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具体是要在什么条件下才可以转换的
可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一般来说是10%),就是版说你卖了其中权的10%以上的部分,剩余的部分应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后,在本会计期间以及下两个会计期间内不可以充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过了这个时间,如果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确认条件,该资产可以再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期初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能充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怎么做
根据教材标准答案应是: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
重分类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公允价值)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作相反分录。
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作相反分录。
『叁』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从你上面的提问,可以看得出,你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还没有完全领会,我下面给你提示,并简单归下类吧,这样有助于你的理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于其持有的目的不明确而划定的金融资产,正是这个目的,所以会计准则规定,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作为当期损益处理的。应直接记入到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去的。这是一个总原则。
但是,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不同,其核算的方法也是有所差异的,基本有两大类,一类是权益性投资,即股权投资;另一类是债权投资,即债券投资,而后一类则又可分为两个小类,及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和分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
股权投资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核算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似,(这里只是说相似,),只是其科目应用与处理的性质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了“资本公积”。
而债券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是综合了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进行的,即,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所有者权益,和持有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的两种核算方法。即,既要看公允价值变动,又要看债券本身的利息额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的。当然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其各个期间内的利息都会形成该金融的账面价值的,
所以说你所理解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完整!
我就概要性的给你点析一下,也可以就具体问题,再次向我提问!
『肆』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时候。
可供出售是按照公允计量,这个时候成本金额的确定是按照原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成本*剩余的比例=可供出售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供出售账面价值的差额=可供出售公允价*剩余比例— 可供出售账面价值。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扩展阅读: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将某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可能会发生到期前将该金融资产予以处置或重分类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通常表明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内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
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伍』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录题目
2007.1.1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应收利息 50
贷:银行存款 1015.3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34.65
2007.1.5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2007.12.31
借:应收利息 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7.92
贷:投资收益 57.92 965.35*6%
期末摊余成本=965.35+7.92=973.27 预计未来现金流930,故应计提减值准备43.27
借:资产减值损失 43.27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3.27
2008.1.2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成本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26.7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3.27
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 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利息调整 26.73
- 公允价值变动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3.27
2008.1.5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2008.12.31
借:应收利息 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利息调整 5.5
贷:投资收益 55.5 【925*6%】
期末摊余成本=925+5.5=930.5 预计未来现金流910, 计提减值20.5,资本公积金额一同结转。
借:资产减值损失 25.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5
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 5
2009.1.5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2009.1.20
借:银行存款 9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利息调整 21.23
- 公允价值变动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63.77
投资收益 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成本 1000
以上是完整的分录。。。给点分吧兄弟。。。
『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只有债务工具可以转持有至到期投资
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转换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帐面价值)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已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要转到投资收益中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做反向分录)
『柒』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因企业持有意图和能力发生改变,使资产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处置和重分类是涉及金额占该类投资占比较大时(大于10%),剩下的一般需要重分类
『捌』 这道会计分录怎么解,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转化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从你上面的提问,可以看得出,你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还没有完全领会,我下面给你提示,并简单归下类吧,这样有助于你的理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于其持有的目的不明确而划定的金融资产,正是这个目的,所以会计准则规定,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作为当期损益处理的。应直接记入到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去的。这是一个总原则。
但是,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不同,其核算的方法也是有所差异的,基本有两大类,一类是权益性投资,即股权投资;另一类是债权投资,即债券投资,而后一类则又可分为两个小类,及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和分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
股权投资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核算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似,(这里只是说相似,),只是其科目应用与处理的性质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了“资本公积”。
而债券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是综合了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进行的,即,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所有者权益,和持有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的两种核算方法。即,既要看公允价值变动,又要看债券本身的利息额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的。当然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其各个期间内的利息都会形成该金融的账面价值的,
所以说你所理解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完整!
我就概要性的给你点析一下,也可以就具体问题,再次向我提问!
『玖』 什么情况下可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换成持有至到期
新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反映了企业管理者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意图:如果持有至到期的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或出于其他原因,企业可以将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反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也可以转换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两者互相转换的标的物只能是债权性质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随着新会计准则的深入实施,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实务中互相转换的问题将不断出现。笔者拟对两者之间相互转换的问题进行探讨。