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融资租赁签什么合同啊购买合同、租赁合同 、租赁物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购买保险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
融资租赁一般为三方,出租人,承租人,设备提供厂商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设备提供厂商签订设备购买合同。
融资租赁在合同法14章中的定义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所指定的厂商,以承租人指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指定的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详细的可以参考一下合同法14章和网络词条“融资租赁”
说的有点乱,不知道说明白了没有
B. 融资租赁合同和购买合同,哪一个先签为什么
最好是两个合同同时签,实在需要先签订《购买合同》,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间隔时间也不要太长。因为:
《融资租赁合同》是债权合同,主要内容为融资金额的概算值、租赁物件名称、租赁条件等。《融资租赁合同》一旦签订,出租人必须按规定付款,可以说,《融资租赁合同》意味着购买租赁物件的资金已落实。
融资租赁项下的《购买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连带合同,这两个合同在法律上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互不从属,但两个合同互为存在的条件。
从先落实资金,后开展购买活动的顺序来讲,应该先签《融资租赁合同》。当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简单的签字行为,而是意味着该项目从立项开始,到出租人同意为止的全部手续已经完备,项目可靠,资金落实。
但是,在不知道租赁物件价格的情况下,有时难以确定《融资租赁合同》的金额,或者估算的金额比实际金额低太多,使《融资租赁合同》的金额不足。
如果先签《购买合同》,以《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作为《购买合同》生效的先决定条件,也是可以采用的一种方法。
C. 融资租赁合同为什么是三方出租人已经将出租物买过来了,为什么还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有出卖方呢
正常融资租赁合同只有两方
但很多情况下出租人出租的物品为承租人指定的,内这种租赁可视为一容般的借款行为,出租人对货物的价格质量售后维修等均不承担责任,为了体现这一免责条款,合同中往往会体现三方,买方、卖方和承租人。一般放在购销合同中比较妥当。
D. 请问融资租赁合同跟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有何区别
融资租赁的操作是有三方两合同组成(传统的直租项目),三方即出租人(租赁公司),承租人,供应商;两合同指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其中买卖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存在的前提。
E. 拜托哪位大神解释下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受人、出卖人、承租人三方的关系~ 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
融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指定某一特定的租赁物,要求买受人想出卖人购买,再出租给承租人。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是买卖关系;买受人与承租人之间是租赁关系;出卖人与承租人之间没有之间的法律关系。
F. 融资租赁可以签两个合同,也可以三方签一个合同,是吗
能说租宝是2的,我也是醉了,租宝实际是做融资租赁的,小编怎么连这点金融知识都不懂啊!
G. 融资租赁合同必需为三方合同吗出卖人与出租人为同一方是什么状况
那不叫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卖方是由承租人选择的。如果出租人同为出卖人,这种性质类似于分期付款,不叫融资租赁了。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H. 融资租赁合同是从合同么
当然不是啊,是融资租赁业务的主合同
融资租赁业务 主要就是三方两合同
三方:1 融资公司 2承租人 3供应商(厂商)
两合同: 1 融资租赁合同 2 买卖合同(设备采购合同)
I. 民法,讲到,融资租赁合同,我不太理解,可以举个例子帮助我理解吗这种合同有什么实际意义
你有一家自己的公司,公司上马了一个新的项目,需要从美国A公司进口一台高级设备,设备价值一千万,可是你没有这么多钱。于是你找到B公司,要求A公司、B公司和你,三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B公司出资购买美国A公司的设备,但是以出租的方式交给你使用,你每个月交100万的租金,11个月后,即你交了1100万以后,这台设备就归你所有。就相当于AB之间是买卖合同,你和B之间是租赁合同。
A公司不履行义务的,可以你们三方约定由谁向A公司索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就由出租人即B公司索赔。
出租人即B公司拥有设备的所有权,直到你给付了所有的租金,租赁合同结束。如果你在使用设备但未取得所有权的时候破产了,该台设备还是B公司的,不能作为你的破产财产。
如果是你要求B公司购买A公司的某台设备,那么设备如果有瑕疵的话,出租人B公司不承担责任,你要承担不利后果,当然,追偿的权利也是你的。
如果你只提出需要什么样的设备,是由B公司自己决定帮你购买的A公司的设备,那么由B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和享有追偿的权利。
你在使用设备的时候,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你要负责,跟出租人B公司没关系。
你要是不按时给付租金,B公司有权催告,如果你在B公司给出的期限内依然不给付,那B公司有权要求你一次付清所有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J. 如何正确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订立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4步。
第一,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第二,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第三,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第四,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
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和买卖两部分。租赁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租赁标的物;
(3)租赁标的物的出卖人及其制造厂家;
(4)租赁标的物的交付与验收;
(5)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成本;
(6)租赁期限;
(7)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8)租赁物的保险;
(9)其他约定。
买卖部分包括以下条款:
(1)买卖关系的当事人。其中,出卖人为租赁合同中指定的出卖人,买受人为租赁物的出租人;
(2)标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物;
(3)标的物的交付;
(4)标的物的理田担保责任和索赔;
(5)标的物的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6)其他约定;
(7)承租人对买卖合同的确认。
(合同法)第238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上述两部分构成融资租赁合同,其中,租赁和买卖并非完全独立的两个合同,而是相互影响的两个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租赁合同也因标的物履行不能而解除;租赁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解除,则买卖合同可以解除,但解除买卖合同须经三方当事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