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代持是什么意思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如果说股权代持还带有一定模糊性的话,股权信托则是一个较早为人们所熟知并被很多信托投资公司应用的概念。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移交给受托人,或委托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将该资金定向投资于某公司,受托人因持有某公司的股份而取得的收益,归属于委托人指定的受益人。
(1)自益权信托扩展阅读:
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权代持
2. 2014秋法学专科学员网上作业怎么找不到
考生答题情况
题号:1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5 内容:
下列商事行为中,哪些是基本商事行为( )
A、广告行为 B、买卖行为 C、代理行为 D、信托行为
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本题得分:5
题号:2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5 内容:
公司经理的基本职权不包括( )。
A、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摹本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B、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C、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D、主持股东大会
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本题得分:5
题号:3 题型:单选题(请在以下几个选项中选择唯一正确答案) 本题分数:5 内容:
下列属于股东自益权的有( )。
http://wenku..com/link?url=-ds5QDj0jo4nyEnQlfnIbXZ6o-RikY6eL6k-_O
3. 请大家帮我解释一下股市中的一些名词,比如大盘啊点数什么的.越多越好,谢谢.
大盘 有两种解释.一是指整体指数(如国内的上证综指,深圳成指);另外流通股数量超过2亿的股票也被称为大盘.
股市常用术语
K线 又称阴阳线,或称红黑线。即以阳线表示行情上涨,以阴线表示行情下跌,而且以一条线即可表示当日行情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
拔档 持有股票的多头遇到股价下跌,并预测可能下跌,于是卖出股票,当股票跌落一段差距以后,再补回,使少赔一段差距。
崩盘 卖盘大量涌现,导致股价无限度下跌,不知底部在那里的情形。
崩盘行情 不知股价将下跌至何种程度,大家争相杀出持股的现象称为“崩盘行情”。
补空 空头买回以前借来卖出的股票。
长多 对股市远景看好,买进股票长期保持,以获取长期上涨的利益。
长红 当日收盘价比前日收盘价大幅上扬。若形成一条极长的阴线,谓之长黑。
长空 对股市远景看坏,借来股票卖出,待股价跌落一段相当长时期以后才买回,其时间至少为一个中期趋势所需完成的时间。
炒做股票 以低进高出而获利,当大户介入某只股票,往往会放出消息,汇集人气,拉高股价,然后逢高脱手,这种哄抬股份的情况即称为炒做某只股票。
撤销委托 客户对其往来经纪人发出的撤销前次委托的委托。
成交 证券经纪人按照客户委托指令,在交易市场进行讨价还价后达成交易的行为。
成交金额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买卖成交后,在交割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称为成交金额。
成交量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买卖成交后,在交割日,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股票数称为成交量。
成交值 股票交易成交的价格。
冲关股价 上升至阻力线,继续向上突破阻力线叫冲关。
大户 大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大量买卖股票者称之谓大户。
大市 股票交易中股票价格在一个阶段内总的趋势。
档 股票的升降单位俗称“档”。目前深沪交易所规定股票升降单位一档为0.01元。
低位股 股价水准偏低的股票。
跌停板 股票当日下跌幅度达到前一日收盘价格一定幅度不能下跌之停板价。
定额投资法 对于某种股票的投资总额,通常均维持一定水准的投资方法。
定率投资法 为分散投资法的一种。亦即将资产依一定比率运用于股市,债券,储蓄的投资方式,也就是将资金分为攻击与防御二种用途。
短多 认为股市短期内看好,买进股票,获取少额利益,即获利了结,待下次再出现利多消息时再买进。
短空 对股市前途看跌,借来股票卖出,但于短时间内即买回,其期限仅在一个中期变动以内,有时只卖出二,三天即补回。
短线客 证券交易活动中的一种证券投机者。追求买卖差价的资本利得,而不注意股息、利息的多少,投资于证券主要是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价格的涨跌,通过迅速买进卖出取得差价收入,大多用借款来买卖,自己只出一部分做垫头,因此不想成为股东并影响企业经营决策。一般短线投资的证券多为价格波动大的极活跃的高风险类证券,买卖较为频繁,持有期限较短,有时在一天内就多次转换,短线客多为熟悉行情、消息灵通的专家,对供求关系带来的证券价格的变化最为关心。在当前股市日益成熟,社会监管和市场自律体系日益加强的情况下,短线投机很大程度上要靠经验和经济知识来进行正确的预测和分析判断。
多翻空和空翻多 当多头觉得股价已至峰顶,于是加倍卖出所持股票,成为空头,称多翻空。反之,当空头觉得股价已跌至空位,于是,加倍买进放空的股票,成为多头,称为空翻多。
多杀多 普遍认为当天股价将上涨,于是抢多头帽子,然而股价却没有大幅上涨,没法高价卖出,等到交易要结束时,竟相卖出,因而造成收盘时股价大幅下挫的图形。
多头 交易者认股价将会上涨,于是趁低买进,待股价涨到某一价位再卖出赚取差价,这种先买后卖的人叫多头。
多头市场 指股价的基本趋势持续上升时形成的投资者买进证券需求大于供给的市场情况。
反弹下跌 趋势中,因股价下跌过速而回升这种调整价位的现象,称为反弹。
分散投资 信托投资,机构投资者将投入股市的资金分散于各种股票,如此可分散危险性。
浮多 看好股势前景,认为将会上涨,想大捞一笔,而自己财力有限,于是向别人借来资金,买进股票,因这种资金是不够稳定的,放款人若要收回,买股票的多头,即需卖出,还掉资金,同时,即使股价上涨,亦不敢长期持有,一旦获得相当利润即卖出,万一股价下跌,而心慌意乱,赶紧赔钱了结,以防套牢,因其资金不稳定,所以称为浮多。
浮空 其情形与浮多相同,只是认为股价将下跌,借股放空,因所放空的股票,随时有被收回的顾虑,所以称为浮空。
股东权益 大家都知道股东有接受红利分配的请求权,而除此之外还有接受无偿股权,公司解散崐时有参与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合并,分割权等自益权,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权,决议权等公益权。
股票行情 反映股份公司一定时期内股份,股息,每股收益率等股市指标的一种图表。
关卡 股价上升或下跌时,所遇到阻力的价位,上升时的关卡称为阻力线,下跌时的关卡称为支撑线。
观望 当行情呈不明朗化,多空看法分歧时,投资人多半采取观望的态度,也就是委托买入卖出者少,交易呈现不活泼状态。
过户 证券所有权从原所有者转移给新的所有者时所做记录的过程。
护盘 在股价低迷时期,证券公司或大户,法人机构为了刺激行市,于是介入买盘,希望带动散户跟进,促使股价上涨。
黄金交叉 指较短期间的移动平均线由下而上穿过较长期间的移动平均线的图型。一般表示行情看好,股份极可能继续上扬。
回档上升 趋势中,因股价上涨过速而回跌这种调整价位的现象,称为回档。
获利了结 买进的股票价格上扬时,即行卖出赚取利益的情形。
基本分析 即不计较股市之升降情形,单纯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潜力加以分析,以视其是否具备稳固的财务基础,做为投资时的重要参考。
机构投资者 以投资股票为主要事业的法人。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即属于此类型。
绩优股 发行公司获利能力极强,每年均能发放高于银行利率的股息的股票。
集中投资 相对于分散投资而言,将资金集中特定股票的情形,即称为集中投资。
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将股价每日涨跌变化情形,应用绘图方式呈现出来,再藉由图形来判断股价的趋势,进而决定买进卖进的最佳时机。
交割证券 投资人在委托买进股票,成交后必须缴纳买价款,领取买进的股票,委托卖出的投资人在成交后必须檄交所卖出的股票,领取卖出股票的价款,这种买卖双方必须缴款券的义务,称为交割。
竞价 证券交易所证券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形成的。
开低盘 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低出二个申报单位以上;称当天开低盘。
开高盘 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高出二个申报单位以上,称当天开高盘。
开盘 在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每天开市的首次交易为开盘,按开盘价的不同分为高开,低开和平开。
开平盘 今天开盘价与昨天收盘价一样的情况,称为开平盘。
开平盘 开盘价在前一天收盘价上下一个申报单位之间,称当天开平盘。
空手 手中没有股票,既不是空头,也不是多头,观望股势,等待股价低时买进,高时借股放空的人。
空头 当交易者认为股价将会持续下跌,于是将股票在市场上卖出,待股价跌至预期价位再行买入,以此赚取价差,这就叫空头。
空头市场 指当股价的基本运行趋势转为持续下降时,证券投资者卖出证券,供给大于需求的市场情况。
恐慌行情 景气衰退,经济陷于混乱状态,股票市场呈现无量的暴跌情形。
冷门股 交易量很少,交易周转率低,流通性小,甚至经常没有交易,股价变动幅度小或不正常的股票。
利多 对多头有利,能刺激股价上涨的因素和消息。
利空 对空头有利,将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消息。
利空出尽 股价因利空消息影响而致下跌,在跌至某一程度后,投资人不再被此利空所影响,股价止跌向上,此种现象即称为“利空出尽”。
量价背离 股票价格与股票量不能成正比,当股价出现新高点时,成交量却告别下滑,表示投资人并不认同此一价位,卖压很可能即该涌现。
领导股 对股票市场具有领导变化的股票,领导股必为热门股,同时领导股也是发行公司营运状况正常,财务结构健全,有发展远景的股票。
鹿市 是指大量投机者在从事短线投机活动而使股市处于不稳定状况的市场情况。
买气弱 投资人承接意愿薄弱,想等到股价再往下跌后再进场。
买入股 股价上涨,成交量也增加,追随市场沸腾的人气而买进的情形。
买入价 证券投资者愿意卖出股票的价格。
卖出价 投资者愿意卖出股票的价格。
内线交易 发行公司的员工,大股东因得到企业内部情报而买卖自己公司股票,在短期间获暴利的交易。此为法规所禁止。
逆势上扬 利空出现,股价却上扬的情形。此外,当大部份股票均处于跌势,那些不跌反涨的股票即称为“逆势上扬股”。
牛市 股票市场上买入者多于卖出者,预测将来股票的价格将要上涨,股市前景乐观的状况,它是股市上对股市行情看涨的专门术语。
盘档 当天的股价变动幅度很少,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不超过百分之二,是多空均不太积极,采取观望态度情形下产生的现象。
盘坚股价 盘旋整理中一波比一波高逐渐向上涨升。
盘软股价 盘旋整理中,一波比一波低,逐步下跌。
盘势股价 上下波动反覆震荡的过程。
疲软行情 价格低,市况不振,市场呈现不活泼步调。
平仓 是指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股票的行为。
平均股价 个股某一段期间的收盘价总合平均,可以衡量某一股在某一段期间内投资人买进的平均成本位置。
破底股价 下跌至支撑线,继续向下突破支撑线叫破底。
抢帽子 所谓抢帽子是指当天先低价买进股票,然后高价再卖出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股票,或当天先卖出股票,然后再以低价买进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股票,以求赚取差价利益。前者先买后卖称为抢多头帽子,后者先卖后买称为抢空头帽子。
清算 将买卖证券的数量与金额分别予以抵销。
热门股 交易量与交易周转率高,股票流通性强,股份变动幅度大的股票。
人气 股价会依理呈现涨跌情形,也会随着不合理的人气而变动,有时人气的强弱反而占上风影响股价。
人气股 成交量大,领导市场的指标股,对于利多消息呈现敏感的反应。
人气市场 无视基本面,技术面的变化,只随著人气而波动的行市。
日线,周线,月线,年线 将股价的波动图表化,记录每日变化情形的图表为日线,以周为单位则为周线,以月,年为单位则称月线,周线。通常以日线做为短线进出的依据,利用周线为短期,月线为中期,年线为长期投资的判断。
散户 一般投资人即称为散户。
杀低 因利空出现迫使股价下滑,投资人眼见大势不妙,虽然现价低于买进成本,仍然委托卖出。
上档 在当时股价之上的价位,就叫上档。
上影 当日最高价与开盘价或收盘价之间的差。
时价发行 发行新股时,以时价为发行基准备,而非以面额为发行基准。
实多 在自有资金能力范围之内,买进股票,即使被套牢,亦不必赶忙杀出的人。
实空 以自己持有股票放空,股价反弹时并不需要急急补回的人。
收盘 在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每次开市的最后一次交易称为收盘。
手续费 股票买卖双方向券商所交付的费用。
死多 总是看好股市前景,买进股票,如果股价下跌,宁愿放上几年,抱定一个原则,不赚钱不卖的投资人。
抬轿子 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后,认为股价将会大幅变动,立刻抢买股票或抢卖股票的人,抢利多消息买进的人称为抬多头轿子,抢利空消息卖出股票的人, 称为抬空头轿子。
摊平 指股票投资者在股价下跌购买股票,趁低价增加购买,以降低自己股票的平均价位成本。如果在信用抛售时,以上涨的行情增加股票的出售量,促使自己的股票平均值增加,这种行为称作“摊平出售”。
摊平法 买入某支股票后,股价下跌至自己买入成本以下时,再加码买进以降低平均成本的方法。
套牢 预期股价上涨,买进后却一下跌,或是预期股价下跌,借股放空后,却一路上涨,前者称多头套牢,后者称空头套牢。
跳空 股价受利多或利空影响后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上下跳动。股价受利多影响上涨时,证券交易所内当天的开盘价或最低价高于前一天的收盘价,在两个申报单位以上时,或在下跌时当天的开盘价或最高价低于前一天的收盘价,在两个申报单位以上时,而于一天的交易中,上涨或下跌超过一个申报单位的跳动现象称之为跳空。
跳空 股市受到强烈利多或利空消息的刺激,开始大幅跳动,也就是股价跳空后,过一段时间将回到跳空前的价位补空,由于股市涨久必跌,跌久必涨的特性,所以补空是理所当然的现象,不过时间上有所差异。
图线 将股价变动的情况按某一期限绘制成图以供分析之用。
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户后,在决定买卖股票时,向证券公司发出的“委托买卖”指令的过程,又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限价委托指客户委托券商按其限定价格,或按比其限定价格更好的价格,为其完成委托,市价委托指客户委托券商按当前市场价格均其完成委托的过程。
无息股 公司多年未发放股利的股票。
洗盘 作手为了抬高股票,在抬高过程中故意制造卖压,好让低价买进的坐轿客下轿,以减轻拉抬压力,这种举动就叫洗盘。
下档 在当时股价之下的价位,就叫下档。
下影 当日最低价与开盘价或收盘价之间的差。
箱型行情 当市场无特殊利多或利空消息出现时,行情往往会在有限的价幅内上下涨跌盘整,其图形有如在一个箱子内来回起伏,故称箱子型行情。
小黑 股价指数比前日小挫几点,我们称为以“小黑”收市。
小红 股价指数比前日上涨一点点,我们称为以“小红”收市。
行情 由市场中感受到的“市场味”,集结了成交量,人气,股价动态等印象而构成,以“行情好”与“行情不好”来表现。
行情模糊 市场行情难以预测,该买进或卖出,难以下判断。
熊市 当股市上卖出者多于买入者,预料将来股价将会下跌,股市前景悲观的状况,是股市上对股市和行情看跌的专门术语。
业绩行情 不论什么时代,决定股价的重要资料即为业绩的动向,收益增加则可期待配股增加,以企业的成长为买进的依据。
轧空 拉高股价逼迫空头高价补回放空的股票。
轧空 卖出股票的投资人原先希望股价下跌后补回以赚取价差。但在投资人卖出股票后,该崐股股价却在主力操作下连连暴涨,逼使卖出者补回的情形。投资人如遭到轧空,将招致损失。
斩仓 当客户所缴的期货股票押金不足时,股市经纪人将其期货股票随行处理。
涨停板 股票当日上涨幅度达到前一日收盘价格一定幅度不能再上涨之停板价。
整理 股价经过一般急速的上涨或下跌后,遇到阻力或支撑,因而开始小幅度上下变动,其幅度大约在百分之十五左右,这种情形称为整理,整理是多空互斗最激烈的价拉,也是下一次变动的准备阶段。
整理 股票的市场价格在经过了一段迅速的上涨或下跌后,做到某种阻力或支撑,股价出现明显放慢原来的上涨或下跌趋势,开始出现小幅度的上下跳动,其跳动幅度大约为10%-15%左右,并将持续一段时间,这种现象被称为整理。
支撑线 股价下跌到达某一价位附近,如有大量买进情形,使股价停止下跌甚至回升的价位,即是遇到支撑线,支撑线通常在重要的上升顶点上方或是多空互斗激烈价位的底线。
指标股 行情扬升中,领导全体股票向上攀升的股票。
指定价格 委托买进或卖出时所指定之价格。
主力支撑 当股价自然地呈下跌趋势时,主力运用人为的力量进场买卖,以防止股价下跌。
转盘 股价超越平常摇摆的轨迹,暗示价位变动方向有所改变,也就是市场反转(MarketReversal)。
追高 当股价持续攀升之际,投资追逐买进的情形。
资产股 实际的资产比帐面上的价额高出许多的股票,特别是拥有帐面价格低的土地,因为实际资产高,在物价暴涨时,容易汇集人气。
阻力线 股价上涨到达某一价位附近,如有大量的卖出情形,使股价停止上升,甚至回跌的价位,即是遇到阻力线,阻力线通常在重要的回升点的下方,或是多空互斗最激烈,有大量交易价位的顶线。
坐轿 预期利多或利空消息即将公布,股价必将随之大幅变动,于是先期买进或卖出股票,等待消息一出现,大家抢进或抢出,使股价大涨或大跌后再卖出或买回股票,独取厚利,前者称坐多头矫子,后者称坐空头轿子。
坐轿子 预期利多或利空消息即将公布,股价必将随之大幅变动,于是先期买进或卖出股票,等待消息一出现,大家抢进或抢出,使股价大涨或大跌后再卖出或买回股票,获取厚利。前者称坐多头轿子,后者称坐空头轿子。
4. 信托和委托理财的区别
1、你说的是信托基金吗?它就是高于银行的利息,风险自理,业主自己购买;
2、委托理财也是买信托基金,不过单指大户,由银行的理财师帮助你分析购买,规避风险,成功率达到90%以上。
5. 股东权利保护制度的意义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公司也发展成为最为普遍的商业组织形式。1993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对规范我国公司这一商事主体的组织形式和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公司法》在实践中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立法上的缺陷与不足,尤其是在股东权利保护方面,显得十分薄弱。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已成为保证我国现代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经济生活稳定,促进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的突出问题。在刚刚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明确表示,今年将对《公司法》进行修订,相信会在股东权利保护方面有所突破。下面就股东权利保护问题谈一点粗浅认识,以求方家指正。
一、股东权利保护的法理依据
(一)股权的性质
股权,即股东权,是股东权利的简称。关于股权的性质,国内外学界众说纷纭,概括讲,大体上有债权说、社员权说、所有权说三种。
债权说主张股权本质上是以请求利益分配为目的的债权,或称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均非附属于股东的根本性权利。债权说难以解释股东入股的投资行为与一般债权人购买债券在法律关系上的本质区别。事实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不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因为从股权与债权产生的基础、性质、内容及二者形成的关系上看,债权说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社员权说主张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营利性社团的社员身份而享有的权利。19世纪后半叶,德国学者雷纳德(Renaud)于1 8 7 5年率先主张股分有限公司是以股东为社员的社团法人,股东权就是股东认缴公司资产的一部分而取得的相当于此份额的社员权,是一种既非物权又非债权的特殊权利,并将股权确认为“单一的权利”。日本学者松本蒸治博士在其所著的《会社法讲义》中,将社员权区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同时也主张这两种权利并非各自独立的权利。总之,社员说是大陆法系股权性质的通说。股权社员说虽肯定了股权内容的综合性,但对股权的性质却基本上未予揭示,只是复述了股权的内容,而回避了股权的性质。
所有权说主张股权本质上是所有权,或者主张股东对公司财产享有所有权 (或共有权),公司享有经营权,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说;或者认为股东对公司享有所有权,而公司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即双重所有权说。将股权视为所有权的观点,实质上是将动态的股权又回归为静态的所有权,从而否定了股权运动的丰富多彩的内容,股权是注重对股票财产的多次使用并在流动中增值,而不是强调对实物财产的直接占有。这与传统所有权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保护财产的静态归属有很大不同。如果将股权视同所有权,或者在逻辑上将导致对公司法人财产的否定,使公司难以成为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或者在理论上落入“双重所有权”的窠臼,形成与“一物一权”的原则相悖。从逻辑上看,“股权所有权说”或“双重所有权说”与所有权独立排他的属性是格格不入的,股东所有权与公司法人财产权是两个不能并列的概念。
关于股权的性质,除去以上三种学说外,还有股东地位说,共有权说等。 上述各种学说都有一定道理,但要把股东权完全解释清楚又显不够。简而言之,公司尤如国家,股东尤如公民,公司法人财产归为公司拥有,而股东拥有公司。因此,股权尤如公民的权利,它并非是一种单一性质的权利,而是一种兼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综合性权利。概括地说,股东权作为一种兼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综合性权利,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二)股东与公司经营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
现代公司的产权结构实际上是由股东和法人所有权相结合而形成的双重权利结构。这种权利结构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成为客观需要。作为公司经营者,也就是通常所指的董事、经理就应运而生了。那么,股东与公司经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呢?公司为股东之公司,公司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决定了其实际是代表股东行事。因此,股东与董事、经理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公司与其董事、经理之间的法律关系并无实质区别。那么,如何认定公司与董事(包括经理,下同)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呢?对此有两种学说,其一是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代理和信托的关系,这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法学者根据其本国公司法规定提出的主张。其二是认为公司和董事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关系,这主要是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学者根据其本国公司法规定提出的主张。日本学者认为,董事和公司的关系是一种委任关系,董事负有以善良管理者那种谨慎的品质而履行其职务的义务。所谓委任,即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承诺处理的契约。它有以下几层含义:(1)委任是当事人信赖的基础,受委任人和委任人都应对这种信赖关系的建立和存续负有义务;(2)董事的善良管理之注意义务,应是对公司经营(包括事务处理)尽其客观的注意义务;(3)受委任者——董事,对于委任者——公司,应该诚心诚意,忠实于委任者。上述两种学说是在不同法律背景下基于不同国家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与其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作出的不同说明。虽然他们依据的理论不同,但结论并无大的差别。对我国立法者和公司法学者来说,应该结合自己的国情,创立同我国法律传统相一致的理论。而委任关系比较符合中国人的习惯和传统,也更能说明股东与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三)股权的性质、股东与公司经营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了股东的权利
1、股东的财产性权利 股权是一种具有财产性和人身性的综合性权利。作为财产性权利,即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来源于股东向公司的投资行为,是一种带有债权性质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分红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权等。
2、股东的人身权性质
(1)股东与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委任关系决定了董事、经理具有善管和忠实义务。一定的权利、义务总是作为一定的法律关系的内容而存在的。股东和公司经营者之间委任关系的缔结,相应的权利义务就产生了。董事、经理作为公司经营者的义务主要内容:一是善管义务。是指董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才智,尽最大的努力与注意,维护公司的利益。我国《公司法》第63条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从反面表明了董事、经理负有善管义务。二是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经理应当忠实于公司的利益,不得实施与公司利益相悖的行为。我国《公司法》第59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这里规定的就是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①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②不得侵占公司财产;③不得擅自处理公司财产;④竞业禁止的义务;⑤不得泄漏公司秘密。
(2)股东与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委任关系,决定了二者之间的制约控制,可以借鉴民法委任的制衡(控制)模式。民法委任的制衡设计有以下几项重要内容:委任人保留一定的权限依委任契约对受任人授权,受任人才可为一定的行为,并非受任人一旦受任,即可为任何行为;受任人不仅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处理事务,并且必须随时听从委任人的指示;受任人在处理事务时,必须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受任人处理事务告一段落时,则需向委任人报告事务始末;基于信赖关系,委任人得随时将受任人解任。
利益的最大化是股东的最终目的,而公司实际上是每个股东实现其目的的载体,为防止董事、经理权利的滥用,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股东作为委任关系的委任人,在权利、也有必要对受任人进行各种很必要的制衡,监督和督促受任人履行善管和忠实义务。二者之间的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决定了股东对公司董事、经理监督、控制权——股东的人身性权利产生的必然。主要表现在:股东的表决权、提问权、取消股东大会决议的提起诉讼权,制止董事、经理等违法行为的请求权,股东大会召集权,董事和等解任请求权、帐簿阅览权和解散公司请求权等。
二、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保护的立法缺陷
我国《公司法》就股东权利有多条陈述,如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权、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查阅公司章程权、大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对公司总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权、提起诉讼权等。但就以上权利行使的条件、程序没有作详细的规定,有的仅是一语带过,内容空洞,操作性很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股东大会召集权
股东大会召集权专属于董事会,不利于股东权利的保护,不利于发挥股东会的制衡作用。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总裁的权力机关是非常设机关,其对公司经营者的制衡只能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股东大会会议有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两种。我国《公司法》第104条对这两种股东大会均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即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并应当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权专属于董事会,那么在董事会成员基于私利不提出召开股东大会,以及在监事会提议或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股东大会,而董事会故意推托不予召开时,如何保证股东大会的召开便成为一个空白。这样,我国《公司法》赋予股东大会的一系列职权都将由于股东大会的不能召开而无法实现。
(二)关于股东委托代理投票制度
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权的分散,各股东由于路途遥远,投资目的各异及所持股份数量有限而不愿或无法参加股东会的因素,导致委托代理投票制度的产生。委托代理投票制度产生的初衷是为了使股东大会不至于因出席人数不足而无法召开,委托书制度的立法宗旨主要是为了保障股东权益及便利股东会召开,使股东会的职能得以实现。但委托书制度也有被滥用的可能,可能会出现公开委托书而操纵股东会的情形,从而损害了股东会的功能。另外,为了股东会制衡功能的良性运行,保护股东权利,公司法必须对出席股东会委托书进行科学地、严格地管理,发挥委托代理投票制度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功能。
目前,我国股东会结构的“全员性”被破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民主意识薄弱,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公司法关于委托代理投票制度的规定极不完善。股东大会的“全员性”是指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任何一个股东都不应被非法排除在股东大会之外。但是,现实中我国一些股份公司随意确定股东参会资格,随意确定参会股东的持股数额,无端把众多小股东排除在股东大会之外。有的股份公司在股东会召集公告上冠冕堂皇地写上不足者可以委托有资格者或者联合委托代表出席,这严重损害了股东的权利。现实中破坏股东会“全员性”的做法有两种:一种是由董事会提出担当股东代表的持股者,持有该数量以上股份的股东为组成股东代表大会的当然成员;另一种是由董事会提出一个组成股东会(实际为股东代表大会)的二元结构方案,即确定一个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份持有量,持有该数量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股东大会组成人员。同时持有该数量股份以下的股东可以自由结合,选举产生符合上述标准的股东,为了保护每个股东对股东会的民主参与权,以上做法在实践中应该严格禁止。同时公司法应当规定完善的股东委托代理行使表决权的制度。
(三)关于股东诉讼制度
各国的公司法一般均赋予少数股东诉讼的权利,使其得以代替公司,而且代表被压抑的一般大众股东,向危害全体股东共同利益的董事、经理追究责任。关于少数股东诉讼权的行使,在英美法系国家诉讼制度中称为股东派生诉讼,是指股东代替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损害公司权益者赔偿公司损失,这种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原应由公司主动提起,但公司因为某些理由不愿或不能提起,乃由股东代替行使原属于公司的诉权。大陆法系中,和股东派生诉讼相对应的是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董事、经理对公司应负责任,而公司怠于追诉时,由股东为公司提起其责任的诉讼法。从理论上看,派生诉讼的特点是,提起诉讼法的股东本身并不拥有诉权,他所行使的是公司的诉权;代表诉讼的特点是,提起诉讼的人必须自己拥有诉权,然后他才能代表其他拥有同样诉权的人行使诉权。因此,代表诉讼是一种直接诉讼。我国《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的诉讼”。这一规定具有股东代表诉讼的部分特征,但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东代表诉讼。我国既没有将股东代表诉讼规定于民事诉讼法中,也没有将股东的起诉权作为实体法上的特别权规定于公司法中,这是一个极大的立法缺陷。同时,第111条的规定也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1)该条仅规定了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而未包括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2)容易使股东滥用诉讼权利;(3)该条在诉讼请求上作了严格限制。将诉讼限于“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未规定股东通过诉讼能追究董事的责任事由及有权要求董事就其行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这种限制不利于对股东权益的全面保护,董事侵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不应该也没有必要从诉讼请求上对代表诉讼进行限制。
(四)关于股东监督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
现行公司法对股东监督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规定的比较少,我国《公司法》第110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这一原则性的规定由于缺乏实际操作细则,现实经济生活中很难赶到保护股东权利的作用。相反,公司经营者侵犯股东权利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公司多年不召开股东大会,经营者无人监督,无法约束,专横擅断,暗箱操作盛行,企业缺乏民主管理的氛围,股东权利被严重侵害却状告无门的事司空见惯。加快股东权利保护的立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已成为保证我国公司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完善公司法关于股东权利保护的建议
(一)排除股东大会召开的障碍
1、立法中将股东大会召集权归属于董事会行使的同时,规定如果董事会拒绝或急于召集股东大会时,享有一定比例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请求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请求合理的,可以用裁定的方式同意部分股东享有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使会议召开在程序上具有合法性。
2、防止少数持有多数股权的股东以不出席股东大会为手段阻挠股东大会决议的形成,应对出席股东大会的人数作出明确合理的规定。对于公司的定期会议,只要求有代表大会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临时会议则应由3/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会议即为有效。如果第一次会议达不到法定人数时,董事会可以召集第二次股东大会,定期会议递减为有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临时会议则递减为有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会议即为有效。
(二)引进股东提案制度
股东提案制度是为了促进公司制度更具民主化色彩,加强保护股东权利而产生的新制度。该项制度不仅利于调动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权益和权能关系,而且能促使股东的法定权的落实不至于流于虚化,避免经营者的专权。股东通过提案权的行使,有机会参与公司业务经营决策,避免董事会专权。平衡经营者与股东权益。
(三)完善股东委托代理投票制度
我国《公司法》第108条对股东委托投票仅作和原则性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这一原则性规定有必要借鉴国内外成熟立法予以细化。如台湾公司法第177条规定“股东得于每次股东会,出具公司印发之委托书,载以授权范围,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除信托事业外,一人同时受二人以上股东委托时,其代理的表决权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表决权之百分之三,超过之表决权,不予计算。一股东以出具一委托书,并以委托一人为限,应于股东会开会五日前送达公司。委托书有重复时,以最先送达者为准,但声明撤销委托者,不在此限”。为了解决我国股份公司股东会形式化问题,实现股东会的“全员性”,避免股东会的“代表性”,迫切需要完善公司法中的委托代理投票制度,使无法亲自出席或没有兴趣出席的股东有机会达到参与公司决策并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的功能。
(四)借鉴股东质询权制度
股东质询权,即股东就股东大会议程中的事项对董事和监事提出质问的权利。质询权的目的是为了使股东在股东会中获得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更好地发挥制衡职能。质询权执行的范围,质询的事项是有严格限制的,日本商法对此作了规定:在股东全会上,董事及监察人应就股东请求事项予以说明,但该事项与会议目的无关,说明将显著损害股东共同利益,说明需要调查或有其他正当理由时,不在此限。同时规定,股东于开会前相当期间,以书面通知要求在全会上说明的事项时,董事及监察人不得以需要调查为由拒绝说明。1994年4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的股东质询权作了规定,但对股东大会发言人的资格、发言的顺序作了不合理的限制。如,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进行登记;登记人数以10人为限;发言顺序依发言人持股额依次排列;每人第一次发言不得超过5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3分钟,其中经理回答问题不超过5分钟。以上规定,不利于股东民主权利的行使,不利于企业民主理念的弘扬。
(五)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1、关于原告主体资格。(1)按持股比例或者数量确定起诉权,并且明确起诉权是少数股东权还是单独股东权。日本、美国等规定的是单独股东权,但这种诉权容易引起滥诉,近年来要求修改为少数股东权的呼声日趋高涨。结合我国国情,引入该制度时,以设立少数股东权为宜。(2)股份持有期间的要件和“行为时所有”原则。日本法律规定,6个月前开始持续持有股份的股东才具有原告资格,但这种规定不能防止在董事的违法行为实施后,那些为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而故意购入股份的情况,因而,美国的“行为时所有”的原则更合理,它也称为“股东同时存在”原则。鉴于我国股东资格的流动性和股民的不成熟性,规定“股东同时存在”原则比较稳妥。
2、关于股东通过提起诉讼能追究董事、经理的责任事由及责任的承担方式、范围。在美国由提起股东诉讼而被追究责任的范围较广,被告甚至可以是公司董事以外的第三人。在英国股东诉讼可以追究的董事责任事由,只限于重大的违法行为。在日本,由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可以追究董事责任事由设专条进行了规定,日本商法对董事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列举,并明确规定了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对违法提供财产利益的董事要向公司支付与所提供金额相当的赔偿金;向其他董事提供贷款的,若借款到期不能偿还,同意该贷款的董事应付连带偿还贷款;董事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令、公司章程给公司带来损害的,要对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等等。我国公司法中应借鉴日本商法的规定,对股东提起诉讼能追究董事、经理的责任事由予以明确规定,并明确责任承担的方式和范围。
3、关于提供担保制度。为防止不当诉讼、无意义诉讼,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诉讼,可以在公司法中规定股东提起诉讼的担保制度。
股东权利保护不仅仅是股东和公司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关系问题,而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董事会内部利益制衡机制,经理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事会的制衡机制,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制衡机制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股东权利保护需要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随着即将开始的对《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我们可以期待,一个相对完善的股东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在不久的将来形成。
6. 请问资产管理和信托有什么区别啊!
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信托业务和委托理财业务
信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营业信托的受托人在法律上要求较为严格,是经有关部门批准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法人。
7. 如何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1)
作者--大山 一、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含义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用以处理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信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就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大量实践表明,当前很多大型经营机构普遍采用的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运营方式。现代企业的所有者在投入资源组建公司后,大都选择委托诚实可信并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经营管理者来负责公司运营。需要指出的是,所有者在进行委托管理时,通常必须在专业经营管理所带来的预期收益和由于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成本及风险两个方面进行权衡。因此,为了保障所有者的投资者利益,就需要采取法律、合同和酌情处置权等形式,既构建有利于所有者对公司最终控制的机制,又完善激发经营管理者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激励机制。这就是现代企业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需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必要性。 二、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由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将自己的资産交给董事会托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结构,拥有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股东大会同时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股市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状况;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基本相同,只是前者更加复杂、完善,因此,下面就以股份有限公司爲例做具体说明。(一)、股东和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公司股份(表现爲股权)的持有者。股东有在册和不在册之分。在册股东是指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其姓名、住址和简况的股东。非在册股东是指没有在公司股东名册上进行相应登记的股东。享有平时获得股息的优先权和清盘时优先获得补偿的优先股持有者,通常不算在册股东;普通股持有者依法过户後就成爲在册股东。公司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股东作爲公司的所有者,依法对公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股东的义务仅限於就其所认购股份额(即出资额爲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权利分爲以自己的利益爲目的而行使的自益权和以自己利益及公司利益而行使的公益权。自益权包括:股息红利分配权、剩馀财産分配权、新股认购权、股份转让权等。公益权包括:出席股东大会权、表决权、请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权等。 股东权利的行使,在公司内部,一般是通过股东大会进行的。股东大会是指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组成的组织,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股东大会的权利各国法律一般都有明确规定,一般包括:听取股东大会召集人(一般爲公司董事、监事)报告的权利,查核公司各种报告、表册的权利,就公司事务特别是重大事务如任免董事、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的权利等。股东大会一般分爲普通年会和股东特别会议两种。股东普通年会是指一年一次必须召开的股东大会。股东普通年会一般是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特别会议是指两次股东普通年会之间不定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东特别会议可以由董事会召开,也可以由法定的特有一定数量股权的股东召开,还可以有由法院根据自己的动议或任何一个董事或一个有表决权的股东的动议,发布命令召开。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开会前送到每个有表决权的股东手,叁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必须达到法定人数,才能视爲合法,通过的决议才能有效。(二)、董事和董事会。对於拥有衆多股东的公司来说,不可能通过所有股东的定期集会来经营。因而,股东大会只能议事而不能具体管理公司的事务,这就需要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有能力的少数代表来具体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这些由股东大会选出的代表股东来管理公司的少数人就是公司的董事,他们组成的机构即爲董事会。有些国家的公司规定,法人也可以兼任公司的董事,但必须指定一名有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作爲代表执行董事的职能。各国法律一般规定,董事的人数应在三人以上。 三、完善公司法人制度的制度模式及制度安排 第一,制度安排说。英国牛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柯林?梅耶把法人治理结构定义为:“公司赖以代表和服务于它的投资者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根据该理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1)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2)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和职工;(3)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一般而言,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利用这些制度安排的互补性质,并选择一种结构来减低代理人成本。 第二,相互作用说。库克伦(PhlipLCochran)和华廷科(StevenLWartick)指出:“公司治理包括在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的有关利益人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构成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是:(1)谁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受益?(2)谁应该从公司决策/高级管理阶层的行动中受益?当在‘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之间不一致时,一个公司治理问题就会出现。” 第三,组织结构说。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所谓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高级执行人员及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第四,决策机制说。奥利弗?哈特提出,只要以下两个条件存在,公司治理问题就必然会在一个组织中产生。第一个条件是代理问题,确切地说是组织成员(可能是所有者、管理者、工人消费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第二个条件是,交易费用之大使代理问题不可能通过合约解决。“治理结构被看作一个决策机制,更准确地说,治理结构分配公司非人力资本的剩余控制权,即资产使用权。如果在合约中没有详细设定的话,治理结构将决定其如何使用。” 参考中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涵界说,本人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指的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不同组织形式的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职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有关公司经营与权利的公司组织制度与运行机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法学的角度来讲,则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第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在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制度安排上,要建立起科学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一是机制设计要从实际出发,适应公司的行业和规模特点;二是激励和监督要配合得当。在不同的竞争环境和企业规模下,激励和监督机制的配置要求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的配置可导致完全不同的治理效果。只有公司的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恪尽职守,又不越位,才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使企业富有活力。因此,为了切实建立起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就要科学地配置公司的控制权。要保证股东大会的最终控制权,保证董事会独立决策权,保证经理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力。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不能过分重合,以确保董事会不被经理层所控制,能以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取向主持公司的经营和决策;大型公司还应有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以维护小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职工代表依《公司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使职工以法定的形式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在涉及职工经济利益的决策中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等。
8. 社员权的性质
社员权是宪法上结社权在私法上的延伸。社员权是私法权利,它与宪法上的结社自由权有何关联呢?“结社自由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是体现市民社会的一个重要要素。” 现今各国成文宪法基本上都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结社自由权,允许公民参加各种社会团体。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由此视之,至少在现代社会,可以这么认为,宪法上结社权是社员权产生的前提,没有结社权,则不可能成立社团,也就不可能享有社员权 。当然,结社权是公法上的权利,而社员权属于私权。
社员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社员权是否独立的权利,其说不一:有谓社员权,为各种权利义务之集合,而非独立之权利者。有谓社员权为独立之权利,各种权利义务系由此权利分派而生者。” 社员权不是人格权或身份权,也不同于财产权。“社员权只与社员资格相联系而与社员个人的人身无关,所以不能以之为人身权或身份权。” 对于社员权身份权说和社员权人格权说,胡俊先生有精彩批驳,“不知民法所谓身份权与亲属权同义,专指亲属法上之身份上权利而言,社员权之非身份权,似无待论。至于人格权则为维持权利人人格之权利,与权利人其人有不可分离之关系,社员权则系因社员资格而取得丧失,与社员之人格无涉;社员纵经开除退社,亦与其人格权无妨碍。解为人格权,宁非大谬!” 对于社员权与财产权的差异,我们暂且不考虑非营利社团社员的社员权,即便是营利社团社员的社员权,也非财产权所能囊括。社员权与物权有别,因为社团对社员的全部出资及其孳息享有实定法上的所有权;社员权亦非债权,因为债权是由交易法或行为法所规定的。社员权无形财产权说实质上是社员权财产权说的变异,不具科学性。社员权通过对其他权利特有属性的兼容并收,铸造了自身独立的品格。不但如此,财产权一般只能为法律所明文规定,而社员权则可以基于社团章程的规定取得,即“章定社员权”。“社员权应该独立,不仅因为公司法中的股权(股东权)已非财产权所能包容,还因为民法从个人法向团体法发展的形势要求这样做。” 传统的权利理论“无法真正解释具有垂直结构的财产团体占有关系。” 所以,在民事立法上必须创立一种新的权利类型——社员权。
社员权是一类民事权利的总称。如前文所述,社员权包括对社团、社员及第三人的权利,非一种单独的具体的权利,具有概括性、集合性的特征。依笔者理解,社员权不仅包括众多类型的权利,例如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对于共有部分的成员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成员权、合作社成员的社员权、股份合作制企业成员的权利以及股权等,而且每一类型的社员权又可以分众多的子权利,如股权可分为会议参加权、决议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股东会议决议撤销诉权、股东会议决议无效诉权、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的诉权、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股息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新股认购权、股份收购请求权等等。“这种社员权或股权,除具有财产上请求权(如股息红利)外,尚有身分法上的请求权(出席开会讨论及表决权)或其他特殊的权利(诉讼权等),统称为社员权或股权,以表示社员或股东的地位。”
社员权是团体法上的权利 ,具有专属性。“社员权的权利主体是社员,其相对人是社团(还包括其他社员、第三人,只不过社团是主要的相对人,笔者加)。社员只是社团的一分子。所以社员权与前面的各种权利不同,不是个人法上的权利,而是团体法上的权利。” 事实上,由于我国社团立法的极其不完善,人们往往忽略了社员权的重要性,甚至只知有股权而不认社员权的存在,社员权是团体法上的权利的观念的最终形成,还有赖于立法部门和理论界的共同努力。社员权作为团体法上的权利,还具有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除由法律规定的外,由该团体(社团)的章程去规定。” 同时,“社员权具有专属性,只可以随社员资格的移转而移转,一般不能继承。” 也有学者认为,非营利社团法人中的社员权不能继承,营利社团法人中的社员权则可以继承,例如股权就可以继承。笔者认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可以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则断不可能继承,也不存在股权继承的可能,因为此时的出资已经不是股权的凭证了。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见笔者对出资继承中股东资格取得的论述 ,在此恕不赘述。
社员权是具有相对性的绝对权,对外它是绝对权,对内它是相对权 。社员对于社团所享有的权利,在社员与社团之间具有相对性,但是,这种权利对外宣称的是一种绝对性的权利关系,不但如此,社员权本身就包含对同一社团其他社员、不特定第三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社员身份或资格,一般是要进行登记的,经过登记,这种社员关系就具有了公示性。然而,无论是立法还是学理研究,注重的都是社员权的对内关系,而忽略或者忽视了社员权的对外关系。正是由于对社员权的对外关系的忽视,对社员权绝对权性质的否认,使得社员权遭受侵害时不能为其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
社员权是包含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的具有双重性质的民事权利。笔者认为,社员权中程序性的权利有社员大会的决议撤销诉权、决议无效诉权,董事会决议无效或撤销的诉权等,实体性的权利就更多了,在此不一一列举。程序性的权利是社团实现自治的有效保障,同时也是实体性权利行使和实现的保障。
社员权具有自我保护和救济的法律属性。社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享有众多权力。通过社员大会,社员可以制止、纠正社团及其部分成员的违法行为,使得社团的行为朝着合法的、符合社团和社员利益的方向发展。社员在社员大会上,正是借助社员权的行使达到上述目的的。社员权中,表决权是社员自我保护和救济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利。
一言以蔽之,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社员权是私法权利,在私法体系中,社员权是独立的民事权利;作为综合性权利,社员权不同于财产权与人身权;作为团体法上的权利,社员权是一项新兴的权利,具有绝对权和相对权的属性。与单一的程序性权利或实体性权利不同,社员权兼有二者属性,具有自我保护和救济的特征。总之,社员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还有待于学者的进一步研究。
9. 股票问题
股市常用术语
K线 又称阴阳线,或称红黑线。即以阳线表示行情上涨,以阴线表示行情下跌,而且以一条线即可表示当日行情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
拔档 持有股票的多头遇到股价下跌,并预测可能下跌,于是卖出股票,当股票跌落一段差距以后,再补回,使少赔一段差距。
崩盘 卖盘大量涌现,导致股价无限度下跌,不知底部在那里的情形。
崩盘行情 不知股价将下跌至何种程度,大家争相杀出持股的现象称为“崩盘行情”。
补空 空头买回以前借来卖出的股票。
长多 对股市远景看好,买进股票长期保持,以获取长期上涨的利益。
长红 当日收盘价比前日收盘价大幅上扬。若形成一条极长的阴线,谓之长黑。
长空 对股市远景看坏,借来股票卖出,待股价跌落一段相当长时期以后才买回,其时间至少为一个中期趋势所需完成的时间。
炒做股票 以低进高出而获利,当大户介入某只股票,往往会放出消息,汇集人气,拉高股价,然后逢高脱手,这种哄抬股份的情况即称为炒做某只股票。
撤销委托 客户对其往来经纪人发出的撤销前次委托的委托。
成交 证券经纪人按照客户委托指令,在交易市场进行讨价还价后达成交易的行为。
成交金额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买卖成交后,在交割日,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称为成交金额。
成交量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买卖成交后,在交割日,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股票数称为成交量。
成交值 股票交易成交的价格。
冲关股价 上升至阻力线,继续向上突破阻力线叫冲关。
大户 大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大量买卖股票者称之谓大户。
大市 股票交易中股票价格在一个阶段内总的趋势。
档 股票的升降单位俗称“档”。目前深沪交易所规定股票升降单位一档为0.01元。
低位股 股价水准偏低的股票。
跌停板 股票当日下跌幅度达到前一日收盘价格一定幅度不能下跌之停板价。
定额投资法 对于某种股票的投资总额,通常均维持一定水准的投资方法。
定率投资法 为分散投资法的一种。亦即将资产依一定比率运用于股市,债券,储蓄的投资方式,也就是将资金分为攻击与防御二种用途。
短多 认为股市短期内看好,买进股票,获取少额利益,即获利了结,待下次再出现利多消息时再买进。
短空 对股市前途看跌,借来股票卖出,但于短时间内即买回,其期限仅在一个中期变动以内,有时只卖出二,三天即补回。
短线客 证券交易活动中的一种证券投机者。追求买卖差价的资本利得,而不注意股息、利息的多少,投资于证券主要是希望在最短的时间内利用价格的涨跌,通过迅速买进卖出取得差价收入,大多用借款来买卖,自己只出一部分做垫头,因此不想成为股东并影响企业经营决策。一般短线投资的证券多为价格波动大的极活跃的高风险类证券,买卖较为频繁,持有期限较短,有时在一天内就多次转换,短线客多为熟悉行情、消息灵通的专家,对供求关系带来的证券价格的变化最为关心。在当前股市日益成熟,社会监管和市场自律体系日益加强的情况下,短线投机很大程度上要靠经验和经济知识来进行正确的预测和分析判断。
多翻空和空翻多 当多头觉得股价已至峰顶,于是加倍卖出所持股票,成为空头,称多翻空。反之,当空头觉得股价已跌至空位,于是,加倍买进放空的股票,成为多头,称为空翻多。
多杀多 普遍认为当天股价将上涨,于是抢多头帽子,然而股价却没有大幅上涨,没法高价卖出,等到交易要结束时,竟相卖出,因而造成收盘时股价大幅下挫的图形。
多头 交易者认股价将会上涨,于是趁低买进,待股价涨到某一价位再卖出赚取差价,这种先买后卖的人叫多头。
多头市场 指股价的基本趋势持续上升时形成的投资者买进证券需求大于供给的市场情况。
反弹下跌 趋势中,因股价下跌过速而回升这种调整价位的现象,称为反弹。
分散投资 信托投资,机构投资者将投入股市的资金分散于各种股票,如此可分散危险性。
浮多 看好股势前景,认为将会上涨,想大捞一笔,而自己财力有限,于是向别人借来资金,买进股票,因这种资金是不够稳定的,放款人若要收回,买股票的多头,即需卖出,还掉资金,同时,即使股价上涨,亦不敢长期持有,一旦获得相当利润即卖出,万一股价下跌,而心慌意乱,赶紧赔钱了结,以防套牢,因其资金不稳定,所以称为浮多。
浮空 其情形与浮多相同,只是认为股价将下跌,借股放空,因所放空的股票,随时有被收回的顾虑,所以称为浮空。
股东权益 大家都知道股东有接受红利分配的请求权,而除此之外还有接受无偿股权,公司解散崐时有参与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合并,分割权等自益权,以及出席股东大会权,决议权等公益权。
股票行情 反映股份公司一定时期内股份,股息,每股收益率等股市指标的一种图表。
关卡 股价上升或下跌时,所遇到阻力的价位,上升时的关卡称为阻力线,下跌时的关卡称为支撑线。
观望 当行情呈不明朗化,多空看法分歧时,投资人多半采取观望的态度,也就是委托买入卖出者少,交易呈现不活泼状态。
过户 证券所有权从原所有者转移给新的所有者时所做记录的过程。
护盘 在股价低迷时期,证券公司或大户,法人机构为了刺激行市,于是介入买盘,希望带动散户跟进,促使股价上涨。
黄金交叉 指较短期间的移动平均线由下而上穿过较长期间的移动平均线的图型。一般表示行情看好,股份极可能继续上扬。
回档上升 趋势中,因股价上涨过速而回跌这种调整价位的现象,称为回档。
获利了结 买进的股票价格上扬时,即行卖出赚取利益的情形。
基本分析 即不计较股市之升降情形,单纯对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发展潜力加以分析,以视其是否具备稳固的财务基础,做为投资时的重要参考。
机构投资者 以投资股票为主要事业的法人。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即属于此类型。
绩优股 发行公司获利能力极强,每年均能发放高于银行利率的股息的股票。
集中投资 相对于分散投资而言,将资金集中特定股票的情形,即称为集中投资。
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将股价每日涨跌变化情形,应用绘图方式呈现出来,再藉由图形来判断股价的趋势,进而决定买进卖进的最佳时机。
交割证券 投资人在委托买进股票,成交后必须缴纳买价款,领取买进的股票,委托卖出的投资人在成交后必须檄交所卖出的股票,领取卖出股票的价款,这种买卖双方必须缴款券的义务,称为交割。
竞价 证券交易所证券的价格是由买卖双方通过讨价还价的方式形成的。
开低盘 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低出二个申报单位以上;称当天开低盘。
开高盘 开盘价比前一天收盘价高出二个申报单位以上,称当天开高盘。
开盘 在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每天开市的首次交易为开盘,按开盘价的不同分为高开,低开和平开。
开平盘 今天开盘价与昨天收盘价一样的情况,称为开平盘。
开平盘 开盘价在前一天收盘价上下一个申报单位之间,称当天开平盘。
空手 手中没有股票,既不是空头,也不是多头,观望股势,等待股价低时买进,高时借股放空的人。
空头 当交易者认为股价将会持续下跌,于是将股票在市场上卖出,待股价跌至预期价位再行买入,以此赚取价差,这就叫空头。
空头市场 指当股价的基本运行趋势转为持续下降时,证券投资者卖出证券,供给大于需求的市场情况。
恐慌行情 景气衰退,经济陷于混乱状态,股票市场呈现无量的暴跌情形。
冷门股 交易量很少,交易周转率低,流通性小,甚至经常没有交易,股价变动幅度小或不正常的股票。
利多 对多头有利,能刺激股价上涨的因素和消息。
利空 对空头有利,将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消息。
利空出尽 股价因利空消息影响而致下跌,在跌至某一程度后,投资人不再被此利空所影响,股价止跌向上,此种现象即称为“利空出尽”。
量价背离 股票价格与股票量不能成正比,当股价出现新高点时,成交量却告别下滑,表示投资人并不认同此一价位,卖压很可能即该涌现。
领导股 对股票市场具有领导变化的股票,领导股必为热门股,同时领导股也是发行公司营运状况正常,财务结构健全,有发展远景的股票。
鹿市 是指大量投机者在从事短线投机活动而使股市处于不稳定状况的市场情况。
买气弱 投资人承接意愿薄弱,想等到股价再往下跌后再进场。
买入股 股价上涨,成交量也增加,追随市场沸腾的人气而买进的情形。
买入价 证券投资者愿意卖出股票的价格。
卖出价 投资者愿意卖出股票的价格。
内线交易 发行公司的员工,大股东因得到企业内部情报而买卖自己公司股票,在短期间获暴利的交易。此为法规所禁止。
逆势上扬 利空出现,股价却上扬的情形。此外,当大部份股票均处于跌势,那些不跌反涨的股票即称为“逆势上扬股”。
牛市 股票市场上买入者多于卖出者,预测将来股票的价格将要上涨,股市前景乐观的状况,它是股市上对股市行情看涨的专门术语。
盘档 当天的股价变动幅度很少,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不超过百分之二,是多空均不太积极,采取观望态度情形下产生的现象。
盘坚股价 盘旋整理中一波比一波高逐渐向上涨升。
盘软股价 盘旋整理中,一波比一波低,逐步下跌。
盘势股价 上下波动反覆震荡的过程。
疲软行情 价格低,市况不振,市场呈现不活泼步调。
平仓 是指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股票的行为。
平均股价 个股某一段期间的收盘价总合平均,可以衡量某一股在某一段期间内投资人买进的平均成本位置。
破底股价 下跌至支撑线,继续向下突破支撑线叫破底。
抢帽子 所谓抢帽子是指当天先低价买进股票,然后高价再卖出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股票,或当天先卖出股票,然后再以低价买进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股票,以求赚取差价利益。前者先买后卖称为抢多头帽子,后者先卖后买称为抢空头帽子。
清算 将买卖证券的数量与金额分别予以抵销。
热门股 交易量与交易周转率高,股票流通性强,股份变动幅度大的股票。
人气 股价会依理呈现涨跌情形,也会随着不合理的人气而变动,有时人气的强弱反而占上风影响股价。
人气股 成交量大,领导市场的指标股,对于利多消息呈现敏感的反应。
人气市场 无视基本面,技术面的变化,只随著人气而波动的行市。
日线,周线,月线,年线 将股价的波动图表化,记录每日变化情形的图表为日线,以周为单位则为周线,以月,年为单位则称月线,周线。通常以日线做为短线进出的依据,利用周线为短期,月线为中期,年线为长期投资的判断。
散户 一般投资人即称为散户。
杀低 因利空出现迫使股价下滑,投资人眼见大势不妙,虽然现价低于买进成本,仍然委托卖出。
上档 在当时股价之上的价位,就叫上档。
上影 当日最高价与开盘价或收盘价之间的差。
时价发行 发行新股时,以时价为发行基准备,而非以面额为发行基准。
实多 在自有资金能力范围之内,买进股票,即使被套牢,亦不必赶忙杀出的人。
实空 以自己持有股票放空,股价反弹时并不需要急急补回的人。
收盘 在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中,每次开市的最后一次交易称为收盘。
手续费 股票买卖双方向券商所交付的费用。
死多 总是看好股市前景,买进股票,如果股价下跌,宁愿放上几年,抱定一个原则,不赚钱不卖的投资人。
抬轿子 利多或利空消息公布后,认为股价将会大幅变动,立刻抢买股票或抢卖股票的人,抢利多消息买进的人称为抬多头轿子,抢利空消息卖出股票的人, 称为抬空头轿子。
摊平 指股票投资者在股价下跌购买股票,趁低价增加购买,以降低自己股票的平均价位成本。如果在信用抛售时,以上涨的行情增加股票的出售量,促使自己的股票平均值增加,这种行为称作“摊平出售”。
摊平法 买入某支股票后,股价下跌至自己买入成本以下时,再加码买进以降低平均成本的方法。
套牢 预期股价上涨,买进后却一下跌,或是预期股价下跌,借股放空后,却一路上涨,前者称多头套牢,后者称空头套牢。
跳空 股价受利多或利空影响后开始出现较大幅度的上下跳动。股价受利多影响上涨时,证券交易所内当天的开盘价或最低价高于前一天的收盘价,在两个申报单位以上时,或在下跌时当天的开盘价或最高价低于前一天的收盘价,在两个申报单位以上时,而于一天的交易中,上涨或下跌超过一个申报单位的跳动现象称之为跳空。
跳空 股市受到强烈利多或利空消息的刺激,开始大幅跳动,也就是股价跳空后,过一段时间将回到跳空前的价位补空,由于股市涨久必跌,跌久必涨的特性,所以补空是理所当然的现象,不过时间上有所差异。
图线 将股价变动的情况按某一期限绘制成图以供分析之用。
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户后,在决定买卖股票时,向证券公司发出的“委托买卖”指令的过程,又分为“限价委托”和“市价委托”,限价委托指客户委托券商按其限定价格,或按比其限定价格更好的价格,为其完成委托,市价委托指客户委托券商按当前市场价格均其完成委托的过程。
无息股 公司多年未发放股利的股票。
洗盘 作手为了抬高股票,在抬高过程中故意制造卖压,好让低价买进的坐轿客下轿,以减轻拉抬压力,这种举动就叫洗盘。
下档 在当时股价之下的价位,就叫下档。
下影 当日最低价与开盘价或收盘价之间的差。
箱型行情 当市场无特殊利多或利空消息出现时,行情往往会在有限的价幅内上下涨跌盘整,其图形有如在一个箱子内来回起伏,故称箱子型行情。
小黑 股价指数比前日小挫几点,我们称为以“小黑”收市。
小红 股价指数比前日上涨一点点,我们称为以“小红”收市。
行情 由市场中感受到的“市场味”,集结了成交量,人气,股价动态等印象而构成,以“行情好”与“行情不好”来表现。
行情模糊 市场行情难以预测,该买进或卖出,难以下判断。
熊市 当股市上卖出者多于买入者,预料将来股价将会下跌,股市前景悲观的状况,是股市上对股市和行情看跌的专门术语。
业绩行情 不论什么时代,决定股价的重要资料即为业绩的动向,收益增加则可期待配股增加,以企业的成长为买进的依据。
轧空 拉高股价逼迫空头高价补回放空的股票。
轧空 卖出股票的投资人原先希望股价下跌后补回以赚取价差。但在投资人卖出股票后,该崐股股价却在主力操作下连连暴涨,逼使卖出者补回的情形。投资人如遭到轧空,将招致损失。
斩仓 当客户所缴的期货股票押金不足时,股市经纪人将其期货股票随行处理。
涨停板 股票当日上涨幅度达到前一日收盘价格一定幅度不能再上涨之停板价。
整理 股价经过一般急速的上涨或下跌后,遇到阻力或支撑,因而开始小幅度上下变动,其幅度大约在百分之十五左右,这种情形称为整理,整理是多空互斗最激烈的价拉,也是下一次变动的准备阶段。
整理 股票的市场价格在经过了一段迅速的上涨或下跌后,做到某种阻力或支撑,股价出现明显放慢原来的上涨或下跌趋势,开始出现小幅度的上下跳动,其跳动幅度大约为10%-15%左右,并将持续一段时间,这种现象被称为整理。
支撑线 股价下跌到达某一价位附近,如有大量买进情形,使股价停止下跌甚至回升的价位,即是遇到支撑线,支撑线通常在重要的上升顶点上方或是多空互斗激烈价位的底线。
指标股 行情扬升中,领导全体股票向上攀升的股票。
指定价格 委托买进或卖出时所指定之价格。
主力支撑 当股价自然地呈下跌趋势时,主力运用人为的力量进场买卖,以防止股价下跌。
转盘 股价超越平常摇摆的轨迹,暗示价位变动方向有所改变,也就是市场反转(MarketReversal)。
追高 当股价持续攀升之际,投资追逐买进的情形。
资产股 实际的资产比帐面上的价额高出许多的股票,特别是拥有帐面价格低的土地,因为实际资产高,在物价暴涨时,容易汇集人气。
阻力线 股价上涨到达某一价位附近,如有大量的卖出情形,使股价停止上升,甚至回跌的价位,即是遇到阻力线,阻力线通常在重要的回升点的下方,或是多空互斗最激烈,有大量交易价位的顶线。
坐轿 预期利多或利空消息即将公布,股价必将随之大幅变动,于是先期买进或卖出股票,等待消息一出现,大家抢进或抢出,使股价大涨或大跌后再卖出或买回股票,独取厚利,前者称坐多头矫子,后者称坐空头轿子。
坐轿子 预期利多或利空消息即将公布,股价必将随之大幅变动,于是先期买进或卖出股票,等待消息一出现,大家抢进或抢出,使股价大涨或大跌后再卖出或买回股票,获取厚利。前者称坐多头轿子,后者称坐空头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