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抄上海总部于袭2005年8月10日正式成立。央行上海总部的成立,是完善中央银行决策与操作体系、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B.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总部驻地
上海总部将设立在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中心区域,先期在浦东新区陆家嘴路18号(陆家嘴东路181号)的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大楼办公。
C. 中国人民银行为何总部设在上海而不是北京
中国人民银行有四个总部,理法上总部在北京,其他三个都是地方区域性总部,其中上海(华东)总部早就已经运作,目前密筹的是深圳(南方)总部,第三个是重庆(西部)总部未有进展。
中国人民银行是采取垂直管理体系的中央银行,具有独立制定货币规则并落实的权力。区域总部的建设,是完善央行制定规则,地方总部监管,各分支银行落实的体系性健全的重要一环。该体系的建设完成有利于全部省份升分行,同时一些重要城市晋升中心支行,打破体制中心支行的束缚,兼顾了银行业务的侧重,巩固了全国金融的稳定,为人民币走出国门提供内部有力的支撑。
目前各省只有中心支行,不能满足省份发展业务需要,提出另建支行不利于省内货币统一,只有中心支行升分行,才是解决一些目前非分行省份业务的发展问题。而央行管不过来这些分行,所以必须结合国情及自身业务的需要,才提出了总部方案。
除了北京总部是正部级外,上海总部,深圳总部及将来的重庆总部都是副部级配制。各分行依然是正厅级,不过中心支行届时会修改为副厅级,其他支行依然是正处级编制。
中国国内三大金融中心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在西部实力连成都都未有超过。加上如今搞了一个粤港澳大湾区其目的就是为了巩固深圳金融地位,即只有深圳落实了南方总部建设之后,重庆才有可能被谈及实力的提升相对成都而言,深圳落实人民银行南方总部被誉为银行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对中南乃至西南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所以,上海总部根本不是北京总部的那么回事,也不会只有两个总部。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是非法设立的产物,因为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未授权国务院拥有在上海设立总部的权限。根据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作为派出机关。根据国情就是设立分行和支行,并且确定为厅级和处级级别。
那么合法的上海总部是如何设立的呢?规范的流程是,国务院授权深圳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南方总部的创新,有了国务院法规的专项创新政策,深圳根据经济特区法就可以探索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南方总部。以深圳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南方总部的经验和措施报告国务院总结,国务院以经济特区法与中国人民银行法无法在国内统一为由向全国人大申请法律条纹修改。全国人大以同意设立深圳和上海设立总部的国务院申请修改法律条纹。国务院以新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依法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设立上海总部,这样上海总部才是合法的产物,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D.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有什么区别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将适度分离,有版关货币政权策的制定等决策职能仍在北京总部,而有关市场运作、市场操作、业务拓展等执行职能将移师上海。
具体而言,成立后的人行上海总部将主要承担五大职能:一是组织实施央行供给市场操作,同时承办有关金融机构的再贴现业务;二是进行金融市场监管,防范跨市场风险,同时制定好市场发展规划,并管理国家黄金储备;三是进行金融信托分析研究,密切追踪金融市场,四是进行金融产品研发和交易,研究并引进金融产品的创新;五是进行区域金融合作和交流
E.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总部成立
2005年8月10日,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批回复》(中央编办复字答[2005]83号)精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挂牌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要承担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金融市场监测、金融信息分析研究、金融产品研发和交易、区域金融合作等职责。
上海总部主要以现有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为基础进行组建,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将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
国际经验表明,中央银行总部的设立与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存在着互动关系。设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还有助于通过贴近金融市场一线的优势,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市场发展,扩大上海金融市场对国内金融业乃至亚太地区金融的整体影响力,从而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F.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分别是什么行政级别的单位
中国人民抄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它的行政级别是省部级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于2005年8月10日正式成立。央行上海总部的成立,是完善中央银行决策与操作体系、更好地发挥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职能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同时也是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上海总部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上海总部是央行的下设单位相当于地市级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G.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机构设置
人民银行根抄据履行职责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设有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9个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305个地(市)中心支行,1778个县(市)支行。
H. 中国人民银行为什么要建立上海总部
人民银行设立上海总部,是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的一次自我完善,是更好地发回挥中央银答行在宏观调控中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成立上海总部,主要是围绕金融市场和金融中心的建设来加强中央银行的调节职能和服务职能。目前上海已成为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国内地的主要集聚地。设有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拥有证券、商品期货和黄金三个交易所。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已成为一项国家战略。
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央银行的决策和操作体系,提高中央银行宏观调控的水平,有利于发挥贴近金融市场一线的优势,提高中央银行金融市场服务的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巩固目前上海作为国内重要金融中心的地位,并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I.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主要领导
主任、党委书记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马德伦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张新
党委委员、副主任 凌涛
党委委员 郑杨
党委委员 冯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