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融资租赁标的物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吗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
『贰』 融资租赁标的物一定要有房产证吗
我个人觉得,这个一定要有的。
租赁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版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权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有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在租赁期满时,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
如果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为房产,房产是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实行登记确定所有权,那么租赁标的物----房产必须具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才有可能在租赁期满时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行不权,那只是属于经营租赁。
『叁』 融资租赁标的物除设备外,还有哪些可以作为标的物
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标的物
『肆』 标的物是商品,那么融资租赁怎么操作
这种情况是一种变相的仓单融资,与一般意义上的融资租赁不同,只是为了融资而融资;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只要保证商品正常流转,有进有出,保持一定的库存规模就好了。
『伍』 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标的物灭失损毁怎么办
合同法对租赁物的风险负担未作明确规定。在传统租赁契约中,租金与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互为对价关系,出租人负有保持标的物适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标的物毁损灭失时,该危险应由出租人负担。但融资租赁合同则相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危险应由承租人负担。
在融资租赁合同实践中,一般都有免除出租人危险负担责任的特别约定。各国判例和通说均承认出租人的危险负担免责约定为有效,理由包括:(1)民法关于危险负担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以特约排除其适用;(2)融资性租赁的经济实质,为租赁公司对于承租人的融资,民法关于金钱债务不得以不可抗力为免责事由的原则亦应适用;(3)危险负担免责特约为保障租赁公司收回所投下资金的必要手段,并不构成经济地位的滥用;(4)租金的计算并非作为标的物使用收益的对价;(5)虽说由用户负担危险,实际上由租赁公司办理投保,最终由用户负担的部分很小;(6)从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方式来看,并无不妥;(7)与由标的物形式上的所有者负担危险相比,由具有现实的支配权、对标的物使用收益的一方负担更为合理,尤其是关于动产,承租人即使无过失,其设置场所、保管状态等往往对于事故的发生有很大影响。
我国的通说认为,上述各点均可作为我国法院认定免除租赁公司危险负担特约有效的根据。
除此之外,租赁物的风险由承租人负担,而不是由出租人负担,还因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仅是向承租人提供资金,按照承租人的委托购买标的物,并不对租赁物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也缺乏关于租赁物是否存在瑕疵的知识和能力,并且租赁标的物的选定和具体要求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关于标的物的质量等条件也是由承租人与出卖人谈妥的。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在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瑕疵时,承租人直接向出卖人索赔。因此,除非承租人由于依赖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以及出租人干预选择供应商或设备规格而受到损失,在一般情况下,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并且,若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而发生毁损灭失时,承租人仍应支付租金,而不能免除或减少其支付租金的义务。
『陆』 工程款能否作融资租赁标的物
工程款不能否作融资租赁标的物。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版指实质上转移与资权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必须是实物。债权不能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
『柒』 融资租赁的物需招投标吗
需要
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具有典型的广泛性,我国《合同法》并未对融资租赁交易的标的物做出明确限制。但有两个文本中的可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供参考: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为固定资产”。——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为金融租赁公司。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租赁财产包括:
(一)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
(二)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三)本条(一)、(二)项所述动产和交通工具附带的软件、技术等无形资产,但附带的无形资产价值不得超过租赁财产价值的1/2。
『捌』 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标的物 不动产
融资租赁就是借钱买设备,然后租给企业每月收钱。
这就是融资租赁了。
现在很多企业缺钱买不起设备。所以喜欢这种方式。
就是分期付款的一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