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中央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其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参与大型客机项目实施的出资主体,是上海国有独资的大型资产经营公司,是上海市政府重大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平台。集团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亿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以非金融投资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等。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国盛集团围绕本市经济工作大局,努力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科教兴市战略实施。集团在战略定位上主要体现为“三个平台”的作用:一是投资平台。要立足于上海发展大局,聚焦国家战略,重点开展对本市经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关键产业项目的投资,开展对本市未来主导产业项目的投资,开展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投资。二是融资平台。要积极吸引外资、民资,成为融合各类资本的“桥梁”;依托资本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不断为上海产业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做好项目融资;推动本市投融资机制的创新。三是资产运作平台。要以战略持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通过资产经营运作,不断盘活资产,促进国有资本和资源向优势产业和行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优化国资结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是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第二集团公司重组整合而成立。集团公司设有防务、运输机、发动机、直升机、机载设备与系统、通用飞机、航空研究、飞行试验、贸易物流、资产管理等10大产业板块,下辖近200家子公司(分公司)、有20多家上市公司。
中航工业系列发展歼击机、歼击轰炸机、轰炸机、运输机、教练机、侦察机、直升机、强击机、通用飞机、无人机等飞行器,全面研发涡桨、涡轴、涡喷、涡扇等系列发动机和空空、空面、地空导弹,强力塑造歼十、飞豹、枭龙、猎鹰、山鹰等飞机品牌和太行、秦岭、昆仑等发动机品牌,为中国军队提供先进航空武器装备。
中国铝业公司
中国铝业公司是国家授权的投资管理机构和控股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截至2007年年底,公司资产总额超过2000亿元。固定资产增值保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在全国100亿元资产以上的国有企业中一直名列前茅,是全球第二大氧化铝和第三大电解铝生产商。公司控股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纽约、香港、上海上市,企业信用等级连续三年被标准普尔评为BBB+级。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是中国当前现代化程度最高、生产规模最大、品种规格最全、工艺技术最先进的钢铁精品生产基地和钢铁工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研发基地,并跻身于世界先进钢铁企业行列。2003年到2006年,宝钢年年跻身世界500强。2007年10月标准普尔最新企业信用评级复审,宝钢获得了“A-”信用评级。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股份”)是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中化集团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联合发起设立的,于2009年5月31日在京成立。中化股份的注册资本为398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化集团持股98 % ,中远集团持股2%。
中化股份成立后,中化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和控股股东,对中化股份行使国有股权管理职能,中化股份成为中化集团主营业务的运营主体。主要经营范围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投资管理;石油炼制、加油站、仓储的投资管理;化肥、种子、农药以及农资产品的研制开发和投资管理等。
『贰』 国内智能眼镜市场如何
国内智能眼镜市场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虽然国外已有谷歌等智能眼镜问世,但总体来说还不够智能和实用。
国内前段时间GM和华为智能眼镜正式面世,总体来说实现了一些智能操作,但离我们想象中的智能还有差距。不过,智能生活一直是不断追求的,相信以后会有更多更智能的眼镜不断出现。
『叁』 急!!!祖国建设新成就!!!急需
在科技方面,加强了国家创新体系、基础研究和基础设施建设。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开发、第三代移动通信、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档数控机床研制等重大科技专项取得重要进展。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和动员各方面力量,经过两年多的深入研究和广泛论证,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在教育方面,重点加强了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0多亿元,对592个重点贫困县170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还为中西部地区1700多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许多辍学儿童重新回到学校。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两年来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2400多所,为16万个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配备了远程教育设施。职业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持续发展。
在卫生方面,着力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工作。近三年,中央和地方投入105亿元,基本建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总投资为164亿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进展顺利。中央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已扩大到671个县,惠及1.77亿农民。加强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了疫情蔓延和对人的传播。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文化方面,积极开展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顺利实施。对外文化交流日益活跃。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
始于20世纪七十年代末期的改革开放,使古老中国蓄积已久的民族创造力得以空前释放,并使中国由此走上民族复兴之路。世界惊诧于这个东方古国在短短20多年间所创造的惊人的经济奇迹。可以这样说,这些足以彪炳青史的巨大成就的取得,很大一部分得益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发展与健全。这其中,中国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功不可没。
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法律的制定以及法律实施的监督。改革开放20多年来,数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建设,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都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截至目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了430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和批准发布900多个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逾9000件。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颁布实施现行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责,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抓紧制定关于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民商和经济方面的立法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1997年,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主要依靠政策管理社会和经济事物向主要依靠法律转变。
为了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中国制定了选举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赔偿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同时制定了旨在保护社会特殊群体的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在国家机构方面,中国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代表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法官法、检察官法等。
在民事法律方面,中国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以及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确立了中国的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所有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制度、亲属和继承制度。
除制定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以及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基础产业与重点行业及金融等方面的法律外,中国还适应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外商投资、促进对外贸易的需要,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
在促进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方面,中国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文物保护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体育法等。
在保护生态和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中国制定了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制定了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会法、劳动法和旨在加强劳动安全保护的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
在刑事法律方面,1997年全国人大对1979年制定的刑法作了全面修订,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刑法典。
在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方面,中国已经制定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引渡法和仲裁法等。其中,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经过10多年的司法实践后,于1991年和1996年分别进行了必要的修订。行政诉讼法完善了“民告官”的法律制度。比较完备的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为实体法的公正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经过数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懈努力,中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起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和诉讼法7大门类的法律体系,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肆』 歼10战斗机是什么公司代工的
中国的军工企业一般都有代号,全称为国营XXX厂,而不是一些广告所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XXX厂,他们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国防科工委,而不受军队领导。
如果你年纪比较长且比较留心的话,你一定会记得七、八十年代政府中几个部门:核工业部、航天工业部、兵器工业部等,也曾经叫过五机部、七机部等,这就是中国现在十大军工集团公司的前身。后来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为了转变政府职能,把这些部门改为公司,即:中国核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这就是原来的五大军工集团。1997年为了引入内部竞争机制,这五大军工集团均一分为二,形成了军工十大集团公司。
军工十大集团公司简介
(以下文章来源:中国工程技术安徽信息网)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部分企事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按国家控股公司运行方式运行,由中央管理。公司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由246个工业企业、公司、科研设计院所和事业单位组成,主要承担核动力、核材料、核电、核燃料、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处置、轴矿勘察采冶、核仪器设备、同位素、核技术应用等核能及相关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与生产经营。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集科研设计、工程建设、金融贸易为一体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的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由中央管理。公司主要研制、生产、经营航天运载器、航天器、各类战略战术导弹以及卫星地面应用系统等各类航天产品;专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开发、生产、经营机械、电子、化工、通讯、交通、计算机、医疗、环保等多种民用产品。
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特大型企业,是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按国家控股公司方式运行,由中央管理。公司主营各类导弹武器系统及其他航天产品,兼营机械、电子、化工、通讯、计算机及其应用、卫星应用、交通运输设计、医疗器械及建筑等多种民用产品。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拥有103家企事业单位。集团公司主要承担军、民用飞机和相关的发动机、机载设备、武器火控系统以及各种民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业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拥有79家企事业单位。其经营范围包括:所投资企业的相关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国内外投融资和其他金融业务;军、民用航空器和相关发动机、零配件;纺织、制药、医疗、环保设备及其他非航空产品等。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业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由中央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有61家成员单位。为我国海军提供现代化装备是中船集团公司的神圣使命,为我国航运提供船舶和船舶出口是中船集团公司的主要业务。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是由中央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有99家企事业成员单位。中船重工拥有我国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和雄厚的科技开发力量,可承担包括30万吨大型船舶在内的各种民有船舶和大型水面、水下战斗舰艇、各种军辅船舶、水中兵器及相关配套设备的研究、设计、建造和修理任务。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按国家控股公司方式运行。公司拥有成员单位133家,承担坦克装甲车辆、火炮、导弹、炮弹等军品的研制、生产任务,同时开发民品,在机械、化工、光电特别是重型汽车、工程机械、动务传动、精细化工等领域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开发、制造能力。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对外名称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是在原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业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授权机构和资产经营主体。集团公司拥有包括长安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嘉陵集团有限责任集团公司在内76个成员单位。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了“军民结合,以车为主,全面发展”的格局,以火炮系统、轻武器及其他单兵武器系统、弹药等产品为主的军品科研生产体系,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军转民上已形成了以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为代表的支柱民品体系。
这次的歼10就是有上面的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研制和开发,又其下属的成飞公司知道的,歼10都是从那出来的,而且枭龙也是从那出来的。
『伍』 刘积斌的人物成就
刘积斌同志是我国著名的航空专家,长期在航空工业和国防工业战线工作,将毕生精力倾注到了我国航空和国防事业发展上,是航空人学习的榜样。在青少年时期,他就立志为祖国强盛和人民幸福而追求一生。1962年,他从北京航空学院工艺系毕业,到沈飞公司工作,历任计划员、室主任、副科长、科长,生产办公室副主任,1982年8月任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1985年1月到1988年6月,他先后担任航空工业部副总工程师、副部长、党组成员,分管生产、民品和物资供销工作。1988年6月至1998年3月,他先后担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分管预算、文教、卫生、行政、外事、国债和机关党建等方面工作。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他担任国防科工委党组书记、主任,领导推进了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完成了十大军工集团组建,组织实施了“高新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和“国防科技工业改革调整脱困”两大攻坚战,军工行业总体上实现了扭亏脱困,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取得重大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开创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崭新局面。2003年3月至2008年3月,他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积斌同志在航空工业工作期间,为航空工业发展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智慧和热情,为有关航空武器装备研制和民用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离开航空工业后,他仍然情系航空,多次到航空工业企事业单位检查指导,直到生命弥留之际,还惦记着我国航空工业的发展,航空人闻之无不唏嘘落泪。
一、刘积斌同志长期在国防科技工业战线工作,为航空武器装备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沈飞公司(原国营松陵机械厂)工作期间,刘积斌同志从一线计划员逐步成长为公司副总经理,为航空武器装备发展,特别是歼8飞机的研制生产,倾注了大量心血,取得了突出成绩。从担任生产调度作业计划室科长起,他就成为了公司领导抓军机生产的得力助手。他首次采用“成套计划件”下达新机研制任务,应用先进的系统工程管理方法,积极有效地协调各项工作,精心组织飞机生产;为保证飞机生产进度,他主动深入生产现场,经常到基层生产单位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生产进度,组织协调生产,为飞机研制疏通生产渠道;年底飞机交付攻坚时,他与技术人员和工人一起吃住在生产现场,共同研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找解决方法和措施;文革中他信念坚定,千方百计组织生产,尽最大努力维护生产秩序,有力地保障了歼8、歼8Ⅱ型飞机的生产和试制工作。1984年6月,歼8Ⅱ型飞机成功首飞,比计划提前110天,成为沈飞新机研制史上质量最好、周期最短的一个型号。
刘积斌同志在航空工业部工作期间,正值航空工业最困难的时期,他迎难而上,果断决策,统筹安排,重点突破,保质保量地完成航空武器装备生产工作。他连续三年主持航空工业部计划协调会,面向行业安排部署年度军、民品生产计划,明确发展方向;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始终保持高标准、严要求,从技术、管理和过程控制入手狠抓质量控制,对推动航空产品质量科学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积极协调国务院有关部委以及航空工业与其他军工行业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帮助,有力促进了航空武器装备顺利发展。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积极推进国防工业改革,组建国防科工委,刘积斌同志担任党组书记、主任。他正确分析国家安全形势,明确把“高新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作为两大攻坚战之一。他多次强调“加快武器装备建设步伐,千方百计满足国防现代化需要,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首要任务”,并在任职第一年就提出把“重点武器装备研制和军工关键技术研究取得新突破,使我军武器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作为今后几年国防科技工业的第一奋斗目标。他非常关心航空武器装备发展,对航空工业科研生产条件建设给予了极大支持,使航空工业设施条件陈旧落后的状况迅速改观,为新产品研制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他多次到研制单位考察,了解具体情况,指导工作,要求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加强领导,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制,确保研制生产任务全面完成。他多次就具体问题致信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反映实际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中央领导正确决策、加快推进航空重点型号研制创造了良好条件。在刘积斌同志和国防科工委的关心支持下,航空科研生产能力和航空装备供给保障能力显著改善,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高,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航空工业始终坚持军品为先,集中力量,落实责任,把“确保军品,充分体现航空产业的特殊价值”作为“十五”规划的首要原则,把航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作为重中之重,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出色完成了党和国家交给航空工业的光荣任务,实现了我军航空武器装备的历史性跨越。
刘积斌同志高度重视军贸工作。他指出,加快军贸发展对于保持国防科技工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应该以政治家的眼光,从讲政治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军贸工作,在研究制定“十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的时候,始终把扩大军贸出口作为发展重点。他和国防科工委加强对航空军贸工作的宏观管理,帮助疏通渠道、提供信息,加强服务和指导,使航空军贸工作结束了多年徘徊的局面,步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K8、歼7系列等飞机大批量出口。近年来,集团公司军贸实现了技术、服务和产品出口协调发展,改变了以前单纯出口产品的状况,市场不断拓展;“枭龙”飞机大批量出口,实现了我国军机出口由二代向三代的跨越;“猎鹰”飞机引起了国际市场的广泛关注;2009年军贸出口创历史新高,这些都与刘积斌同志曾经给予的关心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二、刘积斌同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为我国航空工业改革脱困、结构调整做出了重要贡献
刘积斌同志长期在管理岗位上工作,懂政策、懂管理、懂技术,有着很强的创新意识和管理能力,为航空工业的改革脱困、结构调整和管理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无论身处基层单位,还是在航空工业总部机关,刘积斌同志优异的管理能力和创新实践都得到了上下一致的高度认可。他担任国防科工委领导的5年时间,是整个国防科技工业十分困难的时期,一些企业甚至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口。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对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和企业重组,给国防科技工业的改革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刘积斌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防科技工业改革脱困的决策部署,紧紧把握大局,把“国防科技工业改革调整脱困”作为两大攻坚战之一,带领国防科技工业干部职工,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的新路子,进行了大刀阔斧、轰轰烈烈的改革调整工作。
在刘积斌同志和国防科工委领导下,1999年7月,按照“政企分开,鼓励竞争,加强科研,促进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改组为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航空工业向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迈出了坚实步伐。此后,两大集团公司在刘积斌同志和国防科工委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探索解决历史原因造成的企业结构性矛盾,抓好以结构调整为核心的改革工作,按照“精化分立,重组整合,发展壮大”的思路,进行了一系列结构调整、产业整合、能力整合、公司组建等工作,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完成重大结构调整,资源配置、科研生产结合以及文化融合取得实效,组织框架进一步明确,专业化发展关系逐步理顺,企业改革调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刘积斌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工业新体制以及建立竞争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四个机制”的精神,要求航空工业两大集团公司要真正转变观念,彻底摆脱行政色彩,按照母子公司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推动航空工业的机制转变;加强内部管理,树立现代管理思想,向管理要效益。航空工业全线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军民分线、主辅分离,民品产业引入市场机制,迅速发展壮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快速推进,数十家企业由工厂制向公司制转制;企业上市步伐加快,一批企业成功实现A股、H股上市,拓展了融资渠道,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流程再造、质量认证、管控中心建设、精益制造、六西格玛等先进管理理念和工具的应用稳步推进,财务管理五大体系建设和管理信息化取得显著成果;经营者年薪制、项目责任制、聘任制、岗位绩效工资等考核体系建设逐渐完善。
“十五”之初,军工行业扭亏脱困工作到了关键时期。航空工业两大集团公司成立伊始,内部多个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亏损面巨大,甚至出现部分企业职工靠为当地农民打工维持生计的状况,扭亏脱困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沉重的压力。刘积斌同志和国防科工委把扭亏脱困与改革调整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对军工企业按业务和经营状况进行分类,通过实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投资主体多元化、转换经营机制、依法破产剥离等多种措施,推动航空工业加快扭亏脱困步伐,指导航空工业完成了数十个脱困破产项目,减少数万名职工,完成数百个主辅分离项目,减少数十亿债务,使航空工业逐渐摘掉了穷帽子,甩掉了沉重的包袱,为今后的跨越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到2003年,航空工业整体扭转了亏损局面,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时期。
三、刘积斌同志高度重视航空科技进步,为我国航空工业自主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
航空装备是航空科学技术的高技术结晶,航空科学技术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航空工业的立业之本。航空科学技术是无法通过转让或引进得到的,只能依靠航空工业自力更生发展。刘积斌同志非常清楚地知道航空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并为此做出了不懈努力。
在国防科工委工作期间,他十分关心航空工业的科技创新,在赴基层检查考核工作时总要强调这项工作,国防科工委每年的工作部署中都强调航空工业要立足于国家重点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建立由骨干人员组成的攻关团队,大力开展技术攻关,掌握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要求我们加强基础科研,提高研究设计、工艺制造、试验验证的基础保障能力,突破共性、基础性关键技术;注重“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利用军工技术优势,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将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形成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工程,尽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大企业要建立技术中心;推进产学研联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开展国际合作,取长补短,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些要求为航空工业科技进步指明了发展方向。国防科工委结合航空重点型号研制和长远发展需要,对航空工业基础研究、预先研究、能力调整、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关心支持。
按照刘积斌同志和国防科工委的部署,航空工业加快推进航空科技进步,科研生产能力和航空装备供给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整体能力和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结合型号研制攻克了无数技术难关,在空气动力技术、飞机结构与强度、飞行试验技术、发动机技术、航空材料与制造技术、航空电子信息技术、雷达技术、飞行控制技术、火控技术、航空救生技术等领域都取得了具有较高水平的众多成果;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航空科技重点实验室建成并投入运行;一大批科技成果得到推广应用,大大增强了自主创新能力,确保了型号研制成功。在21世纪前十年,我国一大批先进航空武器装备研制成功并投产、服役,主战飞机实现了由二代向三代的跨越,航空发动机实现了由涡喷向涡扇、由中等推力向大推力的跨越,新一代航空武器装备进入工程研制阶段,大型民机关键技术预研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我国航空科技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大大缩短了与世界航空工业强国的差距。
四、刘积斌同志高度重视军民结合发展,为航空工业民品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2年,刘积斌同志担任沈飞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他大胆决策,带领公司发展高级旅游车、洗衣机、吉普车等支柱民品,推进了企业快速发展。他到航空工业部工作后,加强对民品发展的计划、管理和协调,加大对民品开发、立项、改造、生产、销售等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使航空民品业务连续几年实现较快发展,部分企业逐步走上军民结合的发展道路。
到国防科工委工作后,他一如既往支持军工民品产业发展。1999年国防科工委工作报告坚定不移地贯彻“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十六字方针,把军转民工作和民品发展提到更重要的位置上来,在确保完成军品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大力发展军工民品产业,增强平战转换能力,把军民结合推向新阶段。刘积斌同志十分重视航空工业的民品产业发展,他反复强调航空企业在抓好航空产品研制的同时,要主动面向市场,围绕主业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新的产业体系。他在国防科工委任职期间,我国与国外合作的重大民机项目一一受挫,我国民机产业发展一度陷入低迷,各种争论颇多,他亲自部署民机产业发展思路研究,多次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汇报发展思路,呼吁国家要大力支持民机产业发展,从而为开创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的新局面奠定了良好基础。他认为,一方面,要加大民用航空产品研发投入,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航空产品形成的研发条件和制造能力,开发与航空产品技术相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航空民品,实现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同时,他多次要求要主动走出国门,与国外先进航空企业建立联系,通过国际间的经济技术合作,提升自身的技术、制造、管理水平,谋求更大发展。
在刘积斌同志的领导和推动下,航空工业产业能力不断迈上新台阶,军民结合、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逐步形成。民机产业加快发展,由刘积斌同志亲自推动立项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RJ21新支线飞机研制取得里程碑式进展,首架飞机成功下线;MA60、运8、运12等航空产品投入使用,并批量走出国门;民用直升机快速发展,直8、直9、直11、HC120等形成系列化发展格局;民机国际合作、转包生产取得明显进展。非航空民品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燃机产业化取得重大进展,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实现规模化发展;摩托车、制冷压缩机、洗涤设备、风电叶片、纺织机械、精密机床、玻璃钢船艇等产品不同程度地形成了品牌效应,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民品产业的蓬勃发展,极大增强了航空工业的经济实力。今天,按照党中央关于肩负“富国强军”双重使命,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要求,航空工业的民品产业发展迈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刘积斌同志和国防科工委当年抓军工民品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做法,对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依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