 汉盛基金证券投资基金 4599996 0.22 新进 8 张见花 4428200 0.21 减仓 9 缪春敏 3157090 0.15 未变 10 曹园 3000092 0.14 减仓
⑧ 电网公司和国电投公司有什么关系
2002年电力改革厂网分家之前,电力行业(包括发、输、配、售、设计、建设等)都只被一个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所垄断。
2002年厂网分离改革后,成立了:
电监会(政府部门,现已整合至国家能源局
两大电网: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2017年8月28日,国电与神华合并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
四家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下属六大区域设计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此外,将电力三产剥离了出来。此次改革主要完成了厂网分离,发电企业的部分市场化,竞价上网,部分主辅分离。
由于改革不彻底和各方利益的博弈,在2010年、2011年继续深化改革。重组了电网的省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顾问工程集团公司和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形成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公司(中电建)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能建)两大央企。
同时在发电企业的市场化竞争的过程中,在五大发电集团的基础上,形成了:国投电力、国华电力、华润电力、中广核这四小豪门。以及一些地方能源巨头,比如:山东鲁能、浙江浙能、上海申能、广东粤能、北京京能等“地方割据”。
这样一来,中国就形成了:两大国网、中电建、中能建、发电集团(五大+四小+地方)的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在两次改革中一直没有从电网分离开,一开始属于电力局、国家电力公司,改革后也一直属于电网,电科院就是电网的“亲儿子”单位。
⑨ 进了上海电力,但是是派遣制员工,就是与一个人才服务公司签订合同的。想问一下上海电力派遣制员工多么
你就让他黑暗吧,全国全这样,过不了几年,中国的经济要倒退,为什么呢?因为没有技术,劳务派遣工没有归属感,没有责任感,工作不会尽心了,他们不是企业的主人,人家工作没有希望,技术就会倒退,技术倒退了,你的经济如何发展呢?谁在我们国家创造的劳务派遣,到那时候他就是国家的罪人! 问题的提出。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具有限制性的劳务派遣,出人意料地空前繁荣。原来不是现在更不是《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3000多万派遣工,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不是辅助性的可有可无的,而是企业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有机组成部分。也不是临时性的,只干几个月,而是固定的,长期存在的岗位。不少派遣工在这些岗位上已经干了七、八上十年了。至于替代性的基本上就不存在。电信、电力、石油、邮政等垄断性企业的基层,几乎是派遣工的天下。因此,现在的劳务派遣,并非一般劳务性质,而是与企业的正式工一样参加企业的生产营运,为所在企业创造财富的劳动者。然而,他们的身份还是临工,处于不平等地位。这种现象,只有用一句话来解释:劳务派遣的要害是把劳动者不当人。
首先,看看劳务派遣是什么性质的东西。劳务派遣被称为“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租赁”等。其实质就是用工单位通过派遣机构将劳动力降价后,再租赁回来使用;派遣单位从中牟取租金。劳动者便成了派遣单位牟取租金的租赁物。这不是把劳动者当成耕牛、熊猫等动物看待又是什么?
劳务派遣的鼓吹者会说:出租的是劳动力,不是劳动者。试问:什么是劳动力?经济学解释:是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劳动力的存在和支出,与劳动者人身是不可须臾分离的。这不是对劳动者人权和人格的侵犯吗?
第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被剥夺。派遣公司的服务指南说:“派遣机构按照用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直接使用员工。”派遣单位不使用招进的员工,怎么构成劳动关系?怎么能是用人单位?说白了,这种第三方性的劳动关系,让派遣单位截取了劳动者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劳动者丧失了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派遣工被没有合同的用工单位严格控制,许多权益受到侵犯而无处伸冤。这不是对劳动者的愚弄又是什么?遗憾的是,这种第三方性关系,居然写进了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与派遣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具有派遣单位正式职工的资格,与其工作人员一样享受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而是将劳动者的身份改变为用来出租的派遣工。简直一是张卖身文书。
第三、派遣工受社会歧视:他们虽然具备了合同法第十四条有关情形,却没有签订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的权利,而同属于派遣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在同一个企业的劳动的员工也可以。这种规定把派遣工当人吗?不是歧视又是什么?虽然他们大都是具有中专、大学文化和一定技能和体能的青年人,却被认为是无用之辈。临工身份找对象都很难,不少人过了而立之年,现在还是单身汉。
第四、受用工单位歧视。用人单位称之为小工,被划为B、C类员工,没有地位,没有资格参加工会,没有资格参加用工单位的评先、评优,没有发言权,更没有晋升的机会;工资不及正式工最低工资的1/3;没有住房公积;被迫常年加班而无加班费……工资不合理,合法权益被侵犯,找“娘家”,以盈利为目的的派遣单位,怎么也不会违背向用工单位许下的“用人单位只管使用派来的员工”诺言,为他们说话?
总之,劳务派遣制没有把劳动者当人!使劳动者陷于了最不公平、最不公正的地位,怎么谈得上体面劳动?这种现象出现在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能让人容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