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双边投资条约的作用
双边投资协定是国际投资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外国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双边投资协定为东道国创设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约定必须信守已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因而双边投资协定在国际上对缔约国具有强有力的法律拘束力。若当事国一方不遵守条约义务,就会产生国家责任。所以,较之国内法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所提供的保护,双边投资协定要强有力得多。
2、双边投资协定因其缔约国只有两方,较之谋求多国间利益平衡的多边投资条约,它易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顾及双方国家的利益而达成一致,所以。双边投资协定已为许多国家广泛采用,成为保护投资的最为重要的国际法制度。
3、双边投资协定可以加强或保证国内法的效力。现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建立有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或保证制度,他们通常将双边投资协定作为实施其国内海外投资保险或保证制度的法定前提,使双边投资协定成为加强国内海外投资保险或保证制度的重要国际法手段。
4、双边投资协定,特别是其中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既含有关于缔约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性规定,又有关于代位权、解决投资争议的程序性规定,为缔约国双方的私人海外投资者预先规定了建立投资关系所应遵循的法律规范结构和框架,可以避免或减少法律障碍,保证投资关系的稳定性,促进国际私人投资活动的发展。
5、双边投资协定不仅规定了缔约国之间因条约的解释、履行而产生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程序,而且规定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因投资而产生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程序,特别是大多数协定尚约定通过“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来解决这类争议,这就为投资争议的妥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② 双边协议是什么意思
双边税收协定是指两个主权国家所签订的协调相互间税收分配关系的税收协定。
双边投资协定为东道国创设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约定必须信守已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因而双边投资协定在国际上对缔约国具有强有力的法律拘束力。若当事国一方不遵守条约义务,就会产生国家责任。所以,较之国内法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所提供的保护,双边投资协定要强有力得多。
(2)双边融资协定扩展阅读:
双边投资协定,特别是其中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既含有关于缔约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性规定,又有关于代位权、解决投资争议的程序性规定,为缔约国双方的私人海外投资者预先规定了建立投资关系所应遵循的法律规范结构和框架,可以避免或减少法律障碍,保证投资关系的稳定性,促进国际私人投资活动的发展。
③ 全球已有2858个双边投资协定,其构成网络覆盖世界多少个经济体
世界经济形势对我国发展的影响: 一、金融危机加快世界经济格局变迁,有助于我国话语权的提升 金融危机爆发前,美英德法意日加组成的七国集团(G7),由于囊括了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协调经济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对发达国家,也对整个世界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金融危机作为分水岭,二十国集团(G20)首脑峰会为标志,G20逐步取代G7,开始在协调全球应对金融危机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以前,G7成员国的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们坐在一起就可以对全球经济“发号施令”,如今不行了,越来越多的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已经紧密地融入到全球国际分工链条当中。传统发达国家的经济地位在相对减弱,新的力量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越来越突出,没有这些新兴力量的参与和支持,很多全球经济问题根本就解决不了。 在这种形势下,我国的地位、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比如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重要机构的一些高级职务由中国人来担任;中国在世行的投票权从2.77%提高到4.42%,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第三大股东。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和发言权已有较大跃迁,基本实现了从被动到主动、从外围到核心、从配合讨论到参与决策的角色转变。当然,这一过程是比较曲折艰难的,需要经过不懈努力,才能继续不断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二、大宗产品价格走低有利于我国改革发展 近期,黄金等贵金属价格出现大幅暴跌,石油等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也出现了稳中趋跌的态势,这里面固然有国际游资炒作、地缘政治风险以及美元指数变化等因素的作用,但从基本面来看,刚需不足应该是最主要的原因。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增速普遍放缓,暂时告别了高增长期,面临着严重的产能过剩,需要进行结构调整。全球经济的低迷,必然造成大宗商品需求的下降,价格回落应该是迟早的事儿。由于我们是石油、铁矿石等主要大宗商品的进口大国,东西便宜了,我们进口开支节省了,企业的能源原材料成本随之降低了。 过去几年,新兴经济体出现严重通胀,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引起的,当前价格下降也使过去饱受困扰的输入性通胀压力有所缓和。另外,长期以来,在粗放型的增长模式下,我国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被压低,虽然在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改革没有到位。当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降低,国内的通胀也相对温和,为加紧推进这方面改革提供了较好的空间。我国应抓住千载难逢的机遇,切实推进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手段在资源配置和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外需收缩和摩擦增多等因素直接冲击我国出口 世界经济复苏动力明显不足,国际机构一再下调经济增长预期,包括寄予厚望的美国经济,增速从1.9%下调到1.7%。一直以来,信用卡和与之伴随的借贷消费模式风靡美国,而金融危机则给美国民众的消费理念带来巨大冲击,3年内约有500万个美国家庭关闭了信用卡账户,再加上失业率居高不下,美国人还不敢大笔消费。欧洲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各国财政紧缩,如希腊,过去3年,经济萎缩了1/5,民众生活水平下降了1/3,一半的年轻人没有工作。美欧是我国主要贸易伙伴,他们的日子难过了,买我们的东西就少。以前我们出口增长一般都是每年20%多,现在很难保持两位数,去年是7.9%,今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力争增长8%左右就不错了。 全球贸易和经济增长之间是相互关联的,经济增长快,贸易增长也快,经济增长降下来,贸易增长也降下来。2012年全球贸易的增速只有2.5%,低于过去20年平均水平的一半。根据WTO预测,2013年全球贸易增长也只有3.3%。最关键的是,每当世界经济处于扩张期,主要发达国家就会积极倡导自由贸易,而当世界经济处于低迷不振的时候,主要发达国家就会祭出贸易保护的大旗。2012年贸易保护主义的势头就比较猛,我国共遭遇21个国家发起的77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金额27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6%和369%。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球市场需求减弱、竞争加剧,各国贸易政策愈加“以自我为中心”,各种贸易投资壁垒明显增多。今年以来,我国遭遇的贸易保护更是由传统制造品扩大到光伏等新能源领域,使得我国新能源行业遭遇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呈现常态化、复杂化趋势,贸易摩擦将贯穿我国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全过程,应对贸易摩擦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四、热钱大进大出加大我国金融风险 热钱,又称游资或叫投机性短期资本,是为追求最高报酬以最低风险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迅速流动的短期投机性资金。热钱为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牟取暴利,它在国际市场上兴风作浪,翻云覆雨,快速进出市场,制造狂热气氛,然后在高价位时悄然出货套利而走,掠夺巨额财富,甚至引发金融乃至经济危机。 现在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都在想方设法救助经济,推出量化宽松甚至超级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释放出的货币在全球大规模流动。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储备一改2012年相对平稳的态势,出现急剧攀升,其背后有大量国际热钱流动的因素,特别是造成短期内人民币快速升值,给我国出口行业等带来巨大压力。2013年1至5月,我国有4000亿元左右来自于境外热钱流入。热钱大规模流入使得我国外汇占款被动投放压力大增,前五个月我国外汇占款投放高达1.58万亿元,是上年全年的3.2倍。热钱主要为追逐利差、汇差,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达到3.5%,大大高于近乎零利率的美元,或购买银行的理财产品。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升值近2%,特别是前5个月实际有效汇率升值幅度高达5.6%。 热钱“有进就有出”,近来对美国提前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预期逐渐增强,热钱开始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撤退。这意味着投放到市场上的人民币规模相应减少,6月底所谓的“钱荒”,与此也有很大关系。热钱的快进快出,不仅造成较大金融风险,而且对我国货币政策调控造成了很大压力。热钱来时有冲击,走时也有风险。 五、全球贸易格局变化带来严峻挑战 在WTO的日程表中,多哈回合谈判始终是一项重要工作。但原定3年的谈判期限一拖再拖,如今已进入第12个年头,而且由于各方不愿妥协退让,多哈回合几乎成为“鸡肋”,谈判前景不被看好。 与多边谈判陷入僵局相比,区域经济合作蓬勃发展,双边谈判大有取代多边之势。奥巴马政府已经在全面推动TP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谈判,近期又启动了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谈判。无论TPP,还是TTIP,其目的是重塑新的贸易规则,重掌国际贸易领导权,谈判排除的都是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其咄咄逼人之势溢于言表。TPP协定对我国经贸的影响已经非常明显,如果欧美之间达成协议,将成为史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美欧关税降至零、覆盖世界贸易量的1/3、全球GDP的1/2。很大程度上,TTIP将改变世界贸易规则、行业标准,挑战新兴国家,尤其是金砖国家间的准贸易联盟。那么,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将被彻底边缘化。这样对我们来说,在制定新的投资、贸易等规则的时候,我们无法参与,欧美贸易和投资标准的提高,促使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国家不得不进一步进行新一轮改革。 六、创新竞争力有被拉大的风险 金融危机后,为了重振本土工业,美欧等发达国家将“再工业化”作为重塑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推出了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鼓励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和措施。然而,面对全球以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新一轮工业革命浪潮,我国创新能力不足,与欧美发达国家在高端技术领域的差距面临再次被拉大的风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带来了大量中低端技术,促进了我国技术进步。由于当前我们制造业的一些传统比较优势在丧失,比如,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劳动力成本呈显着上升趋势;随着房价的飙升和城市建设的大规模推进,土地成本大幅提高;近年来人民币累计升值超过30%以上,我国出口价格优势不再;雾霾天气等使得老百姓对环保的要求日益提高,制造业环保成本大幅增加等等,一些跨国企业开始从我国回流到本土,或转战东南亚等地寻找更加低廉的劳动力市场,外资流入我国速度开始放缓,技术引进步伐也相应放慢。当然,现在我们已经掌握了中低端技术,需要更多的高端技术,而高端技术欧美国家从来都是严格封锁的,我们引进不了,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走自主创新之路。
④ 双边投资保证协定
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是资本输出国为保护海外投资而与东道国签订的双边保证协议,此协定是实施国内投资保证制的前提,重在政治风险的保证,特别是关于代为求偿权及处理投资争端程序的规定。
⑤ 简述双边投资条约的类型
双边投资条约主要有三种类型:
1、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所在地调整的对象和所在地规定的内容,主要是确立缔约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双方对于对方国民前来从事商业活动给予应有的保障、赋予航海上的自由权等。其中虽有关于投资保护的规定,但其重要是保护航海贸易,而不在于保护投资者。这一类型的条约主要出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当时的国际经济活动以国际贸易为主,国际投资不占主要地位,反映在双连条约中就是关于贸易的保护规定较多,而关于投资的保护规定则很少。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投资发展很快,各国缔结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关于投资保护的规定相应增长,其中大都从总体上规定了对外国投资者财产的保障、待遇、征收的条件及补偿标准等。但由于此类条约涉及范围广、内容多,关于投资保护的规定太简略,远远不能适应实际的需要。因此,国际社会便开始寻求别的缔约形式,以求更有利地保护国际投资。
2、投资保证协定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针对当时的国际形势,首开实行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之先河。但是,如果没有投资所在的东道国的同意与合作,美国投资保险机构代位索赔权就无法实现。因此,美国除了与其他国家签订综合性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外,又与有关国家签订与其他国家签订纵使性的友好通商航条约外,又与有关国家签订专门的投资保证协定,后来发展到期以签订双边投资保证协定为主。
美国与别国签订的投资保证协定的核心在于让对方缔约国正式确认美国国内的承保机构有在有关的政治风险事故发生并依约向投保的海外投资者理赔之后,享有海外投资者向东道国政府索赔的代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及地位。协定还规定双方政府因索赔问题发生纠纷时的处理程序。这样的法律设计,其主旨在于使这类特定的美国国内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得以通过这种特定的国际双连协定,延伸到美国国境以外,取得对方缔约国的正式确认从而使对方承担了具有国际法上约束力的履约赔偿义务。于是,原属美国国内私法契约关系上的代位索赔权,就盯“国际化”和“公法化”了。美国现已同10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我国也于1980年以换文形式与美国签订了投资保证协议。
3、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前民主德国经济恢复很快,有大量的“过剩”资本要向他国寻找增值的途径,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也增长很快。在这种背景下,依靠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的保护已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对外投资的要求,于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前联邦德国及其他一些欧洲国家将传统的“友好通商航条约”中有关保护外国投资的内容提取出业加以具体化,并融合以上述美国式“投资保证协定”中有关投资保险、代位赔偿及争端解决的规定,与相关的国家签订了“促进与保护投资”的专门性双连协定。此类协定内容光焕发较为具体详尽,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并举,兼具“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与“投资保证协定”这长,是一种保护国际投资的好的条约类型,因而一问世便得到各发达国家的兑相效仿和大边推行。据统计,迄今为止,已有133个不同的国家签署了总共将近600项双边性“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签订的,目前国际法学文献中所在地称的“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BIT)或“双连投资保护条约”一般是指此类协定。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对利用双边条约的形式保护国际投资一直持积极态度。截至到1993年底,除1980年与美国、1984年与加拿大分别以换文件的形式签订两个“投资保险协议”外,共与其他国家签订“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54个。其中,1982年与瑞典签订的《关于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是我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此类协定。
⑥ 中外双边投资协定的作用和评价
1、双边投资协定为东道国创设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约定必须信守已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因而双边投资协定在国际上对缔约国具有强有力的法律拘束力。若当事国一方不遵守条约义务,就会产生国家责任。所以,较之国内法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所提供的保护,双边投资协定要强有力得多。
2、双边投资协定因其缔约国只有两方,较之谋求多国间利益平衡的多边投资条约,它易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顾及双方国家的利益而达成一致,所以。双边投资协定已为许多国家广泛采用,成为保护投资的最为重要的国际法制度。
3、双边投资协定可以加强或保证国内法的效力。现今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建立有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或保证制度,他们通常将双边投资协定作为实施其国内海外投资保险或保证制度的法定前提,使双边投资协定成为加强国内海外投资保险或保证制度的重要国际法手段。
4、双边投资协定,特别是其中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协定,既含有关于缔约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性规定,又有关于代位权、解决投资争议的程序性规定,为缔约国双方的私人海外投资者预先规定了建立投资关系所应遵循的法律规范结构和框架,可以避免或减少法律障碍,保证投资关系的稳定性,促进国际私人投资活动的发展。
5、双边投资协定不仅规定了缔约国之间因条约的解释、履行而产生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程序,而且规定了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间因投资而产生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程序,特别是大多数协定尚约定通过“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来解决这类争议,这就为投资争议的妥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⑦ 试述双边投资协定的主要内容
(1)投资的定义:以资产为基础,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一般适用于现有的投资,同时适用于新投资或再投资。双边投资协定
(2)投资准人:受各主权国家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在投资准人和开业方面,大多数双边投资协定没有授予开业权。
(3)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这些待遇通常以具体的标准予以描述,如禁止任意的或歧视性的措施,有义务遵守有关投资的承诺。一般给予国民待遇,但有若干限制和例外。所有的双边投资协定都包括保证最惠国待遇的条款。
(4)没收和补偿:所有的双边投资协定都承认东道国拥有在一定条件下没收财产的权利.但这种没收必须出于公众的目的,且是非歧视性的,应符合法定程序并且给予补偿。双边投资协定
(5)转移支付:双边投资协定都保证对投资有关的转移支付不应加以限制,但在发生国际收支困难时可以有例外。双边投资协定
(6)争端解决:双边投资协定包括国与国之间的争端条款,以及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争端的条款。双边投资协定
此外,双边投资协议大多还包含东道国政府应保证外国投资者可以获得与国家法律有关的信息;禁止向外国投资者施加业绩要求,如以当地含量、出口和雇佣要求等作为投资进人或经营的条件;允许与投资经营有关的外国公民进人、居留或为之提供方便。双边投资协定
⑧ 什么是双边协定
分双边税收协定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就是使协议双方之间的贸易尽可能的自由化,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直接度量为关税的下降,非关税措施和其它贸易限制的减少。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名义关税和实际关税往往存在巨大差异,且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定量化存在困难,数据难以收集,因此许多经济学者用贸易自由化的结果来近似地表示贸易自由化的程度。
双边税收协定是指两个主权国家所签订的协调相互间税收分配关系的税收协定。双边税收协定是当今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形式。由于各国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尤其是税制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出于维护各自财权利益的需要,多个国家谈判就有关税收事务达成一个一致的协议是十分困难的,而两个国家之间就相对容易一些。现阶段国际上所签订的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协定。我国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都属双边税收协定。
⑨ 什么叫双边贸易协定
正确点来说应该是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就是使协议双方之间的贸易尽可能的自由化,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直接度量为关税的下降,非关税措施和其它贸易限制的减少。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名义关税和实际关税往往存在巨大差异,且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定量化存在困难,数据难以收集,因此许多经济学者用贸易自由化的结果来近似地表示贸易自由化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