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special-purpose funds)是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金钱。
专用基金是按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住房基金、其它基金等。专用基金的用途明确、单一,要求单位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管理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专用基金是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金钱。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国家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单位,按规定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有关规定直接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即单位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业务费中列支,以及在经营收支结余中提取转入,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
(五)其它基金,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资金。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
专用基金的管理原则:
1、先提后用:指各项专用基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开源渠道,在取得资金以后才能安排使用。
2、专设账户:指各项专用基金应单独设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3、专款专用:指各种专用基金都要按规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安排开支,支出不得超出资金规模,保证基金使用合理、合法。
特点
1、专用基金的提取均有专门规定,即根据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提取。
2、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允许合并使用外,一般不得相互占用、挪用。
3、他的使用属于一次性消耗,没有循环周转,不可能通过专用基金支出直接取得补偿。
❷ 土地信托流转的草尾模式
草尾模式”(外界称之为“益阳模式”) 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的基本做法是,政府出资在乡镇设立土地托管机构,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名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政府的土地托管机构,并签订土地信托合同,农业企业或大户再从政府土地托管公司手中连片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经营活动。简而言之,就是变过去农户和企业两个角色间的流转为农户、企业和政府三个角色间的流转。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先流入给政府的土地托管公司,再由托管公司将归集的经营权打包集中流向企业或大户。
益阳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2007年前,由于种粮收益低、农村劳力外出务工,种田的人越来越少,农村耕地抛荒比较严重,有的地方抛荒面积甚至达到了三分之一。为了确保粮食生产,我们在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同时,采取了干部分片包干、收取代耕费等行政措施努力遏制耕地抛荒,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很快就发现,这种靠行政手段治理抛荒的方式极不稳定,难以持久。2008年,市委召开土地流转工作座谈会,总结前期治理抛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各种自发性的土地流转现象,一致认为,土地联产承包经营权的适度流转,是解决抛荒问题的正确方向。因此,会议提出要把土地流转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并全面部署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发证和土地流转工作。2009年,全市耕地流转面积11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2.1%,位居省内前列。这是第一阶段,也就是传统流转阶段。
在随后的实践中,我们又发现这些形式的土地流转在流转率超过30%以后像是遇到了“天花板”,很难再有大发展。分析原因,主要是政府角色“缺位”。在传统流转模式中,主要是农户和农业企业(或农业大户)两个角色在起作用,政府尽管成立了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但只能做些信息服务、矛盾调解的工作,没有以经济角色的定位介入流转流程之中。因此,企业对与千家万户打交道的难度、对毁约风险的担忧和农户对外来或本地农业企业投资商的不信任等因素交织在一起,导致土地流转工作进展艰难。为了化解上述难题,我们从2009年开始,把目光瞄向了土地信托流转这种新型流转模式。经过三年的实践,在进行土地信托流转试点的地区,耕地流转率很快突破了40%,有的地方达到了60%,沅江市草尾镇乐园村达到了90%,并且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这是第二阶段,也就是创新流转阶段。土地信托流转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一是加快了产业发展,有利于城乡产业对接;二是促进了农民增收,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三是带动了资本下乡;四是推动了村镇建设,缩小了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五是增进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改善了乡村治理,缩小了城乡文明差距。
实践探索表明:第一,土地信托流转不仅适应于湖区,也适应于山丘区;第二,土地信托流转不仅适应于水田耕地流转,也适应于种植茶叶、药材等旱土甚至林地、养殖水面等的流转;第三,土地信托流转与其它流转方式相比,有明显优势,深受企业家、农民、乡镇干部的欢迎。凡是采取规范的“草尾模式”进行土地信托流转的,则能够实现流转关系稳定、管理规范的效果,真正达到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的结果。
结合我们对中央政策的解读和对土地信托流转“草尾模式”实践的总结,我认为,探求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之策,必须坚持三条原则:
第一,坚持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村的问题说到底是农民的问题,党的农村工作实践已充分表明,什么时候我们党的农村工作遵循了农民意愿,工作就能顺利推进;脱离了农民的意愿,工作就会受挫。“草尾模式”从起步到现在已三年了,农民群众不断提升的满意度是我们工作的主要动力。
第二,坚持生产力标准。我们在土地制度创新方面的探索,要始终坚持以农业生产力的解放,生产水平、收入水平的提高为导向。凡是有利于生产力解放的方式就要用,凡是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方式就要改,不能左顾右盼。
第三,坚持市场导向。中国推行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历史的选择、正确的选择。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真正做到市场主体充分参与,市场充分配置资源。在市场导向的原则下,党委政府想问题作决策,不仅要有主观想像力,更要有操作掌控力。要实现“鱼”与“熊掌”兼得的目标,就要在确保农民分户联产经营权(农民切身利益)的同时,推动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配套的土地规模经营;就要在明晰产权、促进市场交易上做文章。
❸ 截至2015年底,FAO已评选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多少个传统农业系统作为保护试点
截至2015年底,FAO已评选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32个传统农业系统作为保护试点。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联合国系统内最早的常设专门机构。其宗旨是提高人民的营养水平和生活标准,改进农产品的生产和分配,改善农村和农民的经济状况,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并保证人类免于饥饿。
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各成员国间讨论粮食和农业问题的国际组织。1943年5月根据美国总统F.D.罗斯福的倡议,在美国召开有44个国家参加的粮农会议,决定成立粮农组织筹委会,拟订粮农组织章程。1945年10月16日粮农组织在加拿大魁北克正式成立,1946年12月14日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设在意大利罗马。截止到1991年7月1日共有157个成员国。
工作重点:
1. 加强世界粮食安全。针对七十年代初期国际市场上粮食供应紧张、价格猛涨的情况,粮农组织在1973年的第17届大会上提出以建立国际粮食储备为中心内容、确保粮食供应的世界粮食安全政策。接着,在1974年的世界粮食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世界粮食安全的国际约定》,得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粮农组织成立了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回顾世界粮食安全状况,并讨论改善世界粮食安全的政策和措施。迪乌夫先生1994年上任后,决定将粮农组织的工作重点转向帮助低收入缺粮国家提高农业产量,加强粮食安全。
粮农组织于1994年设立了帮助低收入缺粮国改善粮食安全的"特别行动计划"。为了加快实现全球粮食安全,粮农组织于1996年召开了世界粮食首脑会议,各国承诺到2015年将世界8亿饥饿和营养不良人口减少一半。
2. 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随着人口增长压力的加大,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和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农业资源和环境所受到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如何既保护环境又加强粮食安全是一个日益引起各国政府重视的问题。
3. 推动农业技术合作。从l976年起,粮农组织建立了"技术合作计划",从其正常预算中拨出14%,以后要求增至17%作为技术合作基金,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小额、急需的技术援助。这种援助的规模虽较小(一般不超过25万美元),但手续简便,见效较快,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
此外,粮农组织还设立了"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计划",以重点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其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3)粮食信托扩展阅读:
粮农组织的主要职能是:
(1)搜集、整理、分析和传播世界粮农生产和贸易信息;
(2)向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动员国际社会进行投资,并执行国际开发和金融机构的农业发展项目;
(3)向成员国提供粮农政策和计划的咨询服务;
(4)讨论国际粮农领域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国际行为准则和法规,谈判制定粮农领域的国际标准 和协议,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磋商和合作。
可以说,粮农组织是一个信息中心,是一个开发机构,是一个咨询机构,是一个国际讲坛,还是一个制定粮农国际标准的中心。
❹ 浙江中大期货有限公司的发展简史
1993.9.18 公司成立
浙江中盛期货有限公司于1993年9月18日成立,由中国建设银行、浙江信托投资公司和浙江省粮食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2千万元。
1996.12.23 股权变更
公司股东会决议将中国建设银行、浙江信托投资公司和浙江省粮食总公司在公司的股份全额转让给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70%股权)和浙江省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占30%股权)
1997.4.1 名称变更
浙江中盛期货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997.12.29 股权变更
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浙江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0%股权转让给浙江中大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大集团持有股权70%,浙江中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30%。
1999.2.12 增资及股权变更
公司股东会决议由浙江中大房地产开发公司增资1千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千万元增加为人民币3千万元,增资后中大集团持有股权47%,浙江中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持有53%。
1999.12.25 住所变更
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由杭州市莫干山路23号更改为中大广场A座7层
2003.6.2 住所变更
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由中大广场A座七楼变更为杭州市中大广场六号楼八楼。
2006.9.10 住所变更
公司股东会决议住所地由杭州市中大广场六号楼八楼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310号2层3层18层
2007.7.12 增资及股权变更
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从3千万增加到1亿人民币,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有股权51%;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810万元,持有股权28.1%;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持有股权16%;杭州深蓝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90万元,持有股权3.9%;杭州中光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持有股权1%
2011.9.14 名称、经营范围变更
由“浙江中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中大期货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变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2012.12.28 增资及股权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0万元变更为36000万元。股东及出资金额比例为: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17%;浙江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14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1.93%;杭州深蓝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4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杭州中光数码技术有限公司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2013.3.15 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从“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变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❺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主要活动
1.向成员国提供世界粮食形势的分析情报和统计资料,对世界粮农领域的重要政策提出建议交理事会和大会审议。(2)帮助发展中国家研究制定发展农业的总体规划,按照规划向多边援助机构和发达国家寻求援助和贷款,并负责组织各种援助项目。
(3)通过国际农产品市场形势分析和质量预测组织政府间协商,促进农产品的国际贸易。
(4)通过提供资料、召开各种专业会议、举办培训班、提供专家咨询等推广新技术,组织农业技术交流。
(5)作为第三方为某一个受援国寻找捐赠国组成以粮农组织、受援国和捐赠国为三方的信托基金。
2002年6月10—13日,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五年回顾会议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来自183个国家和联合国系统27个机构的数千名代表出席了会议,其中71个国家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率团与会。会议通过了题为“反饥饿国际联盟”的宣言。
❻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❼ 气候变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的原因
全球气候变化将对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生态与环境等诸多方面造成影响,而首当其冲的是农业,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作为农业的主体,受到的影响就更大。从林而达指导的博士生刘颖杰的研究结果看,过去20年气候变暖对东北地区粮食总产增加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对华北、西北和西南地区的粮食总产量增加有一定抑制作用;对华东和中南地区的粮食产量影响不明显。
全球平均气温在过去100年里升高了0.74℃。尤其是1975年以后,全球平均气温以每10年0.2℃的速率加速升高。从我国气温变化的总体趋势看,北方地区增暖趋势非常显著,而南方各地区增暖趋势没有北方明显。
气温上升对各地粮食产量产生了较大波动。我国国土面积广大,地形条件、气候条件复杂,不同地区温度差异较大,变化趋势不同,对粮食产量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作物生长都有一个适宜温度范围,不同作物生长的适温范围不同。
统计结果表明,从目前的情况看,东北地区由于采取了适应措施,气候变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是正面的。温度升高后,农作物的生长期延长,东北地区有了更好的条件采用晚熟高产玉米、大豆品种和选种冬小麦、水稻等高产作物,农作物栽培和耕作制度也发生相应转变,总的生物产量增多了。另外,气候变暖使得影响作物的冷害明显减轻甚至消失。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预计东北地区粮食生产对增温还有适应的潜力。未来十几年内,东北地区的农业生产还可通过改换品种和调整播期抵消增温造成的不利影响,甚至获得发展。
华北、西北和西南等地区的作物则对温度升高的适应性较差,温度的上升抑制了产量的上升。温度上升,作物生长发育加快,生育期相应缩短,致使总干重和穗重减少。影响作物产量的因素,除了作物本身的品种特性以及遗传因素外,区域的气候条件和自然地理也是重要的方面。水资源不足是华北地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限制因子,而气候变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水资源紧张的局面。但在过去20多年里,这些地区的粮产量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减少,这主要得益于农业投入的增加及农业科技的进步。
华东地区、中南地区的农作物对温度变化的影响不明显,这说明该地区农作物对气候变暖的影响还不敏感。但是数据显示,在1984~2003年期间后期,粮食总产量却明显下降了,这可能与这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较快、耕地迅速减少和播种面积快速下降有关。
由此可见,我国高纬度地区农业对气候变暖适应性较强,近期内气候变暖并不会给这些地区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中纬度地区适应性较差,但是通过科技进步,仍可以减少气候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低纬地区,由于本身温度就高,随着温度的进一步升高,加上耕地面积迅速减少,该区域的粮食安全将会首先面临严峻考验。
另外,降水也是影响粮食产量的关键因素。降水对产量的区域影响比较复杂,也会对粮食总产量产生影响。虽然近50年全国降水量没有表现出显著的变化趋势,但是存在着显著的区域差异。长江中下游和西北西部的一些地区降水量有增加的趋势,而东北地区东南部、华北地区和西北地区东部的部分地区降水量却呈显著减少趋势。同时,全国大部分地区降雨日也显著减少,这意味着出现强降水的概率增大了。在全球变暖背景下,降水的变化也会对粮食产量产生影响。
粮食产量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气候因子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全球变化的科学研究中,研究气候变化对我国不同地区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影响,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
❽ 中央2014一号文件给合作社带来了什么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面定调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这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1年聚焦“三农”。今年的关键词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意在用“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相比往年,今年的一号文件有何新意?变化何在?
粮食安全 为何不能“遍撒胡椒面”
“尽管国内丰收,但是进口还在增加,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我们农业农村有这样的发展,除了各个方面的因素之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土地使用的措施,比如说使用化肥、使用农药、使用薄膜等等,这方面使农产品在短期内能够得到比较快的增长,但是另一方面也对生态环境带来了破坏,造成了压力。”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1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今年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体现在把粮食安全提到了重要的位置。在大的农业现代化的提法中,这次花了较多篇幅来强调粮食安全,说明这次中央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指出,粮食安全中,“量”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而农产品和加工食品“质”的问题比较迫切,这关系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健康。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今年的一号文件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这也是整个文件的基调,诸多内容都在围绕粮食安全方面展开。”郑风田说,其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线基本上都是在围绕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展开的,主要背景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未来粮食需求会更大。
一号文件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陈锡文表示,严守耕地红线,这个法律规定早就有规定了。“占补平衡,占一补一,占多少补多少,谁占谁补。讲得很清楚,但是在补的过程中,确实出现占好补劣,占近补远,占水田补旱田,占熟地补生地。即使做到了数量上的平衡,但质量却大打折扣。所以,将来都会在如何保护耕地上,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此次文件强调,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据了解,我国过去的粮食安全范围比较泛,把大豆也包括进去。如果算大豆,我国国家粮食自给率不足90%,而原来国家规定粮食自给率要达到95%。其实在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中,粮食是不包括大豆的。
郑风田说,这次提口粮绝对安全,比过去的泛粮食安全更精准。“泛粮食安全战略把玉米、大豆等都包括进来,战线拉得太长,农业补贴有点“遍撒胡椒面”的感觉,什么都想保,结果是什么都没有保护好。实行口粮绝对安全,让那些从事主粮生产的农民真正有动力生产口粮,才能更有效地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
支农惠农 如何保证市场竞争力
一号文件中,“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这第二部分占据了33条中的8条,是一号文件中八个部分中篇幅最大的,可见对其重视程度。一号文件强调,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加快建立利益补偿机制,整合和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和农业机械化,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一号文件一年一年发布,支农惠农政策一年一年加强。同时,也要保证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否则农业也难以实现可持续。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指出,文件中最让他感到欣喜的是在“新型农业现代化”中概括出了“市场竞争力强”这一点。这是学者们一直在争取和强调的一点。我国现在的粮食生产能力已经完全可以满足国内的需求,但需要付出的代价是成本过高,这使得我们的粮食价格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我国粮食生产缺乏比较优势,劳动力在生产成本中占据了较大的一块。如何降低我们的成本,在国家补助方面,粮价低时对农户进行补助;粮价高时对消费者进行补助,这比维持一个高粮价要好。
在农产品价格方面,一号文件要求,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具体来说,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保证农民收益。
就当前的补贴政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表示,传统补贴办法不但扭曲市场、弱化竞争力,还会造成社会资源和效率的巨大损失。政府预先确定粮食的目标价格,农民按市场价格随行就市销售。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启动该政策,按两者之间的差价给予农民补贴。这种目标收益补贴既有价格支持的特征,又有直接补贴的性质,是由价格支持向直接补贴转型过程中普遍使用的措施。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说,过去很多地方发放补贴基本上跟粮食生产关系不大,主要按承包地或者按面积来发放,这次明确提出按粮食生产情况来发放补贴。对于农产品的价格,这一次也特别提出流通领域将来不给它补贴,把政府这部分财力更多地补贴给粮食生产者,政策上,我们可以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对于粮食的价格形成和其他农产品价格的形成更多地强调市场的作用,这个对于农民来说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土地制度 改革释放活力
2013年10月,由中信信托操刀运作的第一单土地流转信托项目正式成立。试点地为安徽宿州埇桥区,可流转面积达5400亩,远期土地流转项目计划将覆盖25000亩。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中信信托管理,存续期内由信托公司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同时,信托资金还对土地进行重新归集整理与价值开发。
一号文件强调“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制度性问题,是影响和决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党国英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改革的新时代,随后不久中国农民获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往后农民又获得了产品自由销售权。农民权益得到保障,促使中国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为30余年来中国的大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党国英指出,一号文件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的重大问题归根到底都涉及农村土地。如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必须从农村承包地确地确权确股着手。农业补贴要提高精准性,使补贴真正流向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要容易认定、方便操作,就必须加快农村承包地产权明晰。
此外,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陈锡文解释说,经营权用法律上的术语或者用银行界的术语来讲,它就是这块土地的预期收益。用这块土地的预期收益来抵押,获得一些贷款,但是承包者没有改变,更不会改变集体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