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有出台了那些新政策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指出规划期为三年,即2009年至2012年。然而,在不知不觉中,三年规划期即将过去一年,可以说,落实物流业具体政策的时间已经相当紧迫。 不可否认的是,2009年3月至今,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地方政府在推进物流业发展、落实《规划》精神等有关方面,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记者在“回顾《规划》这一年”的调查采访中,仍明显感觉到物流业内各方人士,尤其是广大物流企业仍对国家层面落实《规划》的“实施细则”抱有强烈的期待心理。 关键之年 进入2010年以来,“国家层面即将出台《规划》实施细则”的消息不胫而走。诸多媒体的相关报道中均出现了“根据1月12日国家发改委透露的消息,《规划》细化措施将会尽快出台”等相关报道。不过,据本刊记者调查了解,此报道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明确否认。而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的最新消息表明,目前国家层面上主要分三个渠道由发改委、商务部和税务总局“三管齐下”推进细则的出台,“近一两年之内肯定得出台真正落实《规划》的相关细则,尤其在2010年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具体到含金量还很难说。”同时,该知情人士还透露,作为综合部门的国家发改委一直密切关注政策落地的问题,正在起草相关文件,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同时有关政策建议和调研报告分别得到两位国家高级领导人的批示,出台细则应是或早或晚之事, 2010年将成为贯彻落实《规划》的关键之年。而关于“细则”的具体内容更是受到各界的关注。其实,早在《规划》出台之初,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为了落实《规划》精神,了解行业诉求,曾组织了若干专家共三个调研组,多次分赴长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地区调研,总结出了税收、交通、投融资、支持物流企业、促进物流园区发展、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等六个方面的“60条”政策建议,集中反映了物流业的政策诉求;9月下旬,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工商、税务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在内的15个部门深入江苏、上海和广东等地进行了物流业政策调研;11月份,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从“60条”政策建议中抽取40条提交给国家有关部门。正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何黎明所说的那样,“作为行业组织,联合会将把推动物流政策的出台和落实,作为新一年工作的头等大事,继续为政府和企业搞好相关服务工作。” 政策前瞻 此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60条”政策建议被很多业内人士解读为实施细则的“重要政策前瞻”。记者在调研中,不止一位物流企业对此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认为,“60条”政策建议确实下了很多功夫,全面反应了企业的政策期待和面临的迫切问题,如果能够最终落实对整个行业意义非凡。“《规划》引起了全社会对于物流业的重视,并吸引各方面因素向物流业集中,但政策落地难又是客观情况。据他分析,政策落地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地方政府不清楚如何定位物流,归根到底还是不懂物流;二是各地发展物流的目标千差万别,政府与企业的目标可能不一致,甚至存在冲突。”一位不愿具名的物流企业负责人如此看待细则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而据另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在推进细则出台方面已经有所进展,但涉及核心问题协调难度比较大,一些部门在讨论细则出台的过程中态度非常好,但同时又难以有实质性表态和认可。”一位接受采访的上海市物流企业的负责人向记者抱怨,“不同政府部门由于职能各不相同,政策上条块分割的现象比较明显。比如财政部门可能想如何省钱,税务部门则希望多收钱,而土地管理部门又寻思多挣钱等等。”面对现状,辽宁省发改委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则坦言,发改委作为综合部门,当然希望尽快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快速发展起来,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回报社会,目前行业只有积极争取各方理解与支持,一步步解决当前面临的难题,逐渐推进细则的出台进程,“现实情况确实是规划好做,但出台和落实政策难。企业的政策期待无非‘省钱、要钱、减化办事程序’这三个主要方面,但政府在实际出台政策时往往会出现与企业实际需求‘两张皮’的现象。”鉴于目前协调难度大的实际情况,专家建议国家层面需要加强和完善综合协调机制的同时,如果能够在部分地方先行试点,然后引导其他地方政府和企业定位物流,并制定政策目标,也许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如今,为了配合《规划》的实施,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措施。考虑到降低服务业税赋是国际通行的做法,目前上海已有99家物流企业享受了洋山保税港区免征物流运输等环节营业税的政策。 保持清醒认识 尽管业界对于细则政策的出台普遍流露出期盼心情,但有业内专家提醒:企业对于细则的出台要有清醒认识,“盼政策”但不能“靠政策”。“市场始终是第一位的,政策是第二位的。《规划》的出台唤醒了各行各业对物流的认识,刺激了市场,这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政策对于物流企业有哪些具体优惠和支持,或是给钱、给物等,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政策主要解决两个均衡性问题:一是物流产业跟其他产业是否匹配,如果物流业滞后于其他产业的发展,就需要优惠政策加以匹配;二是物流行业内部的竞争环境是否平等,如果存在不公平竞争了,就需要出台政策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指出,归根结底,发展物流业主要还是为了配合国民经济其他方面的需求,最终是为提升其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戴定一认为,《规划》颁布以来的主要变化仍然反映在一些扶植政策、物流园区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若干热点上,而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与我国较多依赖政府推进物流发展这种方式有关,这种做法虽然符合中国国情,但也要承认其局限性。”在他看来,政府在推进公共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是产业物流的专业化、个性化特点很强,政府的作用受到制约,必须更多地依靠企业、行业协会发挥更大的作用。从国外发展的实践来看,推进产业物流的基本方法是标杆法,即按不同的产业或细分行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统计数据,总结和提炼一套绩效考核体系,然后由行业协会动态地发布不同产业或行业绩效考核指标的先进水平和平均水平,使得企业能够“对标”,找出差距、明确方向,并持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水平。“不同行业提炼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和绩效考核体系,有了绩效考核体系以后,就会成为企业的驱动力,企业自然会重视相关指标的提升和改进;同时,明确了业内绩效考核的最佳水平和平均水平,企业就能够找准对标的目标值。”戴定一介绍说,这一标杆法在欧美等国家较为通行,而且是引领产业物流不断改进、不断完善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㈡ 为打击假离婚购房,上海出台了什么样的政策
假离婚买房是指夫妻关系的其中一方或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图,为实现购房等共同利益为目的,经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虚假行为。
近日,上海市出台了调控楼市的新政策,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此次政策出台,主要打击涉及假离婚购房的群体,优先保障无房家庭以及调整增值税免征年限等几个内容,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策直接针对了此前上海房子认筹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的现象,这次政策非常及时和全面,涉及土地、限购、信贷、税费等内容,充分体现了上海稳定房价、稳定预期的导向。
㈢ 上海出台落户新政策,上海难道也加入了“抢人大战”
是的,这次上海所出台的新政策很明显是想让那些优秀的大学毕业生都留在上海。而近年以来,上海房子的售价以及租金一直处于较高的位置,而薪资方面也没有很强的竞争力,落户要求也多(以前是打分制),所以很多优秀学生都选择跑去杭州啊、深圳啊这些互联网大厂的根据地。
现在的社会是人才竞争的社会,就算毕业出来也是给资本家们打工,资本家们也会更青睐带有名校光环的韭菜。上海此次发布的新政策无疑会为城市注入不少履历优异的新鲜血液,希望能以此更加带动上海的科技、经济发展。但我们这些企业的老员工怕是更免不了到35岁被一脚踢开的命运了。
㈣ 上海目前的购房政策是什么情况
目前上海的住宅项目是限购的,若本人是上海户口,2011年1月31号之前与父母共有房子等于2套,则以新家庭为单位可购入2住宅,若非上海户口,需要满足两个条件,首先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购房,其次双方至少有一方需要有五年的社保或个税证明,满足两个条件则可以在上海买1套住宅。
㈤ 解读上海出台14条房地产救市政策
10月日晚财政部颁布税费减免政策及房贷优惠政策之后的几个小时,上海市政府也颁布了14条“救市”措施,这是继十余个二、三线城市公布一系列“救市”举措后,首个宣布“救市”的一线城市。 上海14条楼市新政主要集中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业内人士认为,上海市场若要获得稳步的成交量上升,还有待更多政策细节的出台、整体宏观经济的好转,以及房价进一步下调后的合理回归。 昨天一大早,上海汉宇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总监孙文勤在办公室解读上海火线出台的14条房地产救市政策。 “自10月17日国务院工作会议后,政府救市虽已成为必然,但10月22日晚出台的组合救市政策,出台之迅疾、支持力度之大让市场各方的思想准备仍显不足,对上海房地产市场而言,可谓空前利好。”孙文勤称,“从汉宇地产的一线中介门店来看,门店的带看量有了一定幅度的上升,但是,买卖客户的签约反而有所放缓。客户依然处于观望的阴影之中,等待政策进一步明朗化。” 上海福美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正华支持了孙文勤的看法。他的说法是,门店的来电来访是有所增加,但是二手房市场中买家的观望心态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较短时期内众多自住购房者可能会因为等待更多相关细则的出台,并不马上入市购房,今年年底前不会对目前市场格局和变化趋势产生明显利好。政府刮起救市风效果为何,目前仍然不明朗。但是从中长期看,利好政策累积的“组合效应”必然会对目前的市场人气和信心产生积极意义。 二手房税费减免几何? 与中央政策相比,上海最新出台的楼市政策主要体现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购买自住普通住宅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贷款额度上调,和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三个方面,且执行的时间节点为今年11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 昨天,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市场研究主管黄河滔通过比对发现,中央楼市新政和上海地方税费减免政策相叠加后,在“14条”时间内的上海二手房市场上个人出售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仅剩营业税和所得税两项,较调整前减少三项。其中满2年的普通住宅营业税免征,满2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税免征,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营业税、所得税征税时间标准、税率尚待确定。个人购买二手房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为契税、抵押登记费、配图费三项,若购买普通住宅登记费也可省去。 那么,新政出台前后,二手房交易成本到底可以降低多少呢?黄河滔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例如,业主将自己唯一、已购房满3年、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宅在“14条”时间段内在上海二手房市场上流转,该业主已经不需要缴纳任何交易税费;若首次购房者买入此房,仅需缴纳1%的契税及125元的配图费和抵押登记费;假设该物业交易总价为90万元,交易中双方只须买方上缴9125元的税费;仅为调整前总税费的12.3%。 美联物业上海公司副总经理黎志贤坦言,从买家市场来说,税费降低,意味着成交成本下降,而目前的二手房交易85%以上都涉及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成数降低、利率下调,都能使首次及二次自住型置业人群的购买压力减少,刺激消费。但是由于政策一般都有滞后性,以及上海楼市中对于“普通住宅”的标准解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此次救市政策的覆盖面。 或将重新界定“普通住房” 上海“14条”楼市新政主要体现在交易税费环节上范围更大的减免。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总经理张卫平表示,预计更多令人期待的相关政策会陆续出台,以及对楼市新政进行更为详尽的细则规定。诸如,上述贷款政策中对首次购买非普通住宅、购买改善型非普通住宅是否享受最新的优惠政策就有待后续政策的明确。 张卫平表示,近期的后续扶持政策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优惠房贷政策的执行时间;2.土地流转、商品房的开发建设、住房抵押贷款等房地产交易环节外的相关政策出台,其中上海市将在“14条”期限内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3.各地对普通自用住房、首次购买等问题上的划分标准认定,其中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意义重大、最值得关注。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市场中心对9月内外环间成交的二手住宅房源以现行“非普通住宅”标准进行抽样统计,约有15%的房源处在普通住宅范围内。若将该现行判定标准中的10000元/平方米的单价标准上浮30%(容积率1.0以上、面积140㎡以下两个条件不变),将有约55%的房源可以成为普通住宅;若将该标准上升50%,将有约76%的房屋成为普通住宅。 据沪地税流〔2005〕59号文件的规定,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2)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00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间的低于10000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为非普通住房。 而上海中原物业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陈宇珏也认为最为关键的将是“普通、非普通”界定标准的重新划分。上海‘14条’救市政策的第10条内容为“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具体规定由房屋、规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另行公布。” 对此,陈宇珏认为:“这条或许是上海‘14条’新政当中最大的未解悬念。如果顺利的话,或许在本月底就可以出台新版的上海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宅认定新标准。它的意义在于,由于认定标准不同,就直接决定了二手房买卖交易的主力房源集中在哪些区域和哪个价格区间之内。目前,在上海主城区,买卖成交的二手房源多为非普通住宅,这就要多交纳税费。” 对此,陈宇珏称,如果上海普通住房新标准未能及时出台,无疑将在客观上推迟二手买家的成交周期。 此外,上海市政府将在“14条”新政实施期间收紧商品住宅土地供应的措施也值得关注,尽管土地从开发建设到商品住宅小后的周期在1~2年以内,这对“14条”期限内上海楼市新建商品住宅的供应影响较小,但仍传递了政府在未来1~2年将引导市场以消化已有的存量房源为主的信号:降低住宅空置率、保持市场发展。预计后续政策中对市场交易税费各类实施细则、界定标准的出台上,“宽松”这一基调仍将延续。 Case案例 案例一:商业贷款成本的变化:20年差额367727元 假设购买一套内环以内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总价为125万元。首付20%为25万元,纯商业贷款100万元,贷款年限20年。 9月15日以前,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7.83%,优惠利率(按0.9下浮)7.047%,经过9月15日和10月9日两次降息,再加上目前7折的利率下限,购房者最多可享受5.229%的年利率。与2002年利率最低点5.184%相比仅相差0.045个百分点。之前的降息周期长达6年,而此次仅用了一年不到的时间。 从下表中可以看出,同样一套住房,当前购买与9月15日前购买,100万元贷款按照新政策,每年还债节省1.8386万元,20年差额高达367727元。 案例二:二手房转让税收支出打一折 假设住房所有人转让一套内环以内85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房屋总价为120万元。该房屋3年前买入。从下表中不难看出,新政出台前后,转让房屋税收总成本减少了9.72万元,相当于国家税收打了1.1折。
㈥ 今年两会提出对房价的十条政策是什么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住建部、监察部要对省人民政府的工作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的,要追责。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购首套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 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政策,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 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地总量。依法加快处置闲置用地,对收回的闲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抑制居住地价非理性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的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 住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金。住建部要与各省政府签订保障房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地方要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政策。
五、加强市场监管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企在拍地和开发中,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禁地产主业的国业参与商业土地开发和地产经营。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㈦ 上海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你企业注册在崇明,那么税收可以比较优惠。
㈧ 关于上海限购令的政策
出台“新国八条”上海细则及房产税试点细则后,17日,上海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再次出台关于住房限购政策的5条细则。除取得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外,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需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应履行告知义务,不得违反限售规定从事房地产销售、经纪业务。 据“限购5条”规定,1月31日起,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时需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非上海户籍人士购房时,房地产交易中心需查验纳税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明。已办理合同备案但未办理预告登记,且违反限购规定的,交易中心不再受理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交易中心出具不予受理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履行告知义务,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婚姻等证明材料(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应核对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对已签售房合同(包括预订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规定、当事人已收到《不上海市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是我国第一批针对个人非营业性住宅征收税款的法规之一,也被看成是全国房产税改革的风向标,一出台便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上海房产税征收细则明确规定,征收对象是居民家庭,征收范围是居民家庭第二套以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房和新建的商品住房,如果不是上海市居民家庭,不管是第一套,还是第二套,都要缴纳房产税。 同时暂行办法中对于税额给出了这样一个公式,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对于这样一个公式,中央财经大学税法专家刘桓给出了这样的解读: 刘桓:因为上海规定人均的60平米,假定3口之家新购的住房加上原有住房超过人均60平米,也就是一家三口超过180平米以上的,就属于应税面积。比如你买的房子是250平米,超出了70平米,那么70平米的住宅就是计算这个房产税的基数。假定确定这个价格是每平方米2万元,70平米是140万,那么140万是你的税基。税基乘以税率,假定这个房子是属于一般的,没有超过二倍以上的住宅的话,税率乘以0.4%。然后暂时按70%计算,因此这儿乘下来就是一个纳税的起款了。这个计算方法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免税面积比我们一般估计大一些;第二,税率不是很高;第三,按70%计算,这说明在房产税实施之初它对纳税人有一个在税收上的优惠。因我通过这个公式大概能得出这样几点结论,总体来看,这次上海实行的办法还是属于比较温和的。 从公式中可以看出,应征税的房产面积是指减去人均免征部分之后的面积,还同时加入了70%的调整系数,而税率仅为0.4%和0.6%。有人认为,这些措施有些温和,未必能有效控制楼市的浮躁,而房地产资深律师秦兵指出,偏低的税率更体现的是房产税的实验性。 秦兵:0.6我们可以说也高,也不高。为什么说它也高也不高?首先说它高,它是在咱们国内第一次针对个人自住用房开征房产税。过去我们也有房产税,但是那是考虑企业的经营使用,按照经营额来进行征税,这是中国第一次就个人的居住用房按房价征税,这个相对来说比较高的。我们也可以说它不高,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在征房产税,大部分国家在0.8%-2.5%之间,0.8-1.5之间的比较多,很少有低于0.8的。因为各个地方考虑的情况不一样,房产税的主要目的是由于地方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使用,上海市开征0.6,我觉得这个水平还是比较低的。 在此之前,人们猜测上海房产税率会在0.5%到0.8%之间,但最终公布的却是0.4%和0.6%。这和重庆的0.5%到1.2%的浮动税率相比,上海0.4%和0.6%的税率又是出于哪些考虑呢? 刘桓:因为这次房产税国务院批准两个城市有试点办法的不同。上海的房产税目前出台针对是炒房,尤其是限制在异地炒房的这些炒房客,因此它对于买房条件规定较高的标准。重庆的办法着重打击的是高端住房占有过程中的炒作。二者相比较起来,似乎看起来重庆的税率高上海税率低,其实仔细比较,重庆虽然税率高,但它除了高端住宅以外它存量房征收,而普通住宅不征收的;上海的办法虽然税率较低,但是只要不符合它条件你购入第二套房子或者外地购入房子超面积的话都征税,因此征收面更广一点。因此一个税率较宽,一个税率较高,很难说是谁高谁低,所以我们还要看下一步市场的反映如何,以及两个城市做一段时间以后它要做出总结。 同样作为房产税的试点城市,重庆实行高税率,上海规定宽征收范围,二者都体现了其试点性和对控制楼市泡沫的决心。中央财经大学税法专家刘桓指出,偏低的税率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完善税率政策。 刘桓:我认为这两方面都供大家借鉴的是什么,税率第一个都带有实验性,因为目前我们说的条例是可以修订的,根据一段时间的征收情况以后,我估计恐怕两个城市都要对这个问题进一步解释,但是问题都不大。但是目前两个城市征税还没有涉及到一般居民的普通住宅,所以我们说在实验过程中都可以进一步观察,我总结看法就是两个城市的税率从0.4开始一直到1.2,都还是在我们的预想范围之内。因为过去我们认为,税率大概应该0.8-1.5之间,现在看起来两个城市在征收过程中,不管对中端住宅还是高端住宅都低于这个数字,因此给我们以后的调控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 不过,两市突然实施房产税政策,也让部分业主准备不足,房地产资深律师秦兵给出了他的担心与建议。 秦兵:上海市房产税颁行的过程非常短,让很多人没法准备,大家一开始都在讨论着,说来就来了,所以我希望还是能够在充分利用减免税的条款,让更多的人,特别是上海的自住业主。他不是出租、出售、炒房、投资这样的业主,就是自住业主能够更多的享受到免税的待遇,这样才能让业主住起来,而真正的实现居者有其屋,降低我们的生活成本,为和谐社会的发展从房产方面做出一些贡献。 本人(joshualmf)总结:房产税是针对买方开征的税,跟卖方无关,只要新购就征,跟五年唯一没关系(五年唯一是针对营业税)。对上海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新购二套房及以上的,超过人均60的,要征。对于外地人,新购一套房也要征。 予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通知》的,房地产企业应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等手续,不得以违约为由要求购房人(预订人)承担违约责任。
㈨ 上海深夜出台楼市调控“沪十条”,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点
上海连夜发布楼市调控新政。作为开年首个收紧楼市调控的一线城市,上海反应不慢。在楼市出现“异动”趋势后,迅速出台收紧政策,而不是等到局部过热演变成全局性大涨,甚至传递给其他一二线城市之后,才有所行动。
作为全国最受瞩目的城市之一,上海此番调控无疑具有很大的示范意义。这至少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楼市过热必有调控。这也与官方持续强调的“房住不炒”一脉相承。
“沪十条”落地并没有给市场太多准备的时间,上海推出调控新政——“沪十条”。从新政挂网到正式实施,只有2-3个小时的窗口。过去楼市调控多会在政策落地前形成一个交易高峰,很多人抢搭政策末班车,集中成交。不过这次,这点时间还不足以形成一个“末班车”效应。
为何调控这么严,上海房价还在继续上涨呢?
一方面,执行近5年,上海本轮调控政策效力开始打折扣。严跃进认为,5年内,许多购房者逐渐拥有了购房资格和首付能力,准备入市。
另一方面,上海楼市经过前期较长时间的横盘整理也出现“向上走”的动能。充裕的流动性更为之添了一把火。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升资产价格,特别是核心城市、核心地段的房价。
学区房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由于海外形势严峻,出国留学风险加大,带动部分入学。近期北京、深圳、上海等各大城市的房地产热度都主要由学区房热推动。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各大城市中,上海的房贷利率是比较低的,主流首套房利率4.65%,二套房5.25%。二套房贷利率与北京的首套房相差无几。这就是此番上海升级调控的背景。
㈩ 上海出台限购令,推出大量经济适用房,并降低条件。对未来楼市有影响吗探讨
现在的局势个人感觉房价太疯狂了, 从08年到现在 全国房价接近翻了一翻啊! 有些地方甚至更多,而08年以前房价只是一些个别地方涨幅厉害,现在全国没有几个地方房价是老百姓能真正买的起了 。有钱的大吵,那是前些年的事了, 而没钱的小炒,只要能付得起首付的,都进入了炒房者的行列啊,这些人被真正的忽悠起来了,这是多么壮大的一个炒房军啊 ;人们都在相信所谓专家们的话,未来十年房价只涨不跌的神话,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
其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国家已经在这些方面开始下力度来整治了; 还有任何事情太疯狂了必然会走向事物的反面,想想这些我们就知道未来楼市的大概格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