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的宝鸡富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是传销还是直销呢我不想误会朋友。
是传销组织,现主要负责人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情:
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经侦支队大队长侯宝峰介绍:该特大传销团伙以湖北的万氏兄弟为首,最初从贵州发起,2000年6月份流窜到宝鸡,现在在宝鸡已经发展传销人员300余人,该传销团伙以纯资本运作,连锁经营化妆品为幌子,骗来贵州、云南、湖北等省的人员,大肆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据了解,这个传销团伙采取上线”发展“下线”等手段,大规模组织传销,并以上海富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K Y”化妆品直销为旗号,诱骗传销人员购买。
经警方调查,该传销团伙成员人数多达几百人,有骨干成员超过20人,传销窝点18个,总涉案金额高达1100多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已经被警方控制,这也是宝鸡市近年来破获最大的一起传销案件。
现已摧毁该团伙18个传销窝点,抓获涉案人员260余人,刑事拘留24人,其中目前已逮捕16人,行政拘留5人。
2. 公安部最新传销名单上海富乐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缘骥信息科技,怎么骗人啊!!在复旦软件园招商部没有此公司再此办公啊!!又定位在国定东路273-5号,没有5号楼!!也没有5层楼!!尽在撒谎!!公司俩人,搞得像个大集团!程明月一开口6个亿!!把姘头也吓跑了!!忽悠咱们商户啊! 没钱请员工,不要这里窃听,那里盗窃!!自己没本事,到处睡男人,替你东偷一个西偷一个,脸往哪里藏啊!!
3. 这种行为是传销
应该不算是传销行为。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他的定义是:
一、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
二、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或类似于更人性化的家庭宴会方式,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
三、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具备上述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问题中的公司有正当的交易和真实的产品,没有没有非法拉拢他人从事公司的运营。实际上顾客也没有实质的损失。只能看做是公司的一种营销计划。
4. 上海富乐网络营销什么时候立法是传销吗
没直销牌照的,都是传销。
【陕西省的朋友请直接电话联系 —— 136 7911 0406 (QQ: 648399775) 】
【请保留律师电话,以备需要时联系。 如电话无人接听,请短信留言,看到即回复 】
【只接听陕西省电话。 外省电话,请勿骚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