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损益不需交营业税,但是需要交所得税。
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损益,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Ⅱ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为什么
计入投资收益。税费是直接归属于购买时新增的初始直接费用,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Ⅲ 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值税要计入应交税费还是投资收益,还是直接计入成本
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相关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而不直接在其成本中核算的原因是:
1、这是由《会计法》明文规定的,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成本),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每期期末需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如果将交易费用也计入成本,在期末还是要将其账面价值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调整,这样,将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成本就没有意义了。
3、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确认: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4、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日,投资企业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借机“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收到上列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机“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
涉及到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拓展资料: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得的收入(所发生的损失为负数),如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利收入、债券利息收入以及与其他单位联营所分得的利润等。
是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 。严格地讲,所谓投资收益是指以项目为边界的货币收入等。
它既包括项目的销售收入又包括资产回收(即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价值。投资可分为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两大类,人们平常所说的金融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两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
核算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确认的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企业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确认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根据新会计准则,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现的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和处置损益,也在本科目核算。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所取得的买卖价差收入,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投资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二)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分担亏损份额超过长期股权投资而冲减长期权益账面价值的,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企业计算的应享有的份额,如有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应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弥补损失后仍有余额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原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出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还应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比例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Ⅳ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换出时需缴纳营业税否
营业税,是针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Ⅳ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相关税费应该计入成本中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相关税费不计入成本中,是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中。
2016年12月5日购入股票100万元,发生相关手续费、税金0.2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投资收益0.2
贷:银行存款100.2
(5)交易性金融资产营业税扩展阅读:
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
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按公允价值计量,在题目中,交易费用一般会直接给是多少,这部分是计投资收益的借方。
交易费用指可以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所谓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具体核算(股票投资)
(1)初始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
②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价款包含的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影响当期损益)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后续计量(股票投资)
收到购买价款中包含的现金股利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
Ⅵ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记在哪里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投资损益中去,即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管理层为了在短期内获利而进行的投资,可想而知趋向于投机行为,那么当我们购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就计入损益中去(也就是说短期的投机行为购入时发生的税费就算你“亏损”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管理层为了价值投资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购入时的相关税费不能直接计入投资损益,应当计入可控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中去。
在诸多的金融资产分类中,只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购入时的手续费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这样核算的原因也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短期投资行为。
Ⅶ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增值税
一、分类
(一)会计规定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规定,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两个条件,应当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两个条件,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于不满足合同现金流测试的, 或者其他业务模式,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企业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与旧会计准则分类的区别列示如下: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在分类、初始计量、持有期间和处置都存在税会差异。
Ⅷ 交易性金融资产买进和卖出时产生的税费怎么处理
买进时产生的税费记入投资收益的借方;卖出时相关税费直接从获得的总价中扣除之后,再进行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分摊。虽然我也不是很清楚是为什么这样处理
Ⅸ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税费应该是不计入成本的是吗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相关税费不计入成本中,是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中。
2016年12月5日购入股票100万元,发生相关手续费、税金0.2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投资收益0.2
贷:银行存款100.2
Ⅹ 一般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会有缴纳营业税的情况吗
持有期间不交任何税,有收益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