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名词解释。。。
利息 是借款者为取得货币资金的使用权而支付给贷款者的一定代价,或者说是货币所有者因暂时让渡货币资金使用权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一定报酬。利息作为借入货币的代价或贷出货币的报酬,实际上,就是借贷资金的“价格”。利息水平的高低是通过利息率表示出来的。利息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货币额或储蓄存款额之间的比率。公式表示为:利息率=利息额/本金
利率一般可分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
贴现 是指银行应客户的要求,买进其未到付款日期的票据,或者说,购买票据的业务叫贴现。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向客户收取一定的利息,称为贴现利息或折扣。具体程序是银行根据票面金额及既顶贴现率,计算出从贴现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这段时间的贴现利息,并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余额部分支付给客户。票据到期时,银行持票据向票据载明的支付人索取票面金额的款项。
政策性银行 是指由政府发起、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在我国包括国家开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信托 我国《信托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这里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的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以外的无形财产权。但为了实务操作和监管,委托人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信托的,只能以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财产或者财产权设立信托。
《信托法》第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消极财产权、委托人及其赡养人的生活必需品等,不能作为设立信托的财产。
信托财产具有一个重要特征:独立性。《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同时第二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信托的基本特征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受托人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对于违背这种信任的受托人,信托法规定了严格的责任。《信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应当遵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同时在三十六条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作为专业理财的商业经营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除遵循《信托法》对受托人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的监管要求。
转租赁 是由出租人先从别的租赁公司租进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人
当事人:(4个)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
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通货膨胀 指由于货币供应过多而引起货币贬值,物价持续、大幅度上涨的货币现象。
金融市场 是指融通资金、买卖有价证券的场所,可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 货币市场是短期资金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回购市场、短期外汇市场等。资本市场是长期资金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期货市场和长期外汇市场。
资本市场 是指证券融资和经营一年以上中长期资金借贷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等其融通的资金主要作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本使用,因此称为资本市场。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市场,具有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形式吸收中长期资金的巨大能力,公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还可在二级市场自由买卖和流通,有着很强的灵活性。
货币市场是经营一年以内短期资金融通的金融市场,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回购市场和短期信贷市场等。
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都是资金供求双方进行交易的场所,是经济体系中聚集、分配资金的“水库”和“分流站”。但两者有明确的分工。资金需求者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通过货币市场筹集短期资金,国家经济部门则通过这两个市场来调控金融和经济活动。从历史上看,货币市场先于资本市场出现,货币市场是资本市场的基础。但资本市场的风险要远远大于货币市场。其原因主要是中长期内影响资金使用效果的不确定性增大,不确定因素增多,以及影响资本市场价格水平的因素较多。
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统称金融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发展速度很快,目前已初具规模。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搞活资金融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筹措建设资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货币市场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商品交易的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国库券市场、回购协议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等。由于通过短期金融工具筹来的资金主要用于资金的临时周转或补充流动性,对于持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金提供者来讲,由于这些短期金融工具可以在市场上灵活兑现,可视为货币的替代品或称"准货币",因此,将短期资金市场称为货币市场。
财务公司 或称“财务有限公司”,又称“注册接受存款公司”,是指经营部分金融业务的准银行。主要承办定期大额存款、发放贷款、经销证券、买卖外汇、代理保险、财务咨询等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大企业、大公司集团,不开立私人帐户、不办理小额存贷款和储蓄,以此与银行相区别。
目前我国的财务公司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主要是中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另一类是一般性财务公司,主要包括外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是由中外金融机构或外国金融机构按中国法律规定,经批准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面向社会提供较为广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至于中外合资财务公司、外资财务公司,其设立与审批、业务范围、监督管理、解散与清算、罚则等适用1994年2月25日由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通常所说的财务公司主要是指上述第一类财务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6月30日第三号令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所谓财务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简称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里所称的成员单位是指集团母公司,母公司控股51%以上的子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单独或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或持股不足20%但处于最大股东地位的公司。外资企业集团的成员单位还包括该外资企业集团的外方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持股或与该外资企业集团共同持股20%以上的公司。由此可见,我国的财务公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集资组建的,其宗旨和任务是为本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筹资和融通资金,促进其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如华能集团财务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财务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财务公司等。
财务公司的业务有:存款、贷款、结算、票据贴现、融资性租赁、投资、委托以及代理发行有价证券等。从今后规范要求的角度看,财务公司的特点就是为集团内部成员提供金融服务,其业务范围、主要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都应限定在集团内部,而不能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到社会上去寻找生存空间。
财务公司在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管理、监督与稽核,在行政上则隶属于各企业集团,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企业法人。截至1997年底,我国财务公司总数为72家,它们在支持与促进企业集团,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特定的作用。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如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财产保险的投保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后,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货币需求:是指社会各部门在既定的收入或财富范围内能够而且愿意以货币形式持有的数量。货币需求是一个存量的概念,货币需求以收入或财富为前提,现实中的货币需求包括现金和存款货币的需求,人们对货币的需求既包括了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货币需求,也包括了执行价值贮藏手段职能的货币需求。
货币需求的宏观分析角度,是指从一个国家的社会总体出发,强调货币作为交易工具的职能,在分析市场供求、收入及财富指标的变化上,探讨一国需要多少货币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货币的需求。货币需求的微观分析角度,是从社会经济个体出发,分析各部门(个人、企业等)的持币动机和持币行为,研究一个社会经济单位在既定的收入水平、利率水平和其他经济条件下,所需要持有的货币量。在对货币需求进行研究时,需要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名义货币需求,是指社会各经济部门当时所实际持有的货币单位的数量;实际货币需求,是指名义货币数量在扣除了物价变动因素之后那部分货币余额,它等于名义货币需求除以物价水平,即Md/P。名义货币需求与实际货币需求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剔除了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所引起的物价变动的影响。
马克思的货币需求理论认为,在一定时期内,执行流通手段的货币必要量主要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速度两类因素,它与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发生变化。它反映了商品流通决定货币流通这一基本原理。
费雪的交易方程式认为,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对物价具有决定性作用,而全社会一定时期一定物价水平下的总交易量与所需要的名义货币量之间也存在着一个比例关系1/V。
剑桥方程式试图回答个人意愿持有货币的数量。这一理论认为货币需求与人们的财富或名义收入之间保持一定的比率,并假设整个经济中的货币供求会自动趋于均衡。剑桥方程式对货币需求的研究有重要的发展,开创了研究货币需求的四个新视角。
凯恩斯通过分析持有货币的三种动机,即交易动机、谨慎动机和投机动机,提出了货币的流动性偏好理论,他认为交易性货币需求与收入成比例,而投机性货币需求对利率很敏感。这样,这一理论表明货币流通速度并不稳定,不能视为常量。
凯恩斯学派对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作了更深入的分析和发展,提出了平方根公式、立方根公式和资产组合理论,这些理论认为利率对各种货币需求都具有重大影响。
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理论将货币视同各种资产中的一种,通过对影响货币需求7种因素的分析,提出了货币需求函数公式。货币学派强调货币需求与恒久收入和各种非货币性资产的预期回报率等因素之间存在着函数关系,货币需求函数具有稳定性的特点。
20世纪中叶以后,西方学者对货币需求的研究主要围绕两个问题进行,一是货币需求对利率变动的敏感性问题;二是货币需求函数长期内是否稳定的问题。
影响我国现阶段货币需求的主要因素有:①收入;②价格;③利率;④货币流通速度;⑤金融资产的收益率;⑥企业与个人对利润与价格的预期;⑦财政收支状况;⑧其他因素。
从定性的角度分析,我国货币需求的微观基础大体可以概括为居民的货币需求、企业的货币需求和政府的货币需求。这些经济行为主体的货币需求均可从交易性货币需求、预防性货币需求和投机性货币需求三个层面加以具体分析。
❷ 关于金融的名词有什么
一:政策上进入观察期上,但政策支撑股市长期走牛。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要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要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并创造性地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如何落实“十七大”的精神,社会各界都重视,高层也有一个酝酿、观察的过程,这就加强了市场观望的氛围。但是从“十七大”的精神看来,高层是不允许股市跌过头的,政策支撑我国的股市长期走牛的趋势不改。
二:时间上的“冬蛰”。
从时间上看,目前正处在年终,市场的主体——机构在2007年的运作目的大部分已完成,面对这两年的大牛,他们现在忙的是年终如何分奖金,而对于股市更多的是作眼于2008年的运作,现在主要是做功课,精选个股,把散户震下车,为明年的奖金好打基础,手中握着资金、眼中盯着股票、心中盘算着奖金就是目前机构操盘手的写真。
三、外围股市的影响。
受美国次级债的影响,大家对明天全球的经济不乐观,全球股市大跌,而港股更是在“直通车”时通时不通的讨论中坐过山车。同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高调唱空奥运会之后的A股,这些都影响了内地投资人的心态。
四:个股杀跌动能减弱。
进入9月以后,大盘的上涨是以“一九”为代价的,其实在8月份就有很多个股进入了下跌轨道,包括一些基金重仓股也是一跌不回头,直奔半年线、年线,而10月16日,沪市大盘创下6124.04点(奴要尔死定死)以来,很多大盘权重股也下跌了10%以上,个股杀跌动能已大大施放,后市杀跌动能不足。
五:做多热情不足。
经过大涨之后,“价值发现”难发现,“价值挖掘”也难挖掘,大量资金在一级市场套利,加之政策因素、时间因素,二级市场上的做多热情明显不足,沪市在建设银行、中国石油这样的巨象上市后每天的成交量也就五、六亿元,制约了大盘的上涨。
六:股指期货的影响。
股指期货推出具体时间的不确定也是制约大盘涨跌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股指期货是机构、大户的游戏,股指期货推出具体时间的不确定也就让这些市场的主力无所适从,不知是做多好还是做空好。
七:资金面不支持大幅做多做空。
近期新基金的发行进入真空期,几只“封转开”的销售也没有之前火爆,各家银行的理财柜台显得很清冷,而QFII年内要扩大到300亿美元的计划也让国人不会大幅做空,同时,为了改善股市的结构、为股指期货上市做准备而不断发行要权重较大的新股也抽离了存量资金,这一切都不支持目前大幅做多或做空。
个人操作:持股不动和打新并行
❸ 资管类信托和信托有什么区别
你说的应当是FOT吧。来首源先必须明确FOT仍然属于资管范畴,只是产品的投向是集合类信托。FOT很大程度上是为避开集合类信托小合同数限制而存在的。资管类信托的一个最大的风险就是资管方也就是F募集资金后是否真的投向了信托,这个需要投向的信托产品成立后由F出具相关打款凭条以及信托公司的确认函
❹ 名词解释:信托储蓄银行 在线等
中国没有这类银行
❺ 信托中都涉及哪些名词
信托类型 资金用途 委托人 委托人年化收益率 还款来源 受托方 风险控制内措施 受益人 责任容有限制 责任无限制
信托理财 安全稳健 收益率8.5%-12% 详细咨询可以Hi我
❻ 香港信托里提到的名词协力厂商是什么意思
第三方 Third-party
❼ 金融名词求解释啊!!!
红利
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分配给股东的利润。一般是每10股,派发XX元,股东在获得时,还要扣掉上交税额。普通股股东所得到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称为红利。
风险
就是生产目的与劳动成果之间的不确定性,大致有两层含义:一种定义强调了风险表现为收益不确定性;而另一种定义则强调风险表现为成本或代价的不确定性,若风险表现为收益或者代价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产生的结果可能带来损失、获利或是无损失也无获利,属于广义风险,所有人行使所有权的活动,应被视为管理风险,金融风险属于此类。而风险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只能表现出损失,没有从风险中获利的可能性,属于狭义风险。风险和收益成正比,所以一般积极进取的投资者偏向于高风险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而稳健型的投资者则着重于安全性的考虑。
恒生指数
香港股市价格的重要指标,指数由若干只成份股(即蓝筹股)市值计算出来的,代表了香港交易所所有上市公司的12个月平均市值涵盖率的70%,恒生指数由恒生银行下属恒生指数有限公司负责计算及按季检讨,公布成份股调整。
上证综指即
上证综合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英文是:Shanghai(securities)composite index. 通常简称:“Shanghai composite index”(上证综指) 。“上海证券综合指数”它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全部股票为计算范围,以发行量为权数综合。上证综指反映了上海证券交易市场的总体走势
基金
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金。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太多了把这些次在网络词条里面都可以找到
❽ 名词解释:特权信托
国内没有搞“特权信托内”基容金
http://www.jijincom.com.cn/jijincom/jijinchangshi/20070930478.shtml
❾ 信托的术语释义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负有的严格按委托人意愿(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财产的责任。信托责任是在信托关系成立,受托人就负有信托责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责任相冲突,不得以受托人的地位谋取利益,也不得因此所获得利益除非委托人同意。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转移资产且不参与管理的人所承担的责任。具体表现在监护人对立遗嘱人,公司管理人对公司股东,管理人股东对非管理人股东,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对投资者都负有信托责任。信托责任是将受托人和受托资产载体,与转移资产人及/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信托责任这个词语用得比较多的是在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中,套用上面的概念,以上市公司为例,信托的三方分别为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信托责任是指企业管理层要全心全意为股东利益而运作企业资产的责任。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① 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院批准后,可作为信托财产。
②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建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产时,当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时,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
B.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区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其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C.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自有财产:
受益人虽然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但这只是一种利益请求权,在信托存续期内,受益人并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
③ 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
在信托期内,由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形态可能发生变化。如信托财产设立之时是不动产,后来卖掉变成资金,然后以资金买成债券,再把债券变成现金,呈现多种形态,但它仍是信托财产,其性质不发生变化。
④ 信托财产的隔离保护功能:
可以说,信托财产形成的风险隔离机制和破产隔离制度,在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中,信托具有永恒的市场,具有银行、保险等机构无法与之比拟的优势。
⑤ 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例外: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因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一般债权人是不能追及信托财产的,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是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