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资租赁到底有多强大,城投都要依赖它了
城投平台“联姻”融资租赁,最大的意义便是降低负债率。通过租赁代替部分贷款,曲线从银行获取资金,以缓解城投项目的资金难题和债务风险。但城投项目普遍周期长、投资大、回报慢,以至于资金收入与支出存在明显的期限错配问题;且总体上依附于政府,政策变化直接牵动违约率,这些都是融资租赁不得不面临的风险。
城投平台因政府融资而生,但在强监管、紧融资及“去政府化”的背景下,城投平台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特别是银行、信托等融资渠道受阻,城投平台不得不寻找新的融资出路。业界称,今年城投平台的融资压力非常明显,“目标是能够先借到钱,成本已经不是最主要考虑的问题。”于是,资产出表、资金到账快、成本较高的融资租赁成为城投平台的“座上宾”。
成本走高
2014年以来,国家接连发文规范城投融资平台,一方面试图剥离融资平台信用与地方政府信用关系,使融资平台走向市场化;另一方面禁止政府机构为融资平台提供担保或相关土地抵押,以期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化解地方债风险。不过业界分析,尽管“去政府化”是大势所趋,但城投平台的地位短期内难以取代。在监管和融资环境趋紧的背景下,部分财政实力较弱的平台可能出现流动性紧缩问题,“找钱”依然是各家城投平台的头等大事。
以往,城投平台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发债获取建设资金,融资成本相对较低,对融资租赁其实并不待见。但眼下,地方债务风险逐渐暴露,银行授信渠道受阻,“找到一家能通过立项并且有钱放款的租赁公司就谢天谢地了。”
与此同时,融资租赁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融资租赁的资金主要来自银行,就算有一部分自有资金,也不可能全部用到城投平台上。”上海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人表示,银行对城投平台授信约束同样传导到了融资租赁行业,租赁公司会对城投平台挑挑拣拣,从原来的县级往市级甚至省级走,并设有GDP等指标要求。
“2017年以来,城投平台融资成本一直在走高,要求也更加严格。”华东地区的一位信托公司负责人称,根据项目评级不同,主体评级AA和债项评级AAA的平台融资成本相对低些,其他项目融资成本都比较高,有些地方国有资本追求高收益,忽视高风险,这类信用风险较大、历史违约率较高的地方城投平台已被公司列入了禁止融资黑名单。
前述融资租赁负责人告诉新金融记者,城投项目利率主要是根据银行给融资租赁的授信利率水平而定,银行给金融租赁的贷款利率通常在4%至6%之间,国有融资租赁在6%至8%,民营融资租赁则在7%以上。而租赁公司在这个基础上至少会加上4%至6%的利率平衡风险,同时越往西部偏远地区,讨价还价的空间越小,成本更高。
记者注意到,城投平台通过售后回租方式融资的成本比银行贷款、发债、信托方式更高。具体来看,城投平台获取银行贷款利率在7%左右,但银行已经大幅削减投向城投平台的项目贷款,流动性贷款受限;城投债目前的平均发行票面利率在6%左右,部分地区达到8%;信托贷款的资金成本约8%;而金融租赁的融资成本处于8%至12%区间,其他融资租赁的综合成本一般在10%以上,偏远地区甚至达到14%至16%。
综合来看,城投平台分化明显,一方面西南、西北等偏远区域的城投平台投资人较少;另一方面北上广深等财政实力强劲的城投平台仍受追捧,像上海浦东新区、北京朝阳区等经济条件良好的区域项目,融资租赁公司本身也很难获得。
多渠道增信
我国融资租赁起步晚,但2008年以来发展迅猛,年增速一度高达80%以上。据中国租赁联盟和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不含单一项目公司、分公司、SPV公司和收购海外的公司)总数约为9090家,同比增长27.4%;合同余额约为606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7%。作为融资融物的典型行业,融资租赁以设备租赁、直接租赁起家,产融结合优势明显,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售后回租等“类信贷”模式盛行。这种模式下,融资租赁企业主要赚取利差收益,而非服务和管理收益。业界称,该模式下的企业得到资金后存在被挪用风险,对交易双方造成损失。
受访人士称,目前融资租赁公司和城投平台合作项目几乎都是售后回租模式,很少直接租赁,其中银行系金融租赁的城投项目约占其业务总量的20%至30%。
目前来看,城投项目新募集的资金大部分还是偿还到期负债。事实上,城投平台“联姻”融资租赁,最大的意义便是降低负债率。通过融资租赁代替部分贷款,曲线从银行获取资金,以缓解城投项目的资金难题和债务风险。但城投项目普遍周期长、投资大、回报慢,以至于资金收入与支出存在明显的期限错配问题,靠借新还旧维系流动性;加上城投平台总体上依附于政府,政策变化直接牵动违约率,这些都是融资租赁不得不面临的风险。
“城投平台通常代表政府进行市场融资,一旦出现违约,其所对应的污水管网、河道、绿化等租赁标的物根本无法处置与变现,走法律程序与社会曝光也很难起作用,且费时费力,而租赁公司投放的资金一般来自银行,还款压力持续存在。”在睿悦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方之庠看来,为降低风险,融资租赁经手的城投项目大多引入了担保机制,小平台融资时必须要有大平台做担保,比如一个县级平台融资+市级平台来担保,同时还有设备抵押、土地抵押等增信措施。
今年2月,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业内称“194号文”),提出严禁申报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等要求。这意味着,政府不再为城投项目兜底,城投平台应建立市场化的投资回报机制,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业界分析,194号文出台后,城投平台企业债融资难度加大,发行利率抬升,融资租赁作为替代渠道有望成为城投项目的“救命稻草”。
『贰』 关于城投公司融资和银行项目贷款的问题
据我所知,好像没有这么具体的书籍。
不过,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与其它公司不同点只在于它是政府背景的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其融资方案及程序与一般商业地产大同小异,可以参考类似的书籍。
『叁』 城投债和产业债的的发行条件、区别和联系
城投债和产业债的二者没啥太直接的联系,如果非要说的话,都可以称为信用债。
一、城投债和产业债的定义和用途:
(一)城投债:
1、定义:
城投债,又称“准市政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作为发行主体,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其主业多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公益性项目。
2、作用:
城投债是根据发行主体来界定的,涵盖了大部分企业债和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城投债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
3.具体用途:
一般意义上的城投债,指的是地方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也就是各类城投公司、高速公路公司、路桥公司、水务公司发行的债券,可以笼统地将这些公司称为城投公司。
(二)产业债:
1、定义:
产业债,是指去掉了城投债部分的信用债。
2、性质:
产业债相较于城投债而言,具有自主经营能力强,盈利能力及现金流产生能力强,对政府及政策依赖性较弱的特点,受货币政策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弱,有更好的风险收益比,也可回避地方政府债务等敏感问题。
二、城投债和产业债的的区别:
1、产业债是一般工商企业发行的债券,用于房地产、钢铁、能源、电力,等等。
2、城投债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发行,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
三、发行条件及流程:
(一)城投债的发行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同期限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城投债融资的基本操作流程如下:
1.申报材料的制作。
主承销商制作全套申请材料、发行方案及组建承销团。
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
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审计报告。
律师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2.申请审批。
通过地方发改委(或直接)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发行材料。
国家发改委会签人民银行、证监会,批准债券发行。
3.债券发行。
向中债登、交易所提交发行批文等材料,安排分销注册。
在媒体公布债券发行公告或募集说明书。
正式发行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成员承销。
(三)产业债的发行条件:
1、发债前连续三年盈利,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发债用于技改项目的,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其投资总额的30%;用于基建项目的不超过20%。
4、取得公司董事会或市国资委同意申请发行债券的决定。
四、城投债和产业债的联系:
二者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如果非要说的话,都可以称为信用债,就是与政府债与金融债区别开来。当然,很多时候一些城投债也可以归入地方政府债的范畴,概念上有很多地方重叠。
『肆』 城投企业项目如何融资
我记下了你150的号,我会联系你的!
『伍』 什么是地方债和城投债
地方债就是国家财政部代发,而由地方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偿还的债券。城投债是为城市基本设施建设发行的一种公司债券。
“地方债”(全称:地方公债),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它是作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而发行的,其收入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调度。
中国所谓地方债券,是相对国债而言,以地方政府为发债主体。不过中国债券业内也往往把地方企业发行的债券列为地方债券范畴。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修路建桥,都曾经发行过地方债券。有的甚至是无息的,以支援国家建设的名义摊派给各单位,更有甚者就直接充当部分工资。但到了 1993年,这一行为被国务院制止了,原因乃是对地方政府承付的兑现能力有所怀疑。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28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城投债起源于上海。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中央决定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1992年第一只城投债,规模为5亿元。2006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省首家发债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
『陆』 城投公司和城投债什么关系城投债和企业债什么关系
一、地方政府建立城投公司,以城投公司名义城投公司到银行贷款,用于支持地方政府的建设,城投债也就是城投公司发行的债券。城投公司虽然发行城投债,但是大多城投公司是不具备盈利能力的,属于事业单位或者国有独资公司性质,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盈利,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体。
二、企业债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的,包括城投债和产业债,城投债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而企业债是用于企业项目的。城投债是根据发行主体来界定的,涵盖了大部分企业债和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是相对于产业债而言的,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等的投资目的发行的。
(6)城投信用融资扩展阅读
城投债起源于上海。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中央决定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1992年第一只城投债,规模为5亿元。
2006年9月,安徽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该省首家发债成功,效法者遍布全省。但安徽省的发行数量,则还在浙江、江苏之后。
在地方政府的大量举债需求之下,2009年“城投债”规模迅速膨胀——2005年至2008年底的4年间,“城投债”的发行总量只有1585亿元,而在2009年的前8个月,“城投债”共计发放了64只,融资84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