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安局分几个大队
公安局主要分这几个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国保大队,禁毒大队,网监大队,人口管理大队。
除了这几个大队,还有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
拓展资料:
公安局的业务可以简单划分为:刑事、治安、交通管理、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国内安全保卫等等。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
网络:公安局
2. 技侦总队有政治处吗
技侦总队属于正处级单位,与治安总队、刑侦总队等同一级别,它有选拔提任科级干部的权力,相当于县级单位的组织部和宣传部。因此,技侦总队设有政治处(政治部)。
3. 刑侦支队和技侦支队是同一部门吗都是刑警吗区别是什么
不是一个部门。
技侦部门主要负责特殊侦查手段的使用。
刑侦部门负责日常侦查破案。
4. 技侦支队脑波侦测大家知道有几种信号吗
总参三部全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三部,其职能是负责“信号情报”(技侦)的,即侦听、处理和转送国外电台的通信传播信号。总参三部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直接挂钩,其大学大部分军校学员毕业生直接输往总参三部。其总部设立在上海,在青岛,珠海,哈尔滨,成都等地驻有机构,具体位置没人能回答你。
5. 公安局里都有什么支队,有哪些支队
,根据其工作任务开展而设置、通常设有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特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禁毒支队 、监所管理支队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科技与情报信息支队(有些是称为网监支队)、反恐支队。
执法勤务机构 :
1、治安管理支队
指导、监督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扭结、协调治安案件的查处、裁决及治安部门管理辖的刑事案件侦破;指导和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核材料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指导派出所建设和水上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参与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等工作
2、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警犬训练;指导、协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查;组织指挥现行重特大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组织协调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跨区域案件协调工作。
3、特警支队
负责处置重大暴力、恐怖案(事)件;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警(保)卫活动;参与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全市集中统一行动期间的城区巡防工作;指导、督查和考核城区巡防工作。
4、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跨区域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5、禁毒支队
组织、指导并参与部分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全市监管场所的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部门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检查、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恶性事故;指导监所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7、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户政管理和公民因私出境管理工作。
8、法制支队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查、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少年收容教养案件和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承担维护民警正当权益职责。
10、反恐支队
指导全市恐怖工作,参与恐怖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11、科技与情报信息支队
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安计算机通信网络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收集管理和发布公安科技信息,组织公安科技学术交流活动。
6. 公安局有哪些支队
一般城市的公安局分为行动技术侦查支队,刑事犯罪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治安警察支队,消防支队,巡警支队,特警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禁毒支队约10个支队。
其中主力办案支队为三大侦查支队——技侦支队 刑侦支队 经侦支队。有些支队管事多,有些支队管事少。
如果还有别的名称的支队那就是特设的或合并的,北京上海这种超大城市的支队会稍多几个。支队是很大的单位,权利很大,管理城市所有区县,大部分支队为副县级单位,每个支队下设若干大队,大队下设若干中队。
只有市级公安局才分支队,其为市级公安局的直接构成单位。县级市公安局,县公安局和区公安局只下分大队。
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
2、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
3、在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
5、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7. 公安局技侦支队在市里还是基层
公安局技侦支队在市里。技侦只有地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才有,公安部叫技侦局,省厅叫技侦总队或技侦局,市局叫技侦支队;技侦是高科技的部门,基层没有这个经济实力,也没有这个编制。
(7)上海技侦总队扩展阅读:
公安技侦即公安局技术侦查,是指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措施对敌方实施的侦察,以达到了解敌方各种动态和信息的行为。
技术侦察的措施通常包括: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录像、进行邮件检查等秘密的专门技术手段。广义的技术侦察措施还包括:无线电侦察、航空侦察、卫星侦察等。
技侦措施的有效运用,对于刑事犯罪的侦查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技术侦查作为查清犯罪事实的一种重要的、新兴的犯罪侦查方式,已经在各国的实践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运用。较之传统的侦查手段,技术侦查具有秘密性、顺向性、高科技性。随着当今社会犯罪形式的日趋多样化,传统的侦查手段显得有些不足,技术侦查的优势较为明显。
技侦手段就是技术侦查手段。技术侦查手段是指在侦办各类犯罪案件中,为获取有关犯罪案件的各种情报、信息、资料等,由专业人员通过专门程序所依法秘密采用的专有技术、方法、手段和措施。 此外,技侦手段也可以理解为技术侦察手段,就是军事技术侦察手段。
参考资料:网络-湖北省公安厅汉江技侦支队
8. 公安局的行动技术支队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的行动技术支队主要负责收集危害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重大案件线索;负责全市技术侦察工作;组织、指挥、指导重大案件侦破中的行动技术支援工作。
简单地说其职责是行使技术侦察工作。很多刑事案件,由于办案与案情的复杂需要启动技术侦察措施,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与犯罪事实和情节。该工作技术含量高,高度机密,审批严格,属于公安隐蔽战线。例如:现场勘察、指纹取证、技术监听、取样、分析等。
(8)上海技侦总队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八章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第二百五十六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百五十九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第二百六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存放,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二百六十一条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为查明参与该项犯罪的人员和犯罪事实,根据侦查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节规定实施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使用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隐匿身份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等保护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9. 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的介绍
上海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在命案(指凶杀、绑架、纵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数连年保持下降趋势,破案率稳定在95%以上的历史高位。拥有上海刑侦的刑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物证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