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托经理考试需要看什么书和资料
关于财务、审计、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
⑵ 为什么没有信托从业资格的考试
信托业协会目前还没有的信托从业资格考试,不需要参加从业考试,但是从事销售端最好有客户资源,从事过理财工作,从事资产端最好有信贷工作经验。
⑶ 关于信托从业资格的考试
还没有。目前可见资料记载中,仅于2005年年末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及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起过《信托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建议稿)》的讨论。
讨论内容涉及信托从业资格,信托经理资格,信托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信托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但后续似乎未能得到监管层的有效回应,随即销声匿迹至今。
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托计划的运营与风险管理”,第23条规定“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应设立为信托计划服务的信托资金运用、信息处理等部门,并指定信托经理及其相关的工作人员。每个信托计划至少配备一名信托经理。担任信托经理的人员,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但所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迄今未见明确。
故此截止本答案提供之日,有关信托从业资格,特别是信托执行经理的认定,仍是以各信托公司内部自行认定为准,并刊载于相关对监管机构及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文件中。
另,就个人意见,鉴于“信托”本身属于“法律概念”范畴,实质上当前市场上更多的是构建于“信托法律关系”基础上的银行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及涉及产业投资市场领域股权投资业务等,仅就“信托从业人员”而定的专项准入资格的条件设定等,将仍是一件十分纠结的工作。
相对应的,如我国台湾地区等实质以“公募、基金化”运作“信托业务”的地区和国家,参照基金管理等基本要求,并辅以对信托基本法律常识,特别是结合有关判例法项下案例评析,信托从业资格考试已经成为常态。有兴趣的话,可自行查找。
⑷ 信托期限一般多长啊
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4)信托期考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⑸ 信托从业资格证怎么考试考试内容是什么每年什么时候考什么时候报名
可以多和业内人士沟通啊,像唯达理财网这样的上面的人都是在这方面的人
⑹ 信托从业资格考试必须一次性全过吗
不是
前可见资料记载中,仅于2005年年末由中国信托业协会及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发起过《信托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建议稿)》的讨论。
讨论内容涉及信托从业资格,信托经理资格,信托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信托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但后续似乎未能得到监管层的有效回应,随即销声匿迹至今。
2007年1月中国银监会颁布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托计划的运营与风险管理”,第23条规定“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计划,应设立为信托计划服务的信托资金运用、信息处理等部门,并指定信托经理及其相关的工作人员。每个信托计划至少配备一名信托经理。担任信托经理的人员,应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但所谓“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迄今未见明确。
故此截止本答案提供之日,有关信托从业资格,特别是信托执行经理的认定,仍是以各信托公司内部自行认定为准,并刊载于相关对监管机构及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文件中。
另,就个人意见,鉴于“信托”本身属于“法律概念”范畴,实质上当前市场上更多的是构建于“信托法律关系”基础上的银行信贷业务,证券投资业务,及涉及产业投资市场领域股权投资业务等,仅就“信托从业人员”而定的专项准入资格的条件设定等,将仍是一件十分纠结的工作。
相对应的,如我国台湾地区等实质以“公募、基金化”运作“信托业务”的地区和国家,参照基金管理等基本要求,并辅以对信托基本法律常识,特别是结合有关判例法项下案例评析,信托从业资格考试已经成为常态。有兴趣的话,可自行查找。
⑺ 如何取得信托从业资格
信托从业人员应当取得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而信托从业人员取得信托从业人员资格内有三种途径:
第一容种:可以通过参加统一的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第二种:取得银监会认可的其他资格证书;此外,银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银监会将授权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负责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组织、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及信托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三种:对于信托经理,《征求意见稿》做出规定,“信托公司应当为每个信托项目至少指定一名信托经理。”而对于信托经理的任职条件,银监会设定了三道“门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信托执业证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未被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有三年以上信托从业经历或五年以上金融相关领域从业经历,具备统筹、协调、管理具体信托项目的知识和技能。
⑻ 信托产品的期限一般在多久
一般是一年起,有一年半的,有三年的,有五年的,也有其他封闭期限的,每个信托产品的封闭期都不一样。
⑼ 信托从业什么时候考
没有听说信托要考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