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㈡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版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权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三)从事同业拆借;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㈢ 中诚信托的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资金信托;
动产、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㈣ 我国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信托公司常见的经营范围包括: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内信托;容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三)从事同业拆借;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㈤ 安信信托的经营范围
⒈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⒉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
⒊受托回经营国答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⒋受托经营公益信托;
⒌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⒍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
⒎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
⒏代保管业务
⒐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⒑以银行存放、同业拆放、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
⒒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⒓办理金融同业拆借;
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业务包括外汇业务。
㈥ 信托业务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1、以信托关系成立的方式为标准划分,任意信托、法定信托;
2、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版准划分,金权钱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金钱债权信托;
3、以信托目的为标准划分,担保信托、管理信托、处理信托;
4、以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为标准划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5、从委托人的角度对信托进行划分,个人信托(生前信托、身后信托)、法人信托;
6、以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的目的为标准划分,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
7、以受益人的角度对信托的划分,自益信托、他益信托、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8、以信托涉及的地理区域为标准划分,国际信托、国内信托;
9、以业务范围为标准划分,广义信托、狭义信托;
㈦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1、资金信托;
2、动抄产信托;
3、不动产信托;
4、有价证券信托;
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7、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10、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11、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12、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13、从事同业拆借;
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㈧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本外币业务范围如下: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版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权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三)从事同业拆借;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㈨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信托公司可以经营的范围其实很广,不过每个信托公司申请的范围不大相同,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的业务范围有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