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托违约该怎么处理最好
你购买了信托,目前信托违约?还是你是信托的合作机构,信托没按预定合同执内行?
前者属于很大的问容题,属于社会公众问题,投资人应该互相通气通过媒体等给信托施加压力,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置抵押物等。
后者属于信托信托违反合同约定,可以与信托公司协商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无果可以向信托业协会或者银监会反馈信息。
祝你好运
B. 信托公司倒闭和银行倒闭,资产怎么处理处理,方式有区别吗
有区别。
1、处理方式不同。
银行存款属于银行的一般资产,破专产的话计入破产财产,储户只能作为一般债属权人申报债权。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
2、破产程序不同。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段。
信托公司破产需要经过清收破产企业债权; 清算破产财产;组织破产财产拍卖;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破产财产; 代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
3、赔付程序不同。
破产财产是商业银行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一切财产,是破产债务清偿的物质来源和依靠。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信托公司倒闭以后,其托管的信托资金不受影响,其自有资产进入清算程序,优先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国家税费,然后偿债,最后支付股东分红。
C. 什么是信托公司的兜底处理,是说可以保证收益吗
信托项目发生风险时由信托公司先行兑付,但是也不能说一定是保证收益的。
兜底处理这并不是一个规范的金融词语,从字面上理解,可以说是在项目方无法承担还款能力的时候,发行方信托公司代替项目方去支付客户的投资资金。
在整个信托和资管公司,有一种刚性兑付的潜规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是信托和资管公司做的兜底处理。但在法律层面,其实对信托公司并没有这个要求。
所谓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必须承诺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3)信托处理扩展阅读:
与兑付相关的法律条款: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49条,该条款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同时,《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又规定,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8条也规定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D. 保险对接信托如何处理
自2015年起,“财富传承”成为高净值人群继“财富保障”之后最重要的财富管理目标。从最开始的物质财富传承到如今的精神财富传承乃至整个家族企业的财富传承,关注的层次越来越深入。如何实现呢?保险和信托是两个常常用到的工具。但在实际运用中,客户经常会混淆保险和信托的功能,把握不准两个产品的异同,今天我们就对两个工具做个详细的对比。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说的保险和信托都与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和信托有些微区别。保险主要是通过大额寿险保单或年金险保单来实现财富传承;信托也不是普通的理财型信托,是附加了各种传承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信托产品。既然,二者都可以用来做财富传承,实际运用中,如何做出最优选择呢?
▎保险与信托的相同点
■保险和信托都可以达到传承财富的目的
保险和信托,都可以按投保人或委托人的意愿,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配偶、子女,当然也可以是自己,但我们说的是财富传承,所以通常以指定子女为受益人居多。
在传承方式上,既可以设定由受益人一次性领取,也可以设定按月领取、按年领取等。比如,已经过世的香港著名明星沈殿霞,就为自己女儿郑欣宜设立了信托基金,委托信托公司在自己过世后,按月给付郑欣宜生活费。此后,尽管郑欣宜的生活几度陷入混乱,但始终都能保证衣食无忧,不至于钱财被人骗走或一次性挥霍一空。同时,由于这笔信托在郑欣宜婚前设立,即使以后结婚,仍然属于她的独立财产,不会因为结婚离婚被稀释。
■保险和信托都可起到资产隔离和抵税避税功能
根据《保险法》第23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5条:保险金不征收遗产税。尽管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呼声颇大,且从发达国家发展轨迹来看,征收遗产税是迟早的事。
信托也有类似的规定,根据《信托法》,信托资产一旦成立,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财产中分割出来,成为一笔独立运作的资产,它不能被抵债、清算和破产。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对信托财产的享有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同时信托财产也不因受益人的债务而被处理掉。
以潘石屹夫妇为例,潘石屹设立一个信托产品,假设为1个亿,那么信托设立后,这1个亿的归属权就转移到了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按他的委托,把资金收益按照潘石屹的意愿分配给指定受益人,即他的妻子张欣,即使将来潘石屹的生意出现问题,甚至资不抵债,但这笔信托财产,由于归属权已经不属于他,所以,这笔资产是可以保全的。
再比如,传闻贾跃亭为自己子女设立了5个亿美金的家族信托,假如传闻为真,这笔财产,将来在贾跃亭过世后,是不会被征收遗产税的。在西方发达国家,遗产税高达50%,通过信托,简简单单就规避了一大笔遗产税。
▎保险和信托的不同点
■财产归属权不同
保险的保单成立后,财产所有权仍然归属投保人,很多大额寿险保单还可以用来做抵押贷款。而信托设立后,这笔财产就跟委托人没关系了,财产所有权转移到了信托公司,理论上也是不可撤销的,当然,受益人为委托人自己的除外。
■灵活性不同,信托可按需定制
由于信托支持按客户需求定制,灵活性上,会比保险丰富很多。
一是在受益人指定上,信托可以指定未出生的小孩,而保险不能。信托的传承代数可以达到4代以上,保险最多支持一个代际的传承;
二是在领取时间上,寿险保单必须是被投保人过身后,才能触发理赔,受益人才可以开始领取赔付的保费,年金险可以按约定在某个阶段开始领取。信托在设立后的当年就可以按照约定领取;
三是在财产领取方式上,信托可以设定很多条件。比如,设定如与配偶离婚,配偶无资格领取信托收益。假设王宝强当初把家庭财产的一半拿出来做信托,受益人可以指定为自己、子女和马蓉,但设定一个条件,如果马蓉和自己离婚,将不再有资格领取信托收益,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人财两空的悲剧。而保险只能设定按月或按年领取,不设定这么人性化的条件。因此,信托会比保险灵活得多。
■起投金额不同,资金收益不同
保险的起投金额低很多,通常一个200万保费的保单已经可以实现基础的财富传承。但是,信托通常都是1000万起,而且要达到个性化定制,通常会更高,可能要到3000万级别。当然,资产的收益也不同,保险的投资渠道有限,信托的投资渠道更广泛、灵活,甚至可以和委托人约定投向股权等产品,所以,信托收益率会比保险高。
明白了上述的异同,我们就知道,设立保险还是信托?
首先,取决于资金量。保险起点低,有杠杆,信托至少1000万起,且不可撤销;
其次,看自己需求——想传承几个代际,是否需要设立复杂一点的传承条件,对收益率要求如何;
最后,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量力而为最聪明。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 收到信托资金账务处理
利息怎么支付应该是按信托贷款合同约定,一般按季度支付,你就直接把对应当期的利息全部按时打到信托专户的帐上,对方怎么分是他们自己的事,信托公司在收利息前应该会给你们出催息单,你用这个做财务成本就好了
F. 什么是管理和处理信托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版业务。在处理信托中,权信托财产具有物上代位性,即财产可以变换形式,如将财产变卖转为资金,或购买有价证券等等。若以房屋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房屋出售,换取其它形式的财产。若以动产为对象设立处理信托,受托人就可以将动产出售。
管理信托与“ 担保信托”相对。以对财产的管理和运用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包括以单纯的财产管理为目的的狭义财产管理信托和以财产的运用和处分为目的而设立的处分信托。管理信托适用的范围极其广泛,既可用之于对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财产的管理和对遗产的管理与分配,也可用之于信任投资。
G. 信托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信托项目的工作流程一般是筛选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初审——项目终版审——项目报备(权银监会备案)——项目募集——项目成立(成功募集资金将信托资金交给融资企业)——项目后续跟踪与管理——项目归集或处理(资金回笼)——项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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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利用信托处理遗产时一般采取哪些
信托法第二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法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信托法第十五十六条: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十七条: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十八条: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综上的这些法律条款基本就解决了你所说的问题。只要你的信托财产合法合规,就能债务隔离,避税
I. 信托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内的方式。
2、调解容
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