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权融资偏好上市公司特征,股权融资比例一般占多少,哪些行业比较明显
1:上市公司的融资一般分为“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一般指IPO,定增非公专开发行,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股;而“债权融资“一般指的是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
2:凡是涉及到发行股份的股权融资,都是要经过证监会审核的,要拿批文的。流程长,审核严,周期长,而且往往要看证监会的政策,政策的变动会极大地影响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例如:2015年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非常火热,整个定增市场一片红火,但后来到2017年,证监会关于定增的政策一收紧,定增市场无人问津,因为证监会根本就不会给批文了。
3.上市公司都是倾向于股权融资的,因为发行股份融回来的钱不用归还,永远留在上市公司;而债权融资回来的钱,是要还本付息的。但股权融资不是你想融就能融,受政策影响太大了,一切看证监会政策,政策一收紧,如IPO政策收紧,整个股权融资市场清淡。
B. 股权稀释比例如何计算
今天朋友问了这样一个法律问题。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50万元,A股东出资20.5万元,持股41%;B股东出资19.5万元,持股39%;C股东出资10万元,持股20%。目前,公司经营不善资金短缺,为了公司的发展,三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追加20万元投资。A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8.2万元,B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追加7.8万元,C股东不愿意再追加投资,但接受股权被稀释。那么增资扩股之后,C股东的股权如何稀释?也就是说股权被稀释后,C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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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增资扩股时涉及的四个核心指标,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前估值与融资后估值,它们四者的关系如下:
出让股权比例=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融资前估值+融资额度=融资后估值
从上述两个公式,我们可以看出,出让股权比例取决于融资额度与融资前估值这两个指标。而股权稀释比例又由出让股权比例决定(股权稀释比例+出让股权比例=1)。
在这个案例中,融资额度为20万元已经确定,关键是判定公司融资前估值。何为融资前估值?融资前估值不等于公司注册资本,它是公司在融资前全部价值的评估和计算。除了财务报表上体现出来的可量化的资产,比如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还包括创始团队的能力、商业模式、产品价值、公司所处的阶段等等。在确定公司估值时,有很多估值方法可供参考,比如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等。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公司估值更多的是投融资双方博弈的结果,主观成分较大。我们假设本案例中三股东最终判定的公司融资前估值为100万元,那么出让股权比例为16.7%,计算公式如下:20万÷(100万+20万)=16.7%。也就是说增资扩股完成之后,原股东的股权要同比稀释83.3%(1-16.7%)。C股东持股20%,稀释之后为16.7%,计算公式为:20%x83.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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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楚了C股东的股权是如何被稀释的之后,我们再做一下引申。对于C股东放弃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份额,A股东、B股东是否具有优先认购权呢?答案是否定的。优先权对其相对人权利影响巨大,必须基于法律明确规定才能享有。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对于股东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并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决定了C股东可以将放弃认缴的新增份额让与给A股东、B股东,也可以让与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
C. 如何查看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占的比例
根据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除去总资产就是股权比例,总负债除去总资产就是债权融资比例,
没有优先股等情况下,两者相加为1。
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源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类方式。
直接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
(3)股权融资配比扩展阅读:
我国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在融资结构中的比例是非常低的,外源融资比例远高于内源融资,而那些"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几乎是完全依赖外源融资。其次,在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所占比重平均超过了50%0。
其中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公开发行A股进行的股权融资在全部股权融资资本中的比例平均达到了17%左右的水平,并且随着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有理由认为这一比例的平均水平还将继续快速上升。
然而,在西方企业融资结构中,根据啄食顺序原则,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顺序首先是内部股权融资(即留存收益),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才是外部股权融资。
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表现为股权融资、短期债务融资、长期债务融资和内源融资,即我国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与现代资本结构理论关于啄食顺序原则存在明显的冲突。
事实上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方面大多保持比国有企业要低得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甚至有些上市公司负债为零,但从实际上看,目前1000多家上市公司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会主动放弃其利用再次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的机会。我们将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上述特征称为股权融资偏好。
D. 企业股权融资后怎样调整注册资金和各股东出资比例
答复: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作为企业以股权融入资本,必须按照公司企业法人及股东版成员签订《股权东法》条例及条约执行,必须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股份制企业法人为代表,投资或者合伙人以纳入股份制形式,以参与企业公司经营管理入股东大会成员的合法手续,该股东成员享有入股或分红利的平等待遇,是受到法律保护权限的制约,以各位股东行政权利都应该具有监督或调查的平等权利,如果以企业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形式,则按照公司企业以《证券法》条例及条约执行,但是以各位股东的投资入股或出资比例多少,以公司董事局及股东成员共同协商、讨论重要事宜,并达成一致共识,必须按照各项议程和具体流程来执行操作。
谢谢!
E. 如何计算融资后的股权比例及股权价值
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
举个例子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一个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甲乙丙三人各出100万,一年后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公司召开股东会希望三位股东再一共增资到1000万,这时候甲乙表示愿意继续投资,但丙却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了。这时候该如何重新计算这三个人各自所占的股份呢? 丙的股份被稀释多少呢?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在增资时候,是有两种方法的,即按原出资比例或按全体股东约定。
结合案例来看,可以召开一个股东会,就增资事宜进行约定,如丙仍明确表示不愿意追加投资,应视为丙对于增资优先权的放弃,甲乙明确表示愿意增资,则甲乙可根据原先出资比例,按1:1的比例进行增资,即甲乙双方各增资350万元,增资后公司股权情况如下,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450万元,乙出资450万元,丙出资100万元,丙占公司10%的股份
F. 融资金额和出让多少股权比例,并写明测算的依据
1、先做项目估值;找对手或同行比较看他们最近融资数据,然后对自己回项目做明确估值,答比如1000万
2、明确自己团队股份情况,保证大股东比例占话语权,比如超过50%;
3、如果融资200万,那就是出让1000万的20%
希望采纳
G. 融资与股权比例应该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分析吧,比较好理解。
情景分析
项目是比较优秀的,估值一直在上升,下一轮正式融资N的估值必然节节攀升,股东Z的比例会在下一轮估值中被稀释,要想保持不变,就要在之前将比例提升。项目方让股东Z增资相当于定向增资,由于股东Z比例增加,相当于将其他的股东比例稀释。按低于下一轮正式融资的估值,则体现项目方对股东Z的诚意。
思考过程
为便于表述,先假设一些参数如下:
z 股东Z在当前所占的股份比例(也就是需要保持的比例)
X 股东A需要增资的额度
P 针对股东Z融资后的估值
V 正式下一次融资N的融到资金
N 正式下一次融资N后的估值
估值方式
估值方式有两种,前估值和后估值,本次采用融资结束后的估值方式计算,估值后再融资于此类似,可能要重新考虑。
后估值计算
注:
比例计算可采用:原比例x稀释比例+新增比例 或采用 (融资时股权价值+增资)/融后估值
对正式的N轮股权价值为 (((P-X)z + X)/P)(N-V) 即融资前的股权比例x融资前的估值
融资后的比例 (((P-X)z + X)/P)(N-V) /N 其中 (N-V)/N 即稀释比例
比例不变
(((P-X)z + X)/P)(N-V) /N = z
对方程求解:
X = (z/(1-z))P(V/(N-V))
前估值计算
同样:
((Pz+X)N/(P+X) )/(V+N) = z
求解 X = zVP/(N-z*(V+N))
前估值方式,相对稀释较小,因此需要的增资比例较少。
H. 企业融资的股权出让比例最好低于百分之多少
企业融资的股权出让比例,最好低于百分之三十三。
67%的股权为绝对控股
51%的股权是相对控股
34%的股权为保守防御型持股
I. 股权出质数额与可融资的金额通常比例是多少
这个不是股权出质数额的问题,首先要对股权价值做一个评估。而且股权质押不是公司行专为,而是属股东行为。比如说公司整体估值一个亿,大股东持有80%的股权,那也就是持有股权价值8000万元,那么80%的股权质押融资大概可以达到2400万元,一般现在市场上打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