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家保姆前日因意外脑溢血送往医院,现需手术治疗.保姆工作前与我签约,请问我是否要赔偿其医疗费用
如果其脑溢血原因与你的雇佣工作无关,那么你不需要赔偿,只需要给予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
Ⅱ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为挂车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工程方为减少事故损失及时进行施救、修复,共计花费人民币21万余元。牵引车与挂车分别在上海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保险等,总计保险金额55万元。后施工方与肇事方、保险公司协商不成起诉至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21万余元。 【保险公司抗辩】 保险公司抗辩称,本案中只应处理交通强制险部分;牵引车不属于机动车,本案中应由牵引车独自强制保险责任,挂车投保后应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责任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商业保险应该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三个:(1)牵引车、挂车是否一并在保险额度内承担保险责任?(2)交通强制险、商业保险是否在本案中一并处理?(3)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经原被告双方庭审辩论,在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主持下,施工方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由保险公司支付施工方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 【案件评析】 笔者认为,交通事故发生时,牵引车与挂车是作为一个共同运动的整体而与在建桥梁发生碰撞,无法证明事故是哪一部分造成。正是在整体运动之时,牵引车、挂车与在建桥梁发生相碰,导致桥梁受损,既然是牵引车、挂车的共同作用使得桥梁受到损失,故依据民法原理,对于造成的事故后果,应当判定由牵引车和挂车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额额度就应该是牵引车、挂车的保险金额之和。 换个角度看,如果保险人的抗辩理由成立,挂车同牵引车一同运动,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牵引车引起的赔偿责任,则保险合同之中根本没有必要分别约定牵引车、挂车的保险金额,仅仅约定牵引车的保险金额足矣。假设投保人投保之时就意识到,牵引车、挂车有实质意义的保险金额只能是牵引车的保险金额,则大可不必以多交没有意义的挂车保险费。所以本案中保险人对于只承担牵引车保险金的理解是不正确的,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图,也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作者单位: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
Ⅲ 挂车 牵引车 事故 保险
事故发生后,工程方为减少事故损失及时进行施救、修复,共计花费人民币21万余元。牵引车与挂车分别在上海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保险等,总计保险金额55万元。后施工方与肇事方、保险公司协商不成起诉至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21万余元。【保险公司抗辩】保险公司抗辩称,本案中只应处理交通强制险部分;牵引车不属于机动车,本案中应由牵引车独自强制保险责任,挂车投保后应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责任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商业保险应该另案处理。【法院审理】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三个:(1)牵引车、挂车是否一并在保险额度内承担保险责任?(2)交通强制险、商业保险是否在本案中一并处理?(3)保险公司是否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经原被告双方庭审辩论,在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主持下,施工方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由保险公司支付施工方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案件评析】笔者认为,交通事故发生时,牵引车与挂车是作为一个共同运动的整体而与在建桥梁发生碰撞,无法证明事故是哪一部分造成。正是在整体运动之时,牵引车、挂车与在建桥梁发生相碰,导致桥梁受损,既然是牵引车、挂车的共同作用使得桥梁受到损失,故依据民法原理,对于造成的事故后果,应当判定由牵引车和挂车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额额度就应该是牵引车、挂车的保险金额之和。换个角度看,如果保险人的抗辩理由成立,挂车同牵引车一同运动,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牵引车引起的赔偿责任,则保险合同之中根本没有必要分别约定牵引车、挂车的保险金额,仅仅约定牵引车的保险金额足矣。假设投保人投保之时就意识到,牵引车、挂车有实质意义的保险金额只能是牵引车的保险金额,则大可不必以多交没有意义的挂车保险费。所以本案中保险人对于只承担牵引车保险金的理解是不正确的,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图,也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作者单位:上海泰吉十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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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户口在镇上空挂,村里有地拆迁还能有补偿吗
所谓空挂户,是指只有户口在其住址,而落户人实际却不居住在这一住址的现象。真正的空挂户,由于落户人基于某种便利的需要而将户口迁入,但实际并不跟落户的集体经济组织产生实际关系,因此,遇到征地拆迁,这些空挂户是不能获得补偿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农村不少所谓的空挂户,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空挂户,比如一些地方村委会为了避免参与分配本村集体利益,就与上门女婿,投靠亲友的老人,本村外嫁或离婚的妇女及其子女等签订“空挂户”协议,让他们承诺不参与集体利益的分配,这样的协议是违法的,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