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如下:
一、出租方的会计账务处理
承租设备,初始计量与租赁收入处理:
出租方将融资租赁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和初始直接费用。在租赁期内,出租方按收到的租金确认租赁收入,一般选择直线法计算各期的租金收入,并将收益及时入帐。对于应收融资租赁款项,出租方需要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账准备。
二、承租方的会计账务处理
租赁资产入账及支付租金处理:
承租方对融资租赁的资产按照租赁条款确认相关资产与负债。在租赁开始日,承租方将租赁资产按照预计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同时确认与之相关的递延收益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定期支付租金,并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对于或有租金,承租方在实际发生时进行确认和记录。
三、租赁期间相关费用的处理
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会计分录处理:
在融资租赁期间,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可能发生一些额外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佣金、保险费等。出租方发生的这些费用一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承租方发生的这些费用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如手续费等初始费用,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时资本化,而日常运营中的保险费等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租赁终止时的会计账务处理
资产处置与损益结算处理:
当融资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时,出租方与承租方需要根据合同条款对资产进行处置和损益结算。出租方需要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或损失,并对相关应收款项进行清算。承租方则需要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自有资产或返还租赁资产,并结算未确认融资费用等剩余款项。所有结算过程结束后,对最终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总结来说,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包括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多个环节和步骤。在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必须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合同条款,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