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证券市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了吗何时开始的
开始了
2008年10月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正式启动融资融券试点。
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同意融专资融券属试点。
2010年3月19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融资融券首批6家试点证券公司。
2010年3月31日,券商融资融券交易申报第一天。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⑵ 中国商业银行可以做融资融券业务吗
<p>你好,融资融券属于券商的创新业务,证券公司可以做,但是也只有小部分券商拥有融资融券资格,中国商业银行还做不了,而且开通融资融券的条件是资产达到50万,开户满18个月才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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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融资融券业务知多少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融资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担保物,融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买入证券的交易行为。融资买入证券所需资金不进入投资者信用资金账户,由证券公司结算时代为支付。
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担保物,融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卖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融入的证券不进入其信用证券账户,而是在融券卖出成交当日结算时由证券公司代为支付。
与普通交易的区别
(1)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只能单边操作,买入证券时,必须事先有足额资金;卖出证券时,则必须有足额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可以做空,实现双向交易,当投资者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
(2)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因此不需要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作为担保物。
(3)投资者从事普通交易时,可以长期持有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证券交易所规定合约期限最长为6个月。
(4)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由于有借贷关系,存在杠杆效应,收益和风险性均放大,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范围内买卖证券。
投资者注意事项
(1)止损是铁律
融资融券业务由于具有杠杆放大的作用,如果方向判断失误,损失会相应放大,危及本金安全。因此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一定要设立严格的止损位,并切实遵守交易纪律。
(2)量力而行,谨慎参与
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投资者有更为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请投资者根据自身情况量力而行、谨慎参与。
(3)关注账户情况
投资者应关注自身账户情况,及时通过交易系统查询对账单,确保维持担保比例在安全范围内。
(4)保持联络畅通
⑷ 什么叫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下,信用交易制度能发挥价格稳定器的作用,即当市场过度投机或者做庄导致某一股票价格暴涨时,投资者可通过融券卖出方式沽出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下跌;反之,当某一股票价值低估时,投资者可通过融资买进方式购入股票,从而促使股价上涨。
当市场上某些股票价格因为投资者过度追捧或是恶意炒作而变得虚高时,敏感的投机者会及时地察觉这种现象,于是他们会通过借入股票来卖空,从而增加股票的供给量,缓解市场对这些股票供不应求的紧张局面,抑制股票价格泡沫的继续生成和膨胀。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引导股价趋于体现其内在价值,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证券价格的波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的稳定。
⑸ 中国融资融券属于哪种模式
中国融资融券复业务合理的模式制选择
整个市场还非常的不成熟,各市场参与主体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机制、有效监管机制都还有着明显的不完善。还不能满足“市场机制完善、法制框架健全、信用基础好”这些实施“市场化”模式的必要条件,因此“市场化”模式只能是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而非现在的现实选择。立足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我们认为“单轨制专业化”模式是更具实践性的选择。“单轨制”最大的优势是通过统一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掌控了所有再融通交易,证监会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控制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融资融券的放大倍数,从而轻松调控市场。针对我国证券监管手段滞后的现状,使用这种模式能够即时、有效的最大程度控制风险。同时,也相当于使用证监会主管的证券金融机构的半官方信用,部分替代了券商信用,有利于在信用环境薄弱的情况下,推广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单轨制”几乎将所有权力都收归至证券金融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损失了券商快速配置资源的效率,但面对我国券商资本规模较小,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有限的现状,实施“单轨制”的代价并不高昂。
⑹ 什么是融资融券
两融业务指的是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回证券作为质押答,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