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简述金融资产的特征。
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性是金融工具最重要的三个特征.
三特性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收益性与风险性呈正向相关关系,即所谓“高风险、高收益”.流动性与风险性、收益性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对于通过到期赎回方式获得的流动性而言,流动性与风险性、收益性之间存在反向相关关系;
但是,对于主要通过市场转让途径获取的流动性,流动性与风险性又呈反向相关关系.
收益性:股票的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
风险性:是指持有股票可能产生经济利益损失的特性.
流动性:指资产能够以一个合理的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它是一种所投资的时间尺度(卖出它所需多长时间)和价格尺度(与公平市场价格相比的折扣)之间的关系,股票的流动性大于房地产.
(1)金融资产简答扩展阅读:
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
金融资产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论是实物资产还是金融资产,只有当它们是持有者的投资对象时方能称作资产。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银行所发行的现金和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债券,就不能说它们是金融资产。
因为对发行它们的中央银行和企业来说,现金和股票、债券是一种负债。因此,不能将现金、 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简单地称为金融资产,而应称之为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对其持有者来说才是金融资产。例如,持有商业票据者,就表明他有索取与该商品价值相等的货币的权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与投入资本份额相应的红利的权利;持有债券者,表示有一定额度的债款索取权。
金融工具分为所有权凭证和债权凭证。股票是所有权凭证,票据、债券、存款凭证均属债权凭证。但在习惯上,这些金融工具有时也称之为金融资产。
投资者在市场上决定购买哪一种金融工具,总会全面考虑它们可能带来的权利和义务。投资者一般考虑四个因素:
①实际期限,指债务人必须全部偿还债务之前所剩余的时间。
②流动性,指金融工具迅速变为货币而不致蒙受损失的能力。流动性与偿还期成反比,即偿还期越长,流动性越低,反之亦然;它与债务人信誉成正比,即债务人信誉越高,流动性越大,反之亦然。
③安全性,指是否遭受损失的风险。风险可有两种:一是不履行约定的按时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的风险;二是市场的风险,即由市场利率上升而造成的金融工具市场价格下降的风险。
④收益率,指净收益对本金的比率。
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都是持有者的财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的增加,经济主体金融资产持有的比重会逐步提高。同时,为了既获得较高收益又尽量避免风险,人们对金融资产的选择和对各种金融资产间的组合也越来越重视。
② 金融资产的概念是什么
金融资产来是实物资产的自对称,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企业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型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持有到期投资。个人的金融资产包括:个人存款、股票、债券、基金、证券集合理财、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存款保证金、保险、黄金、信托等。
③ 金融资产定义是什么
金融资产是抄实物资产的对袭称,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企业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型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持有到期投资。个人的金融资产包括:个人存款、股票、债券、基金、证券集合理财、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存款保证金、保险、黄金、信托等。
④ 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是什么
金融资产是实物资产的对称,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企业的金版融资产包括:交易型金权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持有到期投资。个人的金融资产包括:个人存款、股票、债券、基金、证券集合理财、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方存款保证金、保险、黄金、信托等。
⑤ 简述《金融工具》准则包含的金融资产有哪些
金融资产有: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
(三)贷款和应收款项;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不包含在本准则中: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八)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九)原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十)再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十一)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⑥ 简答 组建金融资产的目的
1998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前,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国有四大商业银行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命令运营模式,坏账占比较高,无法满足国际银行业关于资本充足率标准的要求,因此国家决定实行金融改革,由财政部出资成立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口接收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的不良债权(五级分类中的可疑和损失类贷款形成的债权)。目的是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