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融资 > 诉讼信托书籍

诉讼信托书籍

发布时间:2021-04-17 13:11:48

1. 诉讼信托的特点 什么是诉讼信托

诉讼信托抄是指委托人出袭于诉讼的目的而设立信托,由受托人的财产权利并可以以权利人的地位(即以的名义诉讼信托是委托人将债权等实体权利及相应诉讼权利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为实现实体利益进行诉讼,产生的诉讼利益归于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制度和诉讼当事人形式。

2. 资产包转让为什么要成立信托计划

以信托方式将不良资产打包转让被法院驳回
将银行不良资产打包转让给资产公司后,资产公司又以信托方式将资产包整体转让给了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在仅以公证及公告的方式履行债权催告手续后,便以原告的身份对债务人提起了诉讼。那么信托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给出明确答案:信托公司依法不具有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驳回原告信托公司的起诉。对此判决,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2000年4月4日,建行某分行与某实业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实业公司向建行借款人民币450万元,利率为月息5.82‰,期限自2000年4月17日至2001年4月16日。当天,建行又与实业公司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约定实业公司以其所有的三层楼房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范围为上述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费用,并依法办理了他项权登记。两份合同签订后,建行依约向实业公司足额发放了贷款。然而借款到期后,实业公司并没有按约履行还款义务。此后,建行向实业公司进行了多次催收。

2004年6月28日,建行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建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并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4年11月29日,信达资产又与东方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信达资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也向实业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2006年6月2日,东方资产与信托公司签订了财产信托合同,约定东方资产将上述债权信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运用及处分。东方资产于2006年6月2日在《金融时报》上发布公告,就上述债权设立信托事宜履行了通知义务并进行了催收。信托公司于2008年5月再次以公证及公告的方式向实业公司催收债权,但实业公司依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为此,信托公司一纸诉状将实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实业公司清偿信托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450万元及截至2008年6月20日的利息342万余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信托公司对上述债权有权以实业公司所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诉讼费用由实业公司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信托公司依法不具有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法院裁定驳回原告信托公司的起诉。
当事人说
信托公司:清偿借款本金和利息
实业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原告方信托公司认为,法院应当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理由有二。

一是信托公司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从法律方面分析,信托财产的受托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而诉讼作为管理或处分的手段之一当然是受托人的权利。所以原告为管理、处分信托资产的目的,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并且该诉权是排他性的,委托人东方资产对信托资产不能再享有诉权。从信托合同约定分析,信托合同明确规定了受托人处理、处置或选择、聘请服务商处置信托财产的权利和职责。未规定委托人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权利。因此,依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作为管理、处置信托财产的一种手段,本案原告信托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二是涉诉信托不是专以诉讼或讨债为目的的信托。东方资产设立财产信托的真正目的在于提高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而非诉讼或讨债。该信托的目的在于通过转让不良资产的收益权而使不良资产相对于委托人而言提前变现,而不需借助某个具体债权项目的债务清偿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即使涉诉债权没有任何回收,本信托的信托目的仍然是可以实现的。可见,涉诉信托的信托目的不是专以诉讼和讨债为目的。因此,法院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

被告方实业公司表示,信托公司不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其诉请应予驳回。理由有三。

一是债权人东方资产与信托公司之间只是信托关系,而不存在债权转让关系。作为受托人,信托公司与实业公司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信托公司提起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东方资产与信托公司签订的信托合同及刊载的债权催收公告均说明了东方资产将其不良资产设立信托,委托信托公司进行催讨,目的就是为了讨债。根据信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为了诉讼或者讨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合同关系无效。因此,信托公司向实业公司主张权利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二是在信托合同及其资产信息清单中,东方资产信托给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仅为本金450万元,并无利息。信托公司无权对其受托财产之外的利息进行处置,因此,信托公司主张贷款利息没有合同及法律依据。

三是在贷款合同中,原债权银行与实业公司并未约定复利。因此,信托公司诉请中包含的复利毫无合同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连线法官

信托公司对受托债权无径行起诉权

法院裁定生效后,记者连线了天津二中院民二庭庭长邱健,请他就本案的焦点问题,即信托合同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信托公司是否具有本案原告的主体资格作了分析。

邱健认为,本案债权始于建行与实业公司之间,东方资产通过债权转让方式最终受让了该债权后,履行了通知债务人的义务,该债权转让协议即对债务人产生约束力。因此,东方资产取得了债权人地位。就该债权转让协议而言,债权债务双方为东方资产及实业公司,而信托公司则是与东方资产订立信托合同而取得的“债权”。因信托关系是属于一种委托经营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以及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仅限于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方案》第一条的规定,坚持把信托投资公司真正办成“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以手续费、佣金为收入的中介服务组织,严禁办理银行存款、贷款业务。由此可见,信托公司不具备代人主张债权的经营业务,即使订立了具有该方面内容的信托合同,依据信托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的规定,也应属于无效情形。因此在本案诉讼中,信托公司并不直接享有其所主张的债权,依法也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追讨上述债权的权能。因此,信托公司不是本案适格的原告。信托公司提出本案之诉,没有法律依据。

3. 信托出问题哪里投诉信托公司乱扣费如何追回被盗刷的钱

银保监会。信托是归属银保监管理的

4. 24. 什么是“诉讼信托”

诉讼信托是指委托人出于诉讼的目的而设立信托,由受托人的财产权利并可以以权利专人的地位(即以的名义诉讼信托是委属托人将债权等实体权利及相应诉讼权利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为实现实体利益进行诉讼,产生的诉讼利益归于受益人的一种信托制度和诉讼当事人形式。

5. 如何打民事信托官司

准备好起诉状等材料,前往法院起诉即可。

6. 怎么投诉信托公司

信托公司归银监会管理,如果他们有违规行为,直接向银监会投诉。

7. 罗马法的图书目录

引论罗马法的历史发展和渊源 第一章 诉讼及其种类
第一节 诉讼与权利
第二节 对物之诉与对人之诉
第三节 索回物之诉、罚金之诉和混合诉讼
第四节 严格法诉讼与诚信诉讼
第五节 拟制诉讼与扩用诉讼
第六节 抗辩
第七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令状
第八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裁判官要式口约
第九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恢复原状
第十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预备审
第二章 诉讼程序及其历史沿革
第一节 法律诉讼:主要特点
第二节 法律诉讼:誓金诉讼
第三节 法律诉讼:请求审判员或仲裁人之诉
第四节 法律诉讼:请求给付之诉
第五节 法律诉讼:拘禁之诉
第六节 法律诉讼:扣押之诉
第七节 程式诉讼:主要特点
第八节 程式诉讼:法律审
第九节 程式诉讼:争讼程序
第十节 程式诉讼:程式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节 程式诉讼:程式的附加部分
第十二节 程式诉讼:裁判审
第十三节 程式诉讼:执行程序
第四节 非常审判:主要特点
第五节 非常审判:基本程序
第十六节 非常审判:特别程序
第三章 若干诉讼规则和制度
第一节 一事不再理
第二节 举证和证明
第三节 宣誓
第四节 对过分诉讼请求的限制
第五节 诉讼代理
第六节 诉讼担保 第四章 人的身份
第一节 人与人格
第二节 自由人身份
第三节 自由人身份:解放奴隶
第四节 市民身份
第五节 市民身份:拉丁人和归降人
第六节 家庭身份(地位):自权人
第七节 家庭身份(地位):他权人
第八节 人格减等
第九节 不名誉
第五章 人的能力
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权利能力的起始和终止
第三节 限制权利能力的因素
第四节 行为能力
第五节 行为能力:适法行为
第六节 行为能力的年龄
第七节 行为能力的心智条件
第八节 意思瑕疵
第九节 通过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共团体
第三节 私人社团
第四节 财产性实体
第五节 商事活动中的有限责任 第七章 家庭
第一节 familia(家庭)的含义
第二节 亲属关系:宗亲、血亲和姻亲
第三节 亲属关系:亲系和亲等
第四节 父权
第五节 子女的认定
第六节 脱离父权
第七节 自权人收养
第八节 他权人收养
第九节 扶养关系
第八章 婚姻
第一节 缔结合法婚姻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婚姻的要件
第三节 婚姻的效力
第四节 订婚
第五节 归顺夫权
第六节 婚姻的解除:原因
第七节 离婚
第八节 姘合与同居
第九章 家庭财产制度
第一节 特有产:概述
第二节 特有产:类型
第三节 嫁资及其设立
第四节 嫁资的处分和返还
第五节 嫁资外财产
第六节 婚姻赠与
第十章 监护和保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监护人的确定
第三节 未适婚人监护
第四节 妇女监护
第五节 监护人的责任
第六节 各种保佐 第十一章 物及其分类
第一节 物(res)的含义
第二节 非财产物:神法物
第三节 非财产物:人法物
第四节 有形物和无形物
第五节 要式物和略式物,可动物和不动物
第六节 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
第七节 单一物、合成物和聚合物
第八节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第九节 物之附属与物之部分
第十节 物之孳息
……
第十二章 所有权:取得方式
第一节 物权与所有权
第二节 先占
第三节 发现埋藏物
第四节 孳息的取得
第五节 添附:不动物对不动物
第六节 添附:可动物对不动物
第七节 添附:可动物对可动物
第十二章 所有权:取得方式
第十三章 所有权:丧失、限度和共有
第十四章 享益物权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占有 第十七章 债法总论
第十八章 契约之债:典型契约
第十九章 契约之债:非典型契约
第二十章 准契约之债
第二十一章 私犯之债
第二十二章 准私犯之债 第二十三章 一般规则
第二十四章 遗嘱继承
第二十五章 无遗嘱继承
第二十六章 违反遗嘱的法定继承
第二十七章 遗赠和遗产信托
主要参考书目
索引(拉丁字母顺序)
索引(中文拼音顺序)
……

8. 在线等,谢谢!请问法律英语中“诉讼担当”和“诉讼信托”分别应该如何翻译

诉讼担当:Litigation take-on
诉讼信托:Litigation trust

9. 投资人起诉信托公司强制平仓被法院驳回 谁的错

没有谁对谁错抄。如果信托公司强制平仓,那只能说明信托公司的管理也到了非平不可的地步。市场环境太糟糕,信托公司不得不平仓,以保护平仓线以下的资金不受到亏损。从法律角度讲,信托公司的行为是尽职尽责。投资人去投诉一件别人做的正确的事情,不被驳回才怪呢!

阅读全文

与诉讼信托书籍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金融外汇助理 浏览:28
7只科创基金怎么买 浏览:141
喜临门是什么概念股票 浏览:215
黄金投资成功 浏览:512
神果集团股票 浏览:400
合景泰富股票价格 浏览:165
股票难做 浏览:730
炒股理财小说 浏览:604
一个资金账号可以绑几个银行卡吗 浏览:847
国投资本的寿险牌照 浏览:835
常士杉私募基金 浏览:712
河南省住马店有创业基金 浏览:968
泓宁理财 浏览:646
200人民币兑换卢布是多少 浏览:977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基金 浏览:253
山西汇誉投资地址 浏览:255
gp认购基金份额 浏览:712
效益好的股票 浏览:12
新理益股票 浏览:724
美国伯克希尔公司股票价格 浏览: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